都說了先不要🔗🔗🔗怎麼就是講不聽呢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40的網紅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那個戴瓜皮安全帽、騎車腳超開,或穿得像嘻哈男孩Bboy那種的啊,那一定都要攔,那個身上都有東西」... 嗎?這集我們就來聊聊超級刺激、0-100歲都得聽、只要活著都有可能(最好不要)會遇碰上的「臨檢」! 「大麻煩不煩」EP2 重點,三件事: 1) 「大麻在台灣,還是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超級違法!...
聲請搜索票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簡訊實聯制的法與情】
現今民眾要進入營業場所前必須要掃QRcode回傳場所代碼,或者是手寫個人資料,若不配合,則會面臨3千到1萬5千元的罰款。六月底時有法官發現辦案的警察將為了防疫用的簡訊實聯制運用在偵查犯罪之上,且指揮中心曾經承諾過該簡訊僅供防疫之用,不會被挪作他用。司法院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就簡訊實聯制所取得的資料可否使用,交給法官個案裁量,或者是由立法機關立法規範。簡訊實聯制取地的民眾地理位置資訊,究竟可否用來偵查犯罪之用?警察可不可以向法官聲請搜索票調取簡訊?或者可否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通保法)請法官核發通訊監察書?
🎸【檢警可否針對簡訊聲請搜索票或通訊監察書?】
首先要先釐清的是,何時聲請搜索票?何時聲請通訊監察書呢?簡單來說,如果嫌犯已經將訊息傳遞「完畢」,用的是搜索票;如果仍然在「傳遞當中(嫌犯按下傳送後到指揮中心真正收到前)」,則要聲請通訊監察書,所以要聲請哪一張是取決於偵查機關要抓的簡訊是已經傳送完畢或者是正在傳遞中的。然而無論是哪張,原則上法官若核發搜索票或通訊監察書,應是合法的。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22條,若檢警想要搜索存放在電信公司的簡訊,只要有相當理由可信嫌犯的簡訊確實是存在該電信公司當中,並且符合法定聲請搜索票的程序,就可以請法官合法搜索票;而依照通保法第5條,聲請通訊監察書雖有較多限制才可核發通訊監察書,如:必須是符合重罪(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等等)、情節重大等要件,然而基本上只要嫌犯犯下的罪夠嚴重,符合通保法規定,法官也應該要核發通訊監察書。
所以,在法律層面看來,檢警聲請搜索票或通訊監察書取得簡訊實聯制的資料,應該沒有違法的問題,但……你/妳應該跟我一樣覺得哪裡怪怪的吧(被騙感情的感覺)?
🎸【應立法解決簡訊實聯制遭挪用的問題】
指揮中心承諾不會挪作他用、但檢警聲請調搜索票或通訊監察書又沒違法,問題的根源可能在於這次指揮中心為了把防疫效果放到最大,而有諸多權力,比如像本案的簡訊實聯制,民眾被強制公開自己去過的店家,不配合就開罰。但同一個政府卻可以在強迫人民配合實聯制時,一邊承諾僅供防疫用、一邊又用來追訴犯罪,想必一定會造成人民的不信任。指揮中心雖然承諾不會挪作他用,但該承諾在法律上並沒有強制力。應該要「立法規範」電信公司不得提供因實聯制所取得的資訊以及該簡訊不可用於防疫用途,民眾才不會幫助防疫同時,又要擔心今天傳出去的簡訊、未來會不會被用在對自己不利的用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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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防疫不忘緝毒】
彰化縣警察局日前接獲情資,有嫌犯在南彰化某鄉鎮租賃民宅栽種大麻,專案小組在疫情期間克服偵辦案件的困難,24小時輪班跟監蒐證,日前發現犯嫌調來小貨車,疑似要轉移大麻工廠地點,在緊急與指揮檢察官討論下,決定立即聲請搜索票同步執行三處搜索,在本縣轄內查獲主嫌、共犯4人到案,並在犯嫌相關處所查扣大麻植栽275株,讓共犯難逃法網,感謝在警察局長許錫榮帶領下所有警察同仁主動出擊打擊犯罪,維護彰化的治安,守護家園。
聲請搜索票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那個戴瓜皮安全帽、騎車腳超開,或穿得像嘻哈男孩Bboy那種的啊,那一定都要攔,那個身上都有東西」... 嗎?這集我們就來聊聊超級刺激、0-100歲都得聽、只要活著都有可能(最好不要)會遇碰上的「臨檢」!
「大麻煩不煩」EP2 重點,三件事:
1) 「大麻在台灣,還是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講三遍知道什麼意思了吼!
2) 警察在路邊臨檢盤查的時候叫你「東西拿出來給他看一下」、「包包打開」、「口袋掏出來」、「下車給他看一下」之類的,你是有權利可以拒絕的歐。
3) 我們要募集各位的臨檢鬼故事(你可以錄音或寫信寄到web@ghostisland.media)
段落摘要:
00:48 麻煩都出現在「臨檢」時,聊聊臨檢
01:15 臨檢時到底可以「搜」什麼?(畫重點!)
01:50 警察的話術
02:40 跟警察硬碰硬沒好處
03:38 0-100歲都要知道的:臨檢異議單(畫重點!)
04:06 被帶回警局後的各種千萬注意
04:53 自願搜索同意書簽下去就GG
06:00 一開始這樣做就不用到地檢署一日遊啦
06:48 各種「不能」、「不要」
07:48 還有!鬼故事大募集
臨檢時,真的需要都拿出來給警察看嗎?答案是不用。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在路檢盤查的時候只能查驗身份,而沒有搜索你的權力。
然而警察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可以搜索你呢?刑事訴訟法128條規定,搜索,應用搜索票。也就是說,如果警察想要看你的包包、車子、口袋等地方,「原則上」需要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才行。然而,剛剛才知道你名字的警察,是不可能「事先」就聲請好搜索票的,這時警察就會努力的讓現場變成例外不用搜索票的情況,一個是讓你「自己同意被搜索」,一個是「逮補你後附帶搜索」。
所以警察很喜歡用話術要你「自己同意拿出來給他看」這樣就是「同意搜索」了,雖然你根本不知道可以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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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聲明:大麻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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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之音 Ghost Island Media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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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煩不煩 #podcast #臨檢
主持 - 李菁琪律師 (有麻煩 Better Call Zoe)
製作人 - 凱西 Cathy Hsu + 湯瑪仕 Thomas Lee
剪接混音 - 湯瑪仕 Thomas Lee
聽眾信箱:web@ghostisland.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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