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表意權」 vs 「囡仔人有耳無喙?」
囡仔人有耳無喙,相信是你我小時候都常聽到的話,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多少都曾聽到長輩這麼對我們說過。
但是,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下,似乎也讓兒少們,往往變得怯於發表意見,甚至面對權利受損時,不敢、或是不願意站出來捍衛自己。
根據《兒童權利公約》CRC 首次國家報告審查的其中一份兒少報告中指出,其實這樣的觀念,某種程度已經侵害了「兒少表意權」!
台灣社會長期都有這樣的困境,在各種場域中,孩子們失去了完整地表達意見的自由及權利, 即使兒少能夠充分表達想法,大多時候也都不受重視,甚至是被當成「兒戲」。
📖 什麼是兒少表意權?
根據《兒童權利公約》(CRC)第十二條:「締約國應確保有形成其自己意見之能力的兒童有權就影響其本身之所有事物自由表示其意見,其所表示之意見應依其年齡與成熟度予以權衡。據此,應特別給予兒童在對自己有影響之司法及行政程序中,能夠依照國家法律之程序規定,由其本人直接或透過代表或適當之組織,表達意見之機會。」
"States Parties shall assure to the child who is capable of forming his or her own views the right to express those views freely in all matters affecting the child, the views of the child being given due weigh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ge and maturity of the child.
For this purpose, the child shall in particular be provided the opportunity to be heard in any judicial and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affecting the child, either directly, or through a representative or an appropriate body, in a manner consistent with the procedural rules of national law."
簡單來說,兒少表意權代表的是,兒少應該要有「表達意見」及「被傾聽的權利」,為了達到這樣的目的,政府應該透過相關的措施來保障。
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在「第12號一般性意見書」中提到,兒少表意權是《兒童權利公約》的四大基本原則之一,在考量兒少的最大利益之下,相關的權利行使都應該考量到這個原則。
除了表達意見之外,這些意見可能代表一種觀點或經驗,成人在決策過程當中,應該將這樣的意見納入考慮當中。
這個過程,就被稱為「參與」,透過單個兒少或兒少群體行使發表意見權,是其中的關鍵因素。
而且,參與不只是一時的,而是兒少和其他群體在制定與相關政策和措施時,長期持續的交流。
📖 兒少表意權在台灣
在CRC國家報告當中,行政部門舉出過去政府實質保障兒童表意權的幾大面向,包括:憲法對基本人權的保障、《兒少法》要求機構團體和政府加強兒少參與機制、教育法規對於校園學生代表的設置、司法程序和勞動權益也包含兒少表意的相關管道。
然而這些內容大多是法規層面的陳述,對於實踐和意見表達後的執行狀況,卻沒有多加著墨,同時,也會讓人質疑這些作為,能否引起社會結構的轉變和傳統觀念的變革?
也因此,針對 CRC 首次國家報告的內容,國際審查委員在結論性意見中提到,委員會雖然欣見學校和地方政府納入兒少代表,卻也擔憂社會文化氛圍,是否提供兒少一個自由、安全的發聲環境?
除此之外,國際審查委員也提出幾個建議的措施:
✔️政府應該研究如何聽取兒少意見
✔️加強兒少工作者的培訓
✔️透過法規,保障兒少在行政和立法程序中的參與
📖 兒少表意權與兒少代表
除了兒少表意權之外,「兒少代表」又是什麼呢?
簽訂 CRC 之後,政府部門也陸續提出相關措施來保障兒少表意權。
在校園內,國教署頒布了學生自治組織運作要點;而在校園外,修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10 條,則更進一步的保障了兒少代表的身份,讓兒少的聲音能夠出現在政府的政策訂定過程中!
目前各地方政府大多都有設置兒少代表的機制,而在立法委員可以監督的中央部門中,從去年,開始召集了「中央兒少代表團」,並且分佈在「行政院兒少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衛福部兒少權益推動小組」、「衛福部兒少事故傷害防制推動小組」三個編組中。在數十位的代表團中,兒少權益小組又分別遴選了 3-5 位的委員。而這幾位的兒少委員的任期和職權基本上都和成人委員相同,也可以進行提案。
📖 關於兒少表意權,我們還能做什麼?
在先前的質詢中,我就有特別提醒衛福部,今年底行政部門即將發表 CRC 第二次國家報告,我希望國家報告和國際委員的審查,不只是一種宣示,而是台灣兒少權益持續推進的動力!
(可參考5月20日我在衛環委員會的質詢:https://reurl.cc/exQpVL)
社會的進步,往往是緩慢而和緩的,除了制度的變革之外,如何扭轉結構和氛圍才是難題。
舉例來說,在5月20日的質詢中,相關的資料及實際狀況、機構中兒少的困境,部分就是由兒少委員所提供的意見,包含明確說明機構現狀、待改善的部分,甚至是政策建議等,正是因為他們可能曾是機構的使用者,所以能直接、且真正看見問題所在的建議。這正是兒少表意權的重要性,他們的聲音與意見應該被重視、看見。
另外,以校園為例,雖然學生自治的相關規範逐步到位,但是學生自治組織的長期生態,卻非一蹴可幾,如何讓學生勇於參與、表達,都是行政單位可以思考的,校方也應該保持開放的心態,增加學生共同參與校務的管道。
在校園外,兒少代表雖然有了法規的保障,卻還是面臨許多困境。地方政府承辦單位的歸屬問題、培力機構的選擇,都呈現多頭馬車的亂象。而在中央行政單位中,兒少代表的遴選機制、運作形式也頗有爭議。
最重要的是,行政單位究竟如何定位兒少代表?在各項會議中,政府部門真的有把兒少代表的發言當一回事嗎?還是只是做做樣子而已?
兒少是國家最珍貴的資產,時代力量作為一個青年政黨,如何讓更多年輕世代的心聲被仔細聆聽?我們責無旁貸。
台灣過去數十年的政策推動過程中,似乎長期忽略兒少表意權的實踐,然而,主權、經濟、司法、環境等這些重要的政策命題,其實全都跟兒少的未來密不可分。
未來,在短期內,我會持續監督相關政策的推行實務;以長期目標來看,則是在行政和立法部門中,推動如「未來委員會」的相關建制,讓兒少可以更深入的參與到政策推動的過程中。
傾聽兒少的聲音,把兒少當作獨立的個體,強化兒少表意權,我們一起打造一個更好的台灣!
聯合國 訂 定 兒童權利公約 目的 是 為了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大華出任務
#CRC好書大家看
📢【會後新聞稿】20191118 台少盟x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聽我說。聽你說】#兒童權利公約30週年 人權活動月 #記者會
【新北市訊】「大人們您有傾聽過或尊重 #孩子的想法嗎?您知道孩子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機會嗎?」聯合國在1989年11月20日訂定「 #兒童權利公約」,以全方位保障兒童權益,故當日稱「兒童人權日」,我國為了使社會大眾更理解、重視兒童人權議題,將人權種籽深埋於家長、兒童心中,在103年5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 #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於同年11月20日起施行。今年適逢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滿30週年,市府結合社政、教育及文化局處並與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於11月18日合作舉辦「聽我說‧聽你說-兒童權利公約30週年人權活動月」記者會,將11、12月期間推動家長系列親職講座、兒少系列書店講座、以及校園或社區宣導等一系列多元活潑有創意的據點活動,讓更多人了解、認識及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精神。
本次記者會特別公布選出 #十大推薦之CRC書單📚,經典書單計33本,與CRC議題相關之書單約113本,這些書單都是邀集專家、教師、家長與推動CRC的民間NGO等夥伴透過審查會議選出,也將公告於網站及推廣至新北市國小~高中校園及圖書館運用,並從十大推薦書單中,將必推之兒權好書以套書方式 #贈送 予 #新北市偏遠地區學校🏫、少年福利服務中心、兒少育幼安置機構、 #新住民服務單位 與 #原民部落 等計85家單位之兒少、家長閱讀,亦感謝出版社給予書籍優惠👍。
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秘書長葉大華 表示,在思考如何迎接CRC三十周年時,有感於兒童權利需要落實在每一天的生活裡,因此一本好的入門書幫助大人小孩一起認識甚麼是兒童人權十分重要!故特別透過推薦精選兒少人權讀本來推廣CRC。這份推薦書單審查指標除符合CRC四大原則,也考量各年齡讀者閱讀及理解力,另外以 #台灣本土作家 為優先選擇,推薦之33本經典書單,多數是本土作品,少數為外國經典作品。
#新北市副市長謝政達 表示,推薦與兒童權利公約相關之書單主要目的是希望成為兒少、家長及對此議題有興趣之民眾,更了解兒童權利公約的重要橋梁。持續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並保障兒少最佳利益,是市府團隊一直努力的目標,也希望透過此活動提供兒少發聲及展現自我的平台機會,以激勵、影響更多新北市兒少,讓每位兒少在新北市都享有自我表意的權益以及快樂的成長。
記者會當天邀請到四位 #不同年齡層的兒少,來為大家分享自己所重視的權益📣。
#六歲的曾彥喆👦,「帥帥」,率先表示,自己最重視的權益是「玩」, 表示自己很喜歡玩電動🎮,最喜歡也最常玩的遊戲是「寶可夢」,他藉由遊戲的過程,學習到「認字」。這不僅體現了學習應該融入在生活與遊戲中,更顯現了兒少的「#遊戲」時間及空間都應該受到重視與保障。
#小學三年級的劉以勤👧 則跟大家分享,自己對兒童的「#生存發展權」的關注。以勤因為看了一本講述日本詩的繪本《活著》,因而思考了「活著」、「生存發展」的意義──不僅是有水喝、可以呼吸、不會死掉,更要可以感受到大自然跟爸爸媽媽的愛。劉以勤也很重視 #交通安全🚸,她看到臺灣有很多車禍,希望能有更安全的上學、生活環境。
擔任新北市福利諮詢委員會兒少代表的 #國中生曾敬堯👨 則表達了對「 #兒少表意權👄」的重視,他認為比起其他權利,表意權是更為積極、主動的:傾聽兒少的聲音、重視兒少所發現的問題與困難,讓兒少成為問題解決的夥伴。曾敬堯也分享了自己擔任兒少代表時最印象深刻的是,他們在做街訪、發問卷的時候,兒少族群認真的神情,他們真心企盼 #意見可以被聆聽👂、提出的困難可以被政府看見且重視。
#國立臺北大學社工系三年級的梁容爾👩 表示,她曾經到訪過非洲三次,看到當地許多的孩子為了家庭的生計,每天要走好幾公里的路程去取一杯不怎麼乾淨的水,也看到了對於有色人種、和女性的歧視。她想起了臺灣對於 #新住民、 #移工朋友們 的 #標籤化、 #刻板印象 還是存在著。梁容爾認為,這是一個地球村的時代,身在臺灣的我們也要保有世界觀,去關懷🤗這個世界。她希望可以透過自己與其他兒少的力量,影響整個社會,喚起更多人對兒童權利公約中的「生存權」與「禁止歧視權益」的重視💪。
接著, #新北市副市長謝政達 說明了這個活動的緣起與意義,其實從2014年立法院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後,中央到地方都非常注重,且認真地執行,也希望可以將公約的四大原則融入教育中。而這個月剛好是因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三十周年而舉辦的人權月,新北市政府特別跟台少盟一起舉辦這次的活動,除了11、12的宣傳活動,特別邀請兒少專家們 #推薦書單,更選出了 #經典的十本書📙。謝副市長並感謝此次協力的出版商提供實惠的價格購書贈送給偏鄉的學校、部落、育幼院等機構,讓更多人可以藉由推薦的書籍了解兒童權利🎊。
此外他也向大家大力推薦《 #麥提國王執政記》這本小說,這是波蘭的兒童人權之父:科札克的文學鉅作之一。透過故事的主角──10歲的麥提國王的成長故事,不僅可以看到兒童成長過程中的困難、權利與義務,更可以引發讀者想像及思考這些處境。
#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 現場邀請大家翻開《兒少人權讀本推薦手冊》,一同唸出科札克醫生所寫的一句話:「 #每個大人都曾經是小孩👧👦,而每個小孩未來也會成為大人👩👨。」她表示,兒童一出生就應該被當成主體對待,並且健康地成長;在這條路上,大人應該扮演好 #協助兒少轉大人 的角色,帶領兒少探索、思考成長過程中所遇到的困難。葉秘書長認為,兒童權利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兒少在成長過程中,如果沒有打造尊重友善兒少的發展環境,很容易不小心落入困境,進而壞掉、爆炸…無法健康地長大⚠️。兒童權利應該落實在生活中,因此台少盟與新北市政府一起推薦小說、繪本等書籍;她邀請大家一人認養一本書,向家人、同學、學生及身邊的人分享。
葉秘書長推薦了《 #當我再次是個小孩:波蘭兒童人權之父選集》,這是柯札克醫師最重要的二本書之一。透過這個故事,讀者可以跟著故事主角一起體驗10歲兒童的角度,思考自己是如何成長為今天這樣的大人的。葉秘書長認為這本書不僅替兒童發聲,更照顧了成人的心聲:當兒童、少年、成人各自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友善地對待彼此,🤜 #互相扶持🤛,兒童不僅能夠健全地成長,成人更可以不用這麼辛苦。
全文請見→http://www.youthrights.org.tw/news/1344
聯合國 訂 定 兒童權利公約 目的 是 為了 在 華人民主書院 New School for Democrac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王全璋子遭株連“被失學”
在中國大陸,去年709逮捕行動的被捕律師王全璋的家人受到株連。繼他的妻子李文足被國保逼迫失去住所之後,他的幼兒入學又被國保阻撓面臨失學困境。他的律師指責中國當局為了逼迫被捕律師“認罪”,而迫害其家人的行徑。有國際人權組織也對中國被捕律師的家人被株連表達關注。
“709案”中被捕律師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8月30日辦理兒子泉泉入學報名手續,乘坐計程車時,突遭轄區國保強行上車同行。在學校裡,李文足繳完學費並與校方簽訂合同,辦理好入學和分班手續後,卻意外被告知兒子無法入學。
據知情人在網路上公佈的消息指,接待老師告知李文足“外面四個人剛剛跟保安說了些話,保安告訴了園長,他們(老師們)都非常害怕,學校是弱勢群體,都是些孩子和女老師,外面那些人搞得挺害怕的,我們不能收你的孩子。”
對此,王全璋代理律師余文生告訴本台,株連肆虐以至幼兒,當局的目的是要把李文足母子趕出北京:
“他本來已經報名了,但是被警方強迫園方解除了合同,不讓他上學了。當局還是想把李文足母子趕出北京,主要是這個考慮。”
余文生表示,當局為了迫使在押當事人認罪,早前曾騷擾李文足的房東,致孤兒寡母無法繼續租房,而現在竟然對一個孩子下手,對家屬的株連迫害已經無所不用其極,肆無忌憚到了無恥者無畏的地步:
“李文足現在還住在原來的地方,李文足接下來會繼續找房子,繼續給孩子找能夠入園的學校,但是警方還是有可能會繼續阻止,很可能會造成孩子入不了學,我肯定要譴責他們,當局做事毫無底線,很無恥。”
泉泉今年6月獲得天恩國際交流基金會頒發的“希望獎”,是迄今為止各類獎項中最小的獲獎者。頒獎者指,之所以要授獎給一個還不懂事的孩子,是因為李文足帶著孩子奔波于看守所與家庭之間,泉泉兩歲就經歷了父親坐牢的磨難,希望這個獎項能讓孩子能從苦難中獲得希望。
余文生表示,幼小的泉泉早早地經歷了作為中國良心犯的孩子所承擔的苦難,已經變的很懂事。
記者:“您見過泉泉嗎?”
余文生:“我以前經常見到這個小孩,非常可愛,也非常聰明,是情商很高的一個孩子。”
有不少線民譴責中國當局公然踐踏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製造另一個“小安妮”,行徑令人髮指,要求當局立即停止一切針對709家屬的株連迫害行動。
對此,總部在美國的國際人權機構“人權觀察”中國部研究員王松蓮接受自由亞洲電臺採訪時稱,該組織對中國當局株連709案家屬感到憤怒,她要求中國政府立即停止侵犯人權的打壓行為:
“我們也留意到了對於家人的騷擾。在709的個案之中我們也看到情況越來越嚴重。這些家屬包括未成年的孩子,在中國的法律下沒有犯過任何的錯誤,當然了這些被捕的律師也沒有做過任何的違法的行為,他們不應該受到株連。我們對株連的情況越來越嚴重也是非常的關注,希望當局立即停止對家屬的打壓。”
(新聞由自由亞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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