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help my friends.」
這兩天,我收到了很多求援的訊息,有來自被隔離的移工、幫移工轉述狀況的同事、小型單位的移工雇主、認為移工禁令執行有疑慮的朋友、當然還有更多是對縣府無法妥善處理現況,而滿心憂慮疫情失控的頭份竹南鄉親。
對於移工的處置和禁令,本篇將列點提出問題與建議:
1. 京元電移工隔離狀況
依照指揮中心的說法,京元電全數移工隔離14天,採一人一室獨立衛浴,確保快篩偽陰性與潛伏期不會造成再度交叉感染,全廠近兩千名移工分為高風險與低風險處理,高風險群移至各縣市集中簡易所,低風險群移至各宿舍與防疫旅館。
但我們卻陸續收到現場回報的照片,低風險族群被移至曾有確診者的造橋宿舍,現場環境雜亂,有丟在地上的防護衣、掛在冷氣口的口罩、吃剩的便當、滿走廊的垃圾,和各式各樣髒亂的房間,在仲介公司人力不足、尚未做好清潔消毒的狀況,卻要把快篩陰性的低風險群,移進這樣讓人充滿疑慮的宿舍,且根本非一人一室,多為2-4人一間共用衛浴。
還有房間沒有尚未配水及衛生紙,甚至只有床板,沒有床墊、沒有枕頭、沒有棉被,且有的房間甚至是兩個人要一起睡在這樣的木板上。移工們隔離不是要多高級舒適的環境,只求是確實清消的環境,這樣隔離才有意義。只求生活最低的標準,能夠有水和衛生紙使用,睡覺可以有棉被枕頭。
甚至還有消息傳出,管理人通知住在防疫旅館的移工,每日需自費2500元,並從薪資夠扣除,住14天便是35000元,扣掉勞動部在昨日記者會說明每日會對防疫旅館補貼的1000元,仍須負擔21000元,都是為數不小的金額。
今日詢問苗栗縣防疫旅館主責單位,其回應防疫旅館本就須收費,但此次係配合政府要求,應由仲介或雇主負擔,由移工薪資扣除並不合理。因隔離尚未結束,此狀況仍未發生,只是有收到消息,一旦有移工因配合隔離而被扣薪,會責成勞青處對仲介或雇主進行處置,並已告知上述宿舍情況請求儘快改善。
補充1:後續確認,向縣府反應後,仲介已於接近午夜時配發一人1罐水、1包面紙、枕頭與涼被,但仍兩人睡在一個木板上,並於隔日一早將進行二次快篩。謝謝縣府同仁協助處理。
補充2:後續仲介公司有跟移工們道歉沒處理好這些事,也會加派人手幫忙,未來的生活需求會妥善處理。
2. 苗栗移工禁令法源依據
本次苗栗的確診個案,有七八成為外籍移工,主要因為移工們的住宿環境及工作樣態,導致一旦有人染疫,便會在宿舍群與工作場域中密集傳散,因此當徐耀昌縣長發出強力的移工禁令時,雖然我覺得有些疑慮,但仍在等縣府的完整說明。
「全縣移工自即日起,除上下班期間停止外出。」
昨天公佈禁令時,縣府遭質疑法源依據,有看到有多名律師說明,地方政府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視實際需求管制特定場所之出入及容納人數,或是中央主管機關可依48條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要求人民居家隔離,並配合指揮中心三級防疫警戒,命令移工禁止外出、警方加強稽查等。
昨天詢問我的朋友,我都以這幾條先回應。但其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中,也沒有禁止移工外出的相關規定,仍在等苗栗縣政府的說明。
而今天縣政府的記者會上說明移工禁令處罰的法源依據,非傳染病防治法,而是「就業服務法」。
這是什麼意思?意思就是說,苗栗縣政府不是直接要求移工禁止外出,而是要求雇主與仲介管理好移工,別讓他們出門。所以生活必需品和移動才是由雇主與仲介負責,一旦沒管理好自己的移工,雇主與仲介便會遭就業服務法被開罰,昨天一天警局已查獲21起移工外出案例。
若要完整解釋,可說限制外出的來源為苗栗縣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及特別條例提出,而移工沒遵守將會依就業服務法對雇主及仲介開罰。
若依傳染病防治法且取得中央指揮中心同意,雖仍有疑慮但可以理解。但徐耀昌縣長以就業服務法要求雇主與仲介去限制移工們的人身自由,且今天指揮中心副指揮官在記者會上被詢問時,顯然不知道苗栗的狀況,這使得目前的移工禁令讓人難以接受。
沒有想到,縣政府對於防疫的清零作戰,不是將病毒的傳遞清零,而是要將移工從苗栗縣的街道上清零。
補充:6/9記者會指揮中心表示,此政策為苗栗縣政府口頭片面宣布,建議全國不分國籍皆維持三級警戒。
3. 眼不見為淨,恐引發社會對立
移工禁令政策徐耀昌縣長要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不要在苗栗的路上看到任何移工。
因為縣政府的失能,導致疫情控制不下來,直到指揮中心進駐才逐漸穩住,但狀況持續緊繃且民眾恐慌及焦慮情緒高漲下,縣府好像做什麼被罵什麼,徐耀昌縣長竟然操作本國人民與外籍移工的對立,借此轉移焦點。
我們可以看到其他移工數量很多縣市首長,像新竹的林智堅市長第一時間請國軍入駐,提供企業移工篩檢協助穩定軍心,桃園的鄭文燦市長明確的對不同數量的移工宿舍與公司提出對應策略,甚至連新北市的侯友宜市長都說鼓勵比限制好,鼓勵業者以獎勵代替限制。
我們的敵人是病毒、不是移工。為了防疫,我們都很樂意配合政府執行各項政策,移工們也是,台灣人害怕染疫,但隻身在外國的移工更加害怕,所以因應本次事件性質多為移工群聚所致,只要有被框列或同宿舍、同公司,他們也很願意配合停工、隔離等政策。
沒想到接下來要面對的是「移工=病毒」的標籤化政策,好像只要看不見、接觸不到移工,苗栗就能恢復平靜。
「這些遠渡重洋、飄洋過海來到苗栗地區,認真辛苦工作移工們,亦是我們縣內推動各項產業的重要人力來源之一,他們支撐台灣基層勞務與照顧長輩的看護工作,在面對不熟悉的服務環境及語言,內心難免感到恐懼與不安。」
這是去年九月縣府舉辦的移工嘉年華新聞稿之內容,現在每一句話看起來都分外諷刺。
4. 不只種族對立,還有階級對立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46條》以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台灣將外籍勞工分為兩類,一類從事專門型與技術性質的工作,像是高階主管、專門或技術人員、外籍教師等白領移工;而另一類主要從事勞動性質的工作,包括製造業、營造業、農林魚牧等產業移工,及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等社福移工,所謂的藍領外勞。
若所有移工除上下班皆不得外出,那麼照定義除了藍領移工外,白領移工也不得外出。外籍教師、高階經理人、甚至風電廠商的技術人員都不能外出。
但有個案例是菲籍高階幹部,自行在外租屋,我們詢問勞青處這是否要管制,得到的答案是不用。我想這很清楚的說明了,本次的移工禁令就是僅針對藍領移工。
5. 實務上的困難
詢問此禁令是否有時間規劃,答案既然不是隔離14天,也不是直到三級警戒解除,而是目前沒有解禁時程。僅能單點的從宿舍到產線工作,給最基本的生活物資,這樣來回的搬運人力儼然形同奴工。這時程一旦拉久了,是否有可能產生反彈甚至逃跑,反而會發生更大問題。
而大型的仲介公司或是雇主,可能尚有辦法負擔生活採買跟交通移動,但小型的雇主根本沒辦法應付,小型雇主可能就四五個移工,只能通通擠在一台車上載去上班,這不是反而增加接觸?縣府也沒有任何配套措施或補貼,通通要雇主自己想辦法。
再來問題更大的是家庭看護工,縣政府知道有多少家庭看護工跟長輩住在一起相依為命嗎?現在如果不能出去買菜,不能出門倒垃圾、不能至藥局拿藥等,一旦時間久了,家中長輩飲食健康出現問題、環境髒亂滋生細菌、慢性病用藥沒了,長輩的身體狀況出現問題時,有誰能負責?
總不可能叫仲介或親人回來照顧,這一樣違反減少區域移動跟接觸的原則,且實務上根本窒礙難行。
且買菜、倒垃圾、拿藥、幫家裡添購生活日用品難道不是工作的一部分嗎?雖說工作可以外出,但若他們現在出現在市場,請問縣民們會怎麼想?會不會立刻報警?今天晚上倒垃圾時段,就有朋友跟我說平常會看到的移工們通通都沒出門了。
甚至有基層警察擔憂,移工外出確實配戴口罩、未群聚,落實實聯制,警方要依據哪條法令「加強稽查」?也有人指出,「這跟苗栗縣爆發疫情,所以全台客家人都不得出門一樣的邏輯」、「移工外出有群聚危險,上班就沒有群聚危險 ?」
台灣社會各處都仍面對疫情風險,並非隔離了移工就會恢復平穩,且並非身為移工就一定有高度傳染風險,應針對事件處理,例如京元電本次的全數移工隔離,就屬台灣社會可接受的處置。
因此這樣一個沒有時間期程、沒有配套措施、沒有合理法源依據的政策,我認為非常不妥,建議縣府調整政策。
要守護苗栗鄉親的健康安全,也要照顧移工們。
6. 呼籲政府積極協助雇主改善環境,而非要求限制
目前全縣大大小小的移工宿舍,縣府都將陸續清點完成或發出公文通知了,但實務上仍是由仲介公司做處理改善,才會發生前面第一點的狀況。
根據勞動部新修正的移工指引,雇主應強化生活管理及協助就醫,包含協助移工保持社交距離,建議雇主妥善運用現有閒置宿舍空間,增加每人居住面積,或利用隔板減低飛沫傳染,降低群聚感染風險。另外,基於風險管控,雇主也必須預先規劃1人1室居住地點,在移工工作或居住地點發生群聚感染時做好提前因應準備。
地方政府應輔導雇主落實該指引,無法完成的部份積極給予協助,而非不合理限制。我同意本次事件有特別的族群性質在,因其住所環境的密集導致群聚感染嚴重,完全一視同仁很困難。
但並非移工本身易染病,解除隔離後其仍有可能受他人傳染,若再有移工染疫,難道要再一次全縣移工禁令嗎?應該針對事件在合理的範圍內給予積極的協助,如指揮中心本次對京元電公司的處置才對,而非直接匡列特殊族群限制。
7. 提出移工群聚感染之防疫處理原則
具體建議如下:
一、督導各雇用移工之企業與機構單位落實分艙分流管理,給予必要協助並督導落實。
二、全面盤點移工宿舍進行空間改善,降低居住空間導致的高感染風險。
三、產業移工:縣府應安排所有產業移工進行至少兩次快篩安排,並協助雇主讓快篩陰性移工進行必要時間之隔離,避免偽陰性再次交叉感染。
四、社福移工:縣府應安排所有社福移工進行快篩+pcr,等待報告時間之隔離時間,縣府應提供必要措施補足照護缺口。
五、一旦機構或企業發生移工確診案例,確實框列密切接觸者與同宿舍成員,全面進行篩檢與隔離,並針對企業場域確實清消。
最後,我一直很擔心因為這次事件的特殊性,會有嚴重的對立產生,移工提供了台灣社會許多不可或缺的勞動力,你我的家人照顧和公司企業運作,可能都有非常仰賴這群外國朋友的地方,沒有人希望染疫,也沒有人希望變成危害社區的因子,既然事情發生了,希望我們可以不分彼此,團結努力渡過,讓台灣是一個充滿各種族群、共榮共好的島國。
同島一命,苗栗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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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清晨第一杯咖啡(6/3)美股等待非農就業,台股穩步向上
台指多空關鍵價:17160
美股靜待就業報告四大指數幾乎持平
不過台指期夜盤居然上漲100點相對強勢
月線上彎第二天如強守五日線則續強
雖然昨日外資終結連三買改賣超94億
不過自營商壽險資金、中實戶等內資穩盤
台股昨日再度出現電子比重下滑資金移到傳產
近期成功站回5月11日長黑高點17137點
最主要還是台指期結算後多方大勝
所以在下次結算日6/16前指數易漲難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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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外資偏愛傳產股但投信偏愛電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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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南二度就業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DNV獲得1,770萬美金的合約,以支持台電公司最大的離岸風電廠開發計畫(03/23/2021 DNV・GL)
★ 編按:很重要,所以要一在的重複強調,讓所有的朋友們清楚掌握這樣的訊息:
台灣推動國家能源轉型,發展再生能源發電,所可以帶給台灣的,絕對不僅僅是提供低碳、潔淨、永續的再生能源綠電這單一面向而已,在發展的過程中,我們還可以連帶地將台灣的產業技術水平向上提升,跟國際高度接軌,擷取先進的關鍵技術,並且實質的帶動本土的供應鍊同步茁壯成長,創造更多的在地就業機會與本土經濟產值,更不用提,能源轉型所創造的乾淨綠色能源,對於我們國家環境生態,民眾健康,以及符合國際間日益高漲普遍的,對於所有產業供應鏈以及國家減碳、減排的硬性要求的大趨勢。
台電公司選派DNV為300MW離岸二期風電開發計畫的總顧問
DNV, 為一個獨立的能源領域專家及驗證供應商,日前已簽署一個合約總值1,770萬美金(1.5億挪威克朗)的總顧問案,為台灣電力公司離岸二期開發計畫提供技術諮詢。本案為台電公司所獨立開發的項目中,目前為止最大的離岸風電廠。
本合約執行期間將持續至2025年下半年,屆時,DNV之國內外專家將於風電廠施工期間,支援其專案工程審閱及海事協調。合約將橫跨整個專案生命週期,一直到後續的試運轉,其中包含設計審查、製造監督和施工監造。目前本案之細部設計將預計於今年完成,並於2025年第三季開始試運轉。
DNV並將與台灣本地的工程顧問公司 – 吉興工程顧問公司(Gibsin)緊密合作,並分享最佳的執行經驗及知識。
“我們與DNV的合作從幾年前開始,憑藉著兩家公司豐富的文化及技術專長,我們將為台灣乾淨及綠色能源發展做出貢獻”,台電公司副總徐造華先生表示,“這是兩個組織在市場上擁有相同目標,進而組成夥伴關係的真實證明,台電和DNV完全致力於台灣政府為促進本土化和建立在地能量所做的努力。”
DNV能源系統部門亞太區經理Brice Le Gallo表示,DNV很高興在台電公司最大的離岸風電廠中發揮所長,他說:“這次的合作,說明了為什麼我們決定合併DNV的能源和石油與天然氣部門。這次的部門合併使我們在離岸相關計畫和海事協調方面具有獨特的優勢,進一步確保了專案可順利執行。我們廣泛且專業的知識,幫助我們獲得了DNV於再生能源領域,目前為止總額最大的單一離岸工程專案。
如何加強台灣本地的離岸風力部門發展
DNV正在協助包括吉興工程在內的幾家台灣公司,準備使其從再生能源行業發展中受益。包括提供最先進的施工技術,這些技術是DNV過往於全球能源系統客戶的合作中獲得的。
台灣將成為亞太地區第二大離岸風電市場。台灣的目標是2025年前將再生能源之發電占比達到20%。屆時,計劃從離岸風電獲得5.7GW的裝機容量,其中包括彰化二期和台電公司較早的彰化一期109.2MW。台灣政府並希望在2026至2036年間再新增10GW的離岸風電裝置容量。
DNV台灣再生能源諮詢部門負責人張明輝先生表示:“我們致力於幫助台灣和其他國家的本地開發商評估風險,並協助他們實現再生能源的建置目標。根據我們的經驗,與本地公司合作可以消除業務執行中的一些不確定性。”
例如,DNV正協助全球各地的離岸產業,將建造大型離岸風電場所需的開發時間從7年減少到5年,甚至更少。 “在世界各地建造和安裝離岸風電場的經驗,以及港口和基礎設施等相關配套的開發經驗,都可以幫助簡化此類的建置流程。這將有助於帶動亞太區周邊離岸風電市場的發展(例如在日本,韓國和越南),DNV的團隊也正在這些市場上提供協助。”張明輝先生總結說。
編者註
DNV在台灣已營運超過30年,於台北和高雄皆設有辦公室。該公司於2012年藉由海洋竹南風場開發計畫,開始涉足台灣可再生能源領域。
關於DNV
DNV是保障服務和風險管理方面的獨立專家,業務遍及100多個國家。憑借其廣泛的經驗與深厚的專業知識,DNV推動安全與可持續績效的發展,制訂行業基準,啟迪並發明解決方案。
無論是評估新船設計、最佳化風電場績效、分析天然氣管線的傳感器數據,或是認證食品公司的供應鏈,DNV都能讓客戶及其利益相關者在做出關鍵決策時充滿信心。
憑藉捍衛生命和財產、保護環境的企業宗旨,DNV幫助客戶與全世界應對當前面臨的挑戰與全球能源轉型,為許多世界上最成功、最具前瞻思維的公司提供可靠的意見。
在能源行業
DNV通過諮詢、監測、驗證和認證服務,為整個能源價值鏈提供保障。作為世界領先的獨立能源專家,該保障提供商幫助相關行業和政府應對能源行業在全球和各地區發生的許多複雜、相互關聯的轉型。DNV致力於實現《巴黎協定》的目標,並支持客戶更快地經歷過渡期,邁向深度去碳化的能源系統。
完整內容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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