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吃的疫苗」營養三法帶動食安軟實力
民眾黨團籲:政府應盡速推動營養三法!
政府守護台灣民眾的健康其實除了推廣疫苗之外,也應該呼籲注重「吃的疫苗」,也就是增強自身免疫力,靠營養均衡來維持健康。台灣民眾黨團幹事長蔡壁如、副總召高虹安和立委賴香伶邀請台灣營養基金會創辦人黃青真、大享食育協會秘書長黃嘉琳、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金惠民和長庚科大保健營養系副教授許青雲今(6)日共同召開記者會,盼推動營養三法:《國民營養與健康飲食促進法》、《食農教育法》、《學校供餐法》,讓全民「省錢賺健康」。
立委蔡壁如表示,我國健保支出健保支出總額以每年5%的比例成長,年增約300億元,是相當可觀的一筆支出,因此民眾黨團呼籲推動營養三法,吃得營養正是健康的第一要素。食安是國安問題,根據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的宗旨,改善營養及促進永續農業是社會未來的首要目標,除了三月底民眾黨團開過的《國民營養與健康飲食促進法》公聽會外,對於《食農教育法》、和學生生活息息相關的《學校供餐法》也持續推動;這三個法案分屬衛福部、農委會與教育部,三者同樣重要、不能偏廢,國民的健康需要跨部會通力合作。
蔡壁如強調,《食農教育法》主要概念就是推動友善農業及食品產業,致力於全體國民取得安全、營養且足夠的糧食;其中「蔬食友善環境」、「地產地銷」與「剩食」是主要的三項核心概念,也呼籲減少浪費、吃得安心。食安與農業其實是相輔相成的,兩者對於現代人飲食都非常重要。隨時代進步,食安監測都達一定水準,更應該從如何吃得更好的角度來思考,增進國民福祉。
立委高虹安強調,政府有責任給予學生一個健康、安全的成長環境,尤其學校營養午餐這一環更不容忽視;但相較於早已制訂有關學校飲食健康,並將飲食納入教學的日本、韓國,台灣在學校供餐上並無完整的規範,僅在學校衛生法中訂定五條規定,不僅無法涵蓋學校供餐所面臨的問題,也未能推動飲食營養教育或健康促進的觀念,反而是讓地方政府各自為政,導致學生膳食品質參差不齊。全台在學期時間每日供應近180萬份的學校午餐,卻僅有538位營養師替學校供膳把關,相當於一位營養師需要負責3345位學童的營養午餐,營養師、廚工人力不足、待遇有待加強等,均直接影響到學生用餐品質;更不用說偏鄉地區學校履次面臨辦伙規模小、經費不足,導致供餐廠商流標的困境。
高虹安呼籲政府應訂定明確且全國通用的供餐規範與標準,避免一國多制的營養標準,造成不同地區學童發展不均而耽誤學生成長。在資源分配上,也應訂定因地制宜的價格機制,增加對弱勢、偏鄉學子供餐的補助比例和總額,才可能對全國的學生都提供優質的膳食,讓他們營養、健康、快樂的成長。
立委賴香伶則表示,日常生活中如未充分攝取維持健康身體所需的必要營養素,就會陷入「低營養」,長期下來容易因為體力和免疫力降低而受到感染,甚至引起低蛋白血症;甚至到了高齡期,人體用營養打造身體的能力,比不上分解身體組織以獲取熱量的能力,就會發生肌力和肌肉量減少的肌少症。肌力下降就容易感覺疲累,活動力下降,導致身體功能衰退,又造成活動量減少,食慾更差,低營養問題更嚴重,陷入惡性循環;75歲以上的高齡者需要照護的原因之中,低營養等身心活力下滑所占的比重,已經高於腦中風等疾病了。
賴香伶強調,行政院永續會於108年7月亦提出「臺灣永續發展目標」,其中的核心目標為「確保糧食安全,消除飢餓,促進永續農業。」政府應該要制定國民營養及健康飲食計畫,並遵循台灣永續發展目標。2020年7月健保署公布2019年10大燒錢疾病,慢性腎臟疾病再度居首,39.7萬人共耗費533.16億元;其次是糖尿病309.6億,齒齦炎及牙周疾病花費180.03億居第三。這些慢性疾病的發生很可能與飲食有關,若國家致力於促進正確健康飲食觀念、攝取均衡的營養食物,都能緩和或降低國人的慢性疾病負擔。此外,訂立政府機關(構)應支持或協助辦理實物給付之團體,要將營養問題納入考量;政府也應擬定國民營養及飲食建議攝取基準。
台灣營養基金會創辦人黃青真表示,在國家發展進步神速的當今台灣,政府居然沒有整體的政策與規劃,四十年前的衛生署已警覺這項業務需要具專業之專責單位,而提出「國民營養法」立法之議;立法未成,此業務隨著組織變遷,持續由早期「食品衛生處」、「食品藥物署」至目前之「國民健康署」兼辦,遑論其他相關機關單位。相對於日常生活中常見之菸害防治、癌症早期篩檢等宣導,提高「飲食健康識能」與推行「健康飲食環境」之宣導極為少見,呼籲政府「營養與健康飲食促進法」立法不能再在等下去!
大享食育協會秘書長黃嘉琳表示,全民免疫力提高不只在於打疫苗的保護,更是應該從胎兒到銀髮的全人健康營養照顧檢視,Covid-19疫情下,這幾個月凸顯我國飲食、健康和教育相關的公共政策十分脆弱。台灣孩子的齲齒比例高、體位不佳、飲食營養失衡、學校午餐亂象等種種問題,在欠缺學校供餐法、國民營養法的情況下,正說明了錯誤或遲滯的政策,已經將台灣孩子們的未來帶到險境。執政者必須立即作為,不僅僅是農委會推出《食農教育法》而已,更應由中央層級來跨部會推動攸關著下一代台灣人的健康三法,從根本為兒童和國民的全人身心發展通盤規劃。
民眾黨團表示,行政院應盡速將《國民營養與健康飲食促進法》及《學校供餐法》的草案送至立法院審議,並在本屆第四會期完成三讀立法,以增進國民健康,強化防疫韌性。.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第6屆第6會期第13次會議、第6屆第6會期第1次秘密會議:一、討論本院法制、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第十六條、第二十條之二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4案。 二、於報告事項處理完畢後舉行秘密會議。 三、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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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在立院,否決國民黨、民眾黨提出的「修改不在籍投票的臨時會」!
—以下引自柯建銘—
【這樣的臨時會,還要開嗎?】
其實是:假不在籍投票之名,行通訊投票之實。
國民黨在昨天提出臨時會的召集,游錫堃院長今日主持朝野協商,明天早上10:00開臨時會的談話會,決定是否要開臨時會,國民黨所圖為何?猶記6月4日的第一次臨時會處理紓困預算時,國民黨曾倡言三級警戒不宜開臨時會,今卻主動出擊:從6月底朱立倫拜訪其黨團後,到昨天上午至中選會的演出,下午提案,看起來似乎很有謀略及部署,其實在疫情期間,少政治計算,多朝野合作,共同防疫的主旋律下,被看穿時,實難登大雅之堂,可斷言這絕對是「最臨時的臨時會」。抱歉直言!
〈何以言之〉:
一個充滿政治計算的提案: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國民黨的提案連猶抱琵琶半遮面也不演了,提出美其名為不在籍投票之「公民投票法之部分條文修正案」共22個條文,除第22條、23條二條抄第24條原條文及選罷法66條延期要件,交待了事,其餘20個條文,全都是為「通訊投票」而寫的條文。直球對決通訊投票,圖窮匕見,亮出刀光劍影,一眼望穿,毫不掩飾,易言之就是「假不在籍投票之名,行通訊投票之實」。
〈所圖為何〉:
實乃:國民黨主席選舉,江、朱之爭之內部矛盾外部化,話語權之爭而已。
〈君不見〉:
6/30朱立倫訪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不談防疫卻推不在籍投票之通訊投票,但會後受訪表示:「黨團成員和他都認為,不管是828公投或明年大選等任何時間,都要推不在籍投票之通訊投票」。
「再明示也不過如此!」
以後任何選舉,2022、2024都要通訊投票,這就是對江啟臣的黨中央828公投四項決議別苗頭,不是嗎?都是選舉計算、政治權謀而已。
〈今天〉:
朝野協商時,鄭麗文更直言,台商通訊投票,民進黨反對是怠惰、落後、反動,大喊民進黨「怕什麼」?我倒要反問國民黨你們在「講什麼」?橋接到海外、台商通訊投票之選舉,不會有舞弊、賄選、中共介入問題嗎?遑論憲法問題(後論),台灣人民會接受嗎?這樣就可重返執政?這是民主的展現?或扼殺?
〈民進黨主張〉:
一、我們贊成公投不在籍投票的「移轉投票」,因工作地、就學方便就近之實體投票。
二、訂立「全國性公民不在籍投票法」專法。
三、下會期召開公聽會、委員會好好審、好好討論。
四、相關配套不管技術面、執行面及典章制度,完善之建立,不急就章,2023公投移轉投票較可行,也來得及。
〈為何如此主張〉:
不在籍投票有移轉投票、通訊投票、特定投票所、電子投票、提前投票……等,通訊投票是最不可行的,如假公投、假不在籍之通訊投票,加上朱立倫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共識橋接到爾後大選,這已不是單純制度選擇或政策選擇的問題了,是台灣民主實踐的百年大計,可如此倒退嗎?
〈最嚴肅的是我們都必須向憲法低頭〉:
一、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註:1994年總統直選修憲時加入此規定)
二、憲法本文第129條: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白話文就是不管公投、選舉投票須在台灣,且秘密投票,如要通訊投票,就須修憲(1994年為1996年總統選舉而修憲,才有爾後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立法)。
〈回顧歷史〉:
1992年4月19日,民進黨推動總統直選運動,上萬群眾走上街頭6天5夜,夜宿台北火車站(我在現場),後被強力水柱及警察暴力驅離,但也促成總統人民直選,1994年為總統直選國大修憲及1996年台灣人選自己的總統,翻起了民主運動歷史上璀璨的一頁。
〈回到立法院〉:
30年來選舉制度的憲法討論及修法,可用臨時會三天委員會討論就表決嗎?
修憲後,從第二屆國會全面改選至今第十屆,有關於移轉投票、通訊投票之爭,歷年來共67個版本,朝野皆有,從未停止過,「在立法院開第一槍」的是第二屆國民黨不分區程建人委員,為政府派駐海外工作人員及眷屬之通訊投票,所提「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案」,這是歷史的濫觴由來,及後來有丁守中、蘇起、賴士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等人所提之通訊投票案,第八屆國民黨吳育昇委員更提憲法增修條文之修憲。
〈由此可見〉:
通訊投票所碰觸的是憲法問題,否則李登輝、馬英九兩位前總統,在國會過半早就修法完成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可用臨時會「拉弓」處理嗎?
回顧30年台灣民主發展近程,3天委員會就能審竣、表決?
〈民進黨重申主張〉:
好好的立「公投法不在籍投票之移轉投票」,才是負責的態度,少政治,多防疫,才是正辦,臨時會就到此為止吧!九月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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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臨時會,還要開嗎?】
其實是:假不在籍投票之名,行通訊投票之實。
國民黨在昨天提出臨時會的召集,游錫堃院長今日主持朝野協商,明天早上10:00開臨時會的談話會,決定是否要開臨時會,國民黨所圖為何?猶記6月4日的第一次臨時會處理紓困預算時,國民黨曾倡言三級警戒不宜開臨時會,今卻主動出擊:從6月底朱立倫拜訪其黨團後,到昨天上午至中選會的演出,下午提案,看起來似乎很有謀略及部署,其實在疫情期間,少政治計算,多朝野合作,共同防疫的主旋律下,被看穿時,實難登大雅之堂,可斷言這絕對是「最臨時的臨時會」。抱歉直言!
〈何以言之〉:
一個充滿政治計算的提案: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國民黨的提案連猶抱琵琶半遮面也不演了,提出美其名為不在籍投票之「公民投票法之部分條文修正案」共22個條文,除第22條、23條二條抄第24條原條文及選罷法66條延期要件,交待了事,其餘20個條文,全都是為「通訊投票」而寫的條文。直球對決通訊投票,圖窮匕見,亮出刀光劍影,一眼望穿,毫不掩飾,易言之就是「假不在籍投票之名,行通訊投票之實」。
〈所圖為何〉:
實乃:國民黨主席選舉,江、朱之爭之內部矛盾外部化,話語權之爭而已。
〈君不見〉:
6/30朱立倫訪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不談防疫卻推不在籍投票之通訊投票,但會後受訪表示:「黨團成員和他都認為,不管是828公投或明年大選等任何時間,都要推不在籍投票之通訊投票」。
「再明示也不過如此!」
以後任何選舉,2022、2024都要通訊投票,這就是對江啟臣的黨中央828公投四項決議別苗頭,不是嗎?都是選舉計算、政治權謀而已。
〈今天〉:
朝野協商時,鄭麗文更直言,台商通訊投票,民進黨反對是怠惰、落後、反動,大喊民進黨「怕什麼」?我倒要反問國民黨你們在「講什麼」?橋接到海外、台商通訊投票之選舉,不會有舞弊、賄選、中共介入問題嗎?遑論憲法問題(後論),台灣人民會接受嗎?這樣就可重返執政?這是民主的展現?或扼殺?
〈民進黨主張〉:
一、我們贊成公投不在籍投票的「移轉投票」,因工作地、就學方便就近之實體投票。
二、訂立「全國性公民不在籍投票法」專法。
三、下會期召開公聽會、委員會好好審、好好討論。
四、相關配套不管技術面、執行面及典章制度,完善之建立,不急就章,2023公投移轉投票較可行,也來得及。
〈為何如此主張〉:
不在籍投票有移轉投票、通訊投票、特定投票所、電子投票、提前投票……等,通訊投票是最不可行的,如假公投、假不在籍之通訊投票,加上朱立倫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共識橋接到爾後大選,這已不是單純制度選擇或政策選擇的問題了,是台灣民主實踐的百年大計,可如此倒退嗎?
〈最嚴肅的是我們都必須向憲法低頭〉:
一、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註:1994年總統直選修憲時加入此規定)
二、憲法本文第129條: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白話文就是不管公投、選舉投票須在台灣,且秘密投票,如要通訊投票,就須修憲(1994年為1996年總統選舉而修憲,才有爾後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立法)。
〈回顧歷史〉:
1992年4月19日,民進黨推動總統直選運動,上萬群眾走上街頭6天5夜,夜宿台北火車站(我在現場),後被強力水柱及警察暴力驅離,但也促成總統人民直選,1994年為總統直選國大修憲及1996年台灣人選自己的總統,翻起了民主運動歷史上璀璨的一頁。
〈回到立法院〉:
30年來選舉制度的憲法討論及修法,可用臨時會三天委員會討論就表決嗎?
修憲後,從第二屆國會全面改選至今第十屆,有關於移轉投票、通訊投票之爭,歷年來共67個版本,朝野皆有,從未停止過,「在立法院開第一槍」的是第二屆國民黨不分區程建人委員,為政府派駐海外工作人員及眷屬之通訊投票,所提「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案」,這是歷史的濫觴由來,及後來有丁守中、蘇起、賴士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等人所提之通訊投票案,第八屆國民黨吳育昇委員更提憲法增修條文之修憲。
〈由此可見〉:
通訊投票所碰觸的是憲法問題,否則李登輝、馬英九兩位前總統,在國會過半早就修法完成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可用臨時會「拉弓」處理嗎?
回顧30年台灣民主發展近程,3天委員會就能審竣、表決?
〈民進黨重申主張〉:
好好的立「公投法不在籍投票之移轉投票」,才是負責的態度,少政治,多防疫,才是正辦,臨時會就到此為止吧!九月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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