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持續的關注居住議題,我們就多幫他推一把,現在也只剩下風雨飄搖的他們在對水深火熱的我們,繼續居住正義的路上。
雖然離大選還有一大段時間,可是目前各候選人除了帥哥美女牌之外,我們都沒有看到太多關注居住正義的人,很可惜,而四年前那些曾經說要關注的人,而今上了台就換了腦袋、收了錢就變了臉,靠著年輕人上位,卻一腳把年輕人踩在腳底下,墊著自己的身價,吸乾我們的血。
而且那些人都很會掰,弱智的令人討厭。
居住正義怎麼辦?
拿掉正義,居住問題從未解決過,馬政府雖推過合宜住宅,可惜被有心人扭曲,蓋得亂七八糟不說,應該大量興建才有效果的,變成少量蓋蓋的樂透宅。
蔡政府雖想力推社會住宅,但認真執行的人不多,不願配合得更多,而且當台北市發現房價因此而下跌後,垃圾億元們與市長們就開始反對了,用一堆垃圾的藉口來反對興建,這些不分藍綠的垃圾們,阻擋了年輕人可能的幸福,為自己帶來了豐厚的政治酬庸。
設計上應該要足夠才會發生效果的,而今還是被上下刻意的扭曲與瞎掰,依然變成樂透宅。
如果你是有錢人,如果你是炒房囤房一族,自然要反對居住正義,自然會認為憑什麼窮鬼可以跟你住在一起?
當六都紛紛成為昂貴的空城,只剩下自以為有錢的人住得起這裡,年輕人終於受不了高房價物價的剝削,而紛紛離開都市或這個國家,這個國家剩下啥?
早就啥也沒剩下了,等到台積電通通搬到中國或美國或越南之後,炒房囤房一族才知道,這個國家已經被你們毀了。
你以為你為你的子孫掙來的房產,有多值錢?42年後台灣人口大減近六百萬人,你已經死了,但你的房產根本就填不滿,這些資產終於是成為一堆垃圾。
就像廢棄的永達技術學院旁,以前房東們還以為這些房子至少值一些錢,可是現在就是一堆垃圾與廢墟,瞬間。
面對居住正義的公平稅制
政府逃避很可恥而且沒用
相信不少關心房價議題的朋友有印象,五月時,國發會「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上有個 #應課徵空屋稅 的提案,不到兩週就迅速達成5000人連署的提案門檻,凸顯 #高空屋高房價 及 #公平課稅 確實是許多人關心的重要議題。該提案對應的主管機關內政部及財政部,在七月底時都已正式回應。
內政部的正式回應以 #空屋認定困難 為由否決提案,財政部則同樣否決了提案,在其「議題手冊」中更羅列以下否決理由:
1️⃣房價影響因素眾多,空屋稅效果有限
2️⃣已授權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達成量能課稅目標
3️⃣空屋認定易生爭議,稽徵成本效益不彰
問題是,空屋稅真的有這麼不可行嗎?以下分成三點來跟主管機關再商榷。
(文長注意)
一、空屋認定的關鍵,還是在政府要不要做
財政部與內政部否決提案的共同原因是「空屋認定困難,稽徵機關舉證耗時及耗力」。問題是,「空屋稅」並非台灣創舉,主管機關不妨多借鏡他山之石。
例如,加拿大溫哥華及日本,都有開徵空屋稅。2017年溫哥華市長Kennedy Stewart宣布,對一年空置超過六個月的房屋,徵收1%空屋稅,結果在一年之內,溫哥華的空屋數量就下降了15%;日本則定義空屋為「建築物或附屬建築物沒有人居住或做其他用途」,另針對「特定空家」(有傾倒危險、嚴重危害衛生、嚴重破壞景觀及與周遭環境不適切狀態的空屋),除了取消固定資產稅的優惠稅率,最多可能要多繳5倍的稅。
回頭看台灣,其實行政院主計處每十年都會進行 #空屋普查,最近一次在2010年,當時盤點出的空屋數達156萬戶。而內政部營建署也有 #低度用電戶調查,2019年的統計是96萬戶。
無論是否推動空屋稅,政府的第一步就是檢討整合跨部門的調查方法,提供人民更可信的空屋參考指標;其次,財政部的議題手冊自己也提到,台北市是以 #低度用電用水 作為認定依據,確認後就以 #非自住稅率 來開徵,並開放居民申覆,表示政府認定早有案例,關鍵還是要不要做而已。
二、研究證實,提升住宅持有稅,的確會影響房價
回到空屋稅提案者的主要精神,其實是想要政府去處理台灣 #住宅持有稅過低的問題,讓投資客或建商有餘裕持有大量住宅,來進行囤房及炒房,才會長期造成「高空屋x高房價」這樣違反市場原理的現象。因此,必須透過稅率來提高房屋活化的誘因,來解決市場和房價的扭曲。
先看台灣的 #不動產實質稅率 約為0.13%,相較於新加坡0.17~0.36%、日本0.2%、倫敦0.38%、紐約0.72%,確實偏低。
再看提高住宅持有稅與房價是否相關?財政部稱沒有相關,但學者 #彭建文 等早在2007年便透過對北市大同區與內湖區的實證研究指出「有效稅率每提升1%,房價將會降低2.02%」,顯然有相關性。
財政部又稱「1972年時曾課徵的空地稅作為懲罰性稅制,歷經十年後停徵,期間並無實證指出明顯效果。」然而, OURs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日前指出,包括《基隆市稅務局105年研究報告:空地稅課徵可能性與研究-以基隆市為例》及《花蓮縣開徵空地稅實施可行性研析》等政府研究報告都明白指出,空地稅效果不彰,與造成不動產有效稅率過低,有高度關係。
財政部如果還要堅持宣稱「空屋稅效果有限」,恐怕需要拿出更多佐證。
三、提升持有成本,囤房稅也是條路徑,然而現行制度法規空白授權根本無法量能課稅
撇開空屋稅的認定如何更完善有待討論,其實囤房稅也是個能增加住宅持有成本的路徑。現行房屋稅第五條即有區分自住跟非自住者(四戶以上)適用不同稅率。
然而,囤房稅政策真的是像財政部說的「已授權各地方政府訂差別稅率,達到量能課稅的目標」嗎?
實際上並非如此。
仔細比較各地方政府的 #非自住房屋稅率,就會發現只有台北、宜蘭、連江有訂完整的累進稅率,桃園是4戶以上通通2.4%,新竹縣則是1.6%。至於其他縣市,非自住通通只訂最低標準的1.5%,不管持有10戶或4戶都一樣,根本沒有量能課稅、抑制囤房的效果。
關鍵在於,目前的財政部是透過《房屋稅條例》第5條「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而非「應訂定差別稅率」,形同空白授權給地方政府,讓地方府會得以規避訂定差別稅率。換句話說,財政部如果真的有心落實量能課稅,制度面絕對可以有改善空間。
👉結論:增加持有成本、完善稅制政策,的確有助於房市正常化,甚至改善租屋市場
此外,這次提案有件有趣的是,就是內政部的議題手冊明白指出「未來若能透過稅制改革,引導擁多屋者之房東將適合的房屋釋出給需要的民眾承租,提升本部包租代管政策成效,本部亦樂見其成。」
可見得,內政部也認同持有稅提升能幫助到包租代管,然而可能這基調打臉財政部,所以最後在JOIN平台上正式回覆上就被拿掉了。
時代力量認為,透過增加住宅持有成本,的確有助於房市正常化,甚至改善租屋市場。然而,重點還是如何形塑有效的政策,讓囤房稅制和空屋認定更為完善可行,而非停留在當前「立意良善、徒具形式」的法規狀態,對高房價高空屋依舊一籌莫展。而讓居住正義真正落實,改善居住困境,就是時代力量的任務。
今(9/4)日下午14:00 立法委員 黃國昌 會舉辦「邁向居住正義、台灣需要囤房稅」公聽會,屆時委員的粉專及YouTube會有直播,請大家一同關注。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20313民視打房擬課空屋稅消息一出房東抗議 影片網址→http://youtu.be/9xGs6vvdB8k 感謝記者于凡的報導,天啊~~打房又一招!空屋稅!?房價依舊不會下修的啦!應該說,房價若會下修也不是因為空屋稅要開徵而下修。而且執行上有許多困難。 首先─對於房價的影響,說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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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的正式回應以 #空屋認定困難 為由否決提案,財政部則同樣否決了提案,在其「議題手冊」中更羅列以下否決理由:
1️⃣房價影響因素眾多,空屋稅效果有限
2️⃣已授權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達成量能課稅目標
3️⃣空屋認定易生爭議,稽徵成本效益不彰
問題是,空屋稅真的有這麼不可行嗎?以下分成三點來跟主管機關再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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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空屋認定的關鍵,還是在政府要不要做
財政部與內政部否決提案的共同原因是「空屋認定困難,稽徵機關舉證耗時及耗力」。問題是,「空屋稅」並非台灣創舉,主管機關不妨多借鏡他山之石。
例如,加拿大溫哥華及日本,都有開徵空屋稅。2017年溫哥華市長Kennedy Stewart宣布,對一年空置超過六個月的房屋,徵收1%空屋稅,結果在一年之內,溫哥華的空屋數量就下降了15%;日本則定義空屋為「建築物或附屬建築物沒有人居住或做其他用途」,另針對「特定空家」(有傾倒危險、嚴重危害衛生、嚴重破壞景觀及與周遭環境不適切狀態的空屋),除了取消固定資產稅的優惠稅率,最多可能要多繳5倍的稅。
回頭看台灣,其實行政院主計處每十年都會進行 #空屋普查,最近一次在2010年,當時盤點出的空屋數達156萬戶。而內政部營建署也有 #低度用電戶調查,2019年的統計是96萬戶。
無論是否推動空屋稅,政府的第一步就是檢討整合跨部門的調查方法,提供人民更可信的空屋參考指標;其次,財政部的議題手冊自己也提到,台北市是以 #低度用電用水 作為認定依據,確認後就以 #非自住稅率 來開徵,並開放居民申覆,表示政府認定早有案例,關鍵還是要不要做而已。
二、研究證實,提升住宅持有稅,的確會影響房價
回到空屋稅提案者的主要精神,其實是想要政府去處理台灣 #住宅持有稅過低的問題,讓投資客或建商有餘裕持有大量住宅,來進行囤房及炒房,才會長期造成「高空屋x高房價」這樣違反市場原理的現象。因此,必須透過稅率來提高房屋活化的誘因,來解決市場和房價的扭曲。
先看台灣的 #不動產實質稅率 約為0.13%,相較於新加坡0.17~0.36%、日本0.2%、倫敦0.38%、紐約0.72%,確實偏低。
再看提高住宅持有稅與房價是否相關?財政部稱沒有相關,但學者 #彭建文 等早在2007年便透過對北市大同區與內湖區的實證研究指出「有效稅率每提升1%,房價將會降低2.02%」,顯然有相關性。
財政部又稱「1972年時曾課徵的空地稅作為懲罰性稅制,歷經十年後停徵,期間並無實證指出明顯效果。」然而, OURs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日前指出,包括《基隆市稅務局105年研究報告:空地稅課徵可能性與研究-以基隆市為例》及《花蓮縣開徵空地稅實施可行性研析》等政府研究報告都明白指出,空地稅效果不彰,與造成不動產有效稅率過低,有高度關係。
財政部如果還要堅持宣稱「空屋稅效果有限」,恐怕需要拿出更多佐證。
三、提升持有成本,囤房稅也是條路徑,然而現行制度法規空白授權根本無法量能課稅
撇開空屋稅的認定如何更完善有待討論,其實囤房稅也是個能增加住宅持有成本的路徑。現行房屋稅第五條即有區分自住跟非自住者(四戶以上)適用不同稅率。
然而,囤房稅政策真的是像財政部說的「已授權各地方政府訂差別稅率,達到量能課稅的目標」嗎?
實際上並非如此。
仔細比較各地方政府的 #非自住房屋稅率,就會發現只有台北、宜蘭、連江有訂完整的累進稅率,桃園是4戶以上通通2.4%,新竹縣則是1.6%。至於其他縣市,非自住通通只訂最低標準的1.5%,不管持有10戶或4戶都一樣,根本沒有量能課稅、抑制囤房的效果。
關鍵在於,目前的財政部是透過《房屋稅條例》第5條「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而非「應訂定差別稅率」,形同空白授權給地方政府,讓地方府會得以規避訂定差別稅率。換句話說,財政部如果真的有心落實量能課稅,制度面絕對可以有改善空間。
👉結論:增加持有成本、完善稅制政策,的確有助於房市正常化,甚至改善租屋市場
此外,這次提案有件有趣的是,就是內政部的議題手冊明白指出「未來若能透過稅制改革,引導擁多屋者之房東將適合的房屋釋出給需要的民眾承租,提升本部包租代管政策成效,本部亦樂見其成。」
可見得,內政部也認同持有稅提升能幫助到包租代管,然而可能這基調打臉財政部,所以最後在JOIN平台上正式回覆上就被拿掉了。
時代力量認為,透過增加住宅持有成本,的確有助於房市正常化,甚至改善租屋市場。然而,重點還是如何形塑有效的政策,讓囤房稅制和空屋認定更為完善可行,而非停留在當前「立意良善、徒具形式」的法規狀態,對高房價高空屋依舊一籌莫展。而讓居住正義真正落實,改善居住困境,就是時代力量的任務。
今(9/4)日下午14:00 立法委員 黃國昌 會舉辦「邁向居住正義、台灣需要囤房稅」公聽會,屆時委員的粉專及YouTube會有直播,請大家一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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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的正式回應以 #空屋認定困難 為由否決提案,財政部則同樣否決了提案,在其「議題手冊」中更羅列以下否決理由:
1️⃣房價影響因素眾多,空屋稅效果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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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與內政部否決提案的共同原因是「空屋認定困難,稽徵機關舉證耗時及耗力」。問題是,「空屋稅」並非台灣創舉,主管機關不妨多借鏡他山之石。
例如,加拿大溫哥華及日本,都有開徵空屋稅。2017年溫哥華市長Kennedy Stewart宣布,對一年空置超過六個月的房屋,徵收1%空屋稅,結果在一年之內,溫哥華的空屋數量就下降了15%;日本則定義空屋為「建築物或附屬建築物沒有人居住或做其他用途」,另針對「特定空家」(有傾倒危險、嚴重危害衛生、嚴重破壞景觀及與周遭環境不適切狀態的空屋),除了取消固定資產稅的優惠稅率,最多可能要多繳5倍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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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證實,提升住宅持有稅,的確會影響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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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提高住宅持有稅與房價是否相關?財政部稱沒有相關,但學者 #彭建文 等早在2007年便透過對北市大同區與內湖區的實證研究指出「有效稅率每提升1%,房價將會降低2.02%」,顯然有相關性。
財政部又稱「1972年時曾課徵的空地稅作為懲罰性稅制,歷經十年後停徵,期間並無實證指出明顯效果。」然而, OURs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日前指出,包括《基隆市稅務局105年研究報告:空地稅課徵可能性與研究-以基隆市為例》及《花蓮縣開徵空地稅實施可行性研析》等政府研究報告都明白指出,空地稅效果不彰,與造成不動產有效稅率過低,有高度關係。
財政部如果還要堅持宣稱「空屋稅效果有限」,恐怕需要拿出更多佐證。
三、提升持有成本,囤房稅也是條路徑,然而現行制度法規空白授權根本無法量能課稅
撇開空屋稅的認定如何更完善有待討論,其實囤房稅也是個能增加住宅持有成本的路徑。現行房屋稅第五條即有區分自住跟非自住者(四戶以上)適用不同稅率。
然而,囤房稅政策真的是像財政部說的「已授權各地方政府訂差別稅率,達到量能課稅的目標」嗎?
實際上並非如此。
仔細比較各地方政府的 #非自住房屋稅率,就會發現只有台北、宜蘭、連江有訂完整的累進稅率,桃園是4戶以上通通2.4%,新竹縣則是1.6%。至於其他縣市,非自住通通只訂最低標準的1.5%,不管持有10戶或4戶都一樣,根本沒有量能課稅、抑制囤房的效果。
關鍵在於,目前的財政部是透過《房屋稅條例》第5條「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而非「應訂定差別稅率」,形同空白授權給地方政府,讓地方府會得以規避訂定差別稅率。換句話說,財政部如果真的有心落實量能課稅,制度面絕對可以有改善空間。
👉結論:增加持有成本、完善稅制政策,的確有助於房市正常化,甚至改善租屋市場
此外,這次提案有件有趣的是,就是內政部的議題手冊明白指出「未來若能透過稅制改革,引導擁多屋者之房東將適合的房屋釋出給需要的民眾承租,提升本部包租代管政策成效,本部亦樂見其成。」
可見得,內政部也認同持有稅提升能幫助到包租代管,然而可能這基調打臉財政部,所以最後在JOIN平台上正式回覆上就被拿掉了。
時代力量認為,透過增加住宅持有成本,的確有助於房市正常化,甚至改善租屋市場。然而,重點還是如何形塑有效的政策,讓囤房稅制和空屋認定更為完善可行,而非停留在當前「立意良善、徒具形式」的法規狀態,對高房價高空屋依舊一籌莫展。而讓居住正義真正落實,改善居住困境,就是時代力量的任務。
今(9/4)日下午14:00 立法委員 黃國昌 會舉辦「邁向居住正義、台灣需要囤房稅」公聽會,屆時委員的粉專及YouTube會有直播,請大家一同關注。
空屋認定困難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20313民視打房擬課空屋稅消息一出房東抗議
影片網址→http://youtu.be/9xGs6vvdB8k
感謝記者于凡的報導,天啊~~打房又一招!空屋稅!?房價依舊不會下修的啦!應該說,房價若會下修也不是因為空屋稅要開徵而下修。而且執行上有許多困難。
首先─對於房價的影響,說真的,大家都知道,絕大多數的包租公/婆們,10間有9間根本就不會拿去報稅,或者應該如記者所說,採用「自用稅率」(如果收租的話就不能用此優惠稅率唷!),所以在我認為,這不過就是彌補「假自用」的稅額罷了!......↓
再來就是空屋的認定,如果只是去按個門鈴,沒人回應?這樣就叫空屋嗎?萬一屋主只是出國度假去呢?所以.....,我還是覺得「空屋」跟「空地」的認定標準本來就要不同,而且甚至應該要更嚴謹才是。
以下為新聞網址↓
2012/3/13 17:24
為了抑制房價,內政部長李鴻源提出課徵空屋稅的構想,希望避免資源浪費,一方面也可以平抑房價飆漲,只是對房東來說,找不到適合的租屋者,還要繳稅給政府,根本無法接受,而且空屋的定義很難界限,也讓房仲業認為執行有困難。
將近40坪的公寓,重新粉刷,還有水晶吊燈,在大直這樣的地段,月租5萬5,只是房東掛上出租牌子已經半年,還是找不到適合租客,像這樣的空屋,政府打算研擬課徵房屋稅。
內政部統計,全台有88萬戶空屋,為了減少空屋率,並且降低房價,內政部研擬的空屋稅,就是比照空地稅模式,課徵房屋稅的三倍,聽到這消息,房東不能接受,周休二日去度假的別墅,或是已經出租的房子,是否納入課徵範圍,加上民眾常把出租的房子當自用住宅報稅,空屋稅能不能課到,連房仲都打上大問號。
新聞網址→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2313F06M1
部落格網址→ 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48104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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