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租代管日漸盛行
永慶房屋終於也跨足租屋戰場 並超狂推出:
(1)「價金履約保證帳戶」押金再也不怕有糾紛
(2)「特定事故房屋跌價險」房東更安心
(3)「租賃所得稅」最高減免53%稅務優惠
三大優勢直接KO房東出租痛點!
#房東最怕奧房客
#代管師一次搞定大小事
#簽約催租房屋維護全包
#協助租賃法規諮詢
#押金履約專戶有保障
#送事故屋跌價險好狂
租屋押金法規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青年以及弱勢租客不要怕
#修法拒絕惡房東
#讓租屋市場不再是個黑市
#強化糾紛處理機制
我最近接到 #青年租屋族 陳情,遇上 #惡房東張淑晶 卻求助無門!所以今日早上我與陳情人詹庭琪小姐、S小姐,還有長期關心相關議題的崔媽媽基金會、住盟、OURs召開記者會,並要求內政部地政司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出席說明。
詹庭琪小姐五年前上大學第一次租房就遇上張淑晶,為了3萬押金訴訟耗時五年,即使現在勝訴,仍因張淑晶已 #脫產 而拿不回賠償金。當年曾求助 #公所調解委員會、地方政府 #消保官、消保調解委員會,卻都求助無門。張淑晶甚至藉故對詹小姐提告 #民事訴訟 求償十萬元,也提告 #刑事 的詐欺、侵占和偽造文書,連 #她的父母親都被告!
另一位受害者S小姐,租屋時房東以「遙控看房」、「LINE紀錄簽約」、「分身簽約」等方式神隱不出面,後來一查才發現原來房東就是張淑晶!租屋過程中,房東不告知電表度數,就索取每個月2千元電費, #天花板水泥塊掉下來砸到人,也遲遲不處理修繕。如今租約即將到期,她只希望不要有更多人受害。
我發現,目前租客遭遇糾紛,除了向民間團體諮詢,有三種處理機制, #但實務上都有缺陷。
第一、 #向各縣市地方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請調解。但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消保官受理租賃糾紛的態度也很消極,儘管2016年後行政院消保處已拍板,即使個人房東反覆出租也是「企業經營者」,但現在除了雙北市、桃園市較為積極,其他縣市可能以租賃糾紛不屬於消費爭議為由拒絕,導致租客求助無門。而且即使召開消保調解,房東也可能神隱不出現。
第二、 #向地方政府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處。但不動產糾紛調處本來是用來處理土地權利糾紛的,一季才召開一次。所以即使2018年修法改為免費,也乏人問津,租客最多的台北市近二十年來案件數仍持續掛零。而且跟消費爭議調解一樣,都可能因對方拒不出席而難以進行,結果也無法直接約束雙方。
第三、只有在 #租約違反定型化契約規範時,主管機關可以要求房東改正、開罰,但只適用於租約違法的情況,且即使開罰,如果房東扣住押金不還,租客如詹小姐仍只能尋求昂貴的訴訟途徑;或者就只好自認倒楣,認賠了事。
我認為,青年、弱勢租屋族缺乏資源,往往處於協商弱勢,不能當作單純的私人糾紛,應該要積極保障。譬如參考現行《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修法建立簡便有效的調處機制,也要 #強制雙方 有出席調處的義務、 #拒不出席即可依法開罰,甚至進一步建立有結果拘束力的仲裁制度。也應該強化民間協助調解糾紛的機制,鼓勵良性溝通。否則 #訴訟昂貴,租客未必能負擔。
我現場也對出席的行政院消保處、內政部地政司提出兩大要求:
第一,依照消費者保護法,房東只要反覆從事出租行為就是「企業經營者」,租客即應 #獲得消保法保障。現在各縣市態度消極, #行政院消保處 應要求各地方消保官依法積極協助租客處理糾紛,並強化人員對租賃議題的認知,善用調解建議書等權責促使雙方調解。
第二,如果租約違反定型化契約,地方政府可要求房東限期改正,否則最高可罰三十萬元,但租客可能不清楚相關規定, #內政部地政司 應加強宣導,來強化租客談判籌碼。針對目前不動產糾紛調處成效不彰、 #租賃專法無罰則 等問題,地政司也應通盤檢討,納入 #未來修法補強。
除了要求中央檢討修法,我作為立法委員,後續也會提出草案,讓 #租賃專法升級2.0, #強化保障租屋族權益!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租屋押金法規 在 小吃貨的英國生活日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英國租房
以下是我與朋友們的經驗,僅供參考。
英國租房有分成share house或者自己租一個property 。
學生的話又有分,學校提供的學生宿舍,或者學校跟第三方合作的學生宿舍。
學校自己的學生宿舍,例如Durham或Cambridge 因為學校有自己的土地與建物,所以通常學生會直接住在學校蓋的宿舍裡面,跟台灣的那種大學宿舍比較像。
當然劍橋和Durham也有第三方蓋的那種學校宿舍,有些有跟學校簽約,有些則是私人經營。那私人經營的話,就是一般人都可以租,例如短期念語言學校的,或者遊學的人,甚至有的願意租給非學生的人,只是你另外繳concilt tax。通常他們都會提供weekly cleaner, 房間大部分是ensuite(套房),以及一些公用設施,像是Gym, Cinema 之類的。
在倫敦地區的話,大部分的學校都沒有很多學生宿舍,因為土地很貴,租金也很高,所以很多是學校跟第三方簽訂一些合約,學生可以透過學校承租,可是宿舍本身是由第三方公司經營。
學生也可以選擇自己在外面租房子,就是可以直接跟房仲租,現在比較少有房東自租,除非上一些FB的租屋社團或者spareroom.com那種。
一般英國租房子比較常用的網站有:
Rightmove: https://www.rightmove.co.uk/
Zoopla: https://www.zoopla.co.uk/
這兩個網站通常是直接租一整個property (studio, 1 bedroom, 2 bedroom 這種,通常是跟房仲租)上面除了租房也有買房的。
如果要找合租就是:
Spareroom: https://www.spareroom.co.uk/
不然也可以直接去各仲介網站,我比較不建議Gumtree上面太多詐騙。其實Spareroom也會有詐騙,都是要小心。
價格的話,會根據屋況,地點有所不同,可能差一條街就差很多錢,當然倫敦也可能差一條街治安就差很多。
所以真正可以拿來比較價格的可能就是要同一條街,或者同一棟大樓之類的,不然差一條路可能就是完全不同世界。
***倫敦地區***
很多人會說西倫敦治安比較好,東倫敦治安比較差,其實也不是完全一定,也是要看地區,也不是比較貴就治安比較好或者比較安全。
像是西區的SOHO房價非常之貴,可是因為在鬧區,有很多夜店跟Pub,所以相對的扒手非常多,也可能有很多酒醉鬧事的人,或者吸大麻的人到處晃之類的。
另外Zone1也不代表治安比較好,因為是鬧區,所以人口密集度也高,人多的地方就是有很多問題,如同其他大城市一樣,可能很多複雜的人們,也可能會有什麼黑道,非法交易,扒手,毒品交易問題。(據說以前St.Pancras那一帶都是毒品交易精華區)
住比較遠的話,像是zone2 zone3 就需要考慮到交通問題,地鐵也是相當昂貴,不過你如果有railway card可以綁定,好像有一定比例的優惠。可是鐵路卡也需要錢買,所以沒有常搭火車或地鐵也不需要。
疫情下很多鐵路是限制服務,所以也是要比較麻煩,如果要到市區的話,可以搭公車之類的,只是要搭比較久,搭地鐵人多也怕被感染。
有小孩的話就要考慮到學區,倫敦也是和台灣一樣,比較好的學區附近比較貴。
價格:倫敦zone1來說的話,現在疫情下,很多租房價格下降,一個studio可能大概1000鎊/月上下可以租得到(不含bill) ,想知道具體的話大家可以去租房網站看看。
***劍橋地區***
劍橋市其實整體都算滿安全的,跟倫敦或者其他大城市比起來,相對安全很多。也幾乎沒聽過什麼在路上被砍死的消息,當然也是偶爾有神經病或醉漢可能換攻擊人。流浪漢也是相當多,不過在市區也不太需要擔心搶劫或扒手,在那邊住了三年是都沒遇過。
通常北劍橋比較便宜,可是相對治安也比較不好。(可能會有小偷入室偷竊之類的)
劍橋火車站附近的話是相對比較貴,還有南劍橋靠近植物園,一來就是交通方便,二來就是學區還有實驗室什麼教學區比較近。
劍橋大家幾乎都是以腳踏車代步,公車路線不良,可是劍橋很小,所以也不太需要開車什麼。生活品質算是不錯。該有的店面都有,可是沒有像倫敦那樣的夜生活。
價格:火車站附近的話,可能1200鎊/月上下可以租到一個1 bedroom或2 bedroom的flat/house ,想知道具體的話大家可以去租房網站看看。
***杜倫地區***
由於大部分都是學生,所以環境清幽單純,治安非常好,學生也幾乎都是住在學校的學院居多,在外面租房也相當便宜。
價格:學生house share 的話,市區可能400-500鎊/月,但現在疫情房價不知道有沒有下跌,比較遠一點的地方,可能400-500鎊/可以租一個一房或兩房的House,想知道具體的話大家可以去租房網站看看。
-------------------------------------
英國租房跟仲介租的話,仲介一般是不能收仲介費的,他們只能收一些reference check的錢。
通常你的offer被接受以後,你需要繳交一筆訂金,大概一個禮拜的租金,然後訂金收到後,仲介會把廣告從租房網站撤下,或者寫under offer 接著做reference check 然後一切都沒問題後,需要繳交押金,押金通常是一個半月,通常要繳交押金跟第一個月的房租,所以要租房之前要準備好足夠的錢。
簽約的時候要看清楚上面的規定,違反規定的話,對方也可以直接終止合約,上面也會說怎樣的狀況,其中一方可以終止合約。通常也會有寫一些法律責任以及租客權利問題。
在英國的話,有跟房仲或房仲簽Tenant contract 是比較有法律保障,如果是subletting那種,像是你是跟二房東(某A先跟房東簽約租一整個房子,再把其中一個房間租給你)承租 ,那種通常是Lodger 很沒保障。或者跟房東同住也是沒什麼保障,但通常大家也是貪圖方便,覺得我短租一個月之類的就好,就會找這種。Lodger或跟房東同住的合約,他們基本上可以隨意進你房間,想要把你趕出去也可以。
如果非不得已是最好不要找這種住長期。我自己也遇過share house 二房東不還押金的,但還好當時押金也沒有給很多,就算了,不然打官司我也要付錢。
要打官司什麼也會很麻煩,所以最好還是找有保障的房仲,也不要想說什麼,啊我是台灣人找台灣人房東就有保障。我也遇過很雷的台灣人房東,規定一大堆(洗澡只能洗30分鐘之類),然後不爽就不租你也是有。
反正有法規保障一定是比較好的,當然房仲也是有好有壞,也是有房仲很爛,東西壞掉不修理,但至少他們還是會擔心你去告他,給你一些回應,在不得已也可以直接打地話給當地的concil 如果是真的像沒有熱水不能洗澡這種,concil 會派人來修,然後跟房仲或房東要錢。所以非不得已他們也不想這樣做。
租屋押金法規 在 【瑩真律師】租屋族必須注意的五個契約重點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租屋 新制?最高罰30萬! · 租屋 有補助嗎?拿不回 押金 怎麼辦? · 租屋 族注意!三招教你避開 租屋 陷阱小資 租屋 寶典大揭密ft.SWAY、葉國華|下班經濟學#58 · 【瑩 ... ... <看更多>
租屋押金法規 在 傅恪恩- 提前解租約就是罰一個月?很多人都不懂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很多人都不懂,關鍵在這裡撰文/傅恪恩不知道是租屋糾紛太多,還是湊巧,最近老是有人丟訊 ... 在新的法規下,提前解約,不一定會有違約金,但卻也有可能超過一個月。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