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倩律師法律小教室】
『租賃篇Part5-租房子到底要不要公證?』
最近有朋友要租店面做生意,他的房東希望雙方可以將租賃契約公證,他覺得很麻煩,所以來詢問維倩,值不值得花公證費將租賃契約公證。
★公證租賃契約有什麼優點:
一、 對於房東:可以請求房客交還房屋、給付租金、違約金等
二、 對於房客:請求房東返還押租金、買賣不破租賃(未逾五年之租賃契約,於租賃契約存續中,房東換人的話,還是可以繼續住在裡面,請參考民法第425條)
三、 上面這種情形可以不須訴訟就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四、 達到事先存證,避免一方反悔不承認,藉以減少糾紛,免去舉證,省時、省力。
★ 公證租賃契約的缺點:
一、 徵公證費用
應徵公證費用以租金總額或房屋課稅現值兩者較高者,加保證金後,依下列標準收取之。如附加強制執行之條款者,加收二分之一:
1、20萬元以下者,1000元。
2、20萬元至50萬元者,2000元。
3、逾50萬元至100萬元,3000元。
4、逾100萬元至200萬元者,4000元。
5、逾200萬元至500萬元者,5000元。
6、逾500萬元至1000萬元者,6000元。
7、逾1000萬元至5000萬元者,其超過1000萬元部分,每1000萬元加收2000元;不滿1000萬元者,按1000萬元計算。
8、逾5000萬元者,其超過部分,每1000萬元加收1000元;不滿1000萬元者,按1000萬元計算。
二、 被課稅?
其實公證與繳稅完全一點關係都沒有的,公證是保障民眾的權利,而納稅為國民應盡的義務,基本上二者是完全無關。
★如何進行租賃契約公證
聲請手續如下:
一、向各地方法院公證處服務台、聯合服務處或員工合作社購買公證請求書一份。
二、請求書的填寫方式:
1填明請求人即出租人、承租人雙方,姓名、年籍、身分證統一號碼及地址。
2「請求公證之法律行為或私權事實」欄內,僅須填寫「當事人間訂立房屋租賃契約,請求公證」。
3「約定逕受強制執行」欄內,分別寫明需要強制執行的標的,「租賃期滿交還房屋」、「給付房租金及違約金」、「返還押租金」等。
4最後由請求人雙方簽名蓋章,並記明年月日。
三、請求書寫好後,交公證處收件登記,分由公證人辦理。
四、請求人、代理人應攜帶身分證及印章,出租人並要帶房屋稅單。請求人如係公司、商號或法人,請攜帶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或法人登記證書、負責人身分證及印章,公司、商號或法人之印章。
五、請求人本人不能到場,可以委任他人代理,但要提出經請求人本人簽章之授權書。
六、所需租賃契約書,請求人如有自備至少攜帶三份。
七、公證人認為必要時須至房屋所在地實際體驗。
-房屋租賃公證請求書抵家:https://goo.gl/vKCfEB
-參考範例:https://goo.gl/1rsKsq
#公證一下比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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