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權成雙】748施行法違憲?
748施行法的立法部分條文如果違憲?有沒有這麼荒謬?
還記得2017年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 宣告「沒有讓同志結婚」是違憲嗎?
後來2019年 立法院立了《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讓同志可以結婚
但其實部分條文,可能也違憲了?
尤其是748施行法第20條,再次出現「「規範不足」有違憲可能的設計?
--748解釋--
司法院於106年5月24日作成釋字第748號解釋,就民法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宣告其屬「規範不足之違憲」。
--748解釋施行法--
748施行法第20條的內容是「第二條關係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
當時的立法說明是:
一、鑑於成立第二條關係之雙方當事人有共同經營生活事實,為保障同性關係之一方親生子女之權益,應許他方得為繼親收養,由社工專業評估及法院之認可,依個案判斷其收養是否符合子女最佳利益,並準用民法有關收養之規定。
二、第二條關係之一方收養他方親生子女後,依本條準用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之結果,其與被收養子女間之關係,與婚生子女同,是民法及其他法律中有關父母與子女間權利義務之規定,自有適用,附此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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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第20條的立法設計,是為了保障同志家庭的親生子女
而沒有積極保障同志家庭的「養子女」,我先不要那麼快說這個是「歧視性」的設計
但顯然是有「區別性」的設計
其實台灣的法規,幾乎都用「子女」或「婚生子女」
只有涉及國境問題的時候,才有用「親生子女」這四個字
(《入出國及移民法》、《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廢大陸地區配偶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看來,當初寫這個法案的人,真的是把同志當成「不同國」的人在思考?
覺得有點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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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認為,關於「同志收養配偶的養子女」
關鍵在於主張:
民法也好,748施行法也好,都『沒有限制』同志收養配偶養子女(沒有說不行收養)
問題在於『未能夠積極保障』同志收養配偶養子女,這並不符合子女最佳利益
在以往的法規中,通常都是用「子女」、「婚生子女」
實在沒有理由在748施行法立法的過程中,再特別區隔「親生子女」和「養子女」
10月1日要開庭了,只希望司法事務官能看在「#兒童最佳利益」的份上,運用「合憲性解釋」,讓我們能準用或類推適用748施行法第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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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寫這個法案的人,可能沒有想清楚:「立法是為了合憲,怎麼又立了一個可能違憲的法?」
怎麼會以家長的性傾向,區別性地給予養子女差別待遇(既區分了家長的性傾向、又區分孩子是親生還是養子女?)
何況748解釋理由書也強調,
同志因為長久是政治上的弱勢,難以民主程序扭轉法律上的劣勢地位,如果要因為性傾向給予差別待遇,應採取較嚴格之審查標準,要判斷其合憲性
給予這樣的差別待遇,是基於什麼重要公益的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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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流程走著走著,當時4、5個月的娃,現在也已經3足歲了
何時,這個國家,才願意給我們孩子,擁有兩個同志雙親的權利?
#同志收養家庭 #生養平權 #兒童最佳利益 #收養自由 #性傾向平權
#他是我爸爸 #實質雙親被迫單親 #收養配偶養子女 #共同收養
社工 與 志 工 的差別 在 于玥心理師的心靈命理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社工師與心理師的差別」老師我適合唸什麼?
因為在超級歪 SuperY 留言,有些對自己生涯迷惘的學弟妹跑來私訊我兩者的差別性。
首先,在大學我唸的科系是中山醫社會學暨社會工作系,畢業前于玥就知道我想唸心理諮商,所以沒有社工實習,就開始準備心理諮商研究所的考試。
(統計是我的痛點,數學不會就是不會)
因此,我所知道的社工的工作內容不會比在職的社工們多(歡迎各位在苦海中的前輩們留言分享?),倘若在學校的學習還沒辦法讓你確認自己合適不合適走這行,可以想想看你在實習時的社工督導,他在職場上的樣態是不是你以後想成為的樣子?
第二,現實層面,由於心理師是醫事人員,依照心理師法規定將需要一整年可能無給薪的全職實習,而且一年只有一次國考的機會才「有可能」拿到執照。
一般正職是走進學校、學諮工作,少部分會走進醫療院所,也有社區諮商所全職與政府方案合作,這是確保每個月固定薪水的職位。
行動心理師則如我,每天看天(?)吃飯,但穩定不穩定就看個人如何經營,每個月的薪水不算固定,如果未來申請房貸會滿不利的(關於這件事我有千萬篇的血淚文)
倘若對於心理師這行業仍感興趣的話,而你仍是學生的話,請務必善用學校的諮商輔導中心,在那裡有心理師可以讓你諮商或是協助你做性向測驗,也可以在裡面當志工,感受一下裡頭的氛圍跟生態。
倘若你已經不是學生,歡迎來找于玥預約諮詢,或洽慢慢心理諮商空間 我們實習心理師很需要晤談時數。
#社工師 #心理師
第三,在網路上有一些關於心理師與社工師的徵人文,不妨加入相關的論壇與社團,看看裡面的工作內容與薪資,是不是你感興趣的。同時也可以理解目前職缺是否僧多粥少。
最後,不論是社會工作師或是諮商心理師都是助人工作者,對於這份職業多少有些嚮往才想走進這個行業。
在面對未知的職涯環境,能夠引領自己、支持自己、穩住腳步的典範跟督導是很重要的,但典範不能只有一位(且看這些年有多少心理學界與社工師界的大師…)
畢竟我們難免會對權威有很多投射與期待,只是對方所經歷過的時代與背景、家庭脈絡、甚或資源與苦難都不一樣,倘若彼此的人性觀能夠有所共鳴是幸運,但若是對對方期待太深,反而會讓彼此的關係走向過度依賴與傾斜的狀態,那麼一旦對方的回應跟狀態不是我們所預期時,我們就會不知所措。嚴重的話甚至會否定了這個行業與其生態,但對自己的未來更加迷惘。
不論是社工師或是心理師都是一個人,自然會有自己的七情六慾及限制。然而,走在這條路上,就必須要不斷整理自己的生命與自我照顧,才較有能量照顧手上的個案,也得以盡量避免反移情。
在我就讀研究所時很慶幸遇見丁原郁教授的指導,許玉容督導的支持,馨慧學姐敘事治療的引領;研究所之後,翁令珍老師的督導空間與夥伴們也給我很大的支持,以及美國 NCGR 占星研究協會 台灣分會同時也帶給我學習占星知識的資源,象徵與心靈-陳宏儒諮商心理師也謝謝陪著我去跳榮格心理學那無底洞深淵。
#古典占星 #敘事治療 #榮格心理學 #人際歷程取向
走在這條路上可以一起互相支持與陪伴(ㄐㄧㄤˇㄍㄢˋㄏㄨㄚˋ)的夥伴是很重要的,我的大學與研究所同學也有幾位要好的可以互吐苦水。
倘若學弟妹仍對自己的生涯感到迷惘,可以參考我以前的說書影片:成為自己的生命設計師(影片連結放留言)
若有先進或同學們願意分享(或ㄑㄩㄢˋㄊㄨㄟˋ)也歡迎留言。
(圖片為我家黑糖)
社工 與 志 工 的差別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親權路迢迢】
更新 「喵爸收養肉肉」聲請的最新進度
5月14日 喵爸到機構接受社工訪談
5月17日 家訪、看肉肉、訪圍爸
家訪的時間,大約一個半小時
社工來訪之前,
我在寫論文,然後肉肉剛被喵爸送回到家
肉肉才跑上來我身上,帶著肉肉看她房間新裝的恐龍窗簾
陪肉肉洗完澡後,準備要吃晚餐,社工就出現了
社工來,就開始訪談了
~印象中訪了些什麼~
. 職業內容、職業史
. 經濟收入資訊
. 原生家庭關係、與我們的互動
. 教養的態度、想法、分工
. 孩子讓我們最爆炸的事
. 家務分工有孩子前、有孩子後生活的差別
. 作為同志伴侶與家庭的優勢、劣勢
. 面對孩子青春期會怎麼跟孩子談
. 是否有在進行身世告知
. 家訪看來是主要確認孩子的活動空間是否足夠
對我來說,比較難回答的是「作為同志伴侶與家庭的優勢、劣勢」
我比較是按文獻上我們比較相像的回答
像是什麼分工上的優勢之類的
最大的劣勢,就是法律沒保障
然後要花力氣倡議,和處理接受一些訪談^^".....
最後,社工問我還有沒有什麼想說或是補充的
我就爆了.....
情緒不行了= =....
哎,就還是希望能讓喵,可以擁有親權,這樣就好了
但這是多麼難的事呀....
我們能做的,就是打這個訴訟
希望法院如果沒有要給我們過,就快點開庭裁不過
讓我們二審三審速度能快一點
真的,不面對這些事都還好,就像社工說的,看著孩子,和孩子玩就很療癒,會消除很多一天的辛苦(但也有時候也帶來很多辛苦)
但要面對這些法律困境,就是疲累
親權/監護權影響的事很多,希望不要一直讓我們疲累下去
by圍爸
--時間記錄--
2021年5月17日 家訪、看肉肉、訪圍爸
2021年5月14日 喵爸到機構接受社工訪談
2021年5月6日 社工約會談與訪視
2021年4月27日 高雄少家法院 要求檢附出養方戶籍資料 / 2y8m
2021年4月21日 高雄少家法院 送件 肉 / 2y8m
2021年4月1日 親權成雙 同性配偶無血養配收養訴訟記者會 / 2y7m
2021年3月8日 委託律師討論 / 2y6m
2021年2月 確定三個家庭一起開啟訴訟、確定委託律師、律師團成員 / 2y5m
(等待其他家庭程序、持續倡議)
2020年3月 高雄律師討論 / 1y7m
2020年2月 台北律師討論 / 1y6m
2020年1月 備妥第一次高雄少家法院無血緣同性配偶收養文件 / 1y5m
2020年1月20日 收養裁確後入戶口 / 1y5m
2019年11月24日 收養聲請開庭 / 1y3m
2019年7月29日 收養聲請送件 / 1y
2019年5月24日 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施行,僅允許同志收養配偶親生子女 / 9m
2019年1月 肉肉入家 / 5m
#同志收養家庭 #生養平權 #兒童最佳利益 #收養自由 #性傾向平權
#他是我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