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納管社區小旅行 盼開出合法營運之路】
#專題報導2 #社區小旅行 #地方創生年 #小鎮漫遊年
在父親節這一天,沒有任何物品比和家人創造專屬回憶更無價了,也因為這樣,許多人都會帶著爸爸,一同出外旅行,人們對旅行的渴望,似乎驗證了人類對「遠方」永恆的追逐。而社區小旅行,不僅能讓人到達「遠方」,更能與心愛的人一起真實體驗、品嘗在地風情。
但,在享受獨特的在地風情之前,解決社區小旅行合法化勢不容緩,新增專章、合法納管、旅行業再分級等都可能是解方,而政府、社區、旅行業者三者的協調溝通,無疑是最重要的關鍵。
#趕快帶爸爸去旅行吧!❤❤❤❤❤
社區小旅行合法化 在 余宛如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社區旅行行不行,請大家一起來關心】
昨天到新竹綠世界看草泥馬,今天在立院繼續嗡嗡嗡。 下半年第一天,除了關心長照扣除額與名模條款,還是要繼續關心小旅行哦!
上週我在立院召開分享會,邀請南澳部落青年嵬浪.斗力 來分享,他提到「我們大老遠請客人到我們的部落玩,難道還要他們自己去找吃的找住的嗎?」
這個矛盾出自於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
旅行業業務範圍如下:
一 接受委託代售海、陸、空運輸事業之客票或代旅客購買客票。
二 接受旅客委託代辦出、入國境及簽證手續。
三 招攬或接待觀光旅客,並安排旅遊、食宿及交通。
四 設計旅程、安排導遊人員或領隊人員。
五 提供旅遊諮詢服務。
六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與國內外觀光旅客旅遊有關之事項。
我在民視異言堂的專題的發言重點是,發展觀光條例同條第三項一句非旅行業者不得經營旅行業業務,就把社區安排導覽及交通食宿,通通劃進「經營旅行業業務」的範圍,各種違法罰款還有行政法院的判決為證。
至於與旅行業合作,大家談的都很多了。例如設定團客與自由行目標客群的不同,一次可接待消費者人數的不同,尤其是小旅行的營收用來支持社區福利、生態保育,以及提供青年一個回家的機會,導致利潤分享的困難等,陳美惠老師說得很傳神:
「難道旅行業不做,社區發展就要停頓嗎?」
社區旅行,當然要繼續前行呀!
嵬浪.斗力 Wilang.Toli
陳美惠
社區小旅行合法化推動平台
→「談發展觀光條例對部落觀光發展的影響」研究成果分享會
https://reurl.cc/AraRe
→民視異言堂【社區旅行,禁止通行?】https://reurl.cc/3nW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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