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權與行政權差異概述】
從一個上班族踏入政治圈也兩年了,發現不少民眾其實常誤以為行政權跟監督權是一樣可以「建設」,所以想概述一下,讓大家了解監督權能做那些事情,以及無法控制哪些「決定」,如未來你也想投身政治,相信這篇多少能有些幫助。
#行政權與監督權是否對立?
上至中央立法委員,下至地方議員及鄉鎮市民代表們,「理應」都是行政權的對立面「監督權」,那兩者間一定對立嗎?這倒不一定,因為牽涉變數有很多,如行政權與監督權為同黨多數把持(監督效力薄弱,但市政方向一致),或雙方溝通良好(溝通成本降低,建設順利推行),但陰謀論來看,也不排除是利益分贓、利益交換來談判彼此需求,這裡「需求」不一定是指金錢,可能是政策推動、發展建設。
上述狀況可能是單一選項,也可能是複數加疊而成,總之彼此間「對立」與「和諧」,會因「人事時地物」改變,「認真監督」可能是壞事,「放水監督」則可能早有共識,檯面下真相好壞,通常只有政治圈內人才知曉,而民眾所得知的,通常是經過加工、操作過後「消息」,大部分人是霧裡看花,所以別輕易覺得看新聞就能理解真相,不如找個民代助理、記者朋友打聽可能會更可靠些,民眾唯一能鑑別且有感的,就是建設好壞而已。
而同樣為監督權的民意代表們,也有偏向認同行政權與反對行政權的人馬,監督權內部出現分歧是常有之事情,對比行政首長「一人」抗衡整個「監督權」來看,不難了解權力的天秤是傾斜、不對等,而每四年選舉洗牌,民意代表快速更替下,經驗又不一定能傳承,Google 也沒辦法教你如何當民代,這導致台灣大多數監督機關都處於「半失能」狀態,畢竟光要養成一個優秀監督權都很難了(需了解地方脈絡、公共工程、法規、預算書、議事規則…且要不怕得罪利益集團來捍衛公眾利益),更何況是找到上述特質的「一群」代議士呢?
#監督權工作職責
上網查了一下監督權工作內容,並統整自己經驗,大概分為下列七項:
1.審議行政權工作報告
2.審查且同意或否決行政權明年度預決算
3.質詢、詢問行政狀況
4.視察各類地方事務
5.處理民眾各類陳情
6.審查行政權內部規則
7.提案與立法功能
除了第七項「提案權」是比較能有「建設」政績外,其他工作大多還是審查、建議居多,然提案權本身,本質上還是「建議」而已,行政權有權力採納或無視,監督權唯一有主導性的,就是通過或刪除預算,還有質詢首長與各機關主管。
「那提好的建議給行政首長,就是你的建設啦!」
很遺憾政治圈不是個講道理或邏輯的地方,更多是看「關係」、「喜好」來決定要不要給你機會表現,如你監督質詢犀利猛烈,惹行政首長不滿,他是能動用各種方式來封殺,以新北市議員 戴瑋姍 為例,除了不讓她出席各類說明會、會勘、協調會,使她容易對市政狀況外,甚至卡住她的「配合款」,讓她建議的公共工程無法落實使用,不懂狀況的陳情人、民眾,就會覺得:「這議員到底有沒有在做事啊?感覺都不給力欸?」,在惡劣點,行政首長把她提的這些好建議,給她同選區的競爭議員來執行,四年選舉一到,結果大家就可想而知了。(新聞內容:https://reurl.cc/m94MKG)
#回到竹北市來看
一個城市如何發展,跟行政首長意志息息相關(這也是我上篇希望大家投票要選對人),小型的公共建設,竹北市長是會協助辦理(如我提圖書館增設插座,以便民眾攜帶筆電來讀書使用…等等),但大型公共工程或活動標案,竹北市長有自己想法,且非常難改變,犀利質詢的結果,通常是對嗆結果收場。
隨便舉幾個例子,就知道不是沒建議,是竹北市長不想做
1.竹北市至今沒有風雨球場(上屆有民代提案,至今才開始規劃)
2.竹北活動形象廣告建議(竹北市長的鏡頭終於有少一點了)
(質詢內容:https://reurl.cc/bRaVrd)
3.竹北市鋪路都用補丁居多,幾乎沒整段重鋪 (路段有分縣府還是公所鋪設)(質詢內容:https://reurl.cc/XkNG8a)
4.竹北市沒有兒童特色公園(上屆與本屆都有民代提案,至今才開始研議)
5.為何竹北大型活動,連三年都是中國電視台包辦?(吵架收場,依然中視得標)(質詢內容:https://reurl.cc/GrLj6D)
建議的公共工程與施政方向是否能如願,不是我能控制,這要看行政首長本身意願,但我能控制且確定做出「政績」的事情,就是想辦法刪除有問題預算,並如實報告竹北目前市政狀況給各位,謝謝大家耐心閱讀完近1700字的長文,希望本篇能幫助大家了解到監督權與行政權差異。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的網紅台南市議員林易瑩,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是台南市議會第二次定期大會開議的日子,本次會期除了針對提案的審議之外,最重要的一項工作便是審查109年度台南市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算案,在未來的70天的會期中,我會堅守崗位、持續監督。 今日我也就施政總報告向市長以及勞工局長質詢有關市府與台南多所大學合作的實習計畫。 #市府媒合違法廠商實習計畫...
監督權工作職責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天是台南市議會第二次定期大會開議的日子,本次會期除了針對提案的審議之外,最重要的一項工作便是審查109年度台南市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算案,在未來的70天的會期中,我會堅守崗位、持續監督。
今日我也就施政總報告向市長以及勞工局長質詢有關市府與台南多所大學合作的實習計畫。
#市府媒合違法廠商實習計畫?
在市長施政總報告中,市府媒合的產學合作廠商名單,居然就有單位曾經多次因為違反勞動法令而受罰。超時加班、未給付加班費等等,這些裁罰紀錄在網路上都可以找到。連最基本的勞動條件都無法顧及,又怎麼能夠保障這些初入社會的大學新鮮人的工作權益呢?
#連續違法知錯不改廠商也中選
施政總報告中所提及的某家企業,從104年到108年,都有違法公告紀錄,其中甚至有重複同一條法令的紀錄,知錯不改!
我也知道,許多的違規廠商都會有各式各樣理由,說人手不足所以超時,那我想請問,加班費不給的理由呢???我們也要體諒嗎????拜託台南市勞工局,體諒勞工,而非資方。黃偉哲市長回應這樣的廠商合作,代表沒有包庇、學校不會任意讓學生受到違法待遇,我想強調的是 #政府的把關角色 一定要做好,我們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去年的康寧大學台南校區事件以及其他實習計畫導致的勞權問題等等,這些我相信,都有政府應該盡把關職責的部分。
若與違反勞動法令大戶合作實習計畫、沒有確切的追蹤與配套計畫,就是市府說要培育人才的方法,那難怪台南長久以來承受沒有勞基法的惡名。違法廠商我們仍然可以給予改善與未來的合作機會,透過開罰、宣導、教育等方法讓就業環境中的資方都越來越進步,但是,政府在執行相關媒合、宣傳業務時,針對這些過去曾有違法紀錄的廠商,也要有一定的篩選與預防機制。
今日我也要求市府提供兩份資料:
1.實習計畫合作廠商評估項目與標準
2.本計劃參與學生勞權狀況追蹤計畫
接下來會期內的各局處業務報告、總質詢,我也會繼續針對該實習計畫以及台南的勞動權益進行監督。也期待市府能夠拿出更多魄力,一同解決長期以來的勞權問題。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QhoZT1asuuY/hqdefault.jpg)
監督權工作職責 在 區諾軒 Nok Hin Au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李家超近日不斷讀出《刑事訴訟法》第5條指中國有司法獨立。但係,睇返唔同嘅條文,無論係憲法原則定係執行規例都話俾我地聽一件事:「黨大於法」。如果修例通過,係呢個政權凌駕於司法嘅地方,又點樣保障被移交嘅港人可以有公平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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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貫徹落實憲法規定,制定和修改有關法律法規要明確規定黨領導相關工作的法律地位。將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要求載入人大、政府、法院、檢察院的組織法,健全黨對這些組織實施領導的制度規定,確保其始終在黨的領導下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可見,中國共產黨一直領導法院。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第4條訂明,共產黨的領導幹部有權就案件提出指導性意見:
「司法機關領導幹部......因履行領導、監督職責,需要對正在辦理的案件提出指導性意見的,應當依照程序以書面形式提出,口頭提出的,由辦案人員記錄在案。」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Lvs8laLdrJU/h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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