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演出結束後幾天,回荷蘭去了。
十六歲,她到家裡練歌,我們做了一首翻唱和一首創作,為了參加學校的比賽。那是我第一次寫歌詞。然而我現在只記得歌練到一半,媽打開琴房的門,遞來兩瓶柳橙汁,市場買的。冰柳橙汁因為穿過高雄的日光,早就不冰了,冷冽退化成一種淒涼,兩只瓶子像做錯事被揭穿似的,在鋼琴旁不停滴著水。她尷尬笑起來,我欲蓋彌彰地問她要不要喝。忘記她最後到底有沒有帶一瓶走。
當時的窘促,要到多年以後才知道家裡的鋼琴早在當時就已經久久沒有調音,還有媽其實是好意。我們拿下了合唱第二名和創作第三名,然後做了那種連放進 YA 片也嫌太多的約定:如果有天我寫的東西要拍電影,就由她來作配樂。造化是到頭來我寫的東西實在沒有什麼電影的可能,而她出第一張專輯了。
差不多是和她一起唱歌那陣子,另一件事讓我記到如今:我在逛部落格時看到一篇那種網路上瘋傳的文章,誰也不記得的某個人,寫下「我是野原新之助,今年十三歲」這樣一篇不知道算不算同人的小說,想像蠟筆小新上了國中之後過著什麼樣的生活。
因為叔叔留下的漫畫,弟弟那時的偶像是臼井儀人。讀完文章,我沒多想,叫弟弟下來看。我抱著「和你分享一篇有趣東西」的心情,看著弟弟坐在電腦前。再回過頭,弟弟卻已經哭得衣服都濕了,好像連那衣服都在哭一樣。
「你為什麼要給我看這個?」一面真誠地掉淚,平常不時和我打架的弟弟一面這樣質問我。文章裡,十三歲的野原新之助愚笨,而且失去遮掩愚笨的可愛,是個被霸凌的初中生。小白已是一條老狗。
我只是覺得很有趣而已。忘記有沒有這樣回答他。弟弟回到樓上的房間,從此之後或許有什麼改變了也不一定。當我想起這件事,我相信那是十六歲的我第一次看見一個人因為某個作品而掉淚,而且那是我的弟弟。十歲之後不曉得有沒有在別人面前哭超過三次的弟弟。
開始寫作之後,我想,我有一天應該要寫出能讓身邊的人那樣哭泣的東西才行。
然後,出了幾本書之後,我發現我根本做不到。
她告訴我這次回來要發片了,而且有發片場。「啊,是在曾增譯和許郁瑛演出的場地,」我知道我已經搭不上什麼話了,面對在荷蘭讀了四年爵士的她,「我上個禮拜才剛去。」
「真的嗎!」她發光般殷勤地回應我。「會來嗎?」
我按照票券上的說明準時到了,卻被擋在門外,似乎還在試音的樣子。門外站著一些看起來像是親戚的人。我想到自己是個連婚禮要邀請誰都想不到幾個人的傢伙,加倍地往身體裡面蜷縮起來。
「我會去的,但應該可以喝酒吧?」幾天前,面對殷勤的她,我這樣回答。門一開,我筆直地走向第一排座位,因為我終於來到了她面前、卻什麼也沒有。
起身到櫃檯買了兩支啤酒,一支用買票附的酒水券換,一支付現。工作人員向我確認了兩次:所以,你第二瓶要用買的喔?要用買的嗎?
第一次看到歌名的時候,我就大概曉得了。
後來,也確定真的是。因為她就這樣寫在歌曲介紹裡。
那是專輯的第一首歌〈本色示人〉。去年九月,她傳訊息祝我生日快樂。我回傳那時心裡唯一想到的句子「也祝你完整,永遠能以自己的本色示人,以自己的本色被愛。」
「原本是我在祝友人 F 生日快樂,他卻用了更大的祝福反襲我。」她在專頁上寫,「因為這句話,我寫了這張專輯的第一首歌。」
坐在第一排,我原本真的忘了這件事。我大口灌著 1664,發現自己甚至不敢抬頭看她。直到恍恍惚惚從耳邊的歌詞意識到,她唱的第一首歌,就是這一首。
我低下頭,哭了起來。啤酒瓶滴著水,好像它也在哭一樣。
我想,我有一天應該要寫出能讓她這樣哭泣的東西才對。
然後,我知道我根本做不到。只是一邊對自己竟然選擇坐第一排感到悔不當初,一邊閉上眼睛搖晃,希望自己是一副傲慢地品評著旋律的、討人厭的樣子。
演出結束之後紅著眼眶落荒而逃。隱約聽到自己的名字在背後追我,事後才知道是也到場的以箴在叫我,但我已經衝進轉角的電梯。隔一年的十七歲,同一個比賽,和我合唱的人是以箴,我仍霸道地找她伴奏,而她和她到了大學甚至還是同系同學。我忘記我把我的第一本書送給她的時候,有沒有特別提到書的裝幀是以箴做的。
一切的一切。
到家之後,她傳來訊息:
「我一結束就叫以箴去追你結果還追不到你也閃太快!!!我要給你一片專輯啦,你應該沒有買吧,我寄給你。」
「買囉哈哈哈。」中場休息的時候就買了。
「我要翻你二十年的白眼。不公平啦。」她的意思是她已經收過我的書。
「妳可以買我的下一本書,或者送我妳的下一張專輯。」
她頓了頓。
「我已經拿了你三本欸。」
我笑起來。一切究竟過了多久了啊。我睜著紅腫的眼睛打字:「妳可以買我的下三本書,送我妳的下三張專輯。」
打開專輯,我的名字出現在歌詞本最後。而我什麼也沒有做。
而她,在演出結束後幾天,回荷蘭去了。
羅妍婷 YenTing Lo《葉片之上 Epiphyllum》
Epiphyllum,曇花的學名,希臘文字面上的意思就是葉片之上。
阿姆斯特丹音樂院四年累積
吸收台灣、瑞典、荷蘭三個國度的藝術養分
一手包辦作詞、作曲、編曲、製作,率跨國爵士樂手多彩演繹
爵士樂及古典弦樂四重奏的跨界編制
投射羅妍婷對大自然、夢境和回憶的觀察與想像
以及面對當代都會生活的消極浪漫哲學
本色示人 Waltz of Color_____1
雨樹澄黃 Cassia Fistula___________2
多出來的這五分鐘 The 5 Minutes in Beteween___3
葉片之上 Epiphyllum______4
醒了的世界充滿光害 Lucid Dreaming____5
漫步潮間 Foreshore__________6
雨樹澄黃. 雙重奏版 Cassia Fistula Duo ver.___7
製作人_ 羅妍婷
作詞作編曲_ 羅妍婷
人聲_ 羅妍婷
Cheng Quartet 弦樂四重奏 (1,2,4,5,6)
小提琴_ 鄭惠文, 鄭琬儒
中提琴_ 蔡士賢
大提琴_ 林聖宭
鋼琴 / 鍵盤_ Jetse de Jong (1,5,7), Tommaso Perazzo (3)
吉他_ Davor Stehlik (4,5,6)
低音貝斯_ William Barrett (1,5,6)
鼓手_ Roope Kantonen (1,5,6)
小提琴_ Esin Yardımlı Alves Pereira (3)
錄音師_ Lex Tanger, Ido Zilberman (3)
錄音室_ Conservatorium van Amsterdam Studio
混音 / 母帶處理_ Attie Bauw
平面設計 / 攝影_ 王思懿
文案_ 羅妍婷, 侯柏丞
yentinglo.bandcamp.com/album/epiphyllum
www.ccr.com.tw/goods/383099
www.5music.com.tw/CDList-C.asp?cdno=440475678727
www.eslite.com/product.aspx?pgid=1004292712803126
www.books.com.tw/products/0020214559
生日快樂希臘文 在 麻利 malisheep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覺得分析都係俾啲上腦嘅人睇。
每一個人,都有神性在裡面,
榮耀每一個
努力地做得更好、更會分享愛、付出愛、
讓我看到愛的人。
Love you all,
我榮耀你們、以及你們的父母,
讓你誕生成為如此美好的人,
而我幸運地
在這裡跟你遇上。
〈神學探討:榮光可以歸香港嗎?〉
作者:陳韋安
#長文慎入
「榮耀/榮光」,對香港人來說,是頗陌生的字眼。
你甚少用這字。你不會在茶記聽到人說:「早晨靚仔,你今日好榮耀喎。」或者,「生日快樂,祝你滿有榮光呀。」你不會。對於「榮光」這個字,除了古代戰爭片以外,你大概只聽過「鄧光榮」,或者光榮(KOEI)等。當然,基督徒比較多接觸「榮耀」、「榮光」等字,因為這是聖經用字。基督徒也知道:「願榮耀歸於上帝!」
因此,最近不少基督徒問:究竟我們可以唱「願榮光歸香港」嗎?就讓我嘗試解答一下。
首先,不要說「榮耀」與「榮光」有所不同。我不在此解釋了。兩者是一樣的。無論是希臘文或者英文,都是源於一個字。不過,希臘文「榮耀」 δόξα 這個字,卻有它另一個引申意思——這個我倒要說清楚。
δόξα 這個字,它的意思可以說「光輝」、「榮耀」之意。這是教會慣常所理解的意思,就是我們所熟悉的「上帝的榮耀」。不過,原來 δόξα 也可以解作「身份地位上的超然」,即 Honor 之意。所謂 Honor,榮譽,聖經每次使用 δόξα 一詞,都毫不例外地與偉大的事物有關——偉大的東西配得榮耀(glory)與榮譽(honor)。
因此,有關這榮耀(δόξα),古代社會大概有兩種不同層面的概念,分別是:
一、coram hominibus (歸於人的榮譽)
二、coram deo (歸於上帝的榮耀)
基督徒問「願榮光歸香港」會否褻瀆「上帝的榮耀」,其實就是問這兩種意思的關係。
————————————————————
I.
我們先談 coram hominibus。
如果你有看過電影《帝國驕雄》(Gladiator),劇中著名的一句就是 “For the Glory of Rome!” (就是有大隻佬舉劍大叫的那種)。這其實是古代社會「榮譽與恥辱」(Honor and Shame) 的文化。對於古代社會來說,榮耀(榮譽)乃人類社會的根本價值。所以,人們大叫「榮耀!榮耀!」,無論是個人榮譽,抑或國家榮耀,都是慣常用字。這就是所謂 coram hominibus。因此,δόξα 作為「地上的榮耀」,Honor and glory,乃古時慣常的政治用字。情況大概等於 Donald Trump 說 “Make American great again” 一樣。
不過,對於古代社會來說,coram hominibus 從來沒有否定這榮譽源於神明——這思想從柏拉圖時代開始已經存在。如果要用一種神學角度來解釋,這人世間出現榮耀基於創造論。因為上帝的形象,人的價值乃源於上帝。因此,人類的強盛與偉大,無論是國家的、民族的或部落的,這榮耀都源於上帝,並彰顯在地上。對於這觀念,聖經也有上帝「賜下榮耀」的描述:
「因為耶和華-上帝是日頭,是盾牌,要賜下恩惠和榮耀。」(詩篇84:11)
「祂的救恩誠然與敬畏他的人相近,叫榮耀住在我們的地上。」(詩篇85:9)
「人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林前11:7)
因此,地上的榮耀,coram hominibus,乃源自於上帝自己。馬丁路德解釋十誡時也曾經說過類似的話:這榮譽不是人類自己的內在價值,而是上帝賦予人的價值(WA 16, 487)。巴特在《教會教義學》III.4 也大談這上帝賦予人類的榮譽(Ehre)(KD III.4, 744-789)。
其實,國歌中出現「榮耀」與「偉大」等字乃平常事。我以美國與德國作例子。作為基督教國家,美國國歌與德國國歌裡面如此寫道:
//In full glory reflected now shines in the stream
河流映出全面的榮耀//
//Deutschland, Deutschland über alles,
Über alles in der Welt,
德國、德國,超越一切,
超越世上的一切。//
兩首基督教國家的國歌,其實也提到國家的「榮耀」以及「強大」。甚至是超越一切的強大。誠然,國歌當然這樣唱。難度唱國歌要倒自己米嗎?美國人高呼 "All the glory to the fatherland America!” 其實是平常事。
因為 coram hominibus 與 coram deo 其實是沒有衝突的。
————————————————————
II.
不過,聖經確真的更多提到 coram deo:榮耀歸於上帝。
聖經我不列舉了,太多太多。我想指出的是,雖然聖經沒有反對 coram hominibus 這概念,但聖經卻常強調,人的榮耀與上帝榮耀的關係,甚至警告兩者的關係不能模糊:
耶穌基督說:「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約5:41)
「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上帝所召,像亞倫一樣。」(來5:4)
因此,對於新約來說,人的榮譽與價值不是自己賦予的,而是由他者用重價買來的(林前7:23)。所以,保羅說,「人類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林前11:7),乃是一種基督論。
由於新約聖經強調這人類的榮耀乃是一種「他者」賦予的榮耀。人類不能單單把 coram hominibus 與上帝分割,甚至僭越上帝的榮耀。耶穌基督責備門徒:「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上帝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約5:44)「我們作基督的使徒,雖然可以叫人尊重,卻沒有向你們或向別人求榮耀。」(帖前2:6)
事實上,德國教會對 coram hominibus 是非常謹慎的。因為二戰的慘痛教訓,他們不敢隨便輕言國家的榮耀——當國家的榮耀蓋過上帝,或,一旦上帝的榮耀淪為國家榮耀的藉口,都是非常危險的事情。
————————————————————
因此,我的結論是甚麼呢?
1. 「願榮光歸香港」是沒有問題的。它是一種coram hominibus。這歌詞與「歸榮耀予上帝」(coram Deo)沒有衝突。
2. 但基督徒須謹記,「願榮光歸香港」的意思是甚麼——它是對香港這土地得見光復的祝願,也有寄望香港能夠「強大」之意。但這「強大」,不是「強國」的強大,不是民族主義的強大,不是國家主義的強大,它必須永遠在上帝的庇廕之下,永遠不能超越上帝的榮耀。
香港加油!
生日快樂希臘文 在 神學是粉紅色的秋 theologia autumnitas rosea est - 陳韋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神學探討:榮光可以歸香港嗎?〉
作者:陳韋安
#長文慎入
「榮耀/榮光」,對香港人來說,是頗陌生的字眼。
你甚少用這字。你不會在茶記聽到人說:「早晨靚仔,你今日好榮耀喎。」或者,「生日快樂,祝你滿有榮光呀。」你不會。對於「榮光」這個字,除了古代戰爭片以外,你大概只聽過「鄧光榮」,或者光榮(KOEI)等。當然,基督徒比較多接觸「榮耀」、「榮光」等字,因為這是聖經用字。基督徒也知道:「願榮耀歸於上帝!」
因此,最近不少基督徒問:究竟我們可以唱「願榮光歸香港」嗎?就讓我嘗試解答一下。
首先,不要說「榮耀」與「榮光」有所不同。我不在此解釋了。兩者是一樣的。無論是希臘文或者英文,都是源於一個字。不過,希臘文「榮耀」 δόξα 這個字,卻有它另一個引申意思——這個我倒要說清楚。
δόξα 這個字,它的意思可以說「光輝」、「榮耀」之意。這是教會慣常所理解的意思,就是我們所熟悉的「上帝的榮耀」。不過,原來 δόξα 也可以解作「身份地位上的超然」,即 Honor 之意。所謂 Honor,榮譽,聖經每次使用 δόξα 一詞,都毫不例外地與偉大的事物有關——偉大的東西配得榮耀(glory)與榮譽(honor)。
因此,有關這榮耀(δόξα),古代社會大概有兩種不同層面的概念,分別是:
一、coram hominibus (歸於人的榮譽)
二、coram deo (歸於上帝的榮耀)
基督徒問「願榮光歸香港」會否褻瀆「上帝的榮耀」,其實就是問這兩種意思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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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我們先談 coram hominibus。
如果你有看過電影《帝國驕雄》(Gladiator),劇中著名的一句就是 “For the Glory of Rome!” (就是有大隻佬舉劍大叫的那種)。這其實是古代社會「榮譽與恥辱」(Honor and Shame) 的文化。對於古代社會來說,榮耀(榮譽)乃人類社會的根本價值。所以,人們大叫「榮耀!榮耀!」,無論是個人榮譽,抑或國家榮耀,都是慣常用字。這就是所謂 coram hominibus。因此,δόξα 作為「地上的榮耀」,Honor and glory,乃古時慣常的政治用字。情況大概等於 Donald Trump 說 “Make American great again” 一樣。
不過,對於古代社會來說,coram hominibus 從來沒有否定這榮譽源於神明——這思想從柏拉圖時代開始已經存在。如果要用一種神學角度來解釋,這人世間出現榮耀基於創造論。因為上帝的形象,人的價值乃源於上帝。因此,人類的強盛與偉大,無論是國家的、民族的或部落的,這榮耀都源於上帝,並彰顯在地上。對於這觀念,聖經也有上帝「賜下榮耀」的描述:
「因為耶和華-上帝是日頭,是盾牌,要賜下恩惠和榮耀。」(詩篇84:11)
「祂的救恩誠然與敬畏他的人相近,叫榮耀住在我們的地上。」(詩篇85:9)
「人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林前11:7)
因此,地上的榮耀,coram hominibus,乃源自於上帝自己。馬丁路德解釋十誡時也曾經說過類似的話:這榮譽不是人類自己的內在價值,而是上帝賦予人的價值(WA 16, 487)。巴特在《教會教義學》III.4 也大談這上帝賦予人類的榮譽(Ehre)(KD III.4, 744-789)。
其實,國歌中出現「榮耀」與「偉大」等字乃平常事。我以美國與德國作例子。作為基督教國家,美國國歌與德國國歌裡面如此寫道:
//In full glory reflected now shines in the stream
河流映出全面的榮耀//
//Deutschland, Deutschland über alles,
Über alles in der Welt,
德國、德國,超越一切,
超越世上的一切。//
兩首基督教國家的國歌,其實也提到國家的「榮耀」以及「強大」。甚至是超越一切的強大。誠然,國歌當然這樣唱。難度唱國歌要倒自己米嗎?美國人高呼 "All the glory to the fatherland America!” 其實是平常事。
因為 coram hominibus 與 coram deo 其實是沒有衝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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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不過,聖經確真的更多提到 coram deo:榮耀歸於上帝。
聖經我不列舉了,太多太多。我想指出的是,雖然聖經沒有反對 coram hominibus 這概念,但聖經卻常強調,人的榮耀與上帝榮耀的關係,甚至警告兩者的關係不能模糊:
耶穌基督說:「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約5:41)
「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上帝所召,像亞倫一樣。」(來5:4)
因此,對於新約來說,人的榮譽與價值不是自己賦予的,而是由他者用重價買來的(林前7:23)。所以,保羅說,「人類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林前11:7),乃是一種基督論。
由於新約聖經強調這人類的榮耀乃是一種「他者」賦予的榮耀。人類不能單單把 coram hominibus 與上帝分割,甚至僭越上帝的榮耀。耶穌基督責備門徒:「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上帝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約5:44)「我們作基督的使徒,雖然可以叫人尊重,卻沒有向你們或向別人求榮耀。」(帖前2:6)
事實上,德國教會對 coram hominibus 是非常謹慎的。因為二戰的慘痛教訓,他們不敢隨便輕言國家的榮耀——當國家的榮耀蓋過上帝,或,一旦上帝的榮耀淪為國家榮耀的藉口,都是非常危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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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的結論是甚麼呢?
1. 「願榮光歸香港」是沒有問題的。它是一種coram hominibus。這歌詞與「歸榮耀予上帝」(coram Deo)沒有衝突。
2. 但基督徒須謹記,「願榮光歸香港」的意思是甚麼——它是對香港這土地得見光復的祝願,也有寄望香港能夠「強大」之意。但這「強大」,不是「強國」的強大,不是民族主義的強大,不是國家主義的強大,它必須永遠在上帝的庇廕之下,永遠不能超越上帝的榮耀。
香港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