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資時,
會遇到一個一開始難理解的詞:
證券市場。
什麼是證券市場?
簡單來說,
就是交易股票等有價證券的地方。
股票,
指的是某一個企業的股份。
以前創業必須要豁出去,
因為當一失敗,
就會因為失敗而背負債務。
從古自今,
欠錢不還就會受到懲罰。
例如羅馬不管多小的債務,
如果債務不履行,
所有財產就會被沒收,
這樣的慣例一直延續到19世紀。
所以創業在以前並不是一般人願意去嘗試的,
即使有再好的點子也會考量失敗而放棄,
這樣的機制被稱為「無限責任制」。
從大航海時代開始,
創業變成需要數年甚至長達數十年的企業經營,
依照「有限責任」制度為基礎而產生的「股份有限公司」逐漸成為主流。
在這樣的條件下,
即使失敗了,
只要放棄自己持有的股份,
就不用再被追究責任。
荷蘭由於較沒有中世紀歐洲的「莊園制度」束縛。
莊園制度是領主統治封地中農民的方式,
但是荷蘭由於以填海、開墾沼澤地為主,
並沒有發達的莊園制度,
這樣讓教會、貴族都不容易主張土地所有權。
以現在的荷蘭、比利時的荷蘭省為例,
貴族所有的土地只佔不過5%。
這一點讓荷蘭出現了最早的股份公司,
荷蘭東印度公司。
荷蘭東印度公司不僅改變了世界,
還改變了金融市場。
16世紀末,
荷蘭、葡萄牙、西班牙商人開始進行東方貨物、波羅的海貨物貿易,
荷蘭也成立很多貿易公司,
但眾多公司產生良莠不齊、競爭激烈的現象。
為了解決混亂的弊端,
在1602年荷蘭政府出手整合市場上的公司,
用國家的力量整合商業,
合併統稱聯合東印度公司(荷蘭東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 ,VOC),
並賦予公司東方貿易的獨佔權,
以及有權利能夠組件軍隊、任命文官、修築要塞。
《世界第一家證券交易所》(2014 年)的作者 Lodewijk Petram寫道:
1602 年,1143 名投資者認購阿姆斯特丹登記的東印度公司。
1679年到1695年,股東人數增加到1770 人。
原本東印度公司只預訂21年,
時間到了就要註銷,
考量有些人會有投資疑慮,
公司設計成立十週年會有進行核算並報告營運狀況,
最後東印度公司卻存在了近 200 年(1602-1799)。
在這兩個世紀中,
荷蘭東印度公司發送了幾乎100 萬人前往亞洲,
超過歐洲其他地區的總和。
指揮著近 5,000 艘船,
並從香料貿易中獲得了巨額利潤。
由於這間公司,
阿姆斯特丹兩個世紀以來一直是資本主義的金融中心,
荷蘭東印度公司不僅改變了世界,
還改變了金融市場。
很多投資者都在交易東印度公司的股票,
以至於在阿姆斯特丹出現了世界上最早的證券市場。
隨著時間過去,
東印度公司經歷幾次危機,
但都沒有停止支付股息,
隨著股價上升,
很多股東都成為富翁。
根據2013年Brian Taylor在Global Financial Data 的報告:
在公司 200 年的存在過程中,
股息平均約為資本的 18%,
但在 1782 年之後沒有支付股息……
資本的 20-30% 的平均股息很高,
但由於股票交易價格在公司存在的大部分時間裡,
大約為 400 ……
實際股息收益率約為 5-7%,優於荷蘭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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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公司股東責任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如何開公司然後財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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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成功的事業是許多人的夢想,每個人對成功的事業想法不同,有些人認為在公司裡拼命升遷,成為高層是他的夢想,有些人認為自己當自己人生的老闆才是他的職志,方法沒有對錯更沒有高低,只要可以品嘗成功的果實,那就是個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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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號最盛行
許多人一開始開創的規模沒有這麼大,為了程序上的簡便,相較於成立公司,依照《商業登記法》成立獨資或是合夥商號,反而是最常見的類型。
如果只是做個小生意,按照商業登記法第 5 條規定,像攤販、民宿或是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的小規模商業,不需要進行商業登記。
坊間常見的工作室,其實就是商號的一種類型,不管是獨資或是合夥,對於成立的商業組織都需負擔「無限責任」,所謂的無限責任指的是,如果工作室或是商號若負債,這些獨資或是合夥的負責人都需要以個人財產將債務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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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歸公司,我歸我
成立公司在步驟上跟稅率上雖然都相對於商號複雜,但是在企業的永續性跟規模達到一定的程度,商號在實際運作跟管理上的靈活度都不若公司,更重要的是相對於獨資或是合夥的商號,不管是有限公司或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者,在清償責任都僅負擔「有限責任」。
所謂的「有限責任」意思是當公司如果因為經營不善需要結束經營時,公司的債務會與股東分離,公司的負債只會用公司的資產來償還。而除了公司跟商號以外,2015 年《有限合夥法》提供的「有限合夥」方式,則在公司跟一般的合夥之間,開啟了一種新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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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人士成立的事務所
而除了以上這幾種類型,像是律師、會計師、技師等具有公益色彩的專門職業技術人員,除非法規上有特別規定例外像是會計師法有規定有限責任類型的法人事務所,或是依技師法可以成立的顧問公司類型,原則上都是以合夥或是獨資執行業務,性質上也因為不是營利事業所以不需要進行商業登記,不過還是需要依照各個專業類別的相關法規向個專門職業公會登錄、辦理稅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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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你選擇什麼方式都需要讓一個可以步上軌道的好幫手
1908 創立於日本的 Brother,不僅是你的好幫手,更是你在創業這條路上,不離不棄的兄弟當年以縫紉機起家,100 年來,Brother 今日已經是全球皆有生產和銷售據點的大公司,來自日本的品質保證,從多功能事務機到標籤機,從噴墨到雷射印表機,出了名的耐用一定是你事業上的好夥伴。
多款事務機都具備了高速列印、雙面列印、掃描與傳真等功能,更酷的是高階商用機型可以按照企業的列印需求去選購超高容量耗材碳粉夾、也可以選配分頁器與擴充進紙匣,還有文件列印管理功能,彈性靈活又省錢,老闆免操煩。
這個疫情期間在家工作的你,除了可以考慮幫事業添購多功能事務機以外,在家中準備一台耐用的小印表機甚至是幫員工買一台都是很實際的想法,畢竟對於許多自由工作者來說,就算沒有疫情,總會有毫無預警的暴雨來襲,不方便出門工作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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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公司股東責任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一年前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電台節目表示,遊說外國制裁香港不構成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或恐怖主義的定義,更指「勾結」必須牽涉實際的刑事行為,才構成罪行;而現行法例下的「串謀」,若只有協議,沒有行動是無法定罪,更指控當時大律師公會的聲明「製造恐慌」,或者「將事情無限放大」。
然而才一年未夠,特區政府卻以《蘋果日報》上面,有數十篇文章是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及特區政府為理由,拘捕以及檢控《蘋果日報》的高層成員,指控涉他們嫌違反《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單看官方記者會的解說,不但看不見「勾結」的「實際行動」,也無法理解如何「串謀」與「行動」。一年前湯大狀指控大律師公會所謂的「製造恐慌」,如今全部成為了事實。
壹傳媒的董事會更指出,警方要求本港七間銀行,不得處理被凍結公司的資產,於是發薪就違反《國安法》,欠薪就違反僱傭條例,而政府不但沒有回應,如何幫助這些記者出糧,反指出糧屬公司的責任,而且凍結資產不能成為違反勞工法例的理由;簡單而言就是只要令《蘋果日報》無法營運下去,而坐視最少2000多名新聞從業員,失業以至無法出糧。
市民當記得1998年,當年特區政府的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即使多位被告的起訴書中,清楚見到檢控當局當年,指控星島集團主席兼大股東胡仙,與被控行政人員合謀,然而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卻以「公眾利益」為由,包括星島集團的2000名員工可能失業,因此不作起訴胡仙;如今同樣是報紙,涉及同樣人數甚至更多的員工,為何律政司採取完全不同的態度呢?背後的政治理由,大家都一清二楚吧?
當香港失去新聞自由,結果就是令港人集體失望,不斷移民出走;親政府人士對移民者的態度,也180度扭轉;2017年討論一地兩檢時,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接受訪問時,指不相信「一國兩制」,覺得大陸會破壞一國兩制,最好的方法是離開香港云云;去到2021年,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則採取完全相反的態度,指港人移民前應三思,免失卻在香港發展機會云云....(未完,全文按連結)
無限公司股東責任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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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還有很多朋友,重視的是飛安的問題,像我是會查機型的,因為波音在短短不到半年的時間,就發生了兩起空難。
去年十月底在印尼,以及今年三月初在衣索比亞的這兩起空難,都發生在同一個機型上,就是美國波音公司最新研發的 737 MAX 系列客機。兩起空難相距不到半年,都沒有人生還。在今年的事件發生之後,世界各國的民航組織,都相繼下達了讓這一系列客機停飛的命令。波音公司本來還向股東們拍胸口保證說,這只是個小問題沒事兒沒事兒,停飛只是暫時的情況,大家不要緊張。
但是不能飛的飛機就跟太陽能手電筒一樣沒用,全球三百多台已經交貨,但是只能停在地面長灰塵,另外還有在工廠裡400多架「無法交機給客戶」的完成機,放在那的每一秒都是在燒錢。因此,股東們的信心越來越低落,到了現在波音公司的股價已經下跌了25%,隨著時間越拖越長,波音公司再也演不下去了,終於在這個月的16號公佈,從明年一月起無限期暫停737 MAX生產線的消息,而在23號,波音也宣布撤換執行長。
這兩起空難本來波音想盡辦法要賴在外國機師的身上,說他們訓練不足啦,語言不通啦,但後來證據證明,一樣是由一個叫做MCAS的系統嚴重誤判所造成的。
這個「操縱特性增益系統」(MCAS)到底是什麼東西呢?這就要從整台波音737 MAX的設計開始說起。為了與商業上的對手空中巴士競爭,波音公司修改了 737 型客機的設計。當時波音表示,修改出來的737 MAX的載貨量會比原來的737型更大,並且還能省下12%的燃料,還加大了原本的引擎,並且把引擎的位置往前、往下微調。這樣的修改讓飛機增加了一個向上的抬頭力矩,容易在大推力的起飛階段讓機鼻上仰然後引發失速。 於是波音公司就加裝了這個MCAS系統來監控機鼻上仰的情況,來補償這個操縱上的差異。
聽不懂嗎?沒關係我一開始看到也是愣了一下。這樣好了,我們來用機車坐比喻。
這個 MCAS 系統,可以在你機車在起步油門轉到底加速的時候,幫你把前輪往下壓、後輪往上抬,防止你突然翹孤輪。那你在沒有翹孤輪的時候,這個系統就自己啟動了,那會發生什麼事?你就會往前翻滾,然後就摔車了。
而這兩次的空難,推測都是由於偵測機鼻到底有多高的感應器出了問題,讓 MCAS 誤判了飛機的姿態,自動的用力把機鼻往下壓,而且自動系統還會拒絕讓機師切回手動,這麼嚴重的設計失誤,怎麼會在波音公司內部,以及美國聯邦航空總署 (FAA) 的層層把關之下,要一直到發生了第二次空難才被發現呢?
有一百年歷史的波音,就像台灣的台積電是台灣製造業之光一樣,波音就是美國製造業之光。一直到四十年前歐洲國家結盟成立了空巴,波音才算有了對手。在此之前,只要大型商業客機,都是波音一家公司的獨門生意。
波音之所以可以這麼厲害,很多專家認為是因為波音一直有工程師領軍的文化。工程師說了算。但很多波音員工指出,這個工程師領軍的文化,自從1996年開始就變了,企業文化轉向為以商業為重,重視成本而忽視專業。
好啦,我知道我們寰宇漫遊很多CEO在看,這批觀眾現在就在罵了,企業賺錢天經地義,飛安這麼大事政府都不管嗎?我們接下來就講到政府了。
以前FAA會指派工程師坐鎮在波音,專門審核認證製造出來的新飛機安不安全。薪水雖然是波音付的,但這些工程師是由FAA指定,而且他們不向波音報告,他們直接對FAA負責。
但在2005年,這個安全工程師的規定改變了,這些負有監督波音重大責任的工程師,改由波音指定,並且出問題時,不是向FAA報告,改成向波音管理階層報告。做這個改變的原因,是為了省錢。以前趕工時如發現問題,就要工程師報給FAA,等FAA做裁示,才能再進行下去,但現在就不用等FAA了,波音自己就可以做決定。在時間就是金錢的製造業,光這個步驟,幫波音在接下來十年,省了250億美金。
到了2009年,歐巴馬總統上台之後,覺得不能再給你們自己監督自己,所以FAA又組成一個四十人的”波音飛航安全監督辦公室“,坐鎮在波音,由一位叫Ali Bahrami的FAA員工當頭。但因為做飛機的圈子就那麼大,這些照理說要監督波音的,跟波音關係通常都很深。於是這些FAA監督波音的主管,從政府出來之後,很多反而變成專門幫波音,在華府打通關節的人。比如我們剛剛提到的這個Ali Bahrami後來就成為,專門幫波音這些飛機造商做遊說的說客。
其實連FAA員工都希望督導飛機製造安全的主要責任,要由波音自己做,說是政府人手不足,只能盯大方向。這就好像寰宇總監跟我說,以後他只管大方向,你在節目裡的尺度自己掌握,嘿嘿嘿,太好了,我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把那個電話扔掉。
在印尼獅子航空空難之後,美國FAA接受波音說法,認為是外國機師欠缺訓練造成,禁飛的決定是在各界質疑之後,才勉強做出來的。在衣索比亞空難後,幾乎各國都將737 Max 禁飛,只有美國FAA在考慮要發布復航,這種一路護航的態度,讓批評FAA的罵聲,幾乎跟波音一樣大。
所以看完今天我們的報導之後,你覺得誰要付最大的責任呢?是想盡辦法要炒股的波音?還是無能的FAA?還是這個賺錢至上的資本主義制度?
最後提醒大家,要看機型的時機,是訂票的時候,不要等上了飛機,再來翻椅背裡附的資料,這時候才決定要不要飛,是不是有點晚啊?還不如看看待會要看什麼電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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