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機坪是救難重要設施,不管什麼原因都不該占用。
同時也有1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氣候變遷造成的問題有超前部署嗎? 氣候變遷的主要現象包含氣溫上升、降雨型態改變、海平面上升、極端氣候事件發生等。特別是氣候變遷對海洋的國家台灣而言,應該跟國家安全一樣重要,極端氣候的衝擊,我們應該不僅只是對應災害,更須留意如何對應、盡快復原。應該要有全面而通盤性的計畫,目前我們政府機關有一個國家氣候...
災害防救法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蘇院長承諾研議協助疫苗接種受害民眾、完善生物病源災害救助制度,請儘速落實」
今天的院會質詢,蘇院長承諾要提供疫苗接種受害救濟爭議當事人法律協助,以及研議訂定「生物病源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讓整體防疫制度更加完善!
一、疫苗接種受害救濟爭議當事人的法律協助
自從Covid-19疫苗施打以來,嚴重不良事件的通報數量已經達到將近七千五百例,其中有將近八百件死亡案例。
雖然不是所有通報的事件都真的和疫苗相關,但是通報事件越多,就表示有越多潛在的疫苗接種受害救濟爭議案件。現在也有830件進行中的救濟申請案件。
施打疫苗,是達成群體免疫的公益行為,因此有「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給予受害者補償救濟,由整體社會分攤接種疫苗的風險。
除了實體法上的風險之外,當事人進行救濟爭議程序的風險以及正當法律程序的權益,也應該要保障。
事實上,過去就曾經有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認為當事人的死亡和預防接種無關,但被行政法院判命核給補償的案例。這些行政和司法程序的成本,不該由受害者獨自承擔。
因此,我建議蘇院長,可以如行政院各部會目前的法律扶助專案,為遭遇到疫苗接種受害救濟爭議案件而陷入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協助。
院長也承諾,會交由相關部會研議,盡量給遭遇相關困難的民眾實際的幫助。
二、訂定「生物病源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二個問題,則是衛福部遲遲未訂定的「生物病源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依據災害防救法第48條規定,各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應該要會商地方政府,統一訂定災害救助的種類和標準。
但是,衛福部在2016年的「立法院105年3月25日三讀通過『災害防救法修正案』後續應配合訂定、修正或廢止之法律、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分工會議」中表示,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處置傳染病媒介物補償辦法」、「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傳染病防治財物徵用徵調作業程序及補償辦法」就能處理,因此沒有規定的必要。
問題在於,這些規定並沒有處理「受災民眾」的救助。這也就是為什麼在疫情爆發一年半後,衛福部才另外制定一個慰問金發給要點,並溯及回疫情發生時適用。
雖然Covid-19的受災人民,因為要點的訂定而可以領到死亡慰問金,但還有其他生物病原災害發生的可能性。
在災害防救法已經有授權規定的狀況下,主管機關可以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斟酌政府能力和救助必要性,訂定救助種類及標準,但不應該完全怠於訂定法規命令。否則就會違反立憲法治國依法行政原則,更因為欠缺法源依據,讓受災民眾沒辦法及時受到政府的救助。
蘇院長也表示,現行規範可能已經不足使用,應該要在讓規範不易發生爭議的情況下,制定生物病原災害的救助種類及標準。
災害防救法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中度颱風璨樹暴風圈已接觸陸地,持續沿東部外海一路向北移動,隨著環流接近,越晚風雨將會越大,提醒大家做好防颱工作。
根據氣象局預測,今天將是颱風威脅最大的時候,北部地區及東半部地區將面臨強風豪雨,目前風雨漸增,提醒民眾嚴加戒備。
此外,隨著颱風逼近,我們也要提醒大家「沒事千萬少出門」,好好待在家裡,避免前往山區及海邊,千萬不要冒險跑去觀浪,若擅闖管制區域經勸導不肯離去者,可依《災害防救法》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另外,宣布停班課的縣市,外送平台也將暫停服務,賺錢有術,生命也要顧。
與其迷信「天氣之子」的傳說,還是確切落實防颱措施,提高警覺、關注颱風動態並避免外出,好好待在家裡防颱兼防疫!
#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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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防救法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氣候變遷造成的問題有超前部署嗎?
氣候變遷的主要現象包含氣溫上升、降雨型態改變、海平面上升、極端氣候事件發生等。特別是氣候變遷對海洋的國家台灣而言,應該跟國家安全一樣重要,極端氣候的衝擊,我們應該不僅只是對應災害,更須留意如何對應、盡快復原。應該要有全面而通盤性的計畫,目前我們政府機關有一個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方案
我請教了交通部,氣候變遷對交通部的影響如何,單位回覆我影響很大,因為運輸系統這類基礎設施,若因為氣候變遷,像是高溫、洪水,會造成運輸系統的損害,會對安全造成很大的影響。
我也查閱了交通部2014年時,發布的維生基礎設施領域行動方案,內容有港口、鐵道、道路等基礎交通建設,但再對照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方案,其中2018年至2021年,裡面跟交通部相關的只有八項。
以對社會穩定、民眾安全的出發底來看,我覺得應該超前部署。交通部應該要以自己專業的高度,不只是寫計畫,應要進一步要求實際演練的方案。
比如說,某一個港口因為海平面上升被淹沒,那我們要怎麼做調整?有沒有可能移到其他港口作業?此外,基礎交通如何快速復原,畢竟台灣還是仰賴進口。像這樣的應變計畫,有沒有做模擬或實際演習,而不只是紙上計畫,這是希望交通部可以落實的部分。
交通部回覆我,在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方案,有21個方案在裡面,不只是書面作業。我這邊希望,能落實實際演練,特別留意救災的部分。因為過去這些計畫是四年為一期,我們這四年目前只多了8項,未來是不是有可能,每年重新檢討跟更新,一年一次滾動式檢討。
交通部表示有在動態檢討,那我也希望可以收到最新的進度跟報告。
電動車政策
國際上有不少國家決定,在2035年時要全面性只銷售電動車,像是歐美各國為了氣候變遷的原因要實施這個制策。
我想請教交通部,2035年的電動車方案,台灣現在決定堅持要繼續嗎?交通部回覆現在沒有,主要因為影響的層面太大了,像是賣車、維修,而我們的機車行,很多無法維修電動機車,目前的轉型過渡是讓機車變七期環保,讓污染符合環保的標準,現在的大致走向是這樣。
扶持電動車 無須打壓市場的另外一種選擇
我想建議提升電動車的服務,會比打壓燃油車轉型更能對社會有幫助。比如英國政府投入1200萬英鎊,希望實現平均6分鐘的充電能量,因此電池產業的人才訓練,會開始慢慢移到電動車。這個核心的概念是,補助對的人、對的方向,將電動車扶持起來,沒有必要去打壓市場的另外一種選擇,這才是應該要去努力的方向。
交通部表示,現在方向就是如此,鼓勵補助電動車的發展,像是電動公車交通部就有補助。
電動公車補助誰? 有補助台灣產業嗎?
說到電動公車,我就想到了一則新聞,是不肖業者竟將車身拆成5大部件,包括前圍、後圍、左右側圍、走道平台圍、天花板圍,進口後在台灣組裝,爽領交通部補助。
我想請教次長該如何應對?
次長表示,目前在我們電動公車的補助辦法,準備
要防堵這類狀況。
我期許未來不要再看到這種新聞,我們台灣發展國機國造國艦國造,我們的電動車輛也該國車國造!事實上台灣本就能做電動大車,真的沒必要去補助外國買進來的車,沒必要補助外國的產業,希望交通部未來一定要來努力!3Q!
2020-11-25,交通委員會,交通部 王國材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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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防救法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縣長座車爭議第一彈】
我真的不懂,在相關爭議性這麼大的情況下,我們的縣長為什麼就非得要坐著消防局的救災指揮車趴趴走?
而且還是一台「超過」縣市首長公務車編列基準的車輛,相關開支、油料、養護費用、稅捐等等,也是由消防局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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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台「ALPHARD」車款被國稅局認定移作他用、非專供作救災指揮車,還為此去告國稅局!
⁉第一台「ALPHARD」消防局說因為警示燈固定架行駛中有異音及消防標識遭污損,必須暫時卸除調整。但是現在新添購的第二台ALPHARD也沒有?這麼剛好有異音,也剛好消防標識遭污損?!
⁉ETC資料調出來,苗栗縣轄區內交易次數935次,苗栗縣轄區外之高達1,516次,但合計2,451次,被法院問到有沒有任何一次涉及災害防救事項,消防局卻說不出來!
請問局長,您還是要拿災害防救法第9、12條出來擋嗎?
災害防救法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竹市府草菅人命?
#辦活動比救災重要?
【大雨造成土石及樹木灌入家中!
竹市府說要查一下是不是私人!】
#若屬私人請人民自救
新竹市從5月17日驟雨造成新竹市各地大淹水後,緊接又下了幾場大雨後,造成各地非常多的土石流災情,尤其新竹市南區及香山區因為都較靠山區,所以土石流尤其在南區多處已嚴重危及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甚鉅。
雅芳多次不斷要求新竹市政府要依「災害防救法」,當發生災害時應立即做緊急處理,免於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但新竹市政府多次仍以土地為私人產權卸責,完全無視天災造成坍方,隨時會讓人命受到威脅,身為地方政府應立即協助人民脫離危險解決人民問題。
對照新竹市新香街的馬路中間私人土地,新竹市政府卻以保護私人財產,不顧及其他路過民眾的行車安全,竟於馬路中間裝設交通反光柱,已造成許多車禍。新竹市政府此雙重標準令人痛心,雅芳會繼續要求新竹市政府要以民為本,依法行政,沒有什麼比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還重要!
#南區不是二等公民
#請市府重視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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