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一開頭就要先狠狠的打臉米編自己,因為我就曾經是那個不看薪資單的人😂😂😂只要錢有準時進帳戶就好(結果之前離職還被公司要回薪水,因為他們加班費算錯了= =)因此!今天就要花一點時間來跟大家說明有哪些項目應該計入加班費的計算基礎,老樣子!我們會分成三部分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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❶工資的定義
在勞基法第二條第三款中對於工資已經有一個明確的定義,更簡單一點來說,工資是採實質認定,不會因為形式上所使用的名稱為何而受影響。簡單來說,屬「勞務對價者」均應認列為工資,當在計算加班費、資遣費(平均工資)或投保薪資時,便應將所有工資項目加總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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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我們也要提一下關於「經常性給予」,有些前輩認為認為所謂的經常性不一定是逐月發給固定數額的情況才算,而是在公司制度下,只要勞工達到該制度的標準就能獲得的報酬,也就會符合經常性給予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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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工資會影響到哪個部分?
1.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在計算平日、休息日、國定假日或例假日加班費時,是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計算基礎,此外也會影響到請假所扣的金額,一定要注意啊⚠️
2.平均工資
計算資遣費、舊制退休金、職災失能補償、職災死亡補償時皆應以員工的「平均工資」作為基礎,也就是特定事由發生前六個月內工資總額除以6後所得的金額。
3.勞保健保投保薪資
勞健保投保、勞退提繳金額應以工資總額對照級距表後加保,如果未依規定投保,員工請領特定給付後衍生的損失反而能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
4.職業災害原領工資
員工在職災醫療中不能工作期間,雇主應按「原領工資」予以補償,以月薪制人員來說,應按其受傷前一個月正常工時工資的總額換算成日工資來補償。(更多說明可以參考之前寫過的文章:遇到職災怎麼辦?一看就懂職災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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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有哪些常見的工資與非工資項目呢?
🍄常見的工資
全勤獎金/伙食津貼/績效獎金/職務加給/交通津貼
以上這些工資項目通常會與員工出勤狀況或工作表現有高度相關,所以具有「勞務對價性」,通常都會被認定為勞基法所稱的「工資」喔。
🍄常見的非工資
年終獎金/三節禮金/差旅費用/醫療補助/賀禮奠儀/團保保費
如果與員工的工作表現較無關聯,或只是雇主依照公司盈餘甚至是臨時起意所發給補貼,會比較傾向於「恩惠性給予」,可能就不算是「工資」,老闆在計算前一篇所說的加班費或資遣費時,就不用把這些項目計入了(趕快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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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要判斷不同的薪資項目到底是不是「工資」,其實是採「實質認定」,不會因為形式上所使用的名稱為何而受影響,這也是為什麼有許多勞資爭議或訴訟,追根究底都只是在爭執薪資結構中的某個金額算不算是工資。希望我們簡單的介紹,可以讓各位心中有點小小的概念,如果遇到比較複雜的問題時,就想起我們來預約諮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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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損失認列 在 艾蜜莉會計師的異想世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惠譽財稅週報】2019/8/10-8/16
.境外資金匯回專法上路 25%資金可買18項金融商品
.資金匯回炒房炒股 將課20%重稅
.名模條款治裝費 洗燙衣納入
.營所稅暫繳申報 下月開跑
.違約金收入 有條件課營業稅
.申報贈與稅 須回戶籍地辦理
.二親等買賣不動產 也要報贈與稅
.地牛翻身 災害損失證明可抵稅
.暫停營業 須報營所稅
.外籍專才旅費 可列公司費用
.代重病者領錢 要留憑證
.對稅局提救濟 有二種管道
.外銷收入認列 報關日為準
.台版CRS明年上路 券商當心
.過世前一個月300萬存款提領一空 仍難逃遺產稅
.長照機構提供服務 免營業稅
.加班費按月定額給付 將視為薪資辦理扣繳
.小店導入支付 租稅優惠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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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損失認列 在 連郁婷 新竹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法律便利貼
【報稅、爆稅,傻傻分不清楚?】
五月應該是所有上班族最討厭的季節,因為報稅季又到啦~~~為了避免繳了冤枉錢,還沒有報稅的朋友快看過來,看看有沒有什麼地方,可以幫助你節稅喔!
一、 在了解如何節稅之前,我們需來看看究竟應繳稅額是怎麼計算的呢?
所得淨額=所得總額 – 免稅額 – 扣除額(標準或列舉)– 特別扣除額 – 基本生活費差額
應納稅額=所得淨額 × 適用稅率 – 累進差額
應繳稅額=應納稅額 – 扣繳稅額或可扣抵稅額
*目前網路報稅的系統其實會自動帶入,所以上面的公式,不懂也沒關係XD
二、 各類減項是什麼意思呢?
從前面的計算公式就可以知道,如果我們要節稅,做的方式就是增加上列算是中的減項,減項的數額越多當然我們的應繳稅額就會降低!因此,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各類的減項分別是什麼。
1. 免稅額:
免稅額與「扶養」有關,人民「生存」上必要的開支是不必納稅的,包含自己與自己所扶養的親人。因此,需要注意的是,受扶養的親屬必須要以無謀生能力為前提!
(1) 直系尊親屬、子女、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如無謀生能力,則106年度綜所稅的免稅額為每人88,000元。
(2) 如果納稅人本人年滿70歲,或是配偶及納稅人需要扶養的直系尊親屬(爸媽、阿公阿婆、阿苔)有年滿70歲者,免稅額則是每人132,000元。
2. 扣除額(標準或列舉):
(1) 如果說免稅額是人民生存上必要的開支,那麼扣除額就是人民「生活」上的必要花費。一般來說,政府認定每人每年生活上的必要花費是9萬元(標準扣除額),當然如果你有保存相關單據,可以向政府說明其實你的花費更高,那就可以列舉出來(列舉扣除額),這是節稅上最大的途徑。
(2) 這部分國稅局會直接採最有利納稅人的計算方式去計算扣除額,一般來說,通常會直接以標準扣除額去計算,也就是單身者為90,000元、夫妻則為180,000元。如果有符合特殊的身分,那麼要記得採列舉扣除額,將各種生活上的花費列舉出來,會比較有利,這部分在後面會再作說明。
3. 特別扣除額:
(1) 這個減項是「生存」及「生活必要」以外,一般人可能有的其他花費,政府所列舉出的各個項目,就是認為這些項目的費用是可以不必納入繳稅的基準,請大家也一定要務必去確認自己有沒有這些支出。
(2) 納稅人所扶養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有「薪資所得」的,也可以納入特別扣除額,但僅限於薪資所得,而且每人上限128,000元。
4. 可扣抵稅額:
現行稅法規定可以抵扣稅額的項目有「投資抵減稅額」、「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大陸地區已繳納所得稅可扣抵稅額」3大項,詳細的內容可以參考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06/7848450042090975217?tagCode=)。
*上班族的小確幸---扣繳稅額
很多公司,在發薪水給員工的時候,因為在106年實領的所得中,可能已經事先扣住部分稅款,或是有政府提供的優惠抵扣稅額。所以當然要先把這些已繳過的稅款從應納稅額中扣除,可以用來確定還要繳多少稅或可以退回多少稅,避免重複課稅的情形!而這時候除了報稅的心痛外,如果因此有退稅的話,大家應該很開心吧XD
三、 嘿嘿!那我應該怎麼做才不用繳那麼多錢給政府呢?
要開始進入重點啦,究竟有什麼方式可以節稅呢?如前面的說明,所得淨額越高,則累計稅率越高,所以若能增加免稅額、扣除額便能達到節稅效果。所得稅申報中的扣除額包含「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但是只能二擇一,而「列舉扣除額」基本上無上限,因此如果能善用列舉扣除額,就能夠妥當的節稅哦。
1. 妥當分配受扶養親屬:
每增加扶養一名親屬,則可增加免稅額8.5萬~12.75萬,不過增加扶養親屬有相當多的規定,務必要小心了解是否符合規定。例如我就曾聽聞前同事很開心的把爸媽阿公阿嬤都納入扶養,結果因為長輩利息收入太高,反而要多繳稅….
2. 提高列舉扣除額:
(1) 人身保險部分:每位被保險人能扣除2萬4千元,可列舉納稅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注意!要保人與納稅義務人須為同一申報戶哦),也別漏掉全民健保費可全額扣除哦!
(2) 醫療部分:醫藥生育費可核實認列,平時收集的收據,例如醫生診斷書、看病收據與保險費收據等,可以列舉扣除的項目可能包括醫藥生育費、保險費、房貸利息、災害損失與捐贈等,其中,醫藥費與災害損失可以核實扣除。但必須注意,只有針對身體病痛接受治療所支付的費用才能申報,而像是醫美整形、坐月子、照護費都不能列報。
(3) 購屋部分:買房子辦貸款的朋友,房貸利息可以享有30萬元扣除額,所以採列舉扣除額就可省下很多錢哦。
(4) 租屋部分:租屋族一年可以享12萬元的「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需要檢附的證明文件包括租賃契約、付款證明與設籍或切結書。不過,房租扣除與房貸扣除只能擇一申報,納稅義務人得自行衡量何者較節稅哦。另外,有很多房東可能也會為了不想被發現有租金收入,所以會要求房客不能報稅QAQ這部分也是可以和房東溝通協調一下!
(5) 災害損失部分:去年曾遭受天災損失者,如果當初有向稅捐機關申報勘查,並取得證明,就可以申報天災損失,但要注意,如果其中已經領取保險理賠或災害救濟金,必須先將這部分扣除哦。
(6) 各種捐贈(包括對「議員參選人的捐贈」):相信許多人在發揮自己愛心的時候,都會拿到一張捐款收據(沒有的話,可能就是被騙了…),而這張捐款收據呢,也可以放進列舉扣除額裡面的!!當然選舉期間,捐贈給你喜愛的候選人的金錢或實物,也是可以抵稅的!!
賀,這麼多的列舉扣除額,到底何時應該使用標準的扣除額,何時應該用列舉扣除額呢?讓我來舉例一下:
*假設單身的朋友,今年捐了10萬元給新竹縣竹北市縣議員擬參選人連郁婷律師,並且取得捐款收據,那麼明年在報所得稅的時候,當然要使用列舉扣除額,因為可以把這筆10萬元捐款列入扣除額,如此就已經高過單身者的標準扣除額90,000元,此外其他的保險費、醫療費也可以繼續列舉扣除,是不是可以省更多呢!!
詳細的列舉扣除額項目,可以參考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06/5140077482396615285)
3. 增列扣繳稅額或可扣抵稅額:
這部分如上面所提到的有三個部分,這裡就比較常用的「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來說明。
買賣房子不論賺賠都可抵稅,而且不論賺賠都能享扣抵優惠。如果是賠錢,可以扣抵「財產交易損失」,將買賣契約書、各項稅費與規費收據、收付款記錄證明等文件附上。至於賺錢者,如果在賣出房子兩年內再買房子,就可享「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附上買賣契約及所有權狀,就可以申報扣抵之前已經繳過的財產交易所得。
以上都是簡單的說明哦,如果還想了解詳細的節稅方式、申報時所需文件,不如就來黨部聊聊吧!
**小小後記:如果有定期追蹤我的朋友不難發現,每個禮拜我們都會整理一個法律便利貼出來,但每週這樣的一篇文章和懶人包,花費我和幕僚們很多心血去整理,只是希望可以增加大家對法律的理解,也可以保護自己。
如果有朋友發現我們哪裡有誤,或有什麼眉角是我們沒發現的,基於正確的資訊才是我們所堅持的精神,還請各位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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