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到底包含哪裡呢?
《貢丸湯》Vol.25「新竹的日本,日本的新竹」即將上市!新刊裡有篇「好大的新竹!新竹州與臺灣行政區劃變遷」,正好可以提供這幾天大家都在討論的「合併升格」議題一些參考資料,讓我們來用系列圖片告訴大家,「新竹」區域範圍的消長!
📍清領時期
「自竹塹迄南崁八、九十里,不見一人一屋,求一樹就蔭不得……」探險家郁永河在《裨海紀遊》一文中,將這裡描述為一個「#非人類所宜至也」的鳥地方,當時是康熙36(1697)年,這是現今可考最早出現「#竹塹」一詞的文獻。雍正元(1723)年設淡水廳,雍正11(1733)年,淡水海防廳從彰化縣城正式移到竹塹,竹塹城成了北臺灣第一個有漢人系統性開發的城鎮。值得一提的是,當時的「#淡水廳」管轄範圍廣泛——自大甲溪以北到宜蘭,皆是「淡水廳」的管轄範疇。光緒元(1875)年,於臺北艋舺設置臺北府,下設淡水縣與新竹縣,史稱「#淡新分治」。此時的新竹縣,管轄頭重溪以南、大甲溪以北的區域。後期隨著人口發展,又以中港溪為界,將中港溪以南劃為「苗栗縣」。
📍日治前期
1895年,甲午戰爭,臺灣被割讓給日本。日治前期,大致沿用清領後期發展完成之行政區劃。
📍日治後期
1920年前後,日本在臺灣的統治基礎已相對穩固。在此年代前後陸續興築了許多公有建築。1920年日本政府在臺灣規劃了「#五州三廳」,其中新竹州管轄範圍包含了今日的桃園市、新竹縣市已及苗栗縣,下設包含新竹、中壢、桃園、竹南等七個郡。在同一州之中,可見其對於不同區域的目標設定,例如在新竹州中,新竹郡為重要軍事、研發基地,設有機場、日本海軍第六燃料廠及天然瓦斯研究所等機構;桃園郡則以農業發展為主,於1928年完成興築桃園大圳,相當程度地改變北部地表景觀,讓水資源得以穩定利用、控制。
📍中華民國政府來臺
1945年,中華民國政府來臺後,初期沿用日本時代的五州三廳制。1950年,在眾多討論後,實行「小縣制」,將全臺灣劃分為16個縣和五個省轄市。此時,僅有「新竹縣」。當時,討論一度因這裡常常風很大要將這區域定名為「#長風縣」(有夠謎,當時的雲林地區因為有很長的濁水溪而一度要稱為 #長溪縣);1982年,縣、市分家,原因包含族群與預算認知上的歧異,目前區劃沿用至今。
不難看出,區域的劃分牽涉許多層面:有些可能因統治基礎不足,所以劃分相對簡略;有些利用 #自然疆界 為界,依據不同區域特性設立不同治理單位;有些以 #資源利用 為導向,會設定目標、確立整體規劃;有些考慮 #人口因素;有些則有 #族群 上的考量。不同的時空條件下,會有截然不同的區域治理模式。你支持合併嗎?留言告訴我們!
淡水廳 變 淡水縣 在 IC 之音 FM97.5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發現美好,從在地出發─#新竹文化地圖 ★歡迎分享
--------------------
轉個彎 ,發現城市之美 :新竹文化地圖 之二/新竹地名的由來
地名是一把打開人文地理歷史的鑰匙。
根據文獻記載,三百年前的新竹,主要的聚落是平埔族的道卡斯族竹塹社的「竹塹」(台語)兩個字,就是從部落名稱轉變而來,「竹塹」因此成為新竹最早的地名。
那麼「新竹」是因為竹子很多,所以才叫做新竹嗎?
清光緒以前,新竹地區隸屬淡水廳,當時的淡水廳衙門設在新竹城隍廟旁。後來北台灣人口增加、政務繁忙,於是沈葆禎在光緒元年奏請設台北府,原來的淡水廳分成二個部份,分別淡水縣和新竹縣。
「新竹」這個名字是取了舊地名「竹塹」的「竹」字,在上頭加上「新」字,組合成為新地名,意思就是「新的竹塹城」,這個名字在1875年定下來之後,一直沿用到今天。
台灣各地早年都用竹子圍籬,新竹也是,西元1733年新竹用莿竹興建竹子城。但是,不論是竹塹或新竹的地名,都和竹子沒有關係。
在地的文化,探尋有故事的美好角落
HO | GROUP 鈞賀MAZDA 新賀SUZUKI 上賀KIA
邀您體驗新竹的人文風情
HO I GROUP 鈞賀汽車-Mazda授權竹苗區經銷商
HO I GROUP 上賀KIA汽車
淡水廳 變 淡水縣 在 灩澦水嚜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淡水暮色 清代時,「淡水」曾為整個臺灣在濁水溪以北半部的總稱,歷史上有行政中心先後建立在彰化、新竹的淡水廳、以及臺北府成立之後的淡水縣。至於「滬尾」則是在淡水口東北側河岸的聚落名,也就是今天的淡水主要市街。
關於「滬尾」(閩南語Hō͘ -bué)一名的由來,有多種說法:一、其名類似於「艋舺」之由平埔族語轉譯而來,語源為平埔族語「Hobe」,是河口的意思。二、或稱「滬」字原意為在潮間帶所築、用以攔魚的竹柵。因為聚落之地點接近河流入口之尾端,故而名為「滬尾」。三、又有一類說法認為:「滬尾」的名稱係源自此地在清代中期即和簡稱為「滬」的上海通商頻繁,猶如是接續於上海後尾的城鎮,乃逐漸產生滬尾之名。
而「淡水」在清代則曾經是北臺灣的通稱,早期便設置有淡水廳、淡水縣的地方編制。以清朝光緒年間初期的淡水縣為例,其東以三貂溪〈頂雙溪〉與宜蘭縣交界,西至土牛溝〈今桃園楊梅市境內的頭重溪和高山頂上之土牛溝〉與新竹縣相接,範圍涵蓋今北臺灣之基隆、新北、臺北、桃園等數個縣市,但自從清朝末年官府因不平等條約於滬尾開港設海關開放對外貿易之後,人口逐漸往淡水河岸之港市(包含艋舺、大稻埕、滬尾等)一帶匯集,而在民眾口語中所通稱的淡水,實際上也逐漸開始變質為指稱淡水河口的大港一帶區域,港口邊的滬尾市街,也就常被民眾另稱為淡水。
自清朝末期至日治初期的一段時間,「淡水」之名漸與「滬尾」並用,都指稱今日的淡水區一帶。甚至在明治年間,當地同時出現以「滬尾」為名的滬尾支廳、滬尾公學校、滬尾尋常高等小學校、滬尾區、滬尾街,以及以「淡水」為名的淡水稅關、淡水郵便局。1912年(明治45年)1月22日,臺北廳廳長井村大吉呈報總督府,希望解決此種名稱混亂的局面,改而統一使用「淡水」之名。經總督府批准後,於1912年(大正元年)9月21日正式將滬尾街改稱「淡水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