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陸委會」與「海基會」成立30周年的日子,回顧這30年來兩岸關係發展,在國民黨執政期間,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繁榮發展,陸委會與海基會扮演雙方協商、交流與服務平台,對兩岸關係起了關鍵性作用;然而在民進黨執政時期,兩岸關係趨向緊張,陸委會成為兩岸隔空較勁的代理人,而海基會協商、交流、服務的功能,只剩下文書驗證與在台灣的台商聯繫等少數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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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和戰 年輕世代的抉擇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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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文書驗證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日疫情重點【彰化衛生局自行採檢無症狀居家檢疫者,指揮中心:違法但尚無罰則;陸籍配偶明日起可申請入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3)日召開COVID-19(又稱武漢肺炎、新冠肺炎)記者會,說明日前彰化縣衛生局自行針對「無症狀篩檢」一案,是否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調查結果,認為「有違法」但因無罰則、無法開罰。此外,明(24)日也有多項新政策實行,包括菲律賓入境有症狀者才採檢、陸籍配偶可申請入境,以及雙鋼印口罩上路。
■彰化對無症狀篩檢,違反地方防疫策需報核或聽由中央指揮規範
彰縣衛生局日前針對居家檢疫者主動進行核酸PCR篩檢,檢出一名8月17日自美返台少年居家檢疫期間無症狀但被驗出陽性(案485),才意外爆出彰化縣採檢對象擴大,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無症狀者不需採檢」的政策不同調,指揮中心因而將此案送政風調查。
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在8月28日拿到政風調查結果後表示,調查結果有「便宜行事」的味道,再將此案轉送指揮中心的法制組調查。經近1個月的調查,陳時中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彰化縣衛生局有兩項作為違反指揮中心政策:
1.針對無症狀的居家檢疫者自行採檢。
2.主動要求居家檢疫者於檢疫期間外出到醫院,恐造成傳染風險。
陳時中解釋,彰化縣衛生局違法的是《傳染病防治法》第5條第1項第2款第1、2目,及第17條第1項規定:「地方主管機關須依據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的傳染病防治政策擬定,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以及「中央主管機關成立指揮中心後,統一指揮、督導、協調各級政府執行防疫工作」。
■有法規、無罰則,罰不到彰化縣,未來擬修法增對應罰則
但陳時中也表示,此案彰化縣雖然違法,但現階段的《傳染病防治法》並沒有設立相對應罰則,因此現在處於「有違法事實,但不罰」的狀況,未來會在修法時一併提出罰則評估;其他如涉有公務員違法、怠忽職責的失職行為,將由彰化縣政府調查辦理。
對此結果,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接獲《報導者》記者詢問電話時,僅低調表示,「不表達任何回應與意見。」
至於,彰化縣衛生局與台大公衛學院合作的另一項萬人血清抗體調查研究,也因計畫是否通過研究倫理審查(IRB)引起質疑,而台大公衛學院公布的資料上顯示,計畫是送交台大校總區的台大行為與社會科學倫理委員會的研究倫委會,8月11日才通過,但計畫6月即已啟動,有事後補件的瑕疪。陳時中表示,「此案衛福部仍在調查中。」
■陸配可以來台!明(24日)起陸籍配偶可申請入境
2月6日,台灣在疫情延燒之際即全面對中港澳封關,陸配部分僅開放已取得「依親居留」者入境。陳時中今天也宣布,考量國內疫情穩定,並兼顧人道需求,國人的陸籍配偶可以自明天(9月24日)起,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入境。外國人隨行團聚的陸籍配偶、未成年子女也可以入境,但都需要完成14天居家檢疫。
指揮中心副指揮官、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這些外籍配偶必須已經在中國完成結婚登記,並且取得有效依親團聚的證件,目前估計人數有666人;至於外國人隨行的陸籍配偶則有74人,總計740人。
移民署進一步說明,已持有有效團聚證者(人在境外)明日零時起可入境。至於還未取得團聚簽證者,明天起可開放申請。
陸配申請來台,有「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定居」4個階段。依台灣規定,若夫妻雙方要在台灣登記結婚,首先得在中國完成結婚登記,將結婚公證書正本送往海基會驗證,通過後向移民署申請大陸配偶來台團聚,經移民署訪查台灣的家庭、經濟等狀況,始核發通稱「團聚簽證」的「入台證」給陸配,夫妻雙方在機場通過國境面談後,才能入境台灣登記結婚,並進一步申請依親居留。這樣的「團聚階段」,一般需時數個月到半年不等。
不過,無論是已取得團聚簽證、卻還來不及完成國境面談;或是已在中國完婚、卻未及向移民署申請團聚,就此與另一半分隔兩地的個案,《報導者》從海基會婚姻公證書驗證的份數估算,申請團聚流程因封關停擺的兩岸新婚夫妻,約有2,000對。
由於目前往返台灣、中國需各隔離14天,能放下工作到中國和另一半團聚的台灣民眾有限,多數「團聚陸配」已相隔7個月沒有見面,手上許多公證文書已過期,得重新申請。但得知開放團聚消息,都相當振奮。
■18名菲籍、1名日籍民眾返國檢驗陽性,防疫醫師:疫調結果台灣無擴散
至於疫情部分,陳時中表示,指揮中心分別接獲菲律賓、日本透過國際衛生條例國家對口(IHR)以及民眾通報,一共有18名菲律賓籍民眾、1名日本民眾,自台灣返回母國時,於機場採檢出COVID-19陽性。
負責菲律賓個案疫調的防疫醫師蘇家彬表示,疫調的重點是將這些個案都當成本土個案來調查,希望了解個案確診前14天在台灣的接觸狀況。蘇家彬說,個案可分成3大類,第一是船員,這類型最單純,船員從國外坐船工作到台灣,在台灣僅進行居家檢疫,檢疫完成就坐飛機回菲律賓,在台灣的相關接觸者很少。
第二是家庭看護工,目前疫調會針對看護的照顧對象、雇主家裡,假日會接觸到的人等進行追蹤;最後較多的則是工廠作業員,指揮中心會針對個案接觸過的工廠員工、同宿舍的室友、一起聚餐的朋友等進行匡列,特別將個案出境前兩天的接觸者列為居家隔離者。
目前匡列一共372人,採檢202人,核酸PCR、血清抗體檢驗結果都是陰性,「這些個案調查後,目前都沒有證據在台灣有感染源,或已經感染給別人,」蘇家彬說。
陳時中表示,該名日本旅客,8月29日入境台灣,9月12日檢疫期滿、14日返日,入境日本時抗原檢驗結果陽性;但日前民眾主動通報,9月20、21日日本政府再對此案進行核酸PCR檢驗,結果為陰性。此案在台灣接觸者匡列1人,核酸PCR與血清抗體皆陰性,因此判定對台灣沒有影響。
對於菲律賓突然有大量通報數,陳時中說,這些確診個案幾乎都集中在2個班機裡,其中一個班機有13名確診,陽性率16.7%,十分異常且偏高,目前也積極向菲律賓搜集情報。
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也說,「菲律賓突然傳出這麼多個案,在專家眼中都抱持著懷疑的態度,我們會繼續追蹤最後的結果。」
上週三(9月16日)例行記者會時,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曾表示,菲律賓的機場檢驗機器是外包,可能造成檢驗品質疑慮。莊人祥今表示,指揮中心已詢問菲律賓官方,但對方回答都很模糊,僅說明菲律賓的檢驗機器外包給紅十字會,實驗室都有認證;再詢問如何判定確診,就沒有再回覆。莊人祥說,菲律賓官方與台灣聯繫的對口,與當地檢驗的部門不同,因此不容易取得明確資訊。
■明(24)日起,取消菲律賓無症狀入境者全面篩檢政策
陳時中表示,台灣自7月26日起,對自菲律賓入境來台者全面篩檢,截至9月20日採檢了1,238位民眾,其中有症狀者採檢陽性率為17.6%、無症狀者採檢陽性率0.7%,經過專家小組諮詢會議討論之後,決定於24日起,調整菲律賓入境檢疫政策:
1.將全面篩檢,改成「有症狀」民眾採檢。但所有入境民眾都須在集中檢疫所完成14天居家檢疫,並於檢疫期滿前進行採檢。
2.未持有我國居留證、居留簽證的外籍人物,須提供登機前3天的核酸PCR檢驗報告,才能轉機或入境。
3.外籍人士需自費每日1,500元的集中檢疫費用。
(文/陳潔、曹馥年 ;攝影/楊子磊;照片提供/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延伸閱讀
【真的假的?COVID-19陽性與否,PCR的篩檢其實存在「灰色地帶」?】https://bit.ly/30ugPtx
【真的假的?血清抗體檢測,是解讀流行疾病的「關鍵密碼」?】https://bit.ly/2S42KOx
#報導者 #COVID19 #陸配 #菲律賓 #疫情
海基會文書驗證 在 民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北京法院今天審判台灣人詐騙犯
#海基會 今天安排來自中國的她們訪高雄法院
#時間巧合 #很不一樣 #關懷
為協助中國籍配偶了解台灣司法資源並提供協助,及破除部分人對「台灣的法律只保護台灣人」,不信任台灣司法的迷思,海基會今(21)日帶著陸配參訪高雄地院,實地接觸了解哪些司法資源可以運用,並邀請她們與院方座談、交流。海基會副秘書長管安露強調,「海基會一直和陸配站在一起」。
海基會表示,繼上(11)月底邀請北區陸配參訪台灣新北地院後,海基會12月21日再度來到高雄與陸委會、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合辦「逗陣繞法院」暨南區陸配團體座談聯誼活動。參與活動的中國籍配偶團體負責人與幹部來自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與屏東縣等十個團體幹部約四十人,陸委會法政處、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官員陪同參與。
「兩岸婚姻達三十多萬對,許多在台灣生活的陸配,不熟悉如何尋求司法資源,保障自己權益」,海基會指出,為了關懷服務陸配與其家庭,海基會除了辦理文書驗證業務,也設置「兩岸婚姻親子關懷專線」,另聘請義務律師提供專業法律諮詢,希望陸配在台生活遇到困難時,可以獲得即時的服務與協助。
海基會文書驗證 在 辦理文書驗證的民眾就有2... - 海基會(SEF) - 協商、交流、服務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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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文書驗證 在 Re: [問題] 診斷書公證怎麼回台驗證? - 看板WorkinChina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boNing (鷹架飛鼠)》之銘言:
: 我爬過文也查過海基會網頁了
: 可是還有幾個地方有問題
: 1. 我在大陸公證的資料,到底應該是我自己寄回海基會核驗
: 還是他們公證處公證完之後,直接寄到海基會?
: 因為他們是說一定要他們公證處寄,
他們寄。
辦理的時候記得交代你是要辦“兩岸公證”的,使用地點是“台灣”。
: 還是那是大陸人才要這樣,台灣人可以自己處理?
: 2. 公證處的說法是,我會拿到副本,正本會由他們寄到海基會
: 海基會的網站上則說,申請人應提出大陸地區公證人簽發之
: 公證書正本申請查證。但依常情判斷申請人無法取得公證書
: 正本者,不在此限。
: 這讓我有點疑惑,如果我拿不到正本去核驗,那正本到底到
: 哪了?
: 剛剛查到了,是公證處寄送副本給海基會,然後我拿著正本去申請核驗?
是的,反正就是兩本對照就是了,你也別跟誰是正誰是副的了。
: 那我可不可以完全不經過公證處寄送,就公證完拿到正副本之後,自己寄
: 到海基會辦查驗?
那如果你中途自己對內容的真實性動手腳,如何確保公證的權威?
: 3. 海基會網站上說:連同申請查證之公證書、申請人身分證明
: 影本各乙份及查證費用,寄交本會憑辦。
: 意思是我要把新台幣塞到信封裡,一起寄回台灣嗎???
《郵寄申請驗證須知》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
一、台端郵寄申請驗證,請依以下說明辦理:
(一) 填寫「文書驗證申請書」:每一字號公證書應填寫一份。申請書可自行影印
使用。
(二)檢附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代理他人申請者,請提出申請人出具之
委託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三)檢附申請之公證書正本乙份:若公證書有數字號者,每一字號公證書正本各乙
份。
(四)繳費方式:
1.台灣地區:每一字號公證書應購買受款人為「海基會」之匯票或現金新台
幣三百元,申請驗證之公證書有數份而字號相同者,第二份以上每份再加新台幣一百五
十元。申請加發副本者,每一份加收新台幣一百五十元。
2.大陸地區:每一字號公證書應繳納美金十元,申請驗證之公證書有數份而
字號相同者,第二份以上每份再加美金五元。申請加發副本者,每一份加收美金五元。
(五) 郵寄:備妥前述資料及費用後,以掛號郵寄「臺北市民生東路三段一五六號
十六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辦理。
(六) 自行影印公證書留底,以備查詢。
二、檢送「文書驗證申請書」及「申請文書驗證手續」各乙份,併請參考。
法律服務專線:02-27134726
: 4. 到海基會核驗需要我的身分證明,但是我在大陸公證是用我
: 的台胞證。
: 如果是本地公證處寄到海基會,裡面就不會有我的身分證影
: 本啊;如果是我自己寄到海基會,就再附身分證影本這樣嗎?
台胞證上面有你的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號碼。
: 好複雜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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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儂好!工號三零兩,親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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