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保留地「假買賣」手法大揭密,化身買家直擊仲介如何玩法賣地】
全台超過1萬公頃、依法只能在原住民之間買賣的「原住民保留地」,如何在近年間不斷流入非原住民手中?為了探究遊走法律邊緣的買賣手法如何操作,《報導者》記者前進桃竹苗山區,化身買家聯繫仲介探詢買地手法。
「這附近的(原保地)露營區都是透過人頭買賣,你們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我幫你找『有固定收入、年輕的』原住民,市場行情大概3、4萬元費用;人頭找年輕一點的,避免因家屬繼承土地而產生糾紛,當然繼承人也可能去打官司,但官司曠日費時,原住民不見得都有能力做到!」
從仲介的說法和監察院調查報告中,我們拼湊出原保地「假買賣」的三大手法——簽讓渡書、找人頭、設定下高額抵押權和長期租約,雖然名義上土地掛在原住民名下,非原住民買主已實質占走這塊地。如此手段自然引發爭議,2016年監委提出糾正、2019年相關案件也上升到最高法院進行民事大法庭裁判,然而爭論兩年未有結果。
追本溯源,學者指出管理原保地的《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位階僅是行政命令,與依照《民法》「契約自由原則」簽訂的「原保地假買賣」契約之間,有太多法律模糊地帶。原民會雖承諾要制定專法、管理亂象,卻一再跳票,從中央到地方政府,至今仍缺乏有效抑制原保地假買賣的手段⋯⋯https://bit.ly/3gcbPk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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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者 #原住民 #原住民保留地 #土地正義 #人頭買賣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0的網紅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司法院大法官作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婚姻僅限於不同性別之二人違憲。 但,問題並未隨著大法官的解釋作出後就結束了。 我們的民政處也在議場上表示,中央的立法不明確,讓他們無所適從,感到很困擾!也不知道要怎麼讓第一線同仁來了解! 就讓我們大家一起來努力,讓我們的處長不用再困擾! 11日苗栗...
法位階 在 無限期支持陳水扁總統,台灣加油!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黨國的所謂「國旗」、「國歌」、「國徽」甚至「國花」,全是掛在台灣歷史脖子下一連串的可恥標記;問題是,從沒有處理,一次都沒有。最近的實例是時代力量提案要修正「國旗國徽法」,要求內政部評估更改的必要性。結果呢,不出所料,不只修法如鏡花水月,連評估報告也敷衍了責。
所謂的「國旗」與「國徽」都是黨國象徵符號,「國旗」屬憲法層次,「國徽」屬法律層次;怪的是卻共一法。「國旗國徽法」是立法院一九五四年以暗渡陳倉的手法,用憲法位階的「國旗」綁「國徽」。要解決此一羞恥烙印,須先割斷這對連體,不要把憲法位階和法律位階混在一起修;國會只能處理〈國徽法〉,憲法的〈國旗法〉再委諸「憲改」,否則一事無成。
民進黨已是國會過半的執政黨,修法易如反掌,可要求內政部訂〈國徽法〉,再依「後法優於前法原則」,「國徽」舊法自然取消。這不是難事,有前例可援。陳水扁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把黨國梅花的市徽市旗作廢,透過公開徵選,設計出新的市徽市旗,一直沿用到現在。「國旗」既明載「憲法」,自非內政部所能置喙,也無權評估。蔡英文已成立「憲政改革小組」,領軍的首位召集人是號稱老獨派的姚嘉文,「國旗」案件正是測試蔡英文與姚嘉文們的「憲改」是玩真的還是演假的?我們繼續看下去。
「梅花」是黨國之花,總統府網頁將之列為「國家象徵」:「我國的國花是梅花。梅有三蕾五瓣,代表三民主義及五權憲法」,而且說「一九五四年七月廿一日,經行政院正式核定將梅花訂為國花」云云;連同「國旗」、「國歌」、「國璽」的說明,全掛在總統府網站上。「國花」只是行政命令,連法律也不是,竟然橫行到今天。厲害了,蔡英文政府!
倒是內政部的「國民黨宜改黨徽」專案報告,赤裸裸表白:「修改國徽所涉,絕非單純修正法律,或耗費大量公帑重新設計製作……」,「尚需思考對內造成爭議,擴大意識形態衝突,對外『甚至』影響我國國際活動空間。」看到沒,這就是「老子不改」的痞子本色,還要無限上綱地拿「國際」來唬人。華航改名時不也是同樣一套論調?難怪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嘲諷地反擊:「有種就改國徽!」民進黨政府被看扁了,就是沒種、沒種、沒種。
內政部的說明受到一番輪攻後,被迫出面更正:「是分析不是建議。」什麼跟什麼呀。內政部是「政黨法」主管機關,上可修〈國徽法〉、下可修「政黨法」十四條,結果虛以委蛇,卸責國民黨、敷衍國會、侮辱人民。可憐又可恥。
民進黨不回應人民的重託,選民就不可能成為「忠誠的支持者」;如公投四案,人民憑什麼要「共同承擔」、「共同努力」?立院總召柯建銘形容自己最近「眉目深鎖、輾轉難眠,有如烏雲盤踞」。連基本的黨綱都不顧了,選民白白讓民進黨獨大,養了何用?民進黨政府的公投難局烏雲瀰漫,老柯看到了,蔡大大呢?
法位階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黨國的所謂「國旗」、「國歌」、「國徽」甚至「國花」,全是掛在台灣歷史脖子下一連串的可恥標記;問題是,從沒有處理,一次都沒有。最近的實例是時代力量提案要修正「國旗國徽法」,要求內政部評估更改的必要性。結果呢,不出所料,不只修法如鏡花水月,連評估報告也敷衍了責。
所謂的「國旗」與「國徽」都是黨國象徵符號,「國旗」屬憲法層次,「國徽」屬法律層次;怪的是卻共一法。「國旗國徽法」是立法院一九五四年以暗渡陳倉的手法,用憲法位階的「國旗」綁「國徽」。要解決此一羞恥烙印,須先割斷這對連體,不要把憲法位階和法律位階混在一起修;國會只能處理〈國徽法〉,憲法的〈國旗法〉再委諸「憲改」,否則一事無成。
民進黨已是國會過半的執政黨,修法易如反掌,可要求內政部訂〈國徽法〉,再依「後法優於前法原則」,「國徽」舊法自然取消。這不是難事,有前例可援。陳水扁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把黨國梅花的市徽市旗作廢,透過公開徵選,設計出新的市徽市旗,一直沿用到現在。「國旗」既明載「憲法」,自非內政部所能置喙,也無權評估。蔡英文已成立「憲政改革小組」,領軍的首位召集人是號稱老獨派的姚嘉文,「國旗」案件正是測試蔡英文與姚嘉文們的「憲改」是玩真的還是演假的?我們繼續看下去。
「梅花」是黨國之花,總統府網頁將之列為「國家象徵」:「我國的國花是梅花。梅有三蕾五瓣,代表三民主義及五權憲法」,而且說「一九五四年七月廿一日,經行政院正式核定將梅花訂為國花」云云;連同「國旗」、「國歌」、「國璽」的說明,全掛在總統府網站上。「國花」只是行政命令,連法律也不是,竟然橫行到今天。厲害了,蔡英文政府!
倒是內政部的「國民黨宜改黨徽」專案報告,赤裸裸表白:「修改國徽所涉,絕非單純修正法律,或耗費大量公帑重新設計製作……」,「尚需思考對內造成爭議,擴大意識形態衝突,對外『甚至』影響我國國際活動空間。」看到沒,這就是「老子不改」的痞子本色,還要無限上綱地拿「國際」來唬人。華航改名時不也是同樣一套論調?難怪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嘲諷地反擊:「有種就改國徽!」民進黨政府被看扁了,就是沒種、沒種、沒種。
內政部的說明受到一番輪攻後,被迫出面更正:「是分析不是建議。」什麼跟什麼呀。內政部是「政黨法」主管機關,上可修〈國徽法〉、下可修「政黨法」十四條,結果虛以委蛇,卸責國民黨、敷衍國會、侮辱人民。可憐又可恥。
民進黨不回應人民的重託,選民就不可能成為「忠誠的支持者」;如公投四案,人民憑什麼要「共同承擔」、「共同努力」?立院總召柯建銘形容自己最近「眉目深鎖、輾轉難眠,有如烏雲盤踞」。連基本的黨綱都不顧了,選民白白讓民進黨獨大,養了何用?民進黨政府的公投難局烏雲瀰漫,老柯看到了,蔡大大呢?
法位階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司法院大法官作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婚姻僅限於不同性別之二人違憲。
但,問題並未隨著大法官的解釋作出後就結束了。
我們的民政處也在議場上表示,中央的立法不明確,讓他們無所適從,感到很困擾!也不知道要怎麼讓第一線同仁來了解!
就讓我們大家一起來努力,讓我們的處長不用再困擾!
11日苗栗的愛轉來遊行中,我們用行動證明,苗栗不是性別與人權的沙漠。接下來的立法,也讓我們一起來關注!
近來有些主張,不斷跳針說公投結果超越或凌駕憲法!
但依公投法,其僅是立法原則,仍需由行政機關提案並經立法院完成立法,仍屬於「法律」位階,自不得牴觸憲法或相當於憲法位階之大法官解釋。
事實上,大法官在理由書中也語重心長地指出:
『在我國,同性性傾向者過去因未能見容於社會傳統及習俗,致長期受禁錮於暗櫃內,受有各種事實上或法律上之排斥或歧視;又同性性傾向者因人口結構因素,為社會上孤立隔絕之少數,並因受刻板印象之影響,久為政治上之弱勢,難期經由一般民主程序扭轉其法律上劣勢地位。』
但我們相信,在這最後的關頭,我們可以打破這長期以來的禁錮與幽暗!
在平權的路上,苗栗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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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決戰立院 x 苗栗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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