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聯合國原子能總署和輻射防護委員會在1980年代末期開始公布了輻射防護的五大原則(依序為其優先順序):全文請參考ICRP Publication 103, The 2007 Recommendation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內附簡體中文版(http://www.icrp.org/publication.asp…)
1. 正當性(Justification)
2. 最優化(Optimization)
3. 劑量限值(Dose limits)
4. 遏制干預(Constraint)
5. 參考等級(Reference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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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能和平利用的恐怖陰謀
「核能啦啦隊」原能會真正的身分
如果核能沒有輻射的問題,如果輻射沒有最低安全限值(再低仍有風險),核能將會是完美的能源選擇,可惜也可怕的是:核能會產生百萬年都可以危害人類與環境的輻射問題,隨著人類對輻射的危害的認知與時俱進,讓人類社會無法接接受核能的輻射危害,早已是普世價值。
然而台灣在冷戰威權時代訂定的《原子能法》,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包裝核武的野心,以「促進原子能和平利用和研究」為名,把輻射防護、核能管制視為保障「原子能和平利用」的工具,長期以來洗腦人民,讓人民無條件接受不必要的輻射。依《原子能法》而成立的「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長期以來被譏為「球員兼裁判」,其實原能會的法定角色既不是球員,更不是裁判,而是「核電的啦啦隊」,或是實質上的「台電包商」。
能源轉型的重要案例
2018年9月6日田秋堇委員、蔡崇義委員調查,據訴,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健康減鈉鹽」,非衛生福利部核准在案之「健康食品」,其高鉀含量對腎病變者可能造成健康風險、具有偏高的輻射值(輻射食品標準為100貝克/公斤),且並非對所有消費者皆有益,因此需加警語等情乙案調查報告。(https://www.cy.gov.tw/sp.asp…)可以下載調查報告,一覽全文。
這項調查報告過了9個月後在2019年5月28日才公布,本案對於台灣人民健康、食品安全有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因為台灣過去半世紀以來,「促進原子能和平利用」洗腦成功的一斑,台灣的輻射防護全部成為擁核者的玩物,不斷用「低輻射無礙健康」,甚至還有「低輻射有益健康」,最近更有鄉林建設用「天然鐳」輻射作為「健康宅」的訴求,當然國營事業台鹽,在衛福部與原能會的保護下,用「健康」標榜高輻射的加鉀鹽也是「天經地義」。
衛福部在7月16日公告「市售包裝食用鹽品添加之食品添加物含天然放射性物質鉀-40之標示規定」草案,8月20日在立法院陳曼麗委員主辦公聽會中,來了一群業者、學者,紛紛陳述鉀的好處,甚至連香蕉蕉農理事長都出席關切。
本案的主要問題是在於人工合成的氯化鉀中含有放射性鉀-40問題,台鹽的「健康減鈉鹽」系列輻射量高達8860貝克/公斤,過去10年間,販售7000多噸,總輻射量可達520億貝克,福島核災過後,3座爐心爐毀的核電反應爐持續每小時排放1000萬貝克,換句話說,就是5200小時的排放。所謂「健康減鈉鹽」的影響不可謂不重大。
在這場公聽會中,我們看與會的包括台大教授、中研院的研究員都不了解NORM,和TENORM的差別,NORM是 Naturally Occurring Radioactive Material的縮寫,TENORM是Technologically Enhanced Naturally Occurring Radioactive Materials的縮寫。美國EPA有清楚的定義與管制要求可以參考。(https://www.epa.gov/…/technologically-enhanced-naturally-oc…)
像香蕉內的鉀-40的是NORM,天然的植物生理吸收的,含量極為有限,且鉀是人體必要元素,並無健康疑慮。而台鹽健康減鈉鹽是TENORM,自然界中沒有純度99%的氯化鉀,是經過人工濃縮提煉出或電解來的(Technologically Enhanced),這輻射劑量是額外的,且依包裝指示食用每天10克,等於每年額外增加了3至9張的X光的劑量。
一般市場宣傳「天然的最好」,在輻射方面,就沒有這種「偏見」,不論天然,還是人工的放射線,α(alpha),β(beta),γ(gamma)都是子彈,不論是警察,還是土匪,打出去的子彈是一樣的。
在國際輻射安全標準中,已經認定了輻射傷害(對人體致癌)是沒有最低安全劑量的,因為低劑量輻射對人類DNA傷害是「隨機性」的,也就是不會因放射性粒子或波的數量多寡而增加或減少DNA突變,導致癌症的機率。在以下這段NHK介紹的影片中,有清楚的動畫描述。
在這裡舉個例子,當年連勝文在永和為候選人站台,被黑道份子近距離行刑式槍擊,連勝文被子彈貫穿口腔,子彈擊中現場數十公尺外的一位身障者的頭部,結果連勝文復原了,而身障者當場死亡。這正可以說明低劑量(一顆子彈)的隨機性(想打的人沒死,不想打到的人卻死了)。
在醫學、生理學、分子生物學、公共衛生學、地質學、輻射醫學等跨領域科學上,以及經濟、社會、產業的論證妥協下,聯合國原子能總署和輻射防護委員會在1980年代末期開始公布了輻射防護的五大原則(依序為其優先順序):全文請參考ICRP Publication 103, The 2007 Recommendation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內附簡體中文版(http://www.icrp.org/publication.asp…)
1. 正當性(Justification)
2. 最優化(Optimization)
3. 劑量限值(Dose limits)
4. 遏制干預(Constraint)
5. 參考等級(Reference Level)
這也被視為國際輻射防護的標準,國際原子能委員會的輻射防護標準引用,希望各國將其立法做為國內法的依據。
一、正當性
要輻射安全,就是盡可能的避免,所以國際輻射安全的第一條原則「正當性(Justification)」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沒有正當性,就不應該曝露於輻射中,除非是「利大於弊」。
二、最優化
如果在「正當性」完備的條件下,就要採取最優的「利大於弊」,也就是在最小傷害下,獲得最大的利益。
三、劑量限值
就「最優化」的依據,訂定出劑量的限值,在計劃性曝露時,不應超過這最大的劑量。
以上三項原則是在「計劃性曝露」所實施的,就是在控制的條件下,確定「利大於弊」的正當性,非曝露不可,在一定的劑量範圍內,可以接受「計劃性曝露」。
但是如果發生核災(核電廠無法控制排放輻射),特定的地質條件產生大量的輻射,或是核子試曝(現在國際社會已不允許),這些是「非計劃性曝露」,就要採取第四、第五項原則措施。
四、遏制干預
當非計劃性的事件發生,產生超過平時或計劃性的曝露量,行政機關、管制機關就要介入,採取遏止和干預手段。
五、參考等級
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即使在積極的介入干預,也不能降低輻射,就會訂定出「參考等級」的標準,以降低輻射危害。
如此看這五個原則,其實非常「空洞」,國際標準內容十分冷僻,文字非常艱澀,一般人根本看不懂,也難以理解。台灣當局也落得輕鬆,雖然《輻射防護法》第五條規定,我國國內輻射防護必須依照最新國際標準制定法規,但實際上,原能會的輻射防護還停留在50年前的概念,曾經大力鼓吹「低輻射有益健康」的謬論。
我們舉核電廠的例子,讓大家理解。
一、正當性
興建核電廠,可以產生電力,供應大眾、產業用電,有利於民生福祉,在計劃中核電廠會排放有限度的輻射,但經環境、經濟、社會影響評估,廠內外人員曝露劑量有限,利大於弊,所以興建核電廠。以德國為例,2011年福島核災後,德國政府評估,核電繼續運轉,核災與核廢的環境、經濟、社會成本過高,缺乏利大於弊的事實,就決定德國停止核能發電。
正當性的建立,除了健康效應外,還有經濟的補償,職業訓練,體檢等福利,讓受曝者接受輻射的「正當性」提高。像核電廠工人,都有「核能加給」,因為他們受到一定量的輻射曝露,也會因管制限內的輻射劑量增加而提高。奇怪的是原能會主委又不在核電廠上班,頂多偶爾視察,長年以來原能會主委、副主委都領「核能加給」,這種「過度正當」,讓原能會把「輻射」當成「福利」。
所以如果遇到核電幫再說「輻射無害論」,先要求他們撤銷原能會、核電廠、核研所的核能加給再說吧。
從正當性來看,廠外居民受到一定量計劃性曝露的輻射,當然要有補償,目前台電「電力開發協助金」依核電廠發電量補助,是不符合正當性的,應該以核電廠在地方存放的核燃料、核廢料以及輻射污染物的量來補償或賠償才對。
居民接受的劑量應遠低於廠內人員,因為居民並沒有領核電廠的薪水、退休金,以及各項福利保障。但政府常用廠內工人的管制限值來告訴人民一切沒有污染、安全,這就缺乏正當性,除非當局要發薪水、退休金給居民。
二、最優化
雖然核電廠有正當性,但是其輻射排放一定要越低越好,在核電廠的輻射防護最高原則是ALARA (As Low As Reasonabaly Achievable),在可行的合理條件下,能不排放就不排放,能減少多少,就減少多少,讓輻射的量降到最低,或是封閉在密閉空間內,不排放到廠外。
三、劑量限值
核電廠內的人員都配帶2個劑量佩章(輻射測量計),一個是短期的,每次進出輻射作業區的所受曝的輻射量,一個是每個月總共的劑量。如果一次或一個月,或數個月累積超過一定的數值,就會被限制不得再進入輻射管制區工作。即使這些工人已經收到核能加給、高輻射作業津貼等經濟補償,但是基於人道考量,必須予以管制。
此外,也有性別差異,因為女性的卵子細胞是終身的,而成年男性的精子細胞是不斷生成的,某些高輻射作業是禁止女性參加的,這並非歧視,而是人道的保護措施。
四、遏制干預
當核電廠某個區域或整廠的輻射防放超過了原計劃,當局就要採取遏制措施,就像《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規定的,必須採取非常措施,減少輻射曝露的機率,包括廠內人員撤離,廠外疏散,管制進出,除污,復員等作業,甚至國家都要發布緊急命令,甚至戒嚴,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五、參考等級
當人民員與環境受到非計劃性的曝露(核災),所有的遏制干預措施也無法把輻射降低到計劃內的量,而人民不得不在輻射污染區內生活、工作,所以當局會依據廠內外實際的輻射劑量,制定廠內、廠外的參考等級,予以賠償、補贘或補貼。
就像車諾核災後,歐洲至今仍把一般食品的參考等級訂在每公斤1,000貝克,所以即使車諾比過了30多年,德國、法國出口到台灣的藍莓醬都會有超過500貝克的等級,高於台灣管制的100貝克限值,難道是注重食安的歐盟對輻射管制掉以輕心嗎?非也,這是因為歐盟受到車諾比核災後,土地、水域受到污染,視同核災區,不得不做的處置,否則歐盟都要進口其他的洲的農產品、水才能保證人民溫飽,這樣的成本變得無限大,又不符合第一原則「正當性」,所以把參考等級放寬,這是不得已的做法。
同樣的輻射安全原則,也適用於醫療、研究的輻射防護,這是一個基本的邏輯,和成本效益分析,各國各人的情況不同,很難用單一數字的標準讓所有人都適用。
從輻射安全五項原則看鉀鹽(台鹽健康減鈉鹽)和日本福島污染區食品進口問題
日本核食問題爭議多年,糾纏不清,在我看來,是沒有用國際標準來衡量,同樣的台鹽健康減鈉鹽也是如此。
因為台灣沒有發生核災,到非吃不可的地步,所以不適用第第四、第五原則,但是政府(原能會、衛福部)都是拿第四、第五原則下的管制原則來管制,這是不符合第一條「正當性」的。
我們應該先就「正當性」來審視減鈉鹽和日本核食問題。
某些人因心臟病、高血壓的家族病史,而且要攝取大量的鉀,非吃減鈉鹽不可,他們為了健康,甚至保命,在食用含鉀鹽的「正當性」是足夠的。(其實台灣的食安問題更嚴重,食品的添加劑調味劑,如味精,都是鈉離子,問題不在於鹽的鈉,而在於添加劑中的過量鈉。)
許多心血管疾病專家視食物中的鈉如寇讎,同樣的,也有腎臟權威視鉀鹽如寇讎,這些都還是化學性生效應,並無考慮到輻射的效應。
但是台鹽以「健康」為名,販售「健康減鈉鹽」近二十年,除了台鹽以14倍於一般精鹽價格販售,可獲取超額利益外,是無法找到「正當性」為每公斤8860貝克的鉀鹽自圓其說的,頂多是對少數有心血管疾病,沒有腎病變(台灣每年增加近萬名洗腎病患)的人有幫助。如果符合某些專家所述的對心血管病變的健康效應,就應以「健康食品管理法」管理之,這也符合「正當性」
在日本核食面,不論國民黨或民進黨執政,都在日本政府「文攻武嚇」下,自動主張要開放核食,儘管2018年公投以近779萬比223萬票大幅壓低性的反對核食輸入,但日本外相公然威脅台灣的國際空間地位,這符合「正當性」嗎?
台灣政府一直說日本管制ok的,台灣人就可以吃,就應該進口,而且所有的研究計劃都是用日本的檢測資料,而日本的檢測方法比台灣法定方法粗糙,精度不足,在法律與科學上是不應採用的。
此外日本所設管制規定,是以核災後的情況,也就是用輻射安全標準的第四、第五原則,並不符合台灣現況(未發生核災)。
如果用日本核食來說有些不清楚,用台灣的豬隻口蹄疫來對比,就清楚了。
台灣的豬口蹄疫到今年7月正式絕跡,不再是疫區,但自1997年口蹄疫爆發以來,台灣成為疫區,但是台灣人無日不吃豬肉,也沒有人因吃了豬肉而生病。但日本迄今22年來從未進口台灣豬肉。
日本不進口台豬,是為了保護日本豬農嗎?日本也是口蹄疫疫區,疫區到疫區都不可以,為什麼從日本核災區,到台灣非核災區就可以?
衛福部的食品輻射管制和原能會輻射管制與國際脫軌,這並非一朝一夕所成,而是兩蔣要「核子不要孩子」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魔咒跨越了半世紀後,仍然陰魂不散,還把21世界20年代的台灣人弄得頭昏腦脹,閉關自守,脫離國際輻射防護的管理軌道。
永 寬 化學 比 薪水 在 Ian討厭想標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探長算是我的故人。
曾經跟他約定要去辦電影沙龍,但是一忙起來十個月就過去了。
如今看到這個消息覺得非常難過,在這個時代,這樣子的人很少、很辛苦,然後外面的世界卻總是嚷嚷著為什麼我們沒有文化。
追蹤我比較久的人就會知道,我不看盜版電影,都會付費買DVD,就是因為我知道創作不容易,創作人都是用自己的生命去換取一瞬間的燦爛。
但是看煙花的人,何嘗想過創作人有沒有錢吃飯呢?
這就是這塊荒蕪的島嶼的縮影,各地充滿了沒有意義的蚊子館,卻沒有一小塊地方可以讓願意孕育夢想的人棲身。
下次當你再聽見有人抱怨台灣為什麼沒有文化、做不起文創的時候,你可以問問那個人,最近一次付費看電影、花錢買書是什麼時候。
別了,書屋:偵探書屋結束營業公告
請您不要難過。12月28日是偵探書屋最後一天營業。我和阿嘉莎的妹妹決定結束偵探書屋實體店的經營,將書屋全面轉入網路化經營。
原本是想搬家,從年中開始一直在找房子,幾經波折,加上主客觀因素考量,我們做出了這個決定。很謝謝過去幫助過偵探書屋的朋友,很對不起支持我們的會員,很捨不得在書屋認識的各位朋友。
到底發生了什麼,我們做出如此激烈的動作?
收掉實體店,在九月份時,我們完全沒有這個想法。過去,我給自己定位是一個文化和尚,也就是說,即使不賺錢,我也要繼續堅守閱讀空間,按照過去五年來的經驗,我可以這樣再撐十年沒問題。不論時光流逝,物換星移,一旦有一天人們突然想起偵探書屋的時候,我們還在這邊,門口一盞暈黃的燈光,在越來越寂寥的夜色中可靠、忠誠的發出稀微的光。侯季然《書店的影像詩》在拍攝偵探書屋時,我仍是如此堅信:守住一間書店,不論人們是否注意你的存在。我在這個行業裡找到了快樂,我感到自己有些許的價值,覺得自己有用,我有了存在感。
我沒有計算出會遇上這樣長的不景氣。過去我的營業額只能勉強讓我拿得出下個月的房租總數,我自己從沒有領過工資。我把書屋當成我的孩子。我出去打工賺外快養著這個孩子我也覺得喜滋滋,覺得不以為苦。我缺乏商業經營經驗,在財會方面一片空白,我以為我不領薪水每個月能湊出下個月的房租就好。這些年都是這樣過的。今年,我和阿嘉莎的妹妹很努力辦各種活動,每一次都湊足現金可以交房租,化險為夷。可是,日子一天天過,我們發現到下半年,讀者和消費人數越來越少,連假日也少得可憐。十一月,我看到情勢不樂觀,像以往一樣,乾脆外出打工賺錢。我花了一個星期不到的時間在外賺到了多過房租的工錢。書店的產值就僅僅是我個人在外打工的的1/4不到。
經營一間書店就是經營一個小生意,如果我把生意比喻成一輛車,成本、產品、市場、利潤就是生意的四個輪子。過去幾年來,市場那顆輪子不僅不景氣,同時也萎縮扁平;利潤那顆輪胎我是以自己近乎信徒的態度取代的。這輛車四個輪胎有兩個沒氣,另外兩個也狀況不嘉。我握著方向盤,想出再多經營策略、再多行銷方案、縮減再多開銷,避開再多風險,這輛車也跑不起來。
阿嘉莎的妹妹加入偵探書屋後,我的生活、工作、創作起到了新的化學作用。她很喜歡書店,每天我到書店開門營業,我說,我去上班。阿嘉莎妹妹一開始以為我要去哪裡打臨時工。在她心中,去書店,就像是去自己家書房一樣。整理、搜尋、分類、分享書,這些都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就算不開店,每日也是做相同的事,工作和生活融合在一起,分不清彼此,生活即工作,工作即生活。這是她的生活方式,我羨慕她。但我並沒有這麼幸運。書店並非老闆的書房那麼單純,書店是老闆的夢幻之地沒錯,但同時更是老闆的戰場,是他的辦公室,是他的工作場域。以現在書店的複合型態,更可能是他的廚房、洗碗間、倉庫、工廠、活動場地。開書店,即便像我一樣經營能力有限,要將那麼多瑣事完成,幾乎沒有餘力去舒適的閱讀,我因為愛讀,所以開書店,服務別人閱讀,犧牲自己的閱讀。到後來,書越來越不好賣,咖啡飲料變成主力產品,我變成咖啡師傅和洗碗工,傳播推廣類型文學變成奢侈的活動,我感到自己犧牲的價值逐漸在流失。
國發會剛不久前公布景氣指標,連續幾個月來,燈號都是令人擔憂的。製造業對未來的景氣很悲觀。零售業說是穩定,我懷疑這些數據真實反映了市場。過去我們每個月僅僅能付出房租,所有人員是沒有工資薪水的。近月,我隨便問了周邊零售、餐飲、交通的從業者,近幾個月,行業營業額普遍都下降30%。更有一位賣舊貨的朋友說,什麼下降30%? 是只剩30%!!於是乎,不難想像,我們即使努力辦活動,平時的生意也下降了30%以上。缺額的部分,探長就要到處去打臨時工,或者變賣家具。等於是說,我即使不領薪水,還要賠錢出去。
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不能幹。殺頭的生意包括搞革命、幹搶匪、當和尚、鋌而走險的勾當、改變別人觀念的事業,以及搶救文化的事業。當一個生意伴隨著某種信念,還有某種使命,即便賠錢,即使散盡家財,也有人去做。黃永松辦漢聲雜誌,早期都是夥伴白天去別的地方上班,晚上聚在編輯部討論編務。有些人到處去湊錢,有些人把白天上班的錢捐出來辦雜誌。這樣搞一搞四十年。還有些導演,借錢去拍電影,拍到欠下一屁股債。
探長損失點小財無所謂,阿嘉莎的妹妹也從不對探長沒給家用丟出過任何一句抱怨的話。問題是這個小生意並非文化保存,亦並非為拍攝我個人審美趣味的作品,最後這個小生意淪為不是一直在做飲料,洗杯碗,就是我要去做各種不相干的工作。
走筆至此,有個客人走進書屋,到處看了看。他以為我是客人,順口就問我:「這個老闆是什麼教會的?」我正在振筆疾書,抬頭望向他,不太明白他的意思,便回道:「老闆並非教會人士。」那人看上去有六十歲,帶了頂鴨舌帽,自言自語:「不是基督徒喔?那幹嘛做這事?」
我和偵探小說的緣分始於2005年,當時我在北京一家當地小媒體工作,工資不高,我在工作之餘從事翻譯工作,賺外快,沒想到翻譯偵探小說,藉由精讀,我打開報導寫作更寬廣的視野。後來回到台北生活,機緣巧合開了偵探書屋,便試圖把偵探推理文學或是類型小說的創作與閱讀推廣給更大範圍的讀者。
這幾年當中,偵探書屋開辦過推理小説寫作班、讀書會、做過懸疑話劇、創作聲音劇場,殫精竭慮的把推理文學轉化成各種故事型態。我們辦作家讀者見面會,支持過推理創作的專業團隊和作家、朋友,至今只要我有能力,我也無償的媒合推理作家和影視圈的朋友。行有餘力,還自己抓住任何可以鍛鍊影視劇本創作的機會,希望為台灣推理文學探索新的疆域。推理小說提供的類型、結構、趣味,豐富了世界文學的內涵。今天,不論是愛情、武俠、歷史、懸疑、科幻、嚴肅文學、電影、電視及各類故事型態,都廣泛應用推理小說的範式以強化故事的可讀性。畢竟,推理小說是第一個舉著「以好奇心驅動閱讀」大旗的文類。而這一招在這兩百年來,在故事王國中,無往不利。那麼,即然推理小說大行其道,何須我來推動呢?
君不見,台灣推理文學創作水平與世界推理小説發展仍有很大的落差?本土推理小説創作與影視工業的創作、改編、生產連動,是破碎的狀態。當然,一間書店不必肩負如此重負,一間書店首要的任務是先活下去。現在我們的實體店因爲各種因素加總,我們賠錢賠到腿軟。我們決定先收起來,重新審視商業邏輯。從2019年起,偵探書屋將全面轉型為虛擬概念書店,我們會保留這個臉書粉絲頁,以及Podcast專屬官網(http://agathas.ink),如果未來有機會,我們將與全國各地的獨立書店合辦線下活動,舉辦文學、藝術、旅行等主題的座談。更遠的未來,如果市場、資金、場地等等因素解決,或許我們仍然會重返市場,經營實體書店。
在這五年當中,有很多人給過我們幫助,我們很感恩台灣社會無私地對我們支持與幫助,在此深深鞠躬。我們知道唯有繼續回饋社會,才對的起各位的付出。
最後公告幾件事:
1.今年未到期的付費會員,可以聯絡我們看如何善後處理。寄賣的廠商或夥伴,請聯繫我們退貨結清。
2.因為要展開新的生活,缺資金,書屋2500本分類齊全的偵探小說,打算一次頂讓給出價高的人,有意者請聯繫探長。
3.12月28日,我們會辦一場告別偵探書屋的派對茶會,讓我們一同跟書屋的空間告別,跟這裡的記憶告別。會另開活動頁面,希望大家都來說幾句跟這空間有關的回憶。當天,探長與阿嘉莎的妹妹,將跟各位一起告別偵探書屋。
筆此。
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