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其邁,高雄市長。這陣子因為高雄出現太多檢舉達人,不斷檢舉各類交通違規事件,光是一到三月關於機車違規停車的檢舉就近萬筆。但陳其邁卻向市警局表示,若違規情節輕微,應裁量免罰。此外也應向檢舉達人反映,情節輕微者不應舉發。新聞一出,馬上就被廣大網友砲轟。最多批評的風向是,民主社會應走向法治社會,但陳其邁此舉反而是開法治倒車,走回人治社會。
我曾分享過,某次齋主於台北市文山區夜遊散步,決定跨越景美溪到新北市新店區,途中有個非常深刻的改變。從文山區的主要幹道,騎樓不能停放機車,到次要道路上的騎樓有機車,我到了新店區的主要幹道上的騎樓有機車也有餐飲店的廚房,再轉個彎到次要道路中,發現連娃娃機檯都大搖大擺地放上了騎樓。
單憑一套法律,要符合全台各地的文化生態是幾乎不可能的。某些法律對於A地來說是最低標準,但對於B地來說卻是天方夜談。政府其實也很清楚這件事情,因此我國法律訂得無比嚴格,但各地方政府執行起來卻各有各的考量。
假設政府真嚴格執行法律,恐怕絕大多數的夜市都將無法生存。且不論營業登記或合格納稅等問題,許多餐飲攤販光是連衛生法規的門檻都跨不過。但這些人都需要工作,一但失去正當工作,不只是造成經濟上的損失,還可能導致許許多多的社會問題。因此對於一些較為基層或生存基準線上的法律問題,政府多半會裝作沒看到。就像是政府只會驅離部分地區的街友,但對於某些地區的街友非但沒驅離,還會點名加以關懷照料。
前陣子在某個新興的文創街道,發現了一間非常漂亮的外帶酒吧。朋友和我想要買一杯啤酒逛街喝,卻不得其門而入。後來發現原來該酒吧巨大的落地窗玻璃,其實是一塊寬達三公尺的旋轉門玻璃。當下和朋友也開心地將啤酒喝完,但回台北的路上卻不斷的思考著那間小酒吧的門,是否有通過消防法規的逃生規定?
事實上,裝作沒看到的政府也有許多無奈。
畢竟民主社會,取締民眾違規,就會導致支持度降低。
政府不願當壞人很好理解,但檢舉達人都主動當了黑臉,政府有沒有更好的作法,的確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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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地標,市府應做好周邊交通停車規劃】
交通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辦理道路交通違規案件裁罰作業。在去年109年7月至12月交通違規結案件數計116萬6,623件,交通違規罰鍰收入有新台幣10億5,888萬629元;110年1月至2月交通違規結案件數計33萬6,035件,交通違規罰鍰收入為新台幣3億152萬8,578元。
看到這樣的數據不知道要高興還是感嘆?因為市府編列的財政收入中,就有交通違規的罰緩收入預算,109年市15億3百多萬元。光是去年7月到12月就收了10億5千多萬。我認為如果有重大違規,當然要處罰。
可是,現在有許多民眾抱怨的是,有檢舉達人到處檢舉,如同新聞報導高雄郭姓檢舉魔人「3個月8千件」,光是寄這些通知就耗費郵資30萬。被檢舉的很多是汽車、機車停在自家的騎樓,或是店家前面的人行道上.被拍照後被開罰單。
最近左營區龍華市場的攤商,也無奈陳情,自從義享天地開幕以後,因為大順路的停車位不足,很多車輛就往周邊的巷道停放。龍華市場本來提供給客人臨時停放的車位,還有市場周邊富國路一些機車停車位,也被停得滿滿。很多民眾要來買菜,臨時停放路邊,就有人檢舉或是警察沒有勸導,直接拍照開單。很多民眾去上場買菜,被開罰單心情受影響,就告訴攤商你們這邊來買菜,要停車不方便,然後還要被開罰單,不買了!真的影響他們的生意。
景氣不好,被開罰單當然心裡不舒服。攤商也被波及也很無辜。市府交通局應針對,類大型商場、公共建築等開發,相關的交通動線還有停車規劃,應周延的去規劃,否則週邊的小老百姓未蒙其利就先受停車所擾,不小心違規停放還要被檢舉告發繳罰款。
#李眉蓁關心您
市府交通局,應針對這些場域處所停車位不足問題,研擬改善方案,眉蓁將持續追蹤,維護市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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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編:檢舉達人真的發威耶...連這樣也要拍照舉報
#檢舉 #騎樓 #雨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