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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侵占 一罪一罰 在 綠角財經筆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金管會在四月底發布了針對南山人壽的裁罰公告。內裡指出這家保險公司內部運作的多項缺失。
以下擷取裁罰公告內容並進行討論。
首先是122位業務員,以自己或他人信用卡代刷保險費。交易筆數高達558比,繳費金額高達7.79億元。
發生那麼多筆以及總金額那麼高的代刷保費情事,代表這是一個系統性問題。恐怕在金管會發函糾正之前,業務幫保戶代刷卡費,在南山內部被普遍認為是一個可行的做法。
業務員刷卡代繳保費可能會造成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個場景是,譬如保戶以現金繳交保費10萬給業務員。業務員收到這筆款項後,在未通知客戶的情形下,刷自己的信用卡繳交保費,然後用這個方式賺取紅利點數或里程。這有不當得利的問題,或甚至構成侵占罪。
以下違規事由,就是投資部門的不專業了。
三個失誤。
第一個:“針對採次級市場賣出交易,未於分析報告評估採次級市場與初級市場贖回作業之成本效益。”
這需要解釋一下。
南山人壽是法人。法人想要出脫ETF部位時,跟一般投資人不同。一般投資人只能在次級市場交易。賣ETF給別人,拿到現金。
法人多一條路。法人除了可以在次級市場賣出外,可採初級市場交易。合格法人可以跟發行ETF的資產管理公司交易,出脫ETF,換到ETF的成分證券。然後再賣出這些成分證券,換取現金。
因為有兩條路,所以法人必須評估哪個方法比較好,然後採行。
這個例子中,南山人壽似乎毫不考慮的就採次級市場交易。這是不夠專業的地方。
第二個:”107十二月,於次級市場出售每單位價格低於每單位淨值。”
這說的是ETF賣出的市價低於淨值。ETF本來就有折溢價的現象,在合理折溢價範圍內執行的交易不會被挑出來講。一定是出售的成交市價低於淨值太多,變成有點像在賤賣資產,才會被金管會指正。這反映南山對於ETF交易執行得不到位。
第三:”多次當日賣出張數占市場成交量逾98%的情事”。
這很糟糕。代表南山當天的賣出動作,就是交易量的主力。價格會愈賣愈低。一般法人要進出大筆部位,會分多天執行。避免像這種自己一天的買賣就佔了該股票或是該ETF主要成交量的情形,以降低市場衝擊成本。
南山這些ETF交易失誤,代表投資部門似乎對這些問題毫不在意。代表客戶利益的資產,可以隨便這樣買賣嗎?專業何在,把客戶的權益放在哪裡?
金管會這份文件點出一家保險公司的多項重大缺失,從業務員、到內部投資管理,全都出事。更不要說之前發生的南山人壽經理人事件。
在這樣的金融叢林中,身為保戶與投資人只能自求多福。
打著專業名號的金融機構,未必符合專業的行為準則。
完整討論,可見今天文章:
https://greenhornfinancefootnote.blogspot.com/2021/05/etf.html
業務侵占 一罪一罰 在 公視新聞網 PN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退役陸軍中將羅文山被指控在擔任「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會長時,收受香港民眾多次捐款,多達838萬多元;甚至把一部分私人挪用。
一審依違反政治獻金法及業務侵占罪,判刑2年半,二審則考量他年事已高,患有心臟疾病等理由,改判2年,並可易科罰金,部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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