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既然你們發文了 我就來說一下
當初是看到他們在流浪,覺得很可憐,所以先私訊我朋友(安置人)能不能中途他們
他跟我說可以,我就留言說「我們這邊有人可以中途」
陳小姐就跟我聯絡,說抓到狗問我要送去哪,我就問了我朋友地址給他,我也就馬上從桃園趕過去,當天晚上看到他們,真的很可愛。
我跟陳小姐還有安置人也就創了一個小群組
隔天安置人跟我們說,他早上要遛吉祥富貴的時候,他們掙脫項圈跟牽繩,但還在院子裏面,我們當下都說,沒關係沒有跑掉就好
但還是要注意一下他們會不會翻牆出去
我隔兩天也再次下去看他們,並幫他們拍了很多可愛的照片,覺得吉祥的眼神和諧了很多,也願意接近我
我就在群組說,我覺得吉祥可以送養了,找個適合並願意的認養人之類的
但後來陳小姐說不適合,並請我把說要送養的字拿掉,我就拿掉了
3/20他們翻牆出去到3/28抓到富貴,這中間我下去苗栗無數次,當然陳小姐也是。並不否認他的付出跟愛心!
3/28早上抓到富貴,我跟陳小姐提議說可以讓吉祥先來我這邊中途,因為我家有一隻比較不親公狗,而且一隻一隻來,他們也比較不會有攻擊性!但陳小姐說他覺得我這邊很多狗不要,他也問過很多訓練師,不要將他們分開比較好!我就說那如果兩隻一起來我這呢?我這有露台,跟房子是連在一起的,不怕他們會再跑掉。陳小姐說訓練師說讓他們待在原本的地方比較好,我也就作罷,反正他們能好就好,只是很擔心他們又跑掉,陳小姐說不會啦,跑掉一次都嚇死了。
同日3/28傍晚富貴會跑掉就是因為陳小姐不聽安置人的勸,請他不要打開籠子的門,怕狗會跑掉(雖然富貴有上了項圈跟胸背)
但陳小姐傍晚的時候還是想讓富貴出來上廁所,所以開了籠子,富貴就跑了,這時我並不在場,安置人也不在場(富貴咬斷項圈,跳牆出去)
陳小姐打給我跟我說富貴跑了,我也沒有責怪他,就問他那怎麼辦
他說他們現在要去抓他們,抓到後就送去別的中途,我就問送去哪,他講了一個地方,我沒聽過,就問他,那邊是狗園還是家庭式?他就很兇的回我「現在不用講那麼多,反正我安排好了,抓到他們就送去***那」
我就也有點不爽說「晶片在我身上,總要讓我知道他們要送去哪吧?不然他們怎麼樣我都不知道,還是晶片轉給你?」
陳小姐說不行,晶片不能轉給他
我說,那還是轉給你新的中途?
陳小姐說好,之後就掛電話並私訊我一個人的資料。
後來就在群組裡發了這些(第三張圖片)
我就很生氣,電話從頭到尾我都沒有責怪他,也沒有說什麼,只是問了他們之後的下落,結果要被這樣對待?所以在臉書發文說「之後不在管他們的事了」
後來跟W小姐聊了很多,他說的一句我很認同所以把文章刪了,他說「不要混淆找狗的線索才是最重要的」
3/28到今天早上,我都還是有持續跟安置人聯絡,因為陳愛媽跟吹箭手(其中一個)都是他找的,所以他還是有在幫忙吉祥富貴
早上安置人問我要不要繼續中途他們,我說
「他沒說要帶走嗎?如果他要帶走就給他帶走
他沒地方再給我吧!但我可能要下禮拜了」
安置人回我說,她說好、她帶走!她叫我跟你說謝謝!
本來以為事情就結束了,不關我的事了!但安置人晚上打給我說富貴還沒抓到,再次問我真的不安置他們嗎?我說那你知道他們找的新中途是怎麼樣的嗎?他說不知道!我就說為了狗好都好,如果他們那邊很好,就給他們帶走
安置人回我,但他不想吉祥富貴被當成林家和他們吵架的工具(好像不是工具,但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我就說我當初也是這樣想,但如果我現在又接收,一定會有人做文章,安置人說不會啦,他會幫我講。我就想說好吧
後來就看到這篇文章了!
講真的我並沒有一定要中途吉祥跟富貴,因為中途他們對我來講壓力也很大,但我只是想知道新中途是怎麼樣的而已!
為什麼說被當成工具呢
1. 3/27放出假消息,說吉祥富貴在漁港,但其實根本沒有,因為陳小姐收到消息,林家也要來抓吉祥富貴,想誤導他們
「但我覺得根本不必要,吉祥富貴跟他們熟,如果他們抓到,只少知道她們是安全的不是很好嗎?反正晶片是我的名字啊」這是我的想法,電話中我有提出,但不被採納。我也沒在我的粉專發說在漁港
2.3/28抓到富貴,陳小姐請我們都不要對外講。陳小姐想讓他們白跑一趟。
「但我覺得根本不必要,如果是我,我會發文說抓富貴,請大家在幫忙注意吉祥!」
3.3/28傍晚富貴跑了,身上穿著螢光綠的胸背,但陳小姐還是沒有發文
「我當下就一個想法,趕快發文,現在兩個分開,人家不一定會知道富貴有胸背,說不定看到還不知道是他,這樣會錯失機會」但這段我沒有提出,因為這已經通完電話有點不爽了!
還有生氣的點大概就是
1.陳小姐說他是協助人,但從頭到尾我說什麼都被他否決,本來說不換中途,結果自己讓狗跑了,就說要換中途!這中間也都沒跟我跟安置人討論過。連新中途是怎麼樣的他都不知道,就這樣決定要換新中途?然後說他們是專業中途。那我們是什麼?
對於我朋友(安置人)會怎麼想,多傷人
2.電話中沒有責怪,卻還要被反凶。這幾天的心力完全就白費了,沒去上班,副業也沒做,甚至家裡的狗也沒好好的照顧到他們
3.在我發文後,我以為陳小姐會繼續幫助兩毛。
畢竟從頭到尾都是他在主導,但後來陳小姐也私訊安置人說他不會再去尋找他們了!
所以現在把狗搞丟,就撒手不管?
我就詢問了W小姐,他表示據他所知有人在處理後續了
第一次走失是誰都不希望的,但第二次已經是人為了...
從頭到尾我都是為了他們兩個好,中間說不管了,也是因為他找好了新的中途,那既然還是有人繼續幫忙,我退出應該沒差吧?
我從沒否認過陳小姐的付出跟愛心,因為他一直很熱心的再幫助他們。也下來好幾次待了很長的時間,但如果他想權權幫助這兩毛,我想我也就不需要幫忙了。雖然陳小姐很多論點我是沒辦接受,但為了兩毛好,其實怎樣都沒差。只要去新中途那邊不會被關籠一輩子,也不會再逃跑就好!
文章內容,說我要求他們帶走,那不是一開始他要的嗎?說要帶去新中途啊
怎麼變成是我要求他們帶走呢?
再來他說,請中途真正付出救援人的責任
講真的我從頭到3/28他說要換中途,我一直很盡責,金援的方面我有,也下去看他們好幾次,也帶了很多食物去,其實我不懂他說的意思是什麼!
他要換新中途,我退出,這樣叫不負責嗎!
看完 還覺得我要繼續中途他們倆嗎?
全世界都叫我不要再淌混水了
還是就讓他們繼續這樣帶帶風向?
桃園 遛 狗 要 牽 繩 嗎 在 黑白告狀俠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毛小孩不管好,害路人跌倒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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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養寵物的人越來越多,但是每個人對於寵物該怎麼養、出外溜寵物時該怎麼管,都有不同的意見跟看法,尤其寵物帶出門,有些人採推車派,有些人採牽繩派,也有些人採你乖乖跟在我旁邊派,但不論你是屬於哪種溜寵門派,都千萬不要忘記顧好你的毛小孩,別讓你的毛小孩在馬路上橫衝直撞,避免自己心愛的寶貝發生無法挽回的遺憾外,也可能害得別人家的寶貝回不了家。
然而我們還是時常在新聞上看到有沒管好寵物,導致他人受傷的情況發生,難道寵物在路上不需要用牽繩牽好嗎?造成他人受傷會有甚麼責任要負責呢?
Q:飼主帶寵物出門時一定要繫牽繩或上嘴套嗎?
A:
不一定,按照動物保護法第20條之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除了具攻擊性之寵物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外,寵物出入公共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可以只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
違反者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行政罰鍰,如經令限期改善未改善還可按次處罰,另外對於具攻擊性之寵物,如經令限期改善而不改善,你家的寶貝毛小孩還可能會被政府給沒收起來。
由上述可知,動物保護法對於一般民眾所飼養不具攻擊性的寵物,只要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即可,並不一定要繫牽繩,但這裡的「伴同」可不是單純陪著寵物就好,伴同者仍應要負起管理寵物之責任。
但要特別注意!!!除了動物保護法外
部分縣市的自治條例(如台北市、桃園市)對於飼主遛寵物,還是有應使用鍊繩等適當防護措施的規定喔。
Q:甚麼是具攻擊性的寵物呢?
A:
依照農委會所公告之「公告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規定,具攻擊性之寵物指的是危險性犬隻(如:比特犬、獒犬)及無正當理由曾有攻擊人或動物行為紀錄之犬隻。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下列防護措施:
1、以長度不超過一點五公尺之繩或鍊牽引。
2、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
Q:那如果遛寵物時,因飼主沒顧好寵物,使寵物在街上亂撞導致撞傷、咬傷路上騎士或行人,並有過失的情況下,飼主有甚麼責任?
A:在這樣的情況下飼主會有過失傷害之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之責。
刑事過失傷害部分:
我國對於傷害罪有過失犯之處罰,不過由於刑法所處罰的對象是「行為人」,可是寵物就算會跟你SAY HELLO也不是法律上的人,所以並沒有辦法處罰寵物,但這樣的意外發生,如果是飼主未能善盡看管寵物的責任,使騎士或行人遭寵物的行為產生受傷的結果,則飼主將可能負上過失傷害的責任。
民事部分:
依照民法第190條第1項之規定「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動物之種類及性質已為相當注意之管束,或縱為相當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動物占有人要為其所占有的動物的加害行為負損害賠償責任。之所以會有動物占有人的侵權責任的規定,理由在於,動物占有人對於該動物具有相當的管束能力。
因此,假如寵物飼主在溜寵物時,沒有做好相當的注意之管束,則當該動物損害他人時,飼主將對被害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另外要多加注意的是,本條文中所指的動物占有人,是指對於該動物的直接占有人以及占有輔助人。
所謂之直接占有人係指對於物有事實上管領之力者;而所謂之占有輔助人係指:受他人指示,而對物有管領之力者。(如飼主請朋友幫忙遛狗,則該朋友則為占有輔助人)
總而言之,養寵物在現代來說可以說是非常常見的人,但大家在陪伴自己寵物時,還是務必多加注意自身寵物,避免造成自己與他人的困擾。
桃園 遛 狗 要 牽 繩 嗎 在 柴柴。萊恩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109.06更新:已認養
#人走茶涼_我曾有個家
當年爸爸收留了車禍的她,幾年後爸爸過世了
家人將6歲的她帶到收容所棄養
#想不到我努力活著竟成為你們心安理得的藉口
有天志工帶她到草地上享受片刻的獨處,遠遠走來熟悉的身影,喊了她記憶中的名字,竟然是以前的家人!
原以為重逢這天是荳荳的返家之日,沒想到看見被啃咬的滿頭坑疤,還是揮了揮手離去
#愛人類是狗狗的天性_即便是受傷的靈魂也不會忘記
在收容所一年,多狗的環境難免有磨擦,弱勢的荳荳身上也留下很多被警告的痕跡,前幾天耳朵更是直接被咬掉了一角
縱然被家人拋棄,她還是很喜歡人,耳朵被咬的這一天,「賺到」了多一點時間陪伴,哥哥姐姐們輪番上陣,憂傷的臉龐才出現久違的笑容,難道在收容所的日子,就是需要用受傷來換取更多溫暖嗎...
其實,她超喜歡抱抱,就像回到有家的日子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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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荳荳的話可以私訊我約時間互動哦
姓名:荳荳
性別:女生
體型:中偏小
毛色:黑色短毛
個性:弱勢、不親狗、內斂親人(會在旁邊靜靜跟著)、低調撒嬌、上牽繩穩定、不吵鬧
推測年齡:約7-8歲(血檢指數、4合1都正常)
結紮狀況:已結紮
位置:桃園新屋收容所
*很快認人並且叫得來
*不喜歡親近狗,適合單狗家庭
*個性穩定也適合陪伴老人家
#新屋荳荳
#不該在收容所度過餘生歲月
#桃園新屋收容所遛狗志工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