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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律師事務所 在 劉哥的律師日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被告:我想吃牢飯,法官:想來蹭飯吃?門都沒有>
電視新聞上時不時就會看到有犯嫌在犯案後說自己是因為想吃牢飯所以才犯案的,
今天劉哥就來分享一則有趣的判決(台灣桃園地方法院93年訴字第2130號判決)。
<事實部分>
被告甲因為持裝有汽油的玻璃瓶至派出所門口點燃,
導致派出所大門鋁框下緣及門內值班台前部分地磚遭到燻黑,
而被以刑法第173條第3項、第1項的放火燒燬現有所在的建築物未遂罪起訴。
<被告宣稱>
被告宣稱自己是因為離家出走兩三天沒吃飯,
所以才會犯案,希望能被關吃牢飯。
<法院判決>
○被告並無燒毀派出所的故意,不該當刑法第173條第3項、第1項的放火燒燬現有所在的建築物未遂罪,理由如下:
1.被告只以新台幣7元向加油站購買0.32公升的95無鉛汽油,使用的汽油非常少。
2.被告選擇正午時分、光線充足、可清楚看到值班台有員警值班的時間犯案。
3.被告未將玻璃瓶丟進派出所內,僅將玻璃瓶丟擲於門外水泥台階上,使員警可輕易撲滅,無延燒焚燬派出所的可能。
○被告只該當刑法第354條的毀損罪,但因為毀損罪是告訴乃論,而派出所沒有對被告提起告訴,所以抱歉不能給你牢飯吃,只能給你不受理判決唷。
我想法官應該是希望被告不要再離家出走了,乖乖回家吧,畢竟家裡的飯比牢裡的飯還好吃。
如果你有任何法律問題,歡迎與劉哥聯繫!!
【劉耀鴻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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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電話:(02)2393-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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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律師事務所 在 紫丁香婦幼關懷協會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生命中的陽光>
【律師界的「林肯」-陳鄭權】(下篇)
受訪者:陳鄭權/大傑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力倡司法改革 建立陪審團制度
因此,陳鄭權提倡15人陪審團制度,高中以上學歷、沒前科者就可以當陪審團員;將審判權交給國民的意義在於,因為一般生活中的事不發生在法律條框之中,也因常民的智慧與設身處地著想的能力,司法不公機率降低,法官一人也不用擔這麼多責任;但是遭到法官反對,因為他們從此大權旁落、社會地位不復以往。他也建議為法官薪水增一倍、工作量減半,這樣法院才留得住好的人才;並感嘆台灣是人際關係搞得好才當法官,如此他們不能維護司法正義,反而成為搞垮司法體制的蛀蟲:「台灣需要200億元推動司法改革呢,相較軌道建設8000億都願意編列預算實在很少。」他並認為現在立委幕僚中,至少一個有律師執照,立委代表人民監督政府也才有法律基礎、言之有物。
話鋒一轉,陳鄭權說,普通人會害怕法律、不敢找律師、不敢上法院,因為現在台灣的司法系統,不能讓人民相信法院法官判斷正確,其實現代社會、生活越來越複雜,有衝突不可避免,官司越來越多,但要一般民眾要知道,找律師能夠獲得專業協助、上法院可以得到公平的判決;他表示,每個人都生活在法律中,鼓勵平常人學著用法律保護自己,建議可以結交一個懂法律的朋友、或自己讀EMBA了解法律、更可以鼓勵孩子習法。
陳鄭權說,台灣有許多判決脫離現實,法官也被稱「恐龍法官」,一部分是因為台灣的法官都是考試考出來,受限資訊與生活經驗:「就好像美國中央公園的馬戴著只能看前面的眼罩,雖不受到情境的干擾,卻也忽略的其他民情反應」。他認為一位好的法官、正確的司法系統,對錯要清清楚楚、合乎善良風俗、值得人民信賴,否則動不動私下解決報復的事情層出不窮。
力倡司法改革 建立陪審團制度
因此,陳鄭權提倡15人陪審團制度,高中以上學歷、沒前科者就可以當陪審團員;將審判權交給國民的意義在於,因為一般生活中的事不發生在法律條框之中,也因常民的智慧與設身處地著想的能力,司法不公機率降低,法官一人也不用擔這麼多責任;但是遭到法官反對,因為他們從此大權旁落、社會地位不復以往。他也建議為法官薪水增一倍、工作量減半,這樣法院才留得住好的人才;並感嘆台灣是人際關係搞得好才當法官,如此他們不能維護司法正義,反而成為搞垮司法體制的蛀蟲:「台灣需要200億元推動司法改革呢,相較軌道建設8000億都願意編列預算實在很少。」他並認為現在立委幕僚中,至少一個有律師執照,立委代表人民監督政府也才有法律基礎、言之有物。
陳鄭權在前總統李登輝時代、35歲就當上國大代表,擔任修憲召集人、大法官任命同意前審查會委員,代表主席團主席等。他的成功戰績是協助李登輝修憲廢除國民大會間接選舉、推動人民直選:「那些國代說:『麵包很香、糖果很甜,我幫你吃』,這邏輯不對啊。」他透露,其實問題都在權力分贓,老國代甚至都能分一個房子,可見這個位置有多豐厚的利潤,在李登輝與他的努力下,最終修憲成功、改成公民直接投票,人人都有一票、票票平等,這同時象徵台灣已經有獨立主權。
不做高官重臣,大隱於市讓人民託付
陳鄭權的優秀表現,令桃園縣長劉邦友有意延攬成為縣府幕僚、李登輝更提名他做監察委員,但都遭陳鄭權婉拒,因陳鄭權認為,當一個為人民服務的律師更重要,他說,有律師頭銜、有當過國大代表的經驗,不是用來炫耀或謀權謀財,更可以幫助擴張視野與人際關係,服務接觸基層人民。
陳鄭權談到近來發生的半導體業搶人大戰,他認為政府超前部署戰略護國神山產業,可惜沒有好好留住人才、資金,像因為「反送中」情況有意遷居來台的香港移民,過來又遭台灣政府刁難,是很可惜的機會。其實人才匱乏情況不僅在半導體業,現在各行業都缺工,建築業也在搶人,可是找不到工作的人還是很多,一般老百姓生活不見改善;所以台灣表面經濟繁榮,只有炒股票的發財。
陳鄭權希望,可以找到台灣下一座護國神山,尤其台灣地理位置好,位於亞太樞紐,是世界各國的貨運客運、飛機修理中繼站,更可吸引國際企業來這裡駐點,例如20年前就開始推動的「桃園航空城計畫」,除了帶動當地建設,台商也不必戒慎恐懼找西進、南向機會,但因為政府的鎖國政策與不積極態度,台灣另一座護國神山計畫被耽擱到現在。
願用一己之力為台灣外交突圍
經過多年積累,如今陳鄭權是社會、經濟地位高的成功人士,在談到未來他還想進一步拓展的領域,他希望為台灣的外交貢獻力量。陳鄭權說,台灣有良好法治規範,民主自由、經濟發達,可惜因特別的國際地位,這些優點經常受到壓抑,陳鄭權要用自己的力量讓世界看到台灣的好!因此他在媒體活躍地發表演說、參加評論,也主動擔任世界陳氏宗親總會理事長。
陳鄭權經常帶領台灣的陳氏宗親到世界各國去訪問,宣揚國家的興盛及民主法治,並數度組團到中國大陸各地去訪問、與各地的陳氏宗親交流,且廣邀世界各地的陳氏宗親請到台灣來訪問,這五年來數次組團到香港、菲律賓、馬來西亞,中國大陸河南、湖北武漢、江蘇、福建、平潭等地訪問祭祖謁祖和表演,交流熱絡;若陳氏宗親來台,他一定熱忱接待,讓親朋好友感受台灣的幸福、人民的和善。陳鄭權的作法,除了受到世界各地宗族的肯定,也希望這份熱情能為國家外交困境突圍、進一步擴展台灣的國際關係。
(全篇完。上篇刊登於7/19)
#生命中的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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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全文:
https://new.lilac.org.tw/2021/07/19/律師界的「林肯」-陳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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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律師事務所 在 [轉錄]Re: [問卦] 請問有沒有桃園法院附近律師事務所的八… 的推薦與評價
以下文章由於原po權限不足 所以幫忙原po代轉至律師版 讓大家瞭解一下桃院
周邊律師事務所的生態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akiehls (愛是一種毒癮)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請問有沒有桃園法院附近律師事務所的八 …
時間: Sat Jul 4 23:57:25 2009
碰巧對於這間事務所略有所知
來野人獻曝一番
不過文中所述並非律師事務所的常態
請勿一竿子打翻其他律師
大部分的律師人都很nice也很正派
原文所說的"律師事務所"
共有八間
主力集中在以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所在大門為主的法治路與正光街
(法治路2間、正光街4間、守法路1間、仁愛路1間)
雖然各個律師分別以不同名義懸掛招牌
但實際上由原文所述的女律師及乃母所經營
由於霸佔了鄰近法院的精華地段
所以當事人幾乎是以前去法院開庭的過路客為主
女律師的母親(偶爾自稱會計,偶爾自稱助理)平常笑咪咪的
據說收錢之前與收錢之後的嘴臉,是截然不同的兩張嘴臉
收錢之前,官司都很有把握(至少有六七成)
收錢之後,官司輸贏你家的事情
也因此女律師的事務所中,
時常上演客戶對於服務或官司結果不滿意
而率領眾家親友殺上門來要求退錢的情況
鬧到消保官、律師公會那邊也很常見
也由於現在的情形幾乎如同大富翁遊戲一般包圍法院週邊
幾乎客戶進去了其中一間,就很難逃離
甚至也有委任其他律師後,路過問問,
竟然就被迫要求委任女律師,
並要求客戶向原委任律師主張退費的情形
所以該律師在桃園律師圈相當有名
許多律師對這種情形也是怨聲載道
(畢竟現在律師錄取率提高後,案源確實被壓縮)
不過桃園律師公會曾經想要介入調查,卻似乎不了了之
律師事務所的經營
在民國90年代大幅提高錄取率之後
確實讓一些案源較少的律師嘗到了一些苦頭
不過對於文中所述的女律師而言
應該是差別不大
因為掌握了精華地段的關係,案源還是滾滾不絕而來
也因此雖然店面以承租居多
但是租約一打都是五年起跳
就是看準多半的人民還是沒有熟識的律師
這家律師事務所的員工
幾乎被當成下人長工來用
(啞唬姿勢佳有很多員工的心酸血淚,相關評論與意見還滿中肯的)
基本上工作時間長、工作時間不固定(隨著女律師母親的心情而定)
被要求簽保密協定(賠償動輒數十萬)
卻沒有最基本的勞保與健保
甚至遇到一些沒經驗或比較古意的人(比如打工族)
時薪還會變成60元
時薪60元不打緊,甚至還要扣午休一小時與便當錢
不時還要為了莫名其妙的原因被狂飆狂罵
所以人員流動率很高
差不多一季會換一次新面孔(人都陸續走光)
女律師家中所請的外籍女傭
也常因不堪沉重工作負荷而鬧到主管機關那邊
(畢竟外勞沒想到一來就要打掃7、8間店面吧)
以上好像八卦成分不高
補個八卦好了
曾有某個工讀生在離職前兩天,在回家的路上發生車禍
一般來說這種情形,若有投保勞保,會給付賠償
但因為女律師沒有幫員工投保勞保的緣故
女律師的母親非常害怕要賠償工讀生的醫藥費
也怕工讀生最後跑去縣政府申訴
違法的事情會穿幫
便貌似大發慈悲的告訴工讀生的父母說:要"免費"幫工讀生去告肇事者
結果工讀生一直不知道自己被雇主欺負了
逢年過節還會送水果來感謝
※ 引述《waechuan (豪門人)》之銘言:
: 聽說桃園法院附近有七八家律師事務所
: 把桃園法院採"ㄇ"字型包圍的狀態
: 表面上是七八位不同律師的招牌
: 但實際上都是同一位ㄏ姓女律師在賺耶!(驚)
: 這樣不就壟斷了法院附近所有過路客的生意嗎?
: 不曉得有沒有違反公交法或律師法的問題咧?
: 我有同學曾經在那邊當過工讀生
: 時薪才60而且其他領月薪的同事也沒有勞健保
: 聽他說很多案件當事人走來走去比價都逃不出他們的掌握
: 最後都會"落網"
: 而且老闆娘收錢前後的嘴臉看不出來是同一人(笑)
: 收了錢常常不辦事或者隨便辦案
: 因此常有一些當事人會來辦公室鬧事or討公道
: 所以他們是律師公會調查對象的常客
: 卻可能因為官官相護而總是無疾而終
: 這樣不就等於變相縱容這種違法又使無辜百姓受害的勾當嗎?
: 有沒有鄉民可以提供相關第一手資訊或第N手八卦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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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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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201.184
※ 編輯: vidar 來自: 123.204.201.184 (07/05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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