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小X聯盟上,連續看到幾篇在講孩子如果在學校受到欺負時(在此,我不想濫用「霸凌」這個詞),爸媽會怎麼做的文章。
一時之間,又回憶起小女兒一年級時,在學校被同一個同學幾次故意拉扯,後來受了傷的事。
不管平時看了多少文章,當看到女兒手上偌大的傷口時,我還是瞬間氣到想隔天直接殺去學校,把那個屁孩拉出來。
不過在不斷跟自己說「深呼吸~~冷靜~~」後,我還是選擇先相信老師,讓老師聽完當事人跟其他同學的說法後,再來跟雙方家長說明完整的情況以及處理方式。
所幸,女兒的老師處理速度還算明快,對方家長的態度以及積極輔導自己孩子的意願都還算是合理,所以事件倒也很快的收了尾。
進入校園生活後,孩子就得自己在社交圈中存活,不管爸媽說了多少注意事項、應對之道,最終在面對實際情況時,還是得由他們自己選擇面對的方法(可能是逃避、也可能是衝突)
所以現在的我,除了還是會跟女兒們討論「遇到什麼情況時,可以有什麼合理的處理方式」之外(有機會再來分享,我找給她們看的法律書),我還會跟他們強調
「如果你不解決問題,總有一天問題會來解決你!」
「如果你無法自己面對處理,也可以選擇回來跟我說,我會讓他們知道,妳家裡也是有大人的。」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
校園霸凌法律問題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FBI 對受害者的視而不見,是縱容性侵狼醫的幫兇。」
此次東京奧運賽事,在女子團體體操金牌戰的關鍵時刻,「體操女王」拜爾斯(Simone Biles)為了自己的心理健康,做出了退賽的決定。
其實,拜爾斯也是先前美國女子體操隊性侵案的受害者之一,體操對她的身體所造成的精神和生理傷害,絕非一般人能夠想像。
雖然加害人,也就是國家隊的隊醫賴瑞.納薩(Larry Nassar),已在 2018 年被判罪入獄服刑。但這名加害人之所以能夠在長達 30 年期間、性侵體操選手超過 300 人,犯下如此駭人罪行,背後必定存在結構性的問題,尚未被徹底解決。
因此,就在 9 月 15 日,美國參議院針對此案再度召開聽證會,包括「體操女王」拜爾斯(Simone Biles)在內的 4 名頂尖選手出面作證,控訴美國體操協會和負責調查的 FBI ,系統性地掩蓋案情和拖延調查。而正是這樣的延宕,讓納薩逍遙法外好幾年,對受害者的痛苦經驗造成二度傷害。
在台灣,類似的事件也不斷上演。監察院調查報告屢次指出,安置機構、矯正機構或運動校隊內,除了頻繁發生性侵案件外,更可惡的是,經常有包庇隱瞞的情形。
在台南啟聰學校的集體性侵事件中,該校於兩年內發生高達 3 百多起性暴力案件,僅 300 多人的校園,被害與加害學生高達 70 多人。儘管《性別平等教育法》要求學校教師有通報責任,然而,很多人因恐懼不敢通報,即便有學生勇敢通報,該校的管理高層竟然拿出「同意不調查書」,試圖欺騙家長、規避學校的法定通報責任。
校園霸凌、性暴力的事件至今仍存在於各種角落,而社會的不友善、行政機關的隱匿,都像一雙看不見的雙手,掐著被害人無法出聲。
即使我們已經在《性別平等教育法》強化未通報的罰則,或者學校必要時應提供被害人心理輔導資源,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我們還是陸續收到相關陳情,顯現性暴力案件的行政調查過程中,仍有諸多未落實的面向。對此,我會再一一要求教育部確實督導落實。
法律終究是最後一道防線,只能在事情發生後亡羊補牢,我們還需要去了解性侵害文化的脈絡,從背景找到預防的線索,才能徹底改變隱匿性犯罪的文化。
校園霸凌法律問題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妳療癒了嗎?」-
決定在此時此刻貼這篇文章,
我絕對不會承認是,
因為多年賤嘴好友覺得-
米那,妳真的很不要臉,
真的修太大,好不好意思?
我們手上可是握有妳過去黑歷史、
諸多時期的恐怖照片,
給妳公開喔!看妳怎麼繼續網美?
很抱歉,
女王,是不受威脅的。
要公開,我自己來😆
如果幻想會破滅的粉絲,
我只能說,
女王也是有過去的😂
米那是雙眼皮(看兒子就知道)
但因為遺傳到嚴重的蒙古眥,
(不知道的請google維基)
求學時期連自己都以為是單眼皮。
眼睛被拉小,
眼睫毛倒戳、
只要有長出來就趕快用手拔掉,
因為嬰兒肥加胖胖的,
所以五官又肉又扁,
嘴巴大、
上下唇又遺傳到父母各較厚的唇瓣,
在那個流行周慧敏、林心如、楊采妮玉女大眼挺鼻櫻桃小口的華神年代,
(我就說我40了...)
米那的長相就是紮實的反指標-
醜。
甚至因為長太醜,被、霸、凌。
因為去年開始學習自我成長療癒,
長年以來壓抑不說的這些事,
才算終於火山爆發,
米那媽在終於知道了之後問說
「為什麼妳都沒講?」
為什麼?如果對父母打小報告就能有效解決問題的話,現在不會還需要關懷校園暴力、大家齊心杜絕學校霸凌的呼籲,更不會時不時的爆料誰誰誰被搧耳光、哪個女孩被撕爛衣服拍下不雅照還被公開到網路上。
只有把不甘心轉成豐沛的學習能量,當你的知識與技能強大到足以用飛翔的姿態俯瞰大地時,不論這些熊孩子在地面上如何的叫囂或丟擲石子,也依然傷不了你半分。
問問自己,
你為什麼允許別人欺負你?
有什麼方法能讓你發光發熱、
像顆太陽一樣,
讓除了霸凌你以外的人們
愛你、需要你,
成為你最大的後盾保護你,
就是解決自己被霸凌最有效的辦法。
不管你向師長、父母還是更大尾的地頭蛇尋求庇護,永遠要記得一件事--
身弱忌急藥。
自身體弱多病,再好再強的藥灌下去也救不了你,絕對藥到命除。
況且,你尋求庇護的對象,
有些還是假扮靈芝的毒菇,
死的更快,相信我。
東方社會的父母與師長,遇上孩子間的衝突,多半選擇以下幾種方式:
1.誰敢欺負我孩子,我跟他拼了!我要他父母給我個交代!
(交代?膠帶比較快)
2.欺負人的同學到走廊上罰站!
(嗯,然後呢?)
3.大家彼此要相親相愛唷,不要吵架好嗎?
(可是瑞凡,這口號連幼幼班都不管用了)
4.我整天夠忙夠累了,你能不能不要給我找麻煩?出去,我要忙了
(為人父母說這話,0分)
5.你怎麼這麼沒用?人家打你你不會打回去嗎?我真不知道生你這廢物幹嘛用的!你拿球棒去這樣打他們,會不會?
(我腕隧道症候群,可能拿不起球棒,不如你來打爆顆頭給我示範示範?)
6.來!這些你拿去請同學,跟他們當好朋友,他們就不會欺負你了!
(我有說過他們家在信義計畫區裡面嗎?)
7.哎呀,學校不過就一點時間,你忍忍就過去了。
(哎呀,職場不也就那麼點時間,你OX的忍給我看看?)
8.你這麼愛打小報告,你不讓我好過我也不會讓你輕鬆!
(老師請記好,你會老,我TMD的會長大)
9.我要他父母也嚐到同樣滋味,告訴我哪個?我去打他!
(左邊數來第二個,對,就是三頭肌比老爸你頭還大顆的那個,爸,你加油)
10.我告死你們學校跟那個沒教養的家庭!
(媽,他爸是抬大法律跟財金雙碩士畢業....)
以上,
有孩子的爸媽也可以想一想,
當你看到你的孩子鬱鬱寡歡進門,
或是整天躺在沙發上昏睡,
甚至鼻青臉腫的回來,
而他願意告訴你。
「對,我被打了」
遇到這時刻,你怎麼處理?
被霸凌的孩子們
阿姨跟你們叮嚀:
一定要說、一定要講,
除非你很確認你身邊都毒菇.....
那來找米那阿姨,
我是你最強的盟友(握拳)
####
離題了離題了
拉回到米那媽問說我為什麼都不說的時候,我只有直白地說一句:
「難道要我告訴妳,妳們把我生太醜害得嗎?」
多麼殘忍的一件事,
不是因為言行、不是因為課業,
而是當時的我完全無力去改變的一個原因--基因相貌。
所以我選擇了用功、選擇了參加社團、選擇了挑戰各項比賽,努力用知識與成果活出漂亮的求學時期,讓師長肯定我是拿牌高手、讓同學知道我是神隊友。
當全世界都為你所用之時,
你又何須畏懼那渺小的霸凌螻蟻?
所以三年後,我用著全校最醜容貌,
拿著全校前前段的成績獎狀、和傑出表現榮譽學生獎牌與鮮花,唯一代表全體逾700位的畢業生,在當時的市長、師長及千位來賓面前,暢快淋漓的發表畢業生感言。
多麼大快人心,是吧?
但誰知道當時年僅13、14歲就獨自面對到霸凌的我,為了三年後的這一刻,連牙根都要咬碎了。
霸凌的事,
以後有機會再慢慢分享,
回歸主題我們來看看
全校最醜到底是個什麼模樣😆
沒有蒙古眥的兒子真帥❤️
對了
我只有去開眼頭避免睫毛倒插,
其他都是歷練給我的微❤️整❤️形
加碼附上橡皮人-米那,
體重懷孕最胖可以達近百公斤、
產後一年仍有80公斤的新媒體製作人時期照片😄
有機會再來分享瘦身不瘦奶的招
#米莉安數位媒體行銷
#來啊你們這群損友
#女王沒在怕的
#誰沒過去
#益康佳
校園霸凌法律問題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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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根據教育部統計,從97年至99年,校園暴力事件就多達四千三百多件,法務部和教育部現在將從法治教育著手,已經邀集檢察官、法官和教育學者,共同編寫法律常識題庫。
透過法律的資訊常識和試題測驗,來做為老師教學和評量教材,來加強對學生輔導,而針對霸凌事件,大部份孩子都知道要求助,但兒福聯盟有項調查也發現,有一成五的人,會當做不知情,反而變相成為霸凌的幫兇,法務部曾勇夫也透露,在國中時,自己也曾遭遇到同儕言語恐嚇與威脅,但當時身邊同學,也沒有人願意伸出援手,這起事件讓他體認到,法治和品格教育的重要性。
法務部目前也同步推動「修復正義」的政策,讓霸凌事件的被害者與加害者,透過對談,解開彼此心中的結,同時獲得心理上的輔導,學會尊重別人,法務部和教育部共同聯手,希望透過多元的教育方式,來杜絕霸凌問題。"
校園霸凌法律問題 在 管碧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01230校園霸凌問題蔓延,管碧玲認為於現行法律並未強制規定學校的輔導人員應為專任專業,在教育部的長期疏忽下,全國國中小5,814個輔導老師中,僅有5%是專業輔導人員,其餘都是一般老師兼任,而雲林縣全縣輔導室竟沒有任何專任輔導員。為有效解決校園霸凌問題,管碧玲提出國民教育法第10條修正案,要求國中小學應設輔導室或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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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若有霸凌行為應負哪些法律責任 ; 刑罰 · 恐嚇 · 依刑法第346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6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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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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