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漢溪旁,探索北台灣開發史的源頭
北台灣的繁榮,應該是近兩百年的事,如果說霧峰林家、鹿港辜家是中台灣歷史的縮影,那麼在大溪發跡的林本源家族與李騰芳家族,應該是我們理解北台灣發展史的捷徑。
我與李家後代輩份最高的李文豪是好友,週末與他重返故居,加上對台灣史有深入研究的覃培雄作陪,腦袋裡開始試著串連一些我所知道的北台灣開拓史。
李家、林家沿著大漢溪的農耕地起步,藉著水運之便,將農產品運往下游的艋舺、淡水。李家固守大溪祖居,在這裡繁衍出以農業、木業為主的事業,加上之後李騰芳在1856年中了秀才,1865年赴福建鄉試高中舉人,從此成為耕讀傳家的鄉紳。
李騰芳便是興建於1860年的李家古宅真正奠基者,1864年完工的李騰芳古宅,掛上了「大夫第」的匾額,中舉之後,更有「文魁」的匾額,屋頂的燕尾脊、門口的旗杆座,都顯現了這家人在19世紀中葉北台灣開拓史上的重要地位。此外,李家也出現過武舉人,李朝華受霧峰林家林朝棟重用,是「棟字軍」的重要將領。
這棟老宅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那些已經存在了一個半世紀的磚瓦、匾額。大片的磚瓦是富裕人家才有的紅磚,匾額留下了文舉、武舉的歷史餘蔭。門前的半月池,兩進的稻埕,以及後面的銃樓,都是當年生活情境的記錄。
我們談到了包種茶、樟腦,而手繪於牆上的書法,深色的屋頂、木雕,也讓古宅多了文人的雅韻。這裡遊人不多,也是桃園唯一的國定二級古蹟,漫步其間,時光似乎回到了從前。
李騰芳 古宅 後代 在 鄭文燦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歷史建築活化有成功的典範,如大溪李騰芳古宅,也有困難的個案,如楊梅道東堂,非都市土地的歷史建築,應該建立新的保存機制
在桃園,文化資產指定的速度很快,只要達到標準,就會被市府指定成為歷史建築,不讓古蹟被變賣或破壞。然而,市府實際在保存歷史建築,仍有一些基本困難必須克服。
文化資產保存的關鍵是「子孫對文化保存要有共識,所有權人的意見必須一致」。新屋范姜祖堂是很好的例子,子孫具有文化意識,也接受市府的文資修復。經過2年共2160萬工程經費的整修,28個房間被保留下來。去年地景藝術節我們在古蹟內舉行畫展,今年4月更成立「樂齡學習中心」,提供退休鄉親上課、活動,是全國第一個在古蹟中設立的樂齡學堂。
相似的案例還包括「大溪李騰芳古宅」,經過整修完成後,由桃園市政府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負責營運,「八德呂宅著存堂」這兩年耗資3800萬元修復,市府再向文化部爭取1800萬元整理周邊環境,預定活化為「八德故事館」。這些老屋都是所有權人同意把家族資產,當作公共財,在市府的協調與主導下,文化資產以新的面貌重新出發。
至於楊梅東道堂、龍潭翁新統故居,則是古蹟指定困難的典型案例。楊梅道東堂,是拓墾楊梅的傳奇人物鄭大模的後代所建,代表楊梅開拓史。市府採取強勢手段介入,先指定為古蹟,期盼以修復換得使用權,但部分古蹟卻已經被建商買走,得花4億並與其他所有權人協調後,才能買回,市府會持續努力,但議價並不容易。
另一個則是昨日議員質詢的龍潭翁新統故居,翁新統是日治時代的龍潭區長,故居「翁新統大屋」是市定古蹟,也記錄著龍潭重要開拓史。然而,市府進行古蹟指定時,所有權人不讓文資委員進入勘查,緊急搶修也遭到現住戶的抵制,說價錢不談妥,就不同意市府修復。目前翁新統故居的子孫散居各方、意見不一致,市府文化局十分努力,將以協議價購的方式持續協調。
楊梅道東堂、龍潭翁新統故居等案例,所在地點均屬於「非都市計畫土地」,目前《文化資產保存法》僅針對「都市計畫內土地」設有容積移轉的獎勵,都市計畫範圍以外則無,顯然政策工具不足,造成市府古蹟指定的困難,必須修法。
我要求文化局整彙整成功與困難的案例,向中央提出修法建議。我認為,在私人財產與文資保存的衝突中,必須將文化資產視為公共利益,優先考量。古蹟不僅是個人資產,更是一個社會的歷史記憶,桃園快速都市化的同時,文資保存更不能懈怠,市府會盡一切力量,展現保存文化資產的決心。
圖說:李騰芳古宅是大溪的文化資產。歷經數次修復後,目前交由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營運,是桃園市唯一的國定古蹟,也是全台灣「古宅新生」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