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三的案件分享
最近新聞報很大、9月1日開始的交通大執法,
為期1個月的專案期間有5大重點項目,分別為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
「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
「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
「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
說起來蠻可笑的,這些明明都是現行法規,
卻為了彰顯「行人路權」而要求加強執法,
每天還要回報取締的件數績效以利統計,
難不成平時沒有要求的話就不取締了嗎?
許多新聞媒體都把重點放在「罰鍰金額」,
告訴大家汽機車不禮讓行人最高可以罰三千六,
卻鮮少宣導因不禮讓行人而發生的車禍有多少。
難免啦,畢竟罰單才是重點嘛。
其中最有爭議的項目就是「汽機車停讓行人」,
在進行專案執法取締時必須要全程錄音錄影,
以免當下判斷錯誤或是以利事後申訴還原真相。
今天站交整的時候遇到不少民眾前來詢問,
雖然網路可以搜尋到很多相關且專業的文章,
還是有不少民眾覺得霧煞煞,問我:
你們這個交通大執法是要怎麼「抓」?
如果我沒有禮讓行人是要怎麼「罰」?
大哥,你搞錯重點了,
你該關心的不是警察要怎麼「抓」你違規,
而是該關心你該怎麼「停讓」行人才對。
「汽機車不停讓行人」取締有3大原則,
攤開法條來看,會是一堆文謅謅的文字,
說白話一點,當你騎車或開車遇到斑馬線時,
斑馬線上有行人徒步行走時就必須暫停,
待行人通行完畢才可直行或是轉彎,
以法律規定至少需要離行人3公尺、
或是至少相隔三個枕木紋的寬度。
但我知道,行車間要判斷這麼精確的距離很難,
也不是所有駕駛都習慣看著地上的標誌標線,
所以基本上在執法的實務運作我會這麼建議:
行經畫有斑馬線(行人穿越道)路口時,
汽機車需先暫停讓行人先行,待行人通行完畢;
只要行經斑馬線時行人需要佇足讓汽機車先過,
即符合「未停讓行人先行」的條件。
接著,民眾還會有以下幾個類似的問題:
1️⃣ 行人號誌明明就已經變成紅燈了,
卻還是有行人慢慢走還一邊滑手機、
或是燈號變成紅燈後還是硬要過馬路,
這個時候汽機車駕駛是否還是依然要禮讓行人?
2️⃣ 在交通大執法專案開始實施後,
上班行經大路口都造成大量塞車及回堵,
常常因此上班遲到,很不方便。
3️⃣ 汽機車駕駛行經斑馬線讓行人先行,
行人通過之後才起步往前直行或轉彎,
但行人突然一個回馬槍轉頭往回走、
造成汽機車碰撞行人以致車禍受傷,
這樣也算汽機車駕駛未禮讓行人嗎?
4️⃣ 其他?
這次來試試看比較不一樣的方法與各位互動,
我會把上述問題的答案放在文章下方的回應區,
如有錯誤或不足的地方請各位不吝糾正及改善;
其他讀者對於交通大執法有任何問題,
歡迎在下方留言,我會盡可能解決各位的問題,
若不清楚答案也會尋求相關權責單位得到解答。
老話一句,開單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
是法令賦予執法者以最直接干預的方式,
也為教育並提醒民眾應該遵守交通規則。
「啊,我沒看到你站在這裡」
「如果我有看到你的話我就不會違規了」
「有啦當然啊真的啦我會給你們尊重」
這種違規魔人被開單前的SOP聽到耳朵長繭了,
遵守交通規則是尊重全台灣所有用路人,
是尊重交通規則、尊重你自己還有你的車,
警察只是用罰單來提醒你這一點罷了。
#一線三的日常
#9月1日交通大執法
#停讓行人先行
M編暗:
附上一張珍貴的、一線三菜逼八時期的照片,
還穿著舊制服、體重還能見人的時期,
當時去探他的交整崗,看他忙進忙出擋來擋去,
覺得有趣就拍了這張有點中二的照片 📷
Photo by M編
Written by 一線三
Post by M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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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70天的議會定期會,今天正式閉會!我的第一次定期會提案單:
#鐵路通勤族
1、建議交通局推出新版1280元定期票,使用範圍納入樹林、鶯歌鐵路通勤族以及國道客運乘客。
#敬老愛心卡
2、建請市府研議敬老愛心卡點數使用擴及計程車、復康巴士、YouBike、軌道運輸。
#行人過馬路
3、建議交通局增強「車輛不禮讓行人」執法:車輛前懸進入重點路段行人斑馬線時,若未禮讓行人,必須加強執法,維護行人安全。
#機車族
4、建議交通局全面廢除兩線道「內側禁行機車」,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以車向分流取代車種分流。在全面廢除相關法令前,應擬定配套措施,採取漸進的方式,提升道路安全。
#行人安全
5、土城區中央路四段頂埔捷運站至媽祖田公車站二側人行道狹窄且有許多碎石,造成頂埔國小學童及民眾難以通行並有安全上的疑慮,建議重新修建人行道,保障用路人安全。
#公共衛生
6、建議市府評估海山捷運站附近以及土城其他公共區域新增或修繕簡單美觀的公共廁所,解決設備老舊、照明不足、容易有異味等問題。
#放假停車權益
7、部分民眾不知情勞動節等假日屬於特定假日而非國定假日、例假日,因而違法在標示「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可以停車處停車。建議市府透過官方管道,並於交通告示牌標示清楚,避免停車爭議。
#新北品牌
8、土城、樹林、三峽、鶯歌具備地方特色產業及觀光發展潛力,建請市府研議一日或二日、三日小旅行,宣傳美食、茶葉、香氛、寺廟、步道、民俗祭典等,帶來經濟產值,建立新北品牌。
#運動族
9、建議於新北市各區廣設「小型運動中心」,包括健身房、韻律教室、以及飛輪教室等。
#公有空間
10、建議市府積極規劃將閒置公有建物修繕、轉型,陸續提供做為托育中心、日照中心、圖書館、小型運動中心等使用。
#托育安全
11、要求市府立法強制市內各公私立托嬰中心及幼兒園加裝雲端即時視訊系統,並加強師生關係,維護幼兒托育安全。
#公幼增班
12、建請市府增加各區公幼數量並且研議以一年增加50班,讓公幼設置率從106年之22.5%朝向提高到27%為目標,減輕家長育兒負擔。
#托育長照安全
13、托嬰中心與長照中心同屬消防級別中「避難弱勢」類別,市府應落實加強托嬰中心人員緊急避難應變能力,且確實執行抽檢各家消防安全設備等,確保其符合法規要求,讓家長安心。
#輪狀病毒疫苗
14、建議市府研議補助嬰幼兒施打輪狀病毒疫苗經費,納入常規接種項目,將醫療資源用在必要項目上,發揮最大的效益。
謝謝共同連署的議員們,我們一起監督市政,爭取政策,為市民努力💪
#土城樹林三峽鶯歌江怡臻 陳偉杰 Chen Wei-chieh 新北市議員 廖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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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禮讓行人爭議 在 生活在他處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這並不只是公民素質的問題,而是亞洲共享單車營業者本身,就是以營利為主,無視城市長期發展的商業人士。而毫無評估就盲從引入的地方政客(包括本校的管理階層),則是無嚴格規畫與遠見的短視者。......
......我在共享單車的事件中,看到的並不是「科技至上主義者」宣稱的「進步」,而是短視、貪婪與文化匱乏。也顯示出台灣這麼多年來心態上的脆弱點:我們對事物的「信仰」如此薄弱,對適合自身環境的建設沒有看法,一旦有新事物出現,就不顧一切地接受、投入,並且表現出自卑
。」
感謝吳明益老師客觀且全面的分析,台灣良心。
#我拒騎Obike
(這篇文章因涉及公眾議題改設公開,臉書轉貼無妨,因為能把下面的討論也一併呈現,但拒絕媒體轉抄。已增加補記一、二,若要看完整照片請點相簿。)
今年四月,東華大學成為Obike全臺灣最早的據點之一,據說是由於校方考量其他方案失敗之後,發現新加坡的Obike有意進軍臺灣,且以東部為最早的登陸點,遂一拍即合。由於整個四月份都是免費試乘,Obike遂成了一時風行的校園景觀。
隨著Obike的布局,台灣各地此時都已經陸續出現這種「共享單車」,讓我驚訝的是,媒體報導前國防部副部長林中斌在臉書貼出一文,把「共享單車」視為一種「進步」指標。這篇報導充滿二手資訊,報導轉述林中斌的臉書,而林中斌又再轉述「旅居國外友人的看法」。報導中說,這位友人覺得上海的「卡式台胞證」、「支付寶」與「共享單車」領先了台灣,其中共享單車用手機掃描QRcode就能解鎖,使用手機定位便能搜尋車輛所在位置,使得Ubike的定點租車介面顯得落後。
為避免概念的誤植,這裡強調的不是針對個人意見的評論,而是這一兩年來媒體想呈現的「台灣再不努力就要遠遠被中國拋在後頭的焦慮」。這類的談話看起來雖然是「城市建設」的社會議題,事實上卻是對經濟或科技生活層面落後中國的焦慮感。也可能是單純臺灣本身對追求「進步」有著「單向度」的焦慮感。
我是一個單車迷,很期待臺灣成為一個單車島。這十幾年來到世界各地城市旅行時,都一定注意到「公共單車」,並且親身試乘。所以我想簡單地談談我對Obike,乃至於對這類焦慮感的看法。
1.
雖然很早就有人做小規模的嘗試,但大約千禧年之後「公共單車」(Public Bicycle System)才成為城市發展的新概念,現在一般認為最早的智慧型公共單車是2005年法國里昂(Lyon)的Vélo’v。法國經驗的成功感染了歐洲各國,各種公共單車的設施遂一時風靡。
從單車百年史來觀察,單車的發明原本就是「現代化」的一個重要象徵,甚至許多文化運動(如女權運動)也息息相關。但隨著汽機車的平價化,單車一度變成落後、不體面的交通工具。不過隨著地球日等環境運動的抬頭、石油危機,都市人對身體健康的重視等組合性因素,1970年代後單車重新站穩了都市交通工具的位置:它不再強調運量、舒適、快捷,而以休閒、健康、節能的新面目出現。
公共單車的意義大致有幾項:一是解決都市大眾運輸系統「最後一哩」的交通問題,二是推動都市觀光,三是一種平民生活型態的選擇。
我在2007年到北歐旅行時第一次乘坐公共單車,在哥本哈根的街頭,公共單車是為了遊客而準備的。哥本哈根是一個平坦的城市,街道管制嚴格,極少有寬闊的馬路,但自行車的專用道卻是四通八達。當時我騎的公共單車是像大賣場的手推車一樣,只要放進五克朗(價格憑記憶可能出錯,若有錯請告訴我)硬幣就能推出車輛,歸還時則也退錢給你。單車上面有哥本哈根的市區簡圖,提供遊客使用的意圖非常明顯。
與這種陽春的系統不同,同一時間我到斯德哥爾摩就看到當時充滿「科技新鮮感」的公共單車系統。它必須購買專用卡,獲取密碼後再解鎖單車。除了和現在Ubike使用「多功能卡片」來解鎖不同以外,站體與單車的造型都非常類似。事實上Ubike的設計很明顯就是取法自法國與北歐的系統再加以改進。
2008年我到法蘭克福時發現了另一種「非定樁」的租賃模式。法蘭克福的Nextbike是以撥打專線,從而獲取密碼的方式來解鎖單車。每輛車都有一個編號,費用則是以手機費或信用卡收取的。非常明顯的,這就是類似Obike這樣租用概念的原型,只是當時置智慧型手機還不普及,google map的細節也還不夠而已。發展到一定程度,GPS定位每輛車輛是可以預期的事。(後來與腳踏車師傅研究發現Obike也不是真的能定位每輛車,因為車上根本沒有定位系統,它應該是藉由智慧型手機還車進行定位。)
2.
而無論使用哪一種系統(定樁或是GPS尋車),城市發展公共單車還有硬體、個人素質和法律三個層次的問題。發展公共單車相對順利的城市,多半是氣候上較適合騎單車的地區,它第一個需要搭配的硬體便是專用道與專用號誌。在公共單車風行之前,歐洲國家就已經注意到這一點,因此不論是多麼窄的道路,單車通常都有一席之地。
但長距離移動單車畢竟很耗體力,這就有賴公共運輸支援。在歐洲不少國家的公共交通工具是「無閘門」的,也就是進入時無人無機器驗票,要自己到打票機前面打上時間。車票有時候在同一個「交通圈」裡是一樣價錢,在一定時限內轉乘免費。售票機則會販售「腳踏車票」(一人一輛腳踏車的價格合計),如果你只買了單人票上車,被查到將會重罰。(歐洲國家這類罰則之重,有時候高達數百塊歐元,所以千萬不要無票上車,不划算的。)而歐洲不少單車城市的企業都會在公司裡設置淋浴間,讓單車通勤族能清爽上下班,因此長距離通勤仍使用單車者不在少數。
2011年我在柏林時,便曾和林育立一起租用腳踏車(單日計價)到北方幾處國家公園。途中上巴士、火車、電車都沒有問題。這也意味著,除了短距離使用外,擁有一輛單車對假日旅行或長距離通勤來說都是很方便的。
與硬體同樣重要的是騎乘者的素質,而所謂公民的素質又是依靠習慣與文化(鬆)和律法(嚴)兩部分來決定。我在北歐騎單車時,第一次被當地臺灣外交人員的小學子女教養,轉彎時應該打手勢(指向轉彎方向),停車減速時也應該打手勢(手掌朝後,手臂呈九十度)。我很驚訝這在挪威、瑞典與丹麥都是日常常識。隔年(2008)我在德國弗萊堡旅行時,第一次看到學童訓練騎車禮儀與考單車執照的場地,當地朋友告訴我,至少在弗萊堡,這是小學學童的基本課程。
至於法律則是維持秩序的最根本手段。在哥本哈根,單車專用道通常設在人行道與公車專用道之間,在臺灣這個位置至少還有大量的機車共用,所以常行不通。在巴黎,單車專用道和公車專用道則是重疊;在柏林,單車專用道通常是人行道的一部分。2011年我再次前往柏林時,朋友一再告誡,絕對不能散步在單車專用道上,單車族會毫不留情地響鈴並且給你白眼。(當然,單車也不能侵犯行人空間,行人也能告發他的。)
後來我到美國Davis的時候,更看到一個「單車城」的風貌,在Davis所有的車輛都得禮讓單車,我難以想像這在「汽車優先」的美國竟然做到這樣的文化。Davis甚至在法律上規定,所有新建案都應該包括單車「綠道」。為了實現單車城市的理想,Davis也停止了「四線道」馬路的建設,用以抑制汽車使用者。在這過程中,信仰單車文化與信仰汽車文化的勢力必會持續拉鋸。(但這不代表沒有爭議,關於Davis的爭議太過複雜,我暫且在此打住)
沒錯,當法律與硬體設備到位了以後,該地居民是否真的「信仰」單車文化才是考驗單車城市是否成功的最根本因素。
並不是說歐美的制度就一定好,但硬體、法令與人民素養兼顧的設計,確實使得單車通勤或旅行在部分歐美城市旅行是件愉快的事。而個人擁有一輛單車(歐洲人通常會有一輛單價較高的運動或休閒用車,人均擁有單車的比例很高),與單日或多日租賃的個體戶商店(小成本經營,會與騎車者建立情感),以及提供短程接駁的「公共單車」(大企業才有足夠資金投入),共同聯結成一個單車網。雖然氣候、經濟、城市條件有所不同,但許多層面都值得台灣可以參考。
3.
因為是「接駁最後一哩路」,公共腳踏車的價格通常設定在「便宜過一般公共運輸」,又能讓公司維持營運與獲利的區間裡。以巴黎為例,買一張24小時的租用卡是1.7歐元,單趟30分鐘內免費,接下來第一個時段為1歐元,買月票就更便宜了(地鐵票單買一張是1.9歐,一次買10張票的折扣價是1.45歐)。
但這次在亞洲主要由中國資金推動起來的共享單車,顯然價錢又比這類設計要低廉許多。(在上海的收費是每30分鐘人民幣一塊錢,在臺灣則是每15分鐘2塊台幣,但別忘了,台灣使用信用卡是「境外消費」,還得付手續費。)這種低價誘惑將撼動的是「擁有一輛車」的生活方式。因為GPS定位使得這類車能停在任何地方,單筆低價又使得消費者花錢花得「不知不覺」(甚至忘了還有一筆押金在業者那裡),再加上省下維修費用的占便宜心態,這一波共享單車造成某種程度的風靡是很合理的事。
但我認為共享單車仍有許多問題有待改進,在沒有解決這些問題以前,它既不「先進」,也不會是解決都市交通問題的良藥。我想從幾個方面來說明一下。
從硬體來說,共享單車為了解決被偷竊或占用的問題,通常在設計與造型上都不同於一般單車,讓你「拆了零件」也沒用。Ubike座墊就使用了特殊管徑,變速系統走內線,輪組的拆卸對一般人來說也並不容易。這些Obike都有注意到,它連車鈴都做在右把手的內環。但為減低成本與故障機率,勢必犧牲舒適度。Obike採用的是單速系統,為避免爆胎與換胎,使用了非打氣式的實心胎。這使得Obike的騎乘舒適度降低,在大學校園勉強可行,可是在部分橋樑或緩坡地形騎起來就非常吃力。此外,仔細觀察,Obike的用料品質遠遜於Ubike,Ubike除了由捷安特設計以外,部分零件甚至使用了高檔的Shimano。
但進一步來說,低度維修也還是需要維修。Ubike最常見的問題就是脫鏈、煞車不靈、發出異聲、變速損壞。當你發現它壞了的時候,在停車時將座墊反轉,意即告訴下一個使用者與維修人員「這輛車壞了」。Obike的報修系統看起來更為先進,它只要在手機App上傳資訊即可。但事實上,Obike為減低成本(才能以這麼便宜的價格租賃),它首先減少的便是用料的紮實度與人力服務。我在東華大學紀錄了五輛使用一個月就報修的單車,其中兩輛嚴重毀損(一輛鏈條脫落,一輛踏板脫落),目前已經超過四周都不見維修。不錯品質的車體與強大的維修是Ubike的優勢,通常在幾天之內,故障的車輛就會處理完畢(籃子裡的垃圾也會被清除),當然,它也就相應要支出成本,價格競爭上當然弱於Obike。(另外還有一個變動成本是車輛調度,初期都由政府補助吸收了。)而從車輛的整備來看,因為有車輛調度,Ubike車上的垃圾都很快被清除,但Obike則不然。
我曾請教過校園內及附近腳踏車商家對Obike風靡造成的衝擊,他們提及據說Obike似乎有承諾要與在地商家合作維修,以彌補因這種巨大企業對零售商造成的衝擊,但目前看來並無下文。
亞洲多數國家的公共交通設施運量極高,因此不能隨時牽車上去。(台北捷運只能假日運輸單車,就讓我深感痛苦。)共享單車的出現適時解決了這個問題,並進一步對「每人擁有一輛車」的文化造成打擊。因此,單車零售商與社區型的維修店家,以及風景區的個人租車業叫苦連天是可以想見的。也就是說,這或許是另一波「唯有巨大資金才能獨占市場」的殘酷競爭的開始。而競爭的結果,將會讓傳統腳踏車店以更快的速度消失,平民又失去一項靠手工技術就可以勝任的行業。
更別說此地的單車相關法令缺乏,單車文化也不成熟。Obike目前只在亞洲風靡的主要原因並非歐洲科技落後(正如我文中所說,2008年我就看過無樁公共單車的運作),而是他們認為這樣大量投放,將管理責任單向推給政府與人民的無樁公共單車不是「進步」,將是「災難」。
在中國,時而有人刻意破壞單車,甚至把車子投入河裡,搬回家裡的報導。在都市市容上,許多人騎到目的地的「最近點」,卻不會把那輛車騎回去,導致單車像個無主廢棄物在某個不會再有人租用的地點成為「化石單車」。在東華文學院的側門,就有一輛車停在樓梯前面,至今已經兩個月了,不移不動,等著颱風來把它掃倒。可以想見,颱風季一來,Obike將為台灣的「災難景觀」添上一筆。
這並不只是公民素質的問題,而是亞洲共享單車營業者本身,就是以營利為主,無視城市長期發展的商業人士。而毫無評估就盲從引入的地方政客(包括本校的管理階層),則是無嚴格規畫與遠見的短視者。
比中國共享單車更早,歐洲的Dropbyke公司在2014年即於美國邁阿密和新加坡試營運,它一樣是使用GPS定位,並用二維碼或發送PIN碼解鎖,它一樣不用固定樁,但要求用戶在結束整個行程後,將單車停到公共自行車停車位,並且必須拍照上傳照片,以確定車輛在沒有干擾公共秩序下停放好。在《界面新聞》的一篇報導裡指出,如果用戶無法停回公共自行車位,也可以結束行程的,但是你必須支付額外付的調度費,稱為「flex-drop」。他們也不像中國公司在上海一地就投入十萬輛單車造成淹沒城市景觀般的災難,而是嚴格計算適當數量,這便是企業注意到自身責任,法律也給予一定限制的具現。Dropbyke在巴塞隆那,截至2016年底僅僅投入150輛(目標是一千輛)。這初期投入數目甚至低於東華大學校園內的Obike。
類似Obike的共享單車為什麼要大量投放?除了擴大和消費者的接觸點以外,它還預先收取了九百塊的押金。當會員人數到一定程度,這押金就像是公司從人民吸收來的資金。它一面融資、一面吸金,創造了企業強大的印象。
但無視大量毫無節制投車的結果不只造成都市景觀的新混亂來源,將造成巨大的閒置浪費,單車在台灣的天候下健康停在那裡的壽命不會太長的。中國目前已出現了廢棄共享單車的墳場,這是以「環保」為名的鐵馬革命最大的諷刺。
我在共享單車的事件中,看到的並不是「科技至上主義者」宣稱的「進步」,而是短視、貪婪與文化匱乏。也顯示出台灣這麼多年來心態上的脆弱點:我們對事物的「信仰」如此薄弱,對適合自身環境的建設沒有看法,一旦有新事物出現,就不顧一切地接受、投入,並且表現出自卑。
美國交通運輸專家蘇珊.傑林斯基(Susan Zielinski)曾說,單車不只是交通而已,它關係到城市生活的轉變,影響居民的安全。單車城市的概念,是「讓街上充滿眼睛,讓人流連街頭,如此一來人們便可以參與城市。他們越是深入地接觸,就越會關心這個地方。」
像我這樣長期做為一雙眼睛在街頭上,用單車參與這個城市的人來說,我肯定不會希望有一天這城市被以「共享」為名的「盲從」淹沒。
§§§補記。不敢打擾各位另發文,我把補記一與二寫在這裡。(原文在相簿標題)
補記一:(2017年7月14日)
這周我與腳踏車店老闆接觸,研究Obike車體,發現Obike也稱不上是科技單車。
1、 Obike應該沒有自身定位的能力,它是藉由前一位還車者的定位,來設定在app裡的位置。一旦有人未租借而移動(比方說車輛調度、比方說拖吊),它將無法定位,也就是說,消失在軟體的定位上了,因為原先的定位,還留在單車已經被移走的地方!
2、 Obike全車都是廉價裝備,最先進的是那一對實心胎,除了外胎以外,裡面填充的推論是某種高密度棉,以保持車輪彈性。因為這種胎的密合度甚高,因此一般維修店無法手工裝胎卸胎,推估是機械裝胎。
3、 除開這對由臺商「建大輪胎」所產製的特殊胎(在中國製造),車體與裝備都是中國製,當然中國製不一定就都是不好的產品,師傅說以專業眼光來看,漆與電鍍品質皆差,已經開始有掉落的現象。前後煞車均為鼓煞,這種煞車的好處是壽命長,壞處是一段時間後需要調整。長久下去,若無維修,煞車系統的狀態堪慮。(關於Obike有沒有裝籃子的版本有不同說法,此處將原文有誤之處修正。)
4、 由此再進一步,Obike究竟有沒有維修的誠意?我們認為是沒有的。因為我聽到的一個例子是,因為很擔心日後生意受影響,有師傅集結地方的店家,想去跟Obike爭取維修生意,得到的回應是:並無這部分的預算。無論是否是官方的回應話術,都讓人失望。
5、 實際證明則是,校園裡的受損車輛,無一修復,已超過六周。
除開以上這幾點發現,還有學校或政府單位究竟是怎麼跟Obike協調的,我也萬分懷疑。目前臺灣第一個拒絕Obike的地方便是單車小鎮鳳林,而東華大學多容館後面停車場,清理出一片空地,停放了數百輛的調度車,據說就是被鳳林拒絕的這批車輛。或許學生會可以追問學校這是否合理?
如果有認識修車師傅就知道,他們最痛恨的就是修理學生從賣場買來的中國製廉價單車,只賣不修,又因用料不紮實超難修。讓人難過的是,部分地方首長與學校把這種不重視長期使用,像免洗餐具的設計當成寶一樣宣傳。
以下附上兩張照片,一是東華大學多容館後面的Obike暫存空間,沒有遮雨或其它設施,已經倒了一排,不少開始長蜘蛛網。東華的同學可以去現場看看,看看你手機上顯示有幾輛車? 證明我所言不虛。
另一方是東華側門停的一輛Obike,已被藤蔓纏繞,估計若學校不處理,它就會變成牆和植物的一部分。問題是,學校又為什麼要派員處理?為什麼有一家公司是如此賤視自己生產的物品,而能誇稱這是共享經濟,新創科技?
補記二:2017年8月2日
本周補充關於Obike在面臨政府與消費者壓力後的改善狀況,以下資訊均為直接接觸,但為避免約僱人員的困擾,我就不直接寫來源,但我個人負言責。
1、 已設立三個維修據點,但花東仍沒有維修中心,是由台北派下來的。因為花東腹地大,所以維修很困難。這次的維修是因為颱風來襲,所有花東車輛集中在東華大學多容館旁停車場。
2、 這次因應颱風,花東地區試著將可搜尋到的車輛回收後,寄放在東華大學校園內。但合約是一次性的,未必下次風災仍會這樣做。
3、 我記錄的校園內受損車輛,依然沒有在這次維修中獲得修復,顯見Obike雖然開始願意改善維修,但制度面上仍很有問題,大家乘坐Obike要注意自身安全。
我認為這代表Obike有心改善目前的營運,算是正面發展。但其間仍透露些許問題。比方說為什麼東華大學校園成為Obike遇風災的調度中心,與廠商的契約到底為何?希望開學後能獲得學校的說明。
謝這幾篇文章的目的不是全面否定無樁出租單車的意義,而是做為一個單車愛好者,很希望此地能朝向一個美好的單車文化前進,而不是讓企業運用法律的漏洞,牟利又製造問題。
●文章所附照片均由我拍攝。
●文中所引用的新聞網址:http://m.jiemian.com/article/1076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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