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108年5月7日)立法院通過了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十五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一百十三條條文,不過這是公報初稿資料,正確內容以總統公布之為準:
第一百十三條
應經政府授權之事項,未獲授權,私與外國政府或其派遣之人為約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足以生損害於中華民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十五條之一
本章之罪,亦適用於地域或對象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行為人違反各條規定者,依各該條規定處斷之。
另外,立法院也通過了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很多同學在問對於考試有沒有影響,例如業務過失刪除後,相關概念是不是可以把它拋到九霄雲外,這個問題,在上開三讀通過的修正經總統公布施行後,當然是肯定的。
至於本次通過的修正案有哪些,同學可以參考以下連結:
https://www.moj.gov.tw/dl-34600-33dc79bf6af840159a99db05211e8bdc.html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6萬的網紅memehongko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陸頒布新刑法修正案,當中有部份我覺得很可笑。例如「汽車、校車超速或超載,可被罰款及拘留。」難道之前交通法例沒有這一條的嗎?限制速度和載客量時不是應該已有罰則的嗎?原來是沒有的,這就令我奇怪萬分了。還有更多的例子: 「變賣市民個人資料,最高囚七年」,我認為這是很離譜的;「偽造及買賣身分証明,囚七年」...
最新 刑法修正案 在 立法委員 呂玉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立法院今天審查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其中在刑法286條的修法,也就是虐童相關的刑罰修正,剛剛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新增凌虐定義為「稱凌虐者,謂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違反人道之方法,對他人施以凌辱虐待行為」;兒童保護對象年齡從16歲提高到18歲;若致人於死,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若致重傷者將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我有提刑法286條修正草案,主要增修凌虐致死的刑責提高到死刑,雖然在最後表決,不敵執政民進黨的人數優勢,最後沒有通過,無法將死刑增列至虐童致死的刑責中,然此次修法,已大幅提高虐童的刑責,搭配之前兒少法的修法,希望能保障兒少之人身安全,讓他們免於受虐的陰暗中,對於企圖犯法之不肖份子,也要給予高刑責的處罰,希冀達到嚇阻效果,降低兒虐的發生。
#好立委繼續拚
#刑法286條三讀修正
#兒少保護對象年齡提高至18歲
#凌虐兒童致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相關新聞連結:快訊 / 嚴懲!虐童致死可判無期徒刑 保護年齡提高到18歲 https://reurl.cc/3mj9l
虐童別再來 立院三讀虐童致死最重處無期徒刑 https://reurl.cc/GDovZ
虐童致死刑責加重! 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https://reurl.cc/ZMr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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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天審查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其中在刑法286條的修法,也就是虐童相關的刑罰修正,剛剛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新增凌虐定義為「稱凌虐者,謂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違反人道之方法,對他人施以凌辱虐待行為」;兒童保護對象年齡從16歲提高到18歲;若致人於死,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若致重傷者將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我有提刑法286條修正草案,主要增修凌虐致死的刑責提高到死刑,雖然在最後表決,不敵執政民進黨的人數優勢,最後沒有通過,無法將死刑增列至虐童致死的刑責中,然此次修法,已大幅提高虐童的刑責,搭配之前兒少法的修法,希望能保障兒少之人身安全,讓他們免於受虐的陰暗中,對於企圖犯法之不肖份子,也要給予高刑責的處罰,希冀達到嚇阻效果,降低兒虐的發生。
#好立委繼續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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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頒布新刑法修正案,當中有部份我覺得很可笑。例如「汽車、校車超速或超載,可被罰款及拘留。」難道之前交通法例沒有這一條的嗎?限制速度和載客量時不是應該已有罰則的嗎?原來是沒有的,這就令我奇怪萬分了。還有更多的例子:
「變賣市民個人資料,最高囚七年」,我認為這是很離譜的;「偽造及買賣身分証明,囚七年」從語法上解釋,即是偽造身分証沒問題,買賣身分証也OK,但偽造及買賣就要囚七年;「在國家考試中請人代考作弊」,那麼在學校考試又是否可以作弊呢?醫鬧(即在醫療糾紛中鬧事)獲利,最高囚七年。那即是如果醫生做得不好,要投訴,要求作出賠償,原來是可能會坐監的,香港有人也會投訴醫生,大家最好要小心;襲警,最高囚三年,原來之前沒有襲警法的嗎?衝擊法庭、打罵法官,最高囚三年,原來之前沒有藐視法庭罪的嗎?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發放虛假訊息,最高囚七年,但我怎知哪些訊息是虛假的呢?虐待老幼病殘,最高囚三年,那麼如果虐待健康人士是不是不用坐監呢?收買被拐賣婦女或兒童,將被追究責任,如果拐賣不是婦女或兒童,會不會追究責任呢?最好笑的是,私藏禁書又要囚三年。
大陸是不是要每件事都立一條法律去限制呢?最不可思議的,是現在紀委還加了一條叫「妄議大政」,即批評政府、議論政策都可以坐監。那新疆日報那個人覺得打擊維吾爾族太嚴厲,立即被撤職。這種事在歷史上已有,曾有暴政禁議論朝政,稱「妄議者,棄市」,於是大家雖不敢作聲,但就用打眼色的方去藐視在位者。現在習近平就是這樣。
大家看到這片,應該知道我星期四沒有做節目。自從2012選舉後,我都沒有缺席。今次我特地叫甄生代我做這節目。我不是不可以錄影,只是讓大家有心理準備,有時我也會不做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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