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物主席柯文哲的法律責任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柯文哲帶領的「2019台灣民眾黨」(下稱民眾黨),在2021年2月春節檔期上演的「寄生國會」戲碼,亦即該黨近20人黨工進入立法院該黨黨團使用立法院資源一事,春節過後仍持續廣受非議。適逢日本吉卜力工作室動畫電影《龍貓》終於首次在台灣正式上映之際,筆者認為用「借物」更能貼切形容民眾黨的所為。
同為吉卜力動畫電影的《借物少女艾莉緹》,劇情改編自英國奇幻小說《地板下的小矮人》,描繪小矮人們,為求生存須趁人類不注意時偷取走日常用品,而他們稱呼這種行為是:「借物。」該電影深受觀眾喜愛,榮登了該年度日本國片賣座冠軍。
從2019年迄今,另外一連串關於「借物」的奇幻故事,也在台灣持續進行。只是上演之處,並非在畫師繪製的影壇,而是在真人演出的政壇。留給世人的,不是虛幻世界的美妙,而是現實世界的難堪。
詳言之,台灣自1990年代真正邁入民主憲政時代後,組成政黨固然是公民的權利。但是在毫無聯繫承繼關係下,2019年成立、由現任台北市長柯文哲擔任主席的新興政黨,直接「借物」於1927年由蔣渭水、林獻堂等人創立的台灣民眾黨。縱使就法而論,此舉雖尚無違反《政黨法》「不得與已設立之政黨名稱或簡稱相同或類似者」相關規定,但柯文哲帶領的民眾黨,不顧蔣渭水基金會反對,把寶貴全民歷史記憶資產挪為己黨之用,堪稱欠缺格調的不道德行為。
悖離公物公用基本原則
民眾黨晚近更駭人聽聞的「借物」活動,則發生在立法院。該黨自創黨迄今,一直以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某商辦大樓6樓為中央黨部。但媒體於本月初揭露,該黨黨工人員近20人直接進駐立法院該黨黨團辦公室,從事黨務工作。對此,該黨雖旋即發出聲明表示,「黨團內所有人員是為快速支援黨團、即時回應輿情需要而設,並無『寄生』之說」云云,只是這個回應概屬「避重就輕、答非所問」的託詞,不值一哂。而日前柯文哲主席受訪時再度喊屈,辯稱並沒有使用更多的空間等語。
然而,整個民眾黨「借物」立法院的關鍵重點,從來就不是使用空間面積。借用立法院黨團當黨部,頻繁使用國會資源、從事黨務工作的立法院民眾黨黨團,報載推估去年夏季、冬季的用電量,都達時代力量黨團2倍多、甚至近3倍,另外電話及通訊費用帳單,也是由立法院埋單。
要之,「借物」1927年台灣民眾黨的名稱,還只是不涉及法律的格調欠缺;但「借物」立法院,則已涉及嚴肅的法律責任。按民主法治國家,黨工使用黨的資源,做黨的事,乃天公地道,他人尚難置喙。惟倘若黨工使用國家的資源,做的卻是黨的事,則顯悖離公物公用的基本原則。相關不當溢領的經濟利益,除了應予清查追討、不容轉嫁全民負擔外,此種狀況是否已構成公務人員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相關要件?值得追究。檢調人員看到本篇投書後,難道不該剪報分案,給世人一個交代?
此外,一個牽連的國會維安嚴肅課題,也該一併探究。在全世界設有國會的國家裡,最高民意殿堂的門禁與安全性,往往以最高嚴苛標準要求,幾無例外。立法院門禁管理要點亦有「本院職員工、委員助理及各機關國會聯絡人等進入院區,均應配帶證件。來賓應按規定辦理會客手續」的明文規定。
國會門禁管制竟不設防
在此前提下,一般民眾要進入立法院,理論上要到立法院正門口辦理臨時證件後,方得予以放行。為何民眾黨近20人黨工在不具「立法院職員工、委員助理及各機關國會聯絡人」身分與證件下,能長期自由進出立法院,進而使用各種國會資源?此種猶如兒戲,毫不設防的國會門禁管制,不但是行政管理危機,更是國安危機,難道不該嚴肅以對?
文末,「台灣就是我們、我們就是民眾」一語頃刻正高掛民眾黨的網站首頁,作為該黨宗旨。只是從政治學理來看,政黨始終只是Party,僅是反映社會一部分人的意志。台灣不是民眾黨,民眾黨人更沒資格代表全體民眾。該還的帳,該釐清的責任,奉勸「借物」主席柯文哲勇敢面對,勿拖勿欠勿牽連。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新竹議事風雲錄(2)染白色恐怖 #違法審提案竟然有 #時代力量 #竹市議會聯合議員違法牽制議員發言權 #議會審提案在場「議員只有五名」 #議會審提案「依法需經討論程序」 #每一個議員的權利都一樣大 #竹市多位議員違法牽制議員發言 新竹市議會第十屆市議員自本報導於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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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物主席柯文哲的法律責任
羅承宗(作者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教授兼所長、永社理事)
柯文哲帶領的「2019台灣民眾黨」(下稱民眾黨),在2021年2月春節檔期上演的「寄生國會」戲碼,亦即該黨近20人黨工進入立法院該黨黨團使用立法院資源一事,春節過後仍持續廣受非議。適逢日本吉卜力工作室動畫電影《龍貓》終於首次在台灣正式上映之際,筆者認為用「借物」更能貼切形容民眾黨的所為。
同為吉卜力動畫電影的《借物少女艾莉緹》,劇情改編自英國奇幻小說《地板下的小矮人》,描繪小矮人們,為求生存須趁人類不注意時偷取走日常用品,而他們稱呼這種行為是:「借物。」該電影深受觀眾喜愛,榮登了該年度日本國片賣座冠軍。
從2019年迄今,另外一連串關於「借物」的奇幻故事,也在台灣持續進行。只是上演之處,並非在畫師繪製的影壇,而是在真人演出的政壇。留給世人的,不是虛幻世界的美妙,而是現實世界的難堪。
詳言之,台灣自1990年代真正邁入民主憲政時代後,組成政黨固然是公民的權利。但是在毫無聯繫承繼關係下,2019年成立、由現任台北市長柯文哲擔任主席的新興政黨,直接「借物」於1927年由蔣渭水、林獻堂等人創立的台灣民眾黨。縱使就法而論,此舉雖尚無違反《政黨法》「不得與已設立之政黨名稱或簡稱相同或類似者」相關規定,但柯文哲帶領的民眾黨,不顧蔣渭水基金會反對,把寶貴全民歷史記憶資產挪為己黨之用,堪稱欠缺格調的不道德行為。
悖離公物公用基本原則
民眾黨晚近更駭人聽聞的「借物」活動,則發生在立法院。該黨自創黨迄今,一直以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某商辦大樓6樓為中央黨部。但媒體於本月初揭露,該黨黨工人員近20人直接進駐立法院該黨黨團辦公室,從事黨務工作。對此,該黨雖旋即發出聲明表示,「黨團內所有人員是為快速支援黨團、即時回應輿情需要而設,並無『寄生』之說」云云,只是這個回應概屬「避重就輕、答非所問」的託詞,不值一哂。而日前柯文哲主席受訪時再度喊屈,辯稱並沒有使用更多的空間等語。
然而,整個民眾黨「借物」立法院的關鍵重點,從來就不是使用空間面積。借用立法院黨團當黨部,頻繁使用國會資源、從事黨務工作的立法院民眾黨黨團,報載推估去年夏季、冬季的用電量,都達時代力量黨團2倍多、甚至近3倍,另外電話及通訊費用帳單,也是由立法院埋單。
要之,「借物」1927年台灣民眾黨的名稱,還只是不涉及法律的格調欠缺;但「借物」立法院,則已涉及嚴肅的法律責任。按民主法治國家,黨工使用黨的資源,做黨的事,乃天公地道,他人尚難置喙。惟倘若黨工使用國家的資源,做的卻是黨的事,則顯悖離公物公用的基本原則。相關不當溢領的經濟利益,除了應予清查追討、不容轉嫁全民負擔外,此種狀況是否已構成公務人員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相關要件?值得追究。檢調人員看到本篇投書後,難道不該剪報分案,給世人一個交代?
此外,一個牽連的國會維安嚴肅課題,也該一併探究。在全世界設有國會的國家裡,最高民意殿堂的門禁與安全性,往往以最高嚴苛標準要求,幾無例外。立法院門禁管理要點亦有「本院職員工、委員助理及各機關國會聯絡人等進入院區,均應配帶證件。來賓應按規定辦理會客手續」的明文規定。
國會門禁管制竟不設防
在此前提下,一般民眾要進入立法院,理論上要到立法院正門口辦理臨時證件後,方得予以放行。為何民眾黨近20人黨工在不具「立法院職員工、委員助理及各機關國會聯絡人」身分與證件下,能長期自由進出立法院,進而使用各種國會資源?此種猶如兒戲,毫不設防的國會門禁管制,不但是行政管理危機,更是國安危機,難道不該嚴肅以對?
文末,「台灣就是我們、我們就是民眾」一語頃刻正高掛民眾黨的網站首頁,作為該黨宗旨。只是從政治學理來看,政黨始終只是Party,僅是反映社會一部分人的意志。台灣不是民眾黨,民眾黨人更沒資格代表全體民眾。該還的帳,該釐清的責任,奉勸「借物」主席柯文哲勇敢面對,勿拖勿欠勿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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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宇指出,民進黨立委蘇震清不只是收取26次、高達2580萬元的回扣,在2016年政黨輪替前更以「叔叔將位居要職」為由向李恆隆開口索賄2000萬元,「這樣的做法嚴重影響民進黨形象,讓整個執政團隊蒙羞,如果屬實就真的太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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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議事風雲錄(2)染白色恐怖
#違法審提案竟然有 #時代力量
#竹市議會聯合議員違法牽制議員發言權
#議會審提案在場「議員只有五名」
#議會審提案「依法需經討論程序」
#每一個議員的權利都一樣大
#竹市多位議員違法牽制議員發言
新竹市議會第十屆市議員自本報導於今年(6月1日)已報導「竹議事風雲錄1」之無黨籍議員田雅芳,因議長許修睿藉擔任主席時,不准田雅芳發言及邀請竹市府官員質詢,認顯已侵害議員的職權而至「台灣高等行政法院」提告議長許修睿。
該案尚在審理當中,竹市議會竟又發生「聯合在場議員霸凌田雅芳,不讓田雅芳對提案發言」,田雅芳直呼這是「不可理喻的違法行爲」。
對在場的議員竟配合議長許修睿的霸凌行為,形容是在「議會民主殿堂」有史以來,從不曾出現的「白色恐怖」事件。
由議會直播影片看到,議會在場的各黨派議員,為了在審提案時不讓田雅芳發言,竟以「舉手表達提案應照案通過,再由議長詢問在場議員附議並說已全數通過,接著宣告該提案不經討論,照案通過」。
各黨團聯合以違法審提案的方式審議,時代力量黨團竟名列其中,尤其舉手配合的更為「以台大法律系當選的香山區議員廖子齊」最讓田雅芳直呼這是不可思議的議會大團結,卻已錯失議員監督市政的能力,形同「府會大和解」以往市議員為人民把關,「以犀利的問政質詢市政」看來已蕩然無存。
在地報導「竹議事風雲錄(2)之白色恐怖」-記者徐榮域風城報導
🗣新竹市議會於109年8月召開第十屆第11次臨時會審竹市府提案時,因在場議員僅有五位,議長卻宣布開會,遭在場議員田雅芳依「議事規則」審理提案規定,要求議長「清點人數」,進而引起審議竹市府提案後續之波瀾。
竹市議會當天所排定議程為審議市府提案及議員提案,按議事規則,秘書長之公職應先確實清點人數,達法定開會人數(應達半數即17人以上)方得以開會;但當時在現場議員僅5位。
據本報導採訪 議員田雅芳說,當天排定審議市府提案,但因議場內議員僅有「無黨田雅芳、時力林彥甫、綠黨劉崇顯、國民黨吳青山、顏政德」5位,田雅芳因此提出要清點在場議員人數。會議主席即議長許修睿,不僅搞不懂議事規則,竟堅稱已達法定人數,更頻頻以錯誤的規則,想迫使田雅芳無法依規清點人數,但在田雅芳搬出議事規則後,議長還喊出議會法治想讓田雅芳知難而退,不料議會法治所解說的議事規則,皆證明田雅芳依規而行,議長應按程序清點人數。
進入清點人數後,因人數不足,議長依規本應宣告散會或改為談話會,但議長卻讓議事組以廣播、聯絡未到場議員進議事廳,更有議員李國璋提出休息十分鐘等拖延手段,最終才讓在場議員人數達法定開會標準。
田雅芳要求清點人數,引起後來趕來議會的其他議員不滿,竟出現時代力量、國民黨及民進黨等黨團,大聯合夾擊田雅芳。
其中有議員不僅說出議員開會出席僅要以簽到為主、審議提案田雅芳不能討論意見等嚴重違反議事規則之離譜舉止。
#田雅芳說這樣的行為其已喪失身為議員職權,應負核實審查提案的天職責任。
🙅🏻♂️國民黨團後再聯合各黨團擇以人多的姿態,不讓田雅芳針對提案發言,違法讓提案不依正常程序(宣讀提案內容➜經過討論➜才能表決),而是讓各黨團議員輪流舉手,直接將提案霸道通過,田雅芳說對身為議員的職權感到遺憾。
田雅芳又說,民眾可以從當天議會直播影片中,看到開始審理提案時,議長連續幾個提案,在僅有田雅芳舉手要求發言時卻被無視,甚至在田雅芳為捍衛議員基本的發言權而提出「權宜問題」時,議長不僅還用錯誤的議事規則,詢問在場有沒有議員附議;沒有人附議而不讓田雅芳發言在前,後更做出「還要給田議員發言嗎」等失去公立超然立場之舉止。
但在田雅芳提出依照規定,權宜問題不需要附議後,議長又腦羞大喊叫議會法治解釋條文,經議會法治宣讀的議事規則,又再次證明田雅芳依職權依規而行,議長只好裁定田雅芳獲得發言權 。
田雅芳又說,當田雅芳正在發言時,(西區)議員陳治雄竟在無主張事由下舉手要求發言,議長竟錯誤的讓陳治雄議員發言,完全忽略前面議會法治已清楚解釋「權宜問題不需要附議」之規定, #陳治雄議員竟仍大言不慚的說出錯誤的規則(表示權宜問題需要有人附議),還當民主殿堂上自編法條,強調若無人附議田雅芳的權宜問題,議長卻裁定田雅芳可以發言,以後就亂了等離譜主張後,議長明知陳治雄所言為錯誤,竟仍附隨,隨即詢問在場議員有沒有人要附議田雅芳所提權宜問題,讓田雅芳直呼真是荒謬至極,顯然不太了解身為議員的基本職權。
📑據本報導了解歷屆當選議員名單,陳治雄擔任議員已第二屆了,應對議員職權及議事基本規則用心閱讀了,不應該在其位不謀其職,在地方的立法機構議事殿堂上,說出錯誤的議事規則,恐讓之貽笑天下。
田雅芳最後說,當天在雅芳主張「清點人數」後最令人震驚的是,時代力量、國民黨、民進黨等黨,在新竹市議會開議有史以來,第一次跨黨派大團結,竟是為讓田雅芳無法針對提案發言之離譜行徑,更以違法方式,讓審議提案不經討論的程序,各黨團輪流舉手直接違反議事規則而強行通過。舉手強行通過提案的議員有「時代力量廖子齊、國民黨陳啟源、吳青山、李國璋、陳慶齡、張祖琰、民進黨鄭美娟、曾資程」等人,其中藍綠兩黨不乏資深議員,應該不會不懂議事規則的,讓田雅芳只能無奈頻頻搖頭,直呼這些議員的舉止,公然在民主殿堂上顛倒議事規則,恐忘了往後要對自己的「政治行為」負責。
👀本報導採訪後所持觀點:
對於這些因受民眾肯定後,而當選議員但卻未盡議員職責,全國人民尤其新竹市民應該要透過議會開議直播系統,好好檢視一下新竹市民選出來的議員,有幫人民把關、監督市政及為民請命嗎?
尤其身為人民期待的時代力量中不乏法律人才,甚在每次競選時皆以清廉形象自居,而深獲選民青睞,但前主席徐永明,卻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已於日前遭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新竹市香山區以法律系參選議員 #廖子齊竟違法配合國民黨團審議竹市府提案。觀看時代力量每當競選時所號稱「公平正義、制衡藍綠」之宣誓,現在看來似極為諷刺。
民眾應該要看清楚新竹市議會每一次的開議直播,好好檢視你們選出來的真的是「時代力量」的力量?大聲表達你的權益,別再漠視人民監督的權利!
藍綠兩大黨執政長期政治分贓早令新竹市民不信任,而使得第三勢力-時代力量突破重圍,在第一次參選新竹市議員即獲得3席議員,而得以獲成為一政黨團。
但成為可以跟藍綠兩大黨得利用政黨協商的一環,卻枉顧人民所託,時代力量三位議員裡,甚至是有台大法律系背景的議員廖子齊,卻為了不讓田雅芳為人民把關,選擇和藍綠兩黨合作以違法程序來霸凌田雅芳,如此是時代力量應有的作為,讓人覺得與人民期待以第三勢力制衡藍綠,看似已失其使命及意義。
呼籲全國人民尤其是新竹市民,請睜大眼睛看清楚且大聲表達人民的權益,別輕易漠視公民監督的力量。
以下為本報導查詢議會相關之議事規則,供全國民眾公評⋯
⭕️會議規範
第七條「清點人數」
會議進行中,經主席或出席人提出數額問題時,主席應立即按鈴,或以其他方法,催促暫時離席之人,回至議席,並清點在場人數,如不足額,主席應宣佈散會或改開談話會,但無人提出數額問題時,會議仍照常進行。在談話會中,如已足開會額數時,應繼續進行會議。
第三十二條(動議之附議)
動議必須有一人以上之附議,始得成立。主席對動議得自為附議。各種會議,對附議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下列事項不需附議:
(一)權宜問題。
(二)秩序問題。
(三)會議詢問。
(四)收回動議。
第四十六條(討論之程序)
內容複雜或條文式之議案,得先就全案要旨,廣泛交換意見,其次分章分節,依次討論,每一章節,應逐條逐款,順序進行,俟議案全部討論完竣,最後再將全案舉行表決。
影片點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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