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為何不裝警示燈與塗銷消防局字樣的原因都無法解釋清楚,如何問心無愧?既然是勘災車卻拿來在假日時開去參加義消聯誼活動就與名目不符,就像即使是公務需要也不能任意開消防車去執行非救火的公務!自己的同仁都看不下去檢舉了還要硬凹,作為局處首長已算嚴重失職,林市長務必對此事做出適當的懲處來警惕避免公器私用的事情繼續發生! Tags: 新竹 市消防局 檢舉 9 comments 78 likes 3 shares Share this: 劉崇顯 科技思維x在地青年 About author 綠黨新竹市東區市議員─科技思維x竹科代言 學/經歷:聯電研發工程師 清大碩士 成大 竹中 15648 followers 15450 likes "https://www.facebook.com/Young.Tech.HsinChu/" View all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