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北檢是否有拒絕市府提供好心肝疫苗的政風處調查報告給市議員,做為監督市政之用?」
今天下午我親自打電話給台北市的檢調機構,確認這個問題。依照台北市政府最早的說法,這是基於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所以無法直接提供這份報告給市議會。雙方很誠懇地溝通後,北檢很遺憾地表示無法直接告訴我是否有拒絕提供這件事。
過去一週,市府針對為何不能提供這份報告,提出了數種不同的說法,例如偵查不公開、密件說、和民90年內政部函示與釋憲案。每次的說法在邏輯上未必能彼此相通,但結論都是透過資訊上的不對等限縮市議員監督的權力。本辦公室認為,若報告是屬於「偵查不公開」的範疇,那就連三十分鐘都不應該給我們看。而市府事後不斷更改限制閱覽報告的理由,都是對於這個藉口沒有把握之故。
不論如何,感謝政風處同仁在這種忙碌時刻願意額外花時間跑來幫忙,現在市議員可以有更多時間去詳閱這份文件,不再受到30分鐘的限制。
好心肝疫苗的政風處報告主文有25頁,另外有兩本附件,包括當事人的訪談、對話截圖、以及會議記錄等參考資料。一開始會起爭議就是因為市議會僅取得5頁的摘要報告,站在監督與不信任市政府的立場(市議員站在監督角度,不能全然信任市府),我們會擔心僅將濃縮與詮釋過後的資料提供給市議會,無法正確判斷誰應該負起最大行政責任。先前大巨蛋政風處報告也曾出現相似爭議。
綜觀報告,我們會從訪談與多項事證發現決行的層級的確不高,完全知情的僅到科長。但事前衛生局陳副局長即表示基層診所若有需要,可逕行調配,顯見市府本來就為了效率而下放了決行權限。市府衛生局工作人員不過六百人,在訪談內容中可以看出當時大家早就為了防疫工作人仰馬翻。
我在上週直播即曾講出我認為這份報告顯現了一個很重要的事實。犯下行政錯誤的雖然的確是某個基層市府公務員,也許他還會受到某些形式的懲處,但若認為這就是因為一兩個人的獨斷獨行而造成好心肝濫打疫苗的亂象,絕對忽略了最重要的事實。
5月31日由柯文哲市長主持的市政會議即已做下會議結論:必須在一週內打完手上的5400瓶疫苗。6月8日市府仍然剩下660瓶沒打完,原來會議上訂的業績也沒達成,一樣由市長主持的會議便決定要在「一天」之內,也就是6月9日打完剩下的660瓶。
好心肝診所即是在該日索要超過一百瓶疫苗,只不過最後決行是一百。從當時的證據顯示,好心肝診所是在明知義工有可能不符合施打計畫的標準情況下索討這一百瓶疫苗,所以他們原本就有蓄意為自己診所友好人士謀取福利的目的。
當時的承辦人員雖然內心有察覺問題,但是在業績壓力下放水通過要求,但我認為真正該為此負起行政責任的是做下不合理要求的柯文哲市長。如果沒有5月31日和6月8日的會議結論在前,就不會出現如此荒腔走板的行為。
在好心肝疫苗事件前,本辦公室即已接受許多民間社工與基層診所的陳情,當時因為相信中央與市府對於有限疫苗的分配有其道理,故僅盡力爭取,但從未撻伐任何疫苗分配相關的決定。
但知道好心肝診所的案例後,不得不問那為何不讓更加需要的民間社工、牙醫、獸醫、公車司機等各種職務優先施打。我們的體諒彷彿只是徒勞而已。
最後,政風處雖然直屬中央,但日常還是與市府緊密合作,例如這份報告一樣得通過市長的簽核與決行,所以在工作上也必須尊重市府立場。在假定報告內容都為真的情況下(此份報告並未討論外界也關心過的特權或師生關係問題),用詞相當委婉,但我認為市長應負起責任並沒有任何疑義。
過去政風處許多與市政相關的調查,常常都是一份完整報告與一份摘要呈交給市長決行後,再轉交摘要內容給市議會備查。但依照政風處這種報告也須呈交市長做最後決行的結構來說,我們仍需質疑摘要內容有可能會做出較為友善的詮釋。
政風處報告主文是在蒐集完附件那些資料後研判而成,本來就是將原始資料消化後的主觀呈現,摘要更是第二次的詮釋。作為市議員,我認為我們仍應爭取更多閱讀原始資料的權限,以避免市府在重大爭議案件中逃避監督的責任。
今天下午我個人大概花了快一小時跟政風處同仁討教這種報告管理的慣例與流程,感謝他們的耐心。好心肝疫苗這份報告依照他們的說明,是一份需要到民國115年才會解密的文件。那時候的議員還需要討論這個問題嗎?還需要追究這個事件的行政責任嗎?市府一句30分鐘閱覽是議會協調結果,彷彿是市議會咎由自取的結果。但事實是這是多年前留下來的慣例,而這個慣例也在今天下午打破了一個小窗口。
我們的民主不該是塑膠做的。
錄製好的七五二研究室EP5,原訂談論好心肝疫苗的內容決定重新編輯後再行上傳。
新北市政府附件上傳 在 市議員李順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市議員李順進 轉傳 [110/06/0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衛生福利部 快訊
●環安、治安、交安、工安、婦幼安 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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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4] 苗栗縣某電子廠發生群聚感染案件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899062783593464
#衛福編編報報 發文時間:2021.6.4
苗栗縣某電子廠發生群聚感染案件,指揮中心即刻設立前進指揮所協助緊急防疫
●記者會直播:https://youtu.be/9cvN_92orKc
●衛生福利部LINE@:https://lin.ee/24imWWE
●衛生福利部Twitter:https://twitter.com/MOHW_Taiwan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4)日表示,針對苗栗縣某電子公司廠房發生COVID-19群聚事件,指揮中心已即刻設立前進指揮所,積極協助地方政府及廠商進行防疫,避免感染擴大。相關措施如下:
一、前進指揮所指派衛福部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擔任指揮官,並由疾管署防疫醫師介入指導緊急防疫措施及疫調。
二、請仲介公司儘速盤點移工名單,以利各相關電子廠預作準備及人員分流。各相關電子廠及宿舍須增設篩檢點,加速找出個案,快篩陽性者優先送至集中檢疫所及加強型防疫旅館,快篩陰性者加強衛教,相關翻譯作業已請勞動部協處。
三、相關移工宿舍人員於近三日(6月4、5、6日)休假,禁止外出;移工宿舍內部需進行人員降載、分流,擴大社交距離。廠區工作須將移工與本國勞工分流,避免造成進一步社區傳染。
四、請地方落實大量篩檢之檢體分流作業,確保檢驗結果即時通報上傳,並須保留及擴大醫療收治量能,為後續收治重症病患預做準備。
●指揮中心表示,5月30日接獲該電子廠通報,有2名居住在公司宿舍的菲律賓籍移工採檢陽性,衛生單位隨即進行擴大匡列與採檢。截至6月3日,該電子廠共計67名確診個案(含8名本國籍、59名菲律賓籍,已匡列接觸者323名,並已採檢321人。相關疫調持續進行中。
#防疫最前線 #謝謝辛苦的檢疫人員
#謝謝臺灣醫護人員 #謝謝所有第一線人員 #臺灣加油
#2019nCoV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MOHW_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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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4] 指揮中心公布新增339例本土、2例境外移入COVID-19個案,另有133例校正回歸個案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899057413594001
#衛福編編報報 發文時間:20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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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4)日公布國內新增341例COVID-19確定病例,分別為339例本土個案及2例境外移入個案;另有校正回歸本土個案133例,總計474例。確診個案中新增21例死亡。
●今日新增之339例本土病例,為170例男性、169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100多歲,發病日介於今(2021)年4月1日至6月3日。另校正回歸個案133例中,為57例男性、76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80多歲,發病日介於5月18日至6月2日。
●綜上所有本土個案共472例,分布地區以新北市227例最多,其次為臺北市152例、苗栗縣51例、桃園市11例、臺中市及基隆市各7例、彰化縣6例、新竹市及南投縣各2例,花蓮縣、宜蘭縣、新竹縣、屏東縣、高雄市、嘉義縣及雲林縣各1例。其中雙北地區以外縣市93例中,1例有萬華活動史,76例為已知感染源,14例關聯不明、2例疫調中。相關疫情調查持續進行中。
●今日新增21例死亡個案,共計為男性14位、女性7位,年齡介於30多歲至90多歲,發病日介於5月15日至5月27日,確診日介於5月21日至5月30日,死亡日介於5月27日至6月2日,詳如新聞稿附件。
●今日新增2例境外移入個案中,案10211為越南籍30多歲男性,5月18日來臺工作,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至防疫旅館檢疫,6月2日檢疫期滿採檢,於今日確診;個案在臺期間並無症狀,已掌握接觸者7人,列居家隔離。案10470為印尼籍40多歲男性,5月14日來臺工作,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至防疫旅館檢疫,5月29日檢疫期滿由公司安排自費採檢,結果為陰性;因工作需要,6月3日再度至醫院自費採檢,於今日確診;個案在臺期間並無症狀,接觸者調查匡列中。
●截至目前國內累計10,446例確診,分別為1,145例境外移入,9,248例本土病例,36例敦睦艦隊、2例航空器感染、1例不明及14例調查中;另26例(新增案9199、案9868)移除為空號。確診個案中187例死亡。
●指揮中心再次呼籲,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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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4] 日本政府提供 124 萬劑 AstraZeneca COVID-19 疫苗將於今(4)日下午抵臺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899043370262072
#衛福編編報報 發文時間:2021.6.4 #滿滿感謝 #臺日友好
●記者會直播:https://youtu.be/9cvN_92orKc
●衛生福利部LINE@:https://lin.ee/24imWWE
●衛生福利部Twitter:https://twitter.com/MOHW_Taiwan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4)日表示,日本政府提供124萬劑AstraZeneca疫苗預定於今日下午2時40分運達桃園國際機場。本批疫苗待完成通關程序後,直接運送至指定冷儲物流中心進行後續檢驗封緘作業,再提供COVID-19接種計畫所列實施對象進行接種。
●值此疫情艱難,且全球疫苗產能供不應求之際,對於日本即時提供這批COVID-19疫苗,給予臺灣國內疫情防治極大幫助,指揮中心謹向日本政府與人民表達誠摯謝忱與感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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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4] 防疫零接觸,創業也可在家成立健保投保單位!
https://www.mohw.gov.tw/cp-5017-61233-1.html
疫情打亂了創業的步調,而創業的前置作業又是如此繁忙,時間分秒都珍貴。使用「網路申請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服務平臺申請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將為您在繁忙創業過程中,做好防疫工作又節省寶貴的時間。
健保署南區業務組林純美組長表示,該組每年受理新成立健保投保單位約1萬餘家,其中有9成以上都是未滿5人的小單位,通常無專人處理健保事宜,進而延宕申請相關作業。林組長建議創業老闆們善用網路申請,只要拿著負責人已註冊之健保卡、自然人憑證或單位工商憑證,就可以在健保署網路平臺成立健保投保單位及為員工加保;使用單位工商憑證更可同時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不受時間限制,全天候都可以申請,既省時又可在家防疫,減少不必要的接觸。
為幫助各位老闆快速上手,可先至YouTube平台搜尋並觀賞健保署錄製的「網路申請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影音教學,再至「健保署官網首頁(https://goo.gl/a6qVFP)/網路櫃檯/承保網路櫃檯/投保單位/網路申請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辦理註冊及申報等相關業務。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南區業務組服務電話︰06-2245678轉分機160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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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4] 癌症病人及家屬宅家防疫這樣做!
https://www.mohw.gov.tw/cp-5017-61235-1.html
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全國警戒已升至第三級,民眾應勤洗手、戴口罩,減少非必要外出,宅在家配合政府防疫措施,避免疫情擴大及確保個人健康。特別是癌友及家屬(照顧者)擔心癌症治療期間及治療後病人的免疫系統較一般人為弱,更恐懼被感染及後續嚴重的危險。國民健康署吳昭軍署長提供癌友及家屬能安心在家健康照護的方法,以降低相關感染的風險。
注意感染症狀:
●密切注意病人、家屬及照顧者是否有以下感染症狀,如發燒(額溫37.5度,耳溫38度)、乾咳、肌肉痠痛或四肢乏力、咳嗽有痰、頭痛、咳血或腹瀉,如有前述症狀請與固定就醫的相關人員或1922防疫專線聯繫,並戴口罩正確就醫,避免家庭群聚感染。
【癌症病人居家照護注意事項】
●勤洗手:養成用餐及喝水前、擤鼻涕及如廁後,落實正確洗手,如廁蓋上馬桶再沖水,化療期間建議要沖兩次。洗手要用乾淨流動的水且使用肥皂,每次至少洗20秒。如果暫時無法用清水洗手,可先用含酒精的乾洗手液替代,但還是以肥皂洗手的效果最佳。正確洗手的教學影片可參考(https://reurl.cc/vD39xy)。
●勿觸眼口鼻:在未洗手狀況下,請嚴格避免觸摸眼、口、鼻,以減少感染與傳播疾病的機會;即便在有防護或洗手的條件下,也要養成儘量減少觸摸眼、口、鼻等之習慣。
●宅在家拒訪客:待在家中盡量安排專屬個人的單獨房間;謝絕訪客,特別是剛從國外返國、接觸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感染、發燒及生病者等具高傳染風險者。
●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可以降低吸入他人飛沫或阻擋自我產生的飛沫,並降低呼吸道傳染病的感染與傳播,達到保護自己和保護他人,防範疫情散播的功效。如果因病情關係無法正常戴口罩者,可與醫師商討如何採用替代方式,其親密家人或照護者也宜有相對應之防護方式。避開人群及人多擁擠地方,與他人保持室外至少1公尺,室內至少1.5公尺的社交距離。並嚴格遵守疫情指揮中心所宣布之防疫級別所規範的人數限制。
●咳嗽禮節:想要咳嗽或打噴嚏時,未戴口罩也來不及使用手帕或衛生紙時,請用衣袖遮住嘴巴及鼻子,建議採「壓肘頂嚏」掩口鼻的標準姿勢(如附件),網站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TWCDC/photos/a.187029023406/10157903774903407/type=3&theater。
●勿共用勿共食:盡量避免共享用食物、餐具、毛巾及牙刷等,用餐時應使用公筷母匙,只要是口、鼻會直接接觸的東西都避免共用。疫情升到三級(含)以上時,避免與家人同桌共食,最好在自己獨立的房間用餐。
●降低共享空間:癌症病人做化療或放療等治療時,宜注意白血球降低期間的自我保護,盡量減少在共享空間(例如廚房、客廳或廁所),與非照顧者及非親密家人的共處時間,並注意居家環境保持通風。
●預先準備:就醫時可與醫師討論藥物準備的足夠性,及是否可延後開始治療,或延後治療將可能造成病情與生活品質影響,均需與醫師充分討論後再做決定。有問題請聯絡您的個管師,或請洽詢離家最近的癌症資源中心協助,網站連結:https://www.crm.org.tw/。
●緊急需要就醫:若有呼吸困難、頑固性頭疼、活動障礙或喪失活動能力、腹脹、腹痛等,可能是腫瘤或治療導致的緊急狀況,這些情況可能嚴重會危及生命,請與醫院相關人員連繫,安排就醫。
●打疫苗:接受口服或注射治療中的癌症病人,或罹癌後已完成治療的康復者,提醒您接種疫苗保護自己,如流感、新冠肺炎等疫苗,降低發生重症或造成住院的情形。接種前建議與主治醫師討論,經由醫師評估是否適合接種疫苗及適當接種的時間。
【家屬、照護者居家照護注意事項】
●勤洗手:養成照顧病人前後、處理任何病人的分泌物及排泄物後、用餐及喝水前、擤鼻涕及如廁後,落實正確洗手,協助病人如廁後蓋上馬桶再沖水,化療期間建議要沖兩次。洗手要用乾淨流動的水且使用肥皂,每次至少洗20秒。如果暫時無法用清水洗手,可先用含酒精的乾洗手液替代,但還是以肥皂洗手的效果最佳。在未洗手狀況下,請避免觸摸眼、口、鼻,以減少感染與傳播疾病的機會;即便在有防護或洗手的條件下,也要養成儘量減少觸摸眼、口、鼻等之習慣。
●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可以降低吸入他人飛沫或阻擋自我產生的飛沫,並降低呼吸道傳染病的感染與傳播,達到保護自己和保護他人,防範疫情散播的功效。避開人群及人多擁擠地方,與他人保持室外至少1公尺,室內至少1.5公尺的社交距離。並嚴格遵守疫情指揮中心所宣布之防疫級別所規範的人數限制。
●咳嗽禮節:想要咳嗽或打噴嚏時,未戴口罩也來不及使用手帕或衛生紙,請用衣袖遮住嘴巴及鼻子,建議採「壓肘頂嚏」掩口鼻的標準姿勢(如附件),網站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TWCDC/photos/a.187029023406/10157903774903407/type=3&theater。
●清潔消毒:每天清潔及消毒家中經常觸摸的物件表面,如桌子、電燈開關、電話、門把手、水龍頭等物,環境若有染污要立即清潔消毒。
●替代人選:癌症病人的免疫系統較一般人為弱,特別是做化學治療與放射治療期間,若家屬、照護者生病,應立即安排其他照護者來照顧癌症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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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市民朋友說明,之豪今天給市府的建言:
請市政府訂定 COVID19 疫情停業標準:
一、基層診所是防疫第一線,能判定「非COVID19重症患者」,幫排除非必要性的患者湧入防疫醫院,避免醫療資源超載。
二、現行市府的政策是,任何診所,只要遇到COVID19確診者,一律停業14天。
三、確診患者,哪怕只是去領個藥,在室內不超過15分鐘,診所本身也具備完善的防護措施,或其他醫師當天並無值班,就算接觸確診患者醫師被隔離,當天不在場之醫師可以繼續看診,也會被停業14天。
四、五月初至今,基隆市衛生局已經勒令停業七間診所,每間診所標準不一,有的防護確實不足,但有的防護是相當完善的。
五、一間診所停業,就是數位至數十位的前線醫護人員人力之折損,於防疫戰爭才開始之際,卻自廢武功,實屬資源浪費。
六、全國其他縣市對於診所停業並無統一標準,基隆市的「停業14日」是停業日數最長的。
七、為了讓醫護人力保持充足與彈性,之豪建議市府可以訂定「停業標準、消毒措施、防護要求、復業原則」。
八、同理,民生必需的市場、賣場、商店,也是維持防疫生活、生計重要依據,疫調發現足跡後,該怎麼消毒,到什麼程度可以復業,不同案例,目前標準不一,建議市府制訂統一、公開的SOP,讓市民朋友、商家都有所依據。
九、防疫戰爭,料敵從寬,這是英文說的「prepare for the worst, hope for the best(抱最大的希望,做最壞的打算)」我們應該把防疫戰爭視為一場長期抗戰,戰爭準則制定好,我們全體市民就一起戰鬥!
基隆市議員 張之豪
※
附件
張之豪市議員服務處建言全文
基隆市議員張之豪服務處 函
地 址: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199號B1-3
聯絡電話:02-24340905
聯 絡 人:林青樺
受文者:基隆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1 年 5 月 24 日
發文字號:基議員豪字第2021052401號
速別:最急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建請重新審視並制定「出現Covid19確診患者足跡」之標準作業程序(SOP),統一停業標準、消毒措施、防護要求、復業原則,請 查照。
說明:
一、 目前,凡確診者疫調有在特定診所就醫,該診所一律勒令停業14日。基隆從2021年5月初至今已關閉七間診所,基隆市醫師公會陳情,若此「停業14日」規定繼續下去,恐大幅減損基層醫療量能,所有「非COVID-19患者」都將湧入已經降載之大型醫院篩檢站與急診。
二、 因應疫情,大型醫院均已降載,併診與取消非急迫性之門診,以盤整防疫資源,若因疫情擴大,確診者足跡加倍,在現行「一律強制停業14日」規定下,更多診所被迫停業,恐導致一般慢性病之患者無處可領藥,倘若慢性病患者無法在地看診,也造成跨區流動之風險。
三、 實務上,傳已有部份診所為避免停業疑慮,拒收發燒、上呼吸道症狀之疑似COVID-19患者。此風若長,對醫療資源負擔將更為沈重。
四、 基層診所為過濾疑似案例之第一線醫療防線,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應訂定公開停業、復業準則,杜絕疑慮,穩定民心。
五、 其他縣市如台北市、台中市,均無「停業14日」之硬性規定,也基於維持基層醫療正常運作之考量,敬請市府於定期醫療會議中審慎討論本「停業14日」之必要性、公開性、與流行病傳播防治之專業考量。
六、 餐廳、果菜批發市場、賣場、便利商店等民生必需之營業場所,出現確診者足跡之後的停業規定標準不一(一週、兩週不等),有資訊滾動難以整合之慮,敬請市府主管單位一併納入考量,以建立完整、明確之標準作業程序(SOP,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俾市民有所理解與依據。
七、 以上資訊,建議一併公布於基隆市政府網站「COVID19(新冠肺炎)專區」網頁。
正本:基隆市政府
副本:市議員張之豪服務處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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