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天外天劇場傳聞週末就可能被拆除了。
我們難道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寶貴記憶,一點一點被抹去,換成毫無文化的鐵皮叢林?
【全民連署・搶救天外天劇場】 (請連署轉發!)
撤回恐龍決議 重啟文資審議
各位朋友您好,邀請您一同連署支持天外天劇場保存,
(一)天外天劇場無論就其稀有性、建築價值、歷史價值,均難以想像無列名文化資產之資格,卻在日前台中市府的文資審議結論中慘遭否決,連歷史建築之文資身分都不可得,而即將面臨拆除之命運。
加以審議結論中,除形貌與結構此種得以克服之保存技術問題外,「所有權人不同意」竟也堂堂成為否決天外天劇場文資價值之理由,更是令人質疑本應秉持文資專業之審議過程,是否過度考量無關文化資產價值本身之條件,而無法公正、客觀對天外天劇場之歷史文化價值予以充分評量。
(二)就此荒誕之文資審議結論,我們除表達無法信服外,更強烈要求作為地方主管機關之台中市政府負起責任、懸崖勒馬,對此不予列為文化資產保存之結論主動予以撤回,並參考近期新事證重啟審議,還給天外天劇場公正、客觀、整體的文資身分評價。
(三)在台中市政府幾近棄守文資審議專業性的當下,我們也懇求中央主關機關文化部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考量事態急迫性以及天外天劇場本身重要之歷史文化價值,援引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10條規定予以代行,並以此權限逕列天外天劇場為暫定古蹟,給予台中最後的老劇場一線生機。
#過去一百年的台中:天外天劇場文化資產價值研究:https://goo.gl/ckuwe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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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字轉自友台 彰化文化陣線
——臺中市天外天劇場,公民陳情連署(請協助分享!謝謝!)
請各位朋友將以下文字寄到:
文化部 鄭麗君 部長信箱 https://goo.gl/G4DmDx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局長信箱 https://goo.gl/YnbcNH
主旨:請求文化部文資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10條等,代行指定「臺中市天外天劇場」為古蹟。
說明:
一、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條,人民對文化資產保存有平等參與權;第110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危害文化資產保存時,得由行政院、中央主管機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屆期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
二、天外天劇場在文資審議程序中,臺中市政府顯有應作為而不作為之事證,以「審查報告」代替文資審議會的「討論投票」,且發出公告準拆天外天劇場。
三、天外天劇場現在隨時有被拆除危機,符合情況急迫之要項,文化部應立即代行處理逕列暫定古蹟,完成文資價值評估及初步調查研究後,召開文資審議會,以避免文資價值滅失或減損,保存臺灣的珍貴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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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資局恐龍 在 台中文史復興組合 Taichu Renaissance Associatio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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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恐龍決議 重啟文資審議
各位朋友您好,邀請您一同連署支持天外天劇場保存,
(一)天外天劇場無論就其稀有性、建築價值、歷史價值,均難以想像無列名文化資產之資格,卻在日前台中市府的文資審議結論中慘遭否決,連歷史建築之文資身分都不可得,而即將面臨拆除之命運。
加以審議結論中,除形貌與結構此種得以克服之保存技術問題外,「所有權人不同意」竟也堂堂成為否決天外天劇場文資價值之理由,更是令人質疑本應秉持文資專業之審議過程,是否過度考量無關文化資產價值本身之條件,而無法公正、客觀對天外天劇場之歷史文化價值予以充分評量。
(二)就此荒誕之文資審議結論,我們除表達無法信服外,更強烈要求作為地方主管機關之台中市政府負起責任、懸崖勒馬,對此不予列為文化資產保存之結論主動予以撤回,並參考近期新事證重啟審議,還給天外天劇場公正、客觀、整體的文資身分評價。
(三)在台中市政府幾近棄守文資審議專業性的當下,我們也懇求中央主關機關文化部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考量事態急迫性以及天外天劇場本身重要之歷史文化價值,援引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10條規定予以代行,並以此權限逕列天外天劇場為暫定古蹟,給予台中最後的老劇場一線生機。
#過去一百年的台中:天外天劇場文化資產價值研究:https://goo.gl/ckuwe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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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字轉自友台 彰化文化陣線
——臺中市天外天劇場,公民陳情連署(請協助分享!謝謝!)
請各位朋友將以下文字寄到:
文化部 鄭麗君 部長信箱 https://goo.gl/G4DmDx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局長信箱 https://goo.gl/YnbcNH
主旨:請求文化部文資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10條等,代行指定「臺中市天外天劇場」為古蹟。
說明:
一、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條,人民對文化資產保存有平等參與權;第110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危害文化資產保存時,得由行政院、中央主管機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屆期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
二、天外天劇場在文資審議程序中,臺中市政府顯有應作為而不作為之事證,以「審查報告」代替文資審議會的「討論投票」,且發出公告準拆天外天劇場。
三、天外天劇場現在隨時有被拆除危機,符合情況急迫之要項,文化部應立即代行處理逕列暫定古蹟,完成文資價值評估及初步調查研究後,召開文資審議會,以避免文資價值滅失或減損,保存臺灣的珍貴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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