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中違法!
陳時中要求郭台銘提供
「原廠授權書」
這項要求違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9年9月14日 令
發布
「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
第二項「資格限制競爭」
第二十款明白規定
政府部門要求廠商投標時
「須檢附
原廠製造證明、
原廠代理證明、
原廠願意供應證明、
原廠品質保證書。」
通通是違法的
「錯誤行為態樣」
政府要花錢採購疫苗
如此要求廠商已屬違法
政府不花錢採購就可以拿到疫苗
還要求廠商提供
「原廠授權書」
更是太超過的違法行為
陳時中違法亂紀
事證明確
但蘇貞昌在任時
絕不會移送陳時中法辦
陳時中暫時安啦!
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要疫苗,台灣要活命!」
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全民需求疫苗恐急,但在此國家危難當頭,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卻處處阻擋民間取得疫苗,而每個寶貴的人命就在政府的拖延中,不斷的逝去。國民黨團為喚起總統蔡英文及陳時中指揮官的良心,今天國民黨團上午8點30分由立法院出發,步行前進總統府,下午1時30分冒著外面大雨滂沱赴疫情指揮中心,公開呼籲總統蔡英文、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不要只顧高端的股價,而不顧全民的性命,要求這個無良心更無能的政府,請拿出良心來,不要再阻擋人民自救買疫苗。台灣人要疫苗不要口水,人民要疫苗救自己也救家人。蔡英文、陳時中你們有在聽嗎?
國民黨團為遵守防疫規範,今天請願活動嚴守戶外不超過十人的群聚限制,且每人步行及陳情時間隔皆超過二公尺,由黨團總召費鴻泰、書記長鄭麗文、黨團副書記長李德維與委員林為洲、葉毓蘭、林思銘、陳以信等人由立法院出發,前進總統府公開呼籲蔡英文總統,正視人民要疫苗強烈需求,早日從國外進口國際認證的疫苗,讓全民盡速脫離染疫身亡的恐懼之中。
總召費鴻泰表示,國民黨團今天站在總統府前,是為人民請願、為國家請命。統計到今天為止,疫情爆發以來總共有10446人確診,造成187人往生,短短20多天台灣陷入疫情嚴峻的狀態,民間團體包括佛光山在內,用盡一切力量、誠意的要捐贈疫苗給政府。但是我們政府,尤其是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非但沒有協助民間團體,反而用看笑話的消極態度,拼命阻擋。難道中央疫情指揮官陳時中以阻擋為樂嗎?擋快篩、擋疫苗、擋人民的生路,台灣正處於十字路口,現在唯一能夠救台灣的只有疫苗,沒有以疫苗,人們走不出門、出不了國境,只能等死,經濟將陷入困頓。國民黨團將在未來一周內,每天上午8點30分都會走到總統府,下午1時30分到疫情指揮中心,讓總統蔡英文、陳時中指揮官聽到人民的聲音、吶喊:「人民要活下去、國家要有未來」,阻擋佛光山、郭台銘捐贈符合國際認證疫苗,就是阻擋台灣前途、阻擋台灣人民希望。
費鴻泰呼籲蔡英文總統,要聽聽人民的吶喊吧!民間捐贈的疫苗,將交給政府分配,沒有民進黨籍基隆市長林祐昌所稱,「將會造成貧富差距」,都是假訊息。費鴻泰強調,國家分配疫苗施打有一定標準程序,嚴正呼籲民進黨公職人員不要挑動人民的情感、破壞人民的團結,蔡政府擋了佛光山、郭台銘欲捐贈的疫苗,就是跟人民作對,人民需要疫苗,人民要活下去,國民黨團每天上午都會來到總統府前,提醒蔡英文必須聽聽人民的吶喊。
黨團書記長鄭麗文指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是政府採購法的主管機關,民進黨政府自己在109年9月14日由工程會前主委吳澤成公布修正「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第二大項中,有關資格限制競爭之(二十一)以小綁大,例如⋯⋯⋯規定投標廠商投標時須取得特定材料供應商之授權書,是錯誤行為。(附上相關檔案資料)
鄭麗文強調,此次民間進口國際買疫苗的過程中,衞福部部長陳時中要求申請進口新冠疫苗須提供八項文件,其中要求民眾提出原廠授權書已經違反工程㑹109年9月14日公布修正法令。依法不能要投標廠商提供「供應商之授權書」。現在鴻海公司申請文件只缺「原廠授權書」,這不是故意(刁難)嗎?陳時中不把人命當一回事,可惡至極!品質保證只須要求投標廠商提供「原廠出廠證明」及直接運送台灣,中途不得轉運就可以,法令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陳時中為了護航「高端」自行造法?誰是擋全民買疫苗的幕後黑手?蔡英文?蘇貞昌?陳建仁?不要躲在陳時中背後,出來面對全台灣二千三百萬的百姓。
鄭麗文沈痛的指出,行政院團隊在蘇貞昌院長領導下早已出現重大問題,工程會身為公共採購主管機關,衞福部採購不符法令居然視若無賭,不予告知並糾正。若衞福部陳部剛愎自用,不理工程㑹意見,自行造法這問題就大了。人命關天,希望衞福部儘速回頭是岸,申請人只要出具原廠出產證明即可,儘速協助全民進口疫苗,避免疫情持續擴大,才是現在政府該應做的事。
備註:
工程會公布的「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內容節錄如下:
二、資格限制競爭(二十一)
以小綁大,例如:規定重要項目之分包廠商必須具備某一特定之資格條件,而具備該資格條件之分包廠商甚少;【規定投標廠商投標時須取得特定材料供應商之授權同意書】。
(依據:採購法第六條、第三十七條。)
來源:https://lawweb.pcc.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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