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經歷 》
臺北市議會(第六屆)議員(78-83)
臺北市議會(第七屆)議員(83-86)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局長(86.08.09-87.12.25)
內政部政務次長(89.05.20-91.02.01)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91.02.01-94.01.31)
民主進步黨秘書長(94.02.01-95.01.25)
內政部部長(95.01.25-9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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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洋自傳(二)
(http://hanreporter.blogspot.com/2017/01/blog-post_57.html)
李逸洋自傳(三)公職生涯回顧
(http://hanreporter.blogspot.com/2017/01/blog-post_2.html)
李逸洋自傳(一)
我從小在基隆的郊區―七堵、暖暖區長大,家中有三個兄弟,父親在三、四十歲時就罹患肺病,長期臥病在床。不是開放性肺結核,未具傳染性,只要飲食營養,花錢就醫,服用藥物即可痊癒,但因無錢就醫,只好臥病在床。於是一家五口沈重的生計都落在母親的肩上,她以做裁縫來維持家計,很遺憾在我唸高一的時候,父親就過世;母親也因承擔家庭重擔,過於勞累,在我大二時離開,未完成學業前即父母雙亡。
其實父親曾留學日本十大名校―法政大學,學歷很高,而祖父李悌欽先生是日治時代臺北最大的私塾─同文書房的創辦人,父親與祖父年紀相差很大,學成回國,並沒有分得家產,加上身體不好,所以家道中落。多年來一直是二級貧戶,相當辛苦,都是租別人的房子來住。在七堵、八堵地區,從小學到大學總共搬了十多個地方,大約平均一至兩年就搬一次,因為無法付足房租,所以一直被迫搬家。為了分擔家計,我在唸國中二年級和三年級的時候,當時住在八堵,每天凌晨四點左右就起床送報,因為住在後車站,必須扛著腳踏車經過鐡軌,下地下道及上地下道,而且基隆一年有兩百多天在下雨,一踏出門鞋子就弄濕,但是學業成績還都名列前茅。後來考上成功高中。高三時,學校第一次由全體三個年級學生票選模範生,很榮幸我當選為三個全校模範生之一,接受教育局表揚。之後順利考取臺大政治系,就學期間常獲得書卷獎。畢業當年考取臺大政研所碩士班,多數同學要三、四年畢業,我僅唸兩年就畢業。而且為賺取生活費,在唸研究所的時候,在基隆第二信用合作社兼差當研究員,如果早上有課,就下午工讀,如果在下午有課,那就早上工讀,雖然如此,我用最快的速度取得碩士學位。我的指導教授是國際政治權威學者蔡政文老師,恩師在民主啟蒙、學業指導及生活照顧上讓我獲益良多,碩士論文蔡政文老師給98分,幾近滿分,他是前臺大政研所所長、政治系主任,後來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考試委員。我的體能狀況還不錯,在臺大就讀時,當時學生約兩萬多人,曾經獲得校運四百公尺第四名。之後我入伍服役當預官,在花蓮防空學校接受空軍砲兵預官訓練,也以學科術科第一名成績畢業。
我雖然家境非常貧窮,但求學卻非常順利,甚至第一份工作也出奇順利,在退伍的第三天,就在中國時報上班。因為我在臺大就讀的時候,曾擔任臺大法言社及畢聯會訊社長,所以服役階段,就請學長彭懷恩教授,當時擔任時報雜誌總編輯,幫我引薦給中國時報董事長余紀忠先生的女兒,時任採訪主任余範英小姐。退伍之後第三天就上班,而且分配我非常好的路線,主跑立法院。當時我在中國時報的工作量相當大,現在採訪立法院記者一個報社都有6、7位,當時中國時報是兩位,聯合報是三位,曾經最多時一個晚上發稿達七千多字。這段經歷,因緣際會,躬逢我國民主政治的轉捩點,亦即「增額」立委大量進入立法院任職,「增額」與「資深」立委的衝撞,立法院成為國內重要的政治舞台。在那裡我結識很多「黨外立委」,如康寧祥先生、黃天福先生等人,當時新聞報導,受限於政治環境,所以並未完整於報上表達真相,因此常在黨外雜誌投稿,寫出報紙不能寫的另外一半。也因此與黨外立委建立友好關係,對他們少數人能夠為臺灣民主奉獻發聲,非常敬佩,所以在中國時報任職一年半後,就投入黨外陣營的工作。
民國72年黃天福先生競選連任立委失利,之後黃先生開辦《蓬萊島》雜誌,總統陳水扁先生擔任社長,我則擔任總編輯,大約一年多的時間,共發行52期,其中51期遭查禁,唯有一期未被查禁,這一期卻發生蓬萊島事件,3個人被告誹謗,坐監8個月。因為評論馮滬祥升教授論文,「以翻譯代替著作」,事實上,先前政大國關中心陳姓副研究員披露馮滬祥的論文是抄襲。7個字就坐牢8個月,在司法史上可是空前絕後。抄襲的手段是翻譯,所以這7個字批評是有所本,引述有根據,但法院並不採納。官司進行中為了鑑定究竟有無翻譯或抄襲,由7位國際級北美洲臺灣人教授協會,在各個領域研究最權威的教授,每個人分1章檢視,共7章,深入比對,結論與政大國關中心陳姓副研究員相同,涉及嚴重抄襲。然而在那個高壓戒嚴統治年代,像如此由學術界客觀的第三者查證出來的結論,證明批評並沒有違背事實,法院仍然宣判有罪,可以說是政治干預司法的一大惡例,也是一個為爭取言論自由坐黑牢事件。我也因此走上政治這條不歸路,出獄後擔任民進黨文宣部主任,也當過兩屆的臺北市議員。
政務主任學歷 在 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這算是另類的售後服務(訪後追蹤)嗎XD
兩年多前,由慕哲人社企劃,主流出版發行,將我的故事收錄在《青年路入陣:十二位政治工作者的群像路錄》中,兩年多過去了,出版社還有持續關注著我們幾位的近況,再幫我們整理了一些近期所有努力和關注的事務。關心我們問政狀況的朋友不妨點進去看看
#主流出版329青年節特別企劃
《青年入陣:十二位政治工作者的群像錄》回顧專文
職務相同 系列2
在苗栗國堅持改革的客籍代議士
陳光軒 (現職苗栗縣縣議員,2018年11月24日連任成功)
「客籍背景、科技大學畢業、學生時期參與社會運動與選舉事務、曾任謝長廷隨行機要、立法委員地方服務處主任、2014年返鄉參選艱困選區、苗栗縣縣議會民進黨黨團總召、非政治世家背景、非全國知名政治人物」,這是挑選苗栗縣第五選區縣議員陳光軒的原因。
陳光軒以謝系子弟兵為榮,訪談時經常提到謝長廷院長,謹記「唯有精確,政治路才能走得遠、走得長」放在心上。《天王子弟兵的返鄉路》內文記載,「頭份服務處二樓的辦公室中,書櫃擺滿歷次案件紀錄的資料夾,窗邊的五張高腳椅堆滿預算書與計畫書。身後的白板上的密集資訊……」近期詢問陳光軒第二任政務推動進度,「就職已2286天、服務案件 4645件、爭取經費 123,983,365 元及六位律師輪值法律諮詢,各環節都持續努力服務。白板中央寫著任期內推動事項:包含勞工權益扶助辦法、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大型群眾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議事透明化(議事直播)、揭弊者保護作業原則、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等17條自治條例及行政規章。他堅持「五不一沒有」的選戰策略,也就是不插旗、不綁樁腳、不招待旅遊、不辦造勢活動、不買票、沒有炒米粉。近期詢問第二任期最優先推動的事項,陳光軒回覆,「修正『苗栗縣縣議會議事規則第十二章第59條』最有難度,我預計本屆任內修正案都難過議長這關。但我仍各個分組審查的委員會,委員的產生也應修正制度,尊重每位議員的意願,開放登記進入各委員會,該委員會登記超過組成席次時即用抽籤方式產生委員,審查會召集人由委員共推,審查會的組成也需每年輪調,才符合民主、法治的普世價值。」陳光軒長期見證政治攻防,明知現今議會結構很難引起共鳴,但是他仍然不輕言放棄。如同陳光軒認為政治工作者該具備的條件,以「心理素質與適應力」這兩種能力要「好好鍛鍊」,「如果太在意別人對你的讚譽、毀謗、抹黑或批評,很容易卡在死胡同。」
陳光軒以自身經驗分享,「技職體系出身進入政治圈,的確實是少數;但能在這樣艱困、很惡劣的戰場生存下去,就表示學歷背景並不是絕對的要件,只能說,學歷和背景學識、知識上的輔助。」他曾告訴新文化營隊學員:「只要直接跳下去一個月,就會發現政治實務經驗遠比學術理論重要。」但是,若學術理論作為參政輔助,或許會有更多心得。「其實適應力反而比較重要。有些人是該領域的資優生,但是無法適應政治現實的框架,建議別入行。」他也強調,「先確認自己準備充足與深思熟慮比較重要。」
《天王子弟兵的返鄉路》文末提及,「2018年,苗栗縣第五選區議員選舉,應選八席,共計有十七人登記,其中只有三位議員爭取連任。本屆候選人至少有五位未滿四十歲,除陳光軒是民進黨推薦之外,其他是披掛國民黨、時代力量與無黨籍的戰袍,就年輕一代的候選人之間,競爭尤其強烈。我們靜待開票那一夜,苗栗縣民決定『誰上誰下』。」近期詢問新人參選與爭取連任的困難度,陳光軒回覆:「連任確實比第一次當選讓人感到沈重,大家對於青年參政總是抱著相當大的期待與新鮮感,初次參選的年輕候選人,可以獲得的關注及期待很容易投射在選票上,爭取連任者先前付出的努力及政績可能在高張力的選舉被稀釋掉,最好的方式就是候選人本身一屆要比一屆更能掌握地方的需求與處理解決問題的能力。」陳光軒驚險連任,從第一屆選票7417票,滑落到3746票,主因包含大環境等主、客觀條件,可以得知他口中的「沉重」滋味。放眼2022年的地方大選,陳光軒表示,「本屆苗栗縣縣議會,許多青年候選人當選,會激勵更多有志青年投入;但是,青年參政的市場是否有隨著2018年乃至2020年總統大選持續成長,感性上我希望有更多席次能一起前進,理性上我秉持比較保留的態度,根本的結構並未動搖,我們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陳光軒師承謝長廷,也不忘身為客家人的身分與責任,他目前是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客家社會與文化碩士在職專班,「苗栗是客家大縣,我是客家人,也會講客家話,但在面對地方長輩時,在文化面與歷史面的了解仍有所不足,身為家鄉的民意代表,我想結合現實與學術,理出相關的對策。」他發起「(東聲)老戲院復興運動」,就是出於對故鄉的文化產業、兒時的城市記憶。「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粉絲專頁於今年3月19日,發布與《回憶裡的電影院》的短文,藉由東聲電影院回憶過去苗栗電影業的發展史。
說明:
苗栗縣縣議會議事規則第十二章第59條
審查委員會之人數、人選及召集人,由議長就議員中擬定,提出大會通過之,但每一議員以參加一委員會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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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內推動完成訂定及修正完成自治條例及行政規章共十七案
#議事透明化推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