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被停業的勞工朋友們,你們是否遇到,公司主張紓困補助可以抵扣薪資,導致紓困補助3萬+1萬,完全領不到呢?
在時代力量鍥而不捨的追查之後,今天終於收到國發會的回文,明確地規範,#紓困補助不可以抵扣薪資了!
整個事件源起於電影院勞工的投訴。被中央政府勒令停業後,勞工只能透過資方來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當電影院向文化部申請到紓困補助後,電影院居然說,這筆錢可以拿來抵扣原本要發給勞工薪資,所以就不發給勞工了!
這對生活陷入困境的電影院勞工來說,是一大打擊,他們轉向勞動部申請全時工作者的生活補貼,卻同樣被勞動部打槍,理由是:電影院已經向文化部申請紓困補助了,所以你們不能重複申請!
但是,電影院根本沒有把紓困補助轉發給勞工啊!
事實上,遇到這樣困擾的,不只是電影院勞工,只要是受到疫情衝擊,而被政府勒令停業的所有行業勞工,都是這樣的狀況,包括經濟部、文化部以及教育部。
我們曾經和文化部開過協調會,文化部綜合規劃司的司長表示,他們無權決定,紓困政策的整體規劃,是由國發會所負責的。
於是,在8月3日時,我邀集行政院、國發會、文化部和勞動部,召開跨部會的記者會,我提出質問:
紓困涉及勞工的生存權,財政部跟金管會的紓困補助辦法,明文規定補助不可以扣所得稅、不能強制執行、銀行也不可以抵消或抵押民眾的紓困補助款,但是, #為什麼雇主卻可以把紓困補助抵扣勞工的薪資?
今天,終於得到國發會的正式回文:
「經查受政府命令停業事業之相關主管機關(經濟部、文化部、教育部等)公告之紓困振興辦法均敘明部會發放之3萬元薪資補貼,以及勞動部1萬元之就業安定基金生活補貼應轉發予員工,故事業應將該補貼轉發予員工,不得將該補貼扣除原應給付員工之薪資。」
如果雇主沒有轉發給勞工呢?
國發會表示,這樣就涉嫌刑法侵占罪,將移送檢調機關依法追訴!
我已經將國發會的公文連結,張貼在留言處,各位被停業的勞工朋友(不限定電影院勞工),如果你們在這波紓困疫情中,有遇到被強迫抵扣薪資的狀況,記得趕快跟主管機關申訴,不要默默忍受資方的欺負。
【延伸閱讀】
2021-08-03-國發會:紓困預算不宜抵扣薪資
https://reurl.cc/bXv1O6
2021-07-06-文化部錯誤解讀紓困補助
https://reurl.cc/7ra611
2021-07-01-亡羊補牢-談勞動部紓困政策的各種補破網
https://reurl.cc/R0N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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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依法直接給予,紓困補助不應抵扣」記者會2021-08-03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今(3)日舉行「薪資依法直接給予,紓困補助不應抵扣」記者會,針對勞工紓困補助遭雇主以薪資名義抵扣的爭議,呼籲行政機關應積極透過修改辦法須知或直接函釋公告,明令禁止雇主抵扣,以確保勞工紓困補助全額轉發,並保障疫情期間勞工依法應有的薪資收入。
#勞工紓困補助遭抵扣
#轉請其他方案也遭拒
黨團總召邱顯智委員首先指出,自從疫情升級三級以來,許多行業受到中央政府勒令停業,導致許多勞工收入驟減、收入甚至不到基本工資。因此,文化部提出了紓困補助方案,提供業者一次性的停業補貼,以及勞工一次性薪資補貼 3 萬元,再加上就業安定基金生活補助 1 萬元。其中補助勞工的 3 萬加 1 萬,是透過業者轉交給勞工。然而,我們收到許多電影院員工的投訴,表示業者以「5 到 7 月發放的工資」抵扣紓困補助,導致許多勞工根本無法領到足額補助。甚至,領不到補助的勞工只好轉而申請勞動部的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卻因為業者有申請文化部補助,而被勞動部以不能重複補助為由拒絕。
針對這個狀況,文化部向時力黨團表示,文化部只處理業者是否將補助轉交給勞工,但是否能抵扣工資,則不是文化部權責能處理的問題。邱顯智委員指出,給勞工的紓困補貼是國家與勞工間的授益性行政處分,現在居然出現業者,作為委託私人行使公權力的授與代理權人,藉由薪資等名目將紓困補助扣除,這樣的狀況下,政府如果不主動查緝處理,法治國家給勞工的保障將蕩然無存。
#薪資歸薪資補助歸補助
#紓困補助與薪資均應全額給付
幹事長王婉諭委員接著表示,有關於紓困補助金額是否可以用薪資抵扣的問題,時力黨團認為薪資是不能抵扣的,必須全額給付給勞工。《勞動基準法》第 22 條即明訂工資應全額給付給勞工,從勞動法的角度分析,由於月薪制勞工的日薪是以月薪除以 30 作為計算標準,也就是說,每日薪資都是平均後的薪資,不是只有上班日才有薪資,即便處於停業狀態,雇主也應該照實給付假日工資,對此勞動部也早有函釋。
也因為本次受影響勒令停業的是平常上班日,並不影響到原本的週休二日,因此假日有工作,薪資仍然要給付;而除了假日工資之外,業者為營運場館所需的清潔,也有可能要求勞工來上班,因此在停業期間被雇主要求上班的勞工的薪資仍然也仍應依法給付。但雇主領了本應轉發給勞工的 4 萬元,最後卻說要抵扣薪資,這個說法完全不合理。
王婉諭委員指出,補助之所以不能抵扣薪資,是因為依據「文化部紓困振興辦法」第 5 條規定,3 萬元的薪資補貼以及 1 萬元的就業安定補貼,都是屬於政府發給的補助性質,業者僅僅只是代替文化部為給付,與原本的工資無關,因此,業者不能用代為給付的「補助」性質來抵扣「薪資」。所以業者應該要以原本的假日工資,加上停業出勤日薪資,再加上 4 萬塊的薪資補貼,才是勞工應該拿到的所得,不能夠任由雇主抵扣。
退一步來說,即便文化部認為上述的 3 萬元是含在雇主給與勞工的薪資得以抵扣,那為何就連「就業安定基金的 1 萬元生活補助」也可以抵扣?難道就業安定基金的生活補助也是屬於薪資補助的範圍嗎?
此外,比較其他部會的方案,財政部和金管會也有明確規定:紓困補助不扣所得稅、不能強制執行、銀行也不得抵消或扣押民眾領取的紓困補助款,但在文化部的方案中,原本只負責轉發的雇主,卻能以薪資等名義抵扣?
時力黨團主張,讓薪資歸薪資,補助歸補助,文化部應通知受補助業者不得抵扣薪資,並肩負查核業者未全額給付工資的責任,才能真正補助到被中央勒令停業而受疫情影響的勞工實際所需。
#國發會認同不應抵扣
#行政院建議可修改須知
邱顯智委員接著表示,紓困補助款應是授益行政處分的津貼,雇主轉發卻扣掉?文化部是否可以比照財政部和金管會有公告函示?
現場文化部林宏義司長則重申目前的核銷機制,是能確認勞工有領取四萬元補助,然而補助是否能抵扣,因為是各部會一體適用的,包括文化部、經濟部等部會,相關函釋不應單獨由文化部來做。
而勞動部則未正面回應「薪資扣抵補助」機制是否合理,僅回應各部會的補助設計中分別有給業主與勞工的補助,勞動部尊重各部會的補助機制。而薪資部分,勞動部則表示強制停業期間,平日有出勤要給工資,沒出勤工資由雙方議定,至於例休假工資則一定要照給,沒給也會處罰。
而紓困補助的綜合規劃機關國發會,則表示行政院已經有針對政府勒令停業的企業發給補助,因此給勞工的部分就應給勞工,不應該扣抵,至於國發會是否要發一個跨部會的統一函釋明令禁止雇主轉發紓困補助時抵扣,則會再和國發會內部討論。行政院則建議,既然紓困補貼是各部會一體適用,財政部與金管會等機關是以須知來規定,應責成文化部修改須知說不能扣抵。
#政府主動稽查
#重新檢討轉發機制
黨團副總召陳椒華委員表示,這是一個整體的問題,部會如果不把工資抵扣的認定視為部會權責,認為僅處理業者是否將補助金額轉交給勞工,那勞工恐將面臨實質上沒領到足額紓困補助金,而當向其他部會申請補助時,又會因重複申請而被拒絕。因此,在後續紓困規劃上,政府如果還會發放紓困補助,建議改成直接發給勞工。
陳椒華委員也再次強調,正因紓困補助採用雇主轉發的形式,才會導致這樣的問題。對於政府來說,由雇主轉發方便又快速,但對於勞工而言,實際上領不到紓困補助是生計問題。但當爭議發生時,政府如果又主張這是勞資之間的問題無法介入,等於讓勞工求助無門。
此外,陳椒華委員也建議,政府應正視勞工在疫情環境下,會面臨到工作與生計延續的壓力,因此更應由政府主動稽查紓困補助發放情形,並積極認定紓困補助不得以薪資名義抵扣,而應全額轉發的問題,以協助勞工度過疫情難關。因此,時代力量黨團再次呼籲政府,應盡速啟動跨部會稽查行動,並改變請領撥款機制,確保勞工能實際領到紓困補助金。
最後,邱顯智委員表示,希望行政機關無論是修改辦法須知或函釋公告的方式,期盼相關部會能盡速處理並杜絕扣抵狀況,並表示雇主轉發給勞工此一發放補助的機制有很大的道德風險,即使有事後起訴機制,亦無法解決勞工的燃眉之急,因此,時力黨團呼籲政府各部會應集思廣益,思考是否有比雇主轉發更好的補助發放機制,以應用在日後的紓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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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出席發言官員名單:
行政院:教育科學文化處王欄蓁參議
文化部:綜合規劃司林宏義司長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蔡瑩潔科長
國發會:簡劭騏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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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議會第十九屆第五次定期會
市長施政總質詢
因受此次新冠疫情三級警戒所影響,深怕群聚會議影響疫情擴散,經大會決議確認此次市長施政總質詢,改由書面質詢。其有關市民最關心的疫情問題面對病毒的人侵因應作為、政府紓困4.0的補助市府的相關作為為何?耿輝此次共提五大項,另外,對民生市政賡續追蹤案件,共提十五項,建請市長及各局處長,針對貿詢議題,具體可行回覆,其書面資料全文如下:
【疫情部份】
1.請問市長新冠肺炎疫情延燒至今,全台第三級警戒再度延長至7月 12日,許多行業都因此大受影響,新北政府將補貼新北市企業停業之業者,每位全職員工各一萬元,另外補貼員工一次性薪資三萬元、就業安定基金加發一萬元,針對本市紓困補貼措施,請基隆市林市長提出,除了中央補助外,針對各種娛樂行業及其他具防疫風險營業場所(KTV、夾娃娃機店、桌遊棋藝店、小說漫畫店等),有何具體補貼的方式? 請市長具體答覆。
2.新冠肺炎疫情升溫-防疫補償金申請恐暴增 社會處有何因應措施?據本席所知基隆市民申請防疫補償金-去年到現在共申請3738件發放4371萬元,隨著新冠肺炎疫情升溫,基隆也出現確診案例,需要隔離或是檢疫的民眾人數恐怕也將跟著增加,因此,本席擔心萬一疫情擴大,我們基隆市的防疫補償金有因應措施嗎?防疫補償金不夠用時,市政府需要自籌經費嗎?請市長具體的答覆。
3.自2/21本土第1例COVID-19確診後,明顯凸顯中央所說的超前部署有問題,全國都面臨疫苗嚴重不足,大家都在搶疫苗,請問林市長目前基隆分配到的疫苗數量是多少?明顯不足對吧!我們北北基桃是共同生活圈,基隆很多確診個案都和雙北有關,不能分開來對待。請林市長務必向中央呼籲,未來疫苗的分配要北北基桃一起來考量分配,區域聯防的觀念來分配才公平,請市長具體的答覆。
4.最近收到喪家擔憂與陳情,近期Covid-19 Delta 變種病毒入侵,而猛烈傳染力更是令人擔憂,每天殯葬業接送大體,人員進出各地方接送大體遍及醫院、喪家、殯儀館,聚集在密閉空間,第一線接觸大體提高染疫風險,而公文下來回覆疫苗不足? 這讓第一線人員情何以堪 , 官員不用接觸大體且自己已經打好打滿沒顧及每天第一線接觸大體人員,難不成你們要去接觸第一時間的大體? 萬一第一線接觸大體人員染疫,返家過程是否成為防疫破口?
因此,本席深切希望,既然先前指揮中心認為高風險工作者納入公費疫苗接種優先順序,那麼對於殯葬業接大體人員,是否也比照辦理 ?
此外,更應提供免費的PCR檢測,杜絕因接大體而衍生染疫風險。最後,我也要感謝立陶宛贈與我國兩萬劑AZ疫苗,對於當前疫苗仍極其短缺的台灣人民來說,確實是雪中送炭。立陶宛人均GDP(人均國內生產毛額)約1.96萬美元,都尚有餘力贈與我國疫苗,甚至都已經採購目前最新、最強的美國Novavax疫苗。反觀我國在民進黨內再三強調的經濟創新高,去年人均GDP接近2.84萬美元,主計處更預估今年超過3.22萬美元,至今都還未能籌足國際認可的Covid-19疫苗。進一步了解,立陶宛能夠自救救人的前提是,他們採購了超過人口數倍的疫苗,並且不單壓特定單一廠商,世界銀行統計立陶宛在2019年人口為279萬4137人,根據相關新聞報導,於今年6月中旬,立陶宛已經批准採購總計達1620萬的疫苗劑量,等於是人口數將近6倍。此外,直到近日已經收到超過254萬劑疫苗,成效就是超過122.6萬人至少接種過1劑疫苗,佔總人口近44%,97.4萬人已經完整接種疫苗,佔比為34.8%。相較他們落實真正的超前部屬,令人恐慌的是,近期新聞指出全球瘋搶美國Novavax疫苗之際,美國Novavax疫苗公司卻證實「目前沒有跟台灣政府有任何聯繫」,如果涉及中國大陸代理的BNT還有藉口可以推拖,但連美國研發生產的疫苗,都尚未接洽,顯然蔡政府不是沒錢,不是外國阻擋,而是出現了某些不能說問題。請市長具體的答覆。
5. 本席最近接獲部分選民的詢問想詢問市長:
有關「紓困4.0」, 這次新增個人現金紓困330萬人次(上次個人紓困400萬人次,這次730萬人次)。去年無雇主的自營業者,勞保額度24000以下領三萬元,這次新增超過24000以上一萬元。農漁民排富後都可領一萬元。加入勞保的漁民(甲類漁民),投保額度24000以下領三萬元,這次新增超過24000者也可領一萬元。孩童家庭防疫補貼每位孩童1萬元。無勞保農漁保的自營業者,攤商、臨時工、接案工作等,年收入低於基本生活費者,領1-3萬元。
藝文工作者領一到三萬元。
中低收入戶領4500元。
三級警戒後被政府命令停業的大部分業種(健身中心、電影院、補習班)分兩種類型:
停業期間,如果他有給員工至少基本薪資,我們一個員工補給他四萬元(雇主領)。如果他沒有給員工基本薪資以上的薪水,我們一個員工補給他一萬元(雇主領),而員工可領四萬元(員工領)。那對於部分有些沒辦法領紓困金的人,市長是否可以向中央建議,站在公正、轉行正義立場上再做詳加補助發放的對象,以昭公信!希望市長可以給予具體的答覆!
【市政部分】
1. 市長任內2屆,再過1年多的時間將屆滿2屆8年,對於七堵區過去與未來,有何具體落實的地方與展望?
2. 本席在第四次定期會市長施政總質詢,曾建議:林市長邀請蔡立委能夠積極爭取中央有關財劃法分配對商港建設補助,因廢除受損港口所在地縣市能予以立法保障。請問市長現爭取狀況有無具體成效?
3. 社區闔家歡增加篩檢名額,請問市長您上任至今一直沒有增加過,是否為市民健康保健著想,在明年預算編列,是否考慮增加,以利市民保健?請市長答覆(第四次定期會市長市政總質詢答覆本席會與衛生局長研討對策是否增加編列預算、增加篩檢名額)?
4. 基隆河沿岸步道串聯與優質化及整治親水休閒遊憩區,工程總經費5.2億,現尚缺3.4億,市長、蔡立委有無繼續向中央賡續爭取(何時行文或書面有無紀錄佐證,並何時經費全數到位?
5. 有關市民家中患有重大疾病雇請外勞看護或送安養專業機構治療者,予以酌請補助經費或減輕家庭經濟負擔。現市府向中央爭取狀況如何? 還有市府的作法為何?
6. 全民增加幼兒公托班次,以減輕市民經濟負擔,現市府執行狀況如何?預定何年可以免抽籤全部可以就讀公托班了?
7. 有關「北五堵新市鎮」計畫,現執行狀況及進度為何?
8. 七堵區崇智橋之崇義街至富民里河濱公園一帶綠地提供市民休憩的大空間,市長上任近7年,本席認為市長魄力不夠,到現在均無進展?對不起市民
9. 七堵區百福公園重新規劃設計,打造大型戶外親子共遊基地,有關本案也拖延太久了吧!本席18屆提了案到現在19屆也將屆滿了,到底現在執行狀況為何?
10. 七堵區泰安公園重新改造提供市民健康活動場域,本席認為經費不多也是本會第18屆的提案三讀通過在案且讓我們七堵區市民等待多年,尚未見曙光,市長團隊要深入檢討,何時能完成!還是要等到下任市長來完成?!
11. 有關老舊社區改建,提高容積獎勵加速都市更新,現執行狀況如何?尤其七個區市容30、40年均沒有什麼改變老舊房屋依然存在,請問市長上任至今七個區市容觀瞻改變了多少?
12. 有關本市各弱勢團體身心障礙者福利爭取:如青少年將畢業後步入社會有關就業問題,還有以工代賑之場所,在市長任內有無增加?
13. 市府全面再次檢討山坡地管制措施,以利本市觀光休閒,產業之發展,林市長上任至今推動多少,具體成效如何?
14. 有關七堵區七期重劃區國產署土地聯合開發暨儘速興建客運轉運站,以利地方發展,在前張市長任內以做可行性報告結果也向本會說明,要建設實施帶動地方產業發展,結果林市長上任後暫緩實施,請問市長,全台哪一縣市鐵路大站,附近沒有客運轉運站?又何時能夠賡續推動七堵區興建客運轉運站,以利地方發展。
15. 打造優質人行空間,提升生活品質,現今全市各區執行狀況,請市府相關單位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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