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司律一試考題分析:EP10
#讀享周易刑事法
【102律師一試第22題】
甲偽造私文書後,復進而自為行使,依實務見解,應如何論罪?
(A)僅論以偽造私文書罪
(B)僅論以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C)同時成立偽造私文書罪與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從一重處斷
(D)同時成立偽造私文書罪與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數罪併罰
【101律師一試第29題】
甲持偽造之借據請求乙給付借款,乙誤信該借據為真而交付金錢20萬元,試問:依實務見解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
(A)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與詐欺取財罪之法條競合
(B)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與詐欺取財罪之想像競合
(C)僅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詐欺取財屬不罰後行為
(D)僅成立詐欺取財罪,行使偽造私文書屬不罰前行為
【101律師一試第10題】
甲招集每會1萬元之互助會,尚有A、B、C 3人為活會,甲因急需現款週轉,未經會員A之同意而在標單上寫標息3千元並簽A之姓名,參與投標而稱A得標,隨後即向A以外所有會員收取會款花用。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應成立偽造私文書罪與詐欺罪,數罪併罰
(B)甲應成立偽造私文書罪與背信罪,依想像競合論罪
(C)甲應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與詐欺罪,依想像競合論罪
(D)甲應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與背信罪,依想像競合論罪
【100司法官一試第20題】
甲為互助會會首,盜取會員A之印章蓋用於標單上偽造標單,並行使得標,詐取會款。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盜取乙之印章持以蓋用,只成立盜用印章罪,不再論以盜用印文罪
(B)甲之盜用印章印文為偽造私文書之部分行為,不另成罪
(C)甲偽造私文書而後行使,偽造之低度行為應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應依行使論
(D)甲觸犯行使偽造私文書及詐欺取財二罪,犯意不同,行為各別,應併合處罰
【103司律一試第65題(複選)】
甲為A保管空白支票簿,為給付貨款給乙,盜刻A之印章,冒開一張支票支付。乙收到支票後,隨即出貨給甲。乙提示支票未獲付款。根據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應論以刑法第201條第1項之偽造有價證券罪
(B)甲應論以刑法第201條第2項之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
(C)甲應論以刑法第201條第2項之交付偽造有價證券罪
(D)甲應論以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
(E)甲盜刻印章乃偽造有價證券罪之階段行為,不另論罪
【108司律一試第21題】
甲因事急需現金,乃將業務上所收受由客戶A交付用以支付貨款的支票,持以向乙貼現,甲因擔心A債信不足,乙可能不願接受票貼,乃在該支票背面偽簽另一上市公司經理人B之簽名,再持以向乙貼現。依據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之行為應構成偽造有價證券罪以及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偽造吸收行使行為,僅論以偽造有價證券罪
(B)甲之行為應構成偽造私文書罪與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行使吸收偽造行為,僅論以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C)甲之行為應構成偽造署押罪與行使偽造署押罪,行使吸收偽造行為,僅論以行使偽造署押罪
(D)甲之行為應構成偽造署押罪、業務登載不實罪與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行使吸收前階段之兩罪,僅論以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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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律師一試第22題答案】(B)
【101律師一試第29題答案】(B)
【101律師一試第10題答案】(C)
【100司法官一試第20題答案】(D)
【103司律一試第65題(複選)答案】(A)、(E)
【108司律一試第21題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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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分析】
偽造相關犯罪的競合關係,司律一試真的頗愛考!!
但萬變不離其宗,考來考去,重點總是那幾個~~來看一下吧:
👉🏻重點1:先弄清楚不同罪章的競合關係,不能弄反!!
偽造文書印文罪章:行使(刑216)吸收偽造、變造(刑210~215)
偽造有價證券罪章:偽造、變造(刑201 I)吸收行使(刑201 II)
👉🏻重點2:上述行使之罪與詐欺罪的競合也很常考,要搞清楚~~
偽造文書印文罪章:如果題目沒有特別表示,行使(刑216)與詐欺(刑339)通常是以一行為犯之,應論以想像競合犯
偽造有價證券罪章:實務認為,由於行使(刑201 II)本含有詐欺性質,詐欺(刑339)會被競合掉(實務會說不另論罪)
👉🏻重點3:無論是偽造何者,中間經歷的「階段行為」,最後都會被競合掉(實務會說不另論罪)
辨明以上重點,這類型考題應該就沒問題了!
【相關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69年度台上字第696號刑事判決
上訴人盜取陳某之印章交與不知情之李某,蓋用於當收據用之「工資發放明細表」領款人陳某之蓋章欄內,足以生損害於陳某,應成立偽造私文書之間接正犯。上訴人進而憑該「工資發放明細表」之蓋章,以代收據,使李某發放陳某之工資,即已達於行使該文書之階段。其 #偽造行為應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其 #盜用印章,#係偽造私文書之部分行為,#不另論罪。#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目的,#在於詐領工資,#另成立詐欺罪,兩罪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應從一重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斷(編按:依現行刑法係論想像競合犯)。
最高法院31年度上字第88號刑事判決
#偽造有價證券而復持以行使,#其行使行為吸收於偽造行為之中,#祇應論以偽造罪,且有價證券內所蓋之印文,為構成證券之一部,所刻之印章,為偽造之階段行為,均應包括於偽造罪之內。
最高法院31年度上字第409號刑事判決
本票可以流通市面,為有價證券,#偽造是項證券而行使之,#本含有詐欺性質,#其詐欺行為不應另行論罪。
最高法院31年度上字第1918號刑事判決
#行使偽造有價證券以詐取財物,其取得財物行為,原已包含於該行使偽券行為之內,#並不另成詐欺罪名,殊無適用刑法第五十五條之餘地。
Ps1. 此系列預計會出到EP15,同學們可以期待一下XD
Ps2. 接下來會停更約一週,要來趕稿子(周易的刑法爭點總匯)啦~~
支票被盜用 在 無限期支持陳水扁總統,台灣加油!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台北市西區門戶指標建築「雙子星」開發案,去年底資格審查結果躥出大黑馬「于品海團隊」,由香港南海控股出資80%,與馬來西亞柏威年集團出資20%,共組純外資團隊,打敗台資藍天集團成為最優申請人。
根據遊戲規則,于品海以極優惠的回饋條件奪標,這結果出乎各界預料,各種對「中資」的疑慮也傾巢而出。
紅色資本籠罩台北雙子星上空?
其實,早在雙子星資格審查決標前,針對外界臆測南海控股可能有中資背景,于品海還曾親自擬了近2千字的說明文,透過管道,給了旺中集團旗下媒體,表明香港南海控股、馬來西亞柏威年集團分別以旗下「南海發展有限公司」、「馬頓有限公司」共同擔任申請人參與競標,目標是要把雙子星打造為「台北CITY ONE」。
未來將是兩棟「會發聲、有表情」的地標建築。但顯然這說法沒有讓各界釋疑,決標後,于品海團隊勝出,中資陰影又籠罩雙子星上空。
到底于品海何許人也,有這麼大本事?
其實,台灣對「于品海」這三個字並不陌生,最早的印象應該就是「媒體大亨」。因為許多民眾每天都接觸他曾經掌舵的媒體機構「中天電視」,前身就是傳訊電視,二十幾年前于品海因經營不善,賣給辜啟允,之後又經象山集團賣給中時集團。
于品海到底幫誰收購媒體?
比較爭議的是,于品海近年來先併購言論不利中共、由中國海外民運人士創辦的《多維》新聞網,後又自己創辦《香港01》,前者被美國胡佛智庫認證是中國宣傳部的外圍,口徑與中國政府一致;後者則被視為「假外媒」的親中媒體。
深度參與太陽花運動的賴中強律師表示,于品海收購《多維》新聞網,不但把總部遷回北京,整個言論方向大改,等於是幫中國公安部出面收購媒體,「他是一個與北京密切合作的紅頂商人。」
另外,于品海早年併購金庸創辦的「明報」時,也曾被爆在加拿大求學期間,因為竊盜、冒簽支票、盜用他人信用卡入獄,經香港證交所譴責而去職。
他的事業和中國太子黨、權貴關係密切
雖然于品海曾公開宣稱,他投資事業的資金7成來自他自己和前妻龔愛明、兒子于本熙,但隨著事業版圖不斷擴張,他這一路走來都與中國政治當局有著綿密關聯。
就以于品海的事業基地南海控股為例,就與中國太子黨中信集團有很深的淵源。
根據南海控股財報,2011年中信集團持股12.58%,到2013年持股比重提高到14.71%,但2014年股轉債,這14.71%股票變成南海質押給中信集團,2016年又變成質押給中央匯金公司及中國建設銀行。
值得一提的是,中央匯金直屬中國國務院,俗稱金融國資委。而另一大債主中國建設銀行呢?
郭文貴也爆中建行和王岐山有關係
根據中國權貴的「天敵」郭文貴爆料,中建行就是中國國家副主席王岐山(前中建行副行長)的勢力範圍,中建行更是惡名昭彰的海航集團主要放款行,多年來支持著王岐山家族,變相協助建構了海航金融洗錢網絡,在海航集團前總裁王健在法國離奇死亡後,該集團目前正被美國及歐洲金融監理機構調查中。郭文貴更指出,中建投租賃總經理秦群,就是王岐山洗錢的白手套。
另根據香港媒體的報導,中信集團前董事長王軍的女兒王京京,也曾經擔任于品海旗下中國數碼信息公司的董事。
巴拿馬文件也收錄南海控股資料
說自己「親中愛台」的于品海,因為投資事業資金來源錯綜複雜,與敏感的中國權貴企業脫不了關係,而被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與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合作揭露的各國政要權貴財團刻意隱藏未經曝光的海外資產「巴拿馬文件(Panama Papers)」收錄其中。
根據港媒《政經》的報導,在巴拿馬文件中,于品海在1991年設立了Trevnore equities Ltd和Normantion Financial Management兩家境外公司,他與中國數碼董事林秉軍共同擔任公司董事。
在ICIJ資料庫中,還可以找到以南海控股有限公司(Nan Hai Corporation Limited)及SOUTH SEA LIMITED兩家境外公司活動,中文雖然都叫「南海控股」,但卻登記在不同的地址,兩家公司股東組成大致相同,到底南海控股是不是中資?可從股東成分窺知一二。
股東中有中國政要、高幹?
根據音譯,裡面15席董事中,最可疑的是王剛(WANG Gang),其身分可能是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政治局委員、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此外,還有一名股東(WU Chen)可能是廣西政府主席陳武,他也曾出現在其他巴拿馬文件中。其他還有中國神秘股東秦天祥、查天德、呂繼宏、吳關力、王麗心、韋景雲等。兩家海外公司其中一家地址是登記在香港灣仔軒尼詩道48號的上海實業大廈 14樓。
事實上,于品海對綠營關係經營更下功夫,近年來他「投資台灣」動作頻頻。2017年,他悄悄在台登記設立「大地影業」公司,去年1月傳出將收購西門町的影城,一度引起影視業的緊張。
賴中強表示,于品海過去在多維新聞的作為,與中國官方的步調一致,如果併購了台灣的影業,將限制台灣影視業的創作自由。
投資台灣,結交綠營朋友
2017年8月,南海控股宣布斥資5億台幣,以每股10元認購陽信商銀新股,占增資後股本2.4%,成為陽信最大外資法人股東。
陽信商銀董事長陳勝宏是民進黨中常委,早年是民進黨金主、財務長,妻子薛凌是前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兒子何志偉則剛贏得補選由市議員升格為立委。于品海投資陽信商銀時,也引起紅色資本滲透台灣的爭議,但于品海「綠友友」的身分,因為投審會放行而被「認證」。
此外,于品海也曾想在台灣拍電影、做內容產業,投資上百億元建立亞洲影視基地,據說還花了一年多時間找地,從總統府到地方縣市長都去談過,還和前行政院秘書長、現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建立友好關係。
從府到院到地方,都有于品海努力的痕跡
在賴清德還在當台南市長時,李安導演曾建議將台南沙崙開發做影視基地,當時于品海還南下跟賴清德談他的投資願景,只是至今仍遲無下文。
還有,于品海也曾透過房產顧問公司居中協助,在信義計畫區看豪宅,為南海控股尋找合適的台灣投資標的,但最後也怕疑似中資色彩被卡而不了了之。
于品海還透過發行多維TW雜誌,舉辦很多有關兩岸、公共政策的論壇,與綠營政治人物、學者互動頻頻,郭正亮、黃介正等都曾參與。
「于品海若取得經營權,雙子星大樓會變成中國政府的租界,說不定一年365天上面都會掛著五星旗。」賴中強表示,不論于品海的南海控股是否為中資,光看他過去做了什麼事,投審會就要好好想想,該不該讓他去經營北市府捷運局招商時所說的「國家門戶、首都地標」雙子星大樓?
支票被盜用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北市西區門戶指標建築「雙子星」開發案,去年底資格審查結果躥出大黑馬「于品海團隊」,由香港南海控股出資80%,與馬來西亞柏威年集團出資20%,共組純外資團隊,打敗台資藍天集團成為最優申請人。
根據遊戲規則,于品海以極優惠的回饋條件奪標,這結果出乎各界預料,各種對「中資」的疑慮也傾巢而出。
紅色資本籠罩台北雙子星上空?
其實,早在雙子星資格審查決標前,針對外界臆測南海控股可能有中資背景,于品海還曾親自擬了近2千字的說明文,透過管道,給了旺中集團旗下媒體,表明香港南海控股、馬來西亞柏威年集團分別以旗下「南海發展有限公司」、「馬頓有限公司」共同擔任申請人參與競標,目標是要把雙子星打造為「台北CITY ONE」。
未來將是兩棟「會發聲、有表情」的地標建築。但顯然這說法沒有讓各界釋疑,決標後,于品海團隊勝出,中資陰影又籠罩雙子星上空。
到底于品海何許人也,有這麼大本事?
其實,台灣對「于品海」這三個字並不陌生,最早的印象應該就是「媒體大亨」。因為許多民眾每天都接觸他曾經掌舵的媒體機構「中天電視」,前身就是傳訊電視,二十幾年前于品海因經營不善,賣給辜啟允,之後又經象山集團賣給中時集團。
于品海到底幫誰收購媒體?
比較爭議的是,于品海近年來先併購言論不利中共、由中國海外民運人士創辦的《多維》新聞網,後又自己創辦《香港01》,前者被美國胡佛智庫認證是中國宣傳部的外圍,口徑與中國政府一致;後者則被視為「假外媒」的親中媒體。
深度參與太陽花運動的賴中強律師表示,于品海收購《多維》新聞網,不但把總部遷回北京,整個言論方向大改,等於是幫中國公安部出面收購媒體,「他是一個與北京密切合作的紅頂商人。」
另外,于品海早年併購金庸創辦的「明報」時,也曾被爆在加拿大求學期間,因為竊盜、冒簽支票、盜用他人信用卡入獄,經香港證交所譴責而去職。
他的事業和中國太子黨、權貴關係密切
雖然于品海曾公開宣稱,他投資事業的資金7成來自他自己和前妻龔愛明、兒子于本熙,但隨著事業版圖不斷擴張,他這一路走來都與中國政治當局有著綿密關聯。
就以于品海的事業基地南海控股為例,就與中國太子黨中信集團有很深的淵源。
根據南海控股財報,2011年中信集團持股12.58%,到2013年持股比重提高到14.71%,但2014年股轉債,這14.71%股票變成南海質押給中信集團,2016年又變成質押給中央匯金公司及中國建設銀行。
值得一提的是,中央匯金直屬中國國務院,俗稱金融國資委。而另一大債主中國建設銀行呢?
郭文貴也爆中建行和王岐山有關係
根據中國權貴的「天敵」郭文貴爆料,中建行就是中國國家副主席王岐山(前中建行副行長)的勢力範圍,中建行更是惡名昭彰的海航集團主要放款行,多年來支持著王岐山家族,變相協助建構了海航金融洗錢網絡,在海航集團前總裁王健在法國離奇死亡後,該集團目前正被美國及歐洲金融監理機構調查中。郭文貴更指出,中建投租賃總經理秦群,就是王岐山洗錢的白手套。
另根據香港媒體的報導,中信集團前董事長王軍的女兒王京京,也曾經擔任于品海旗下中國數碼信息公司的董事。
巴拿馬文件也收錄南海控股資料
說自己「親中愛台」的于品海,因為投資事業資金來源錯綜複雜,與敏感的中國權貴企業脫不了關係,而被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與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合作揭露的各國政要權貴財團刻意隱藏未經曝光的海外資產「巴拿馬文件(Panama Papers)」收錄其中。
根據港媒《政經》的報導,在巴拿馬文件中,于品海在1991年設立了Trevnore equities Ltd和Normantion Financial Management兩家境外公司,他與中國數碼董事林秉軍共同擔任公司董事。
在ICIJ資料庫中,還可以找到以南海控股有限公司(Nan Hai Corporation Limited)及SOUTH SEA LIMITED兩家境外公司活動,中文雖然都叫「南海控股」,但卻登記在不同的地址,兩家公司股東組成大致相同,到底南海控股是不是中資?可從股東成分窺知一二。
股東中有中國政要、高幹?
根據音譯,裡面15席董事中,最可疑的是王剛(WANG Gang),其身分可能是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政治局委員、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此外,還有一名股東(WU Chen)可能是廣西政府主席陳武,他也曾出現在其他巴拿馬文件中。其他還有中國神秘股東秦天祥、查天德、呂繼宏、吳關力、王麗心、韋景雲等。兩家海外公司其中一家地址是登記在香港灣仔軒尼詩道48號的上海實業大廈 14樓。
事實上,于品海對綠營關係經營更下功夫,近年來他「投資台灣」動作頻頻。2017年,他悄悄在台登記設立「大地影業」公司,去年1月傳出將收購西門町的影城,一度引起影視業的緊張。
賴中強表示,于品海過去在多維新聞的作為,與中國官方的步調一致,如果併購了台灣的影業,將限制台灣影視業的創作自由。
投資台灣,結交綠營朋友
2017年8月,南海控股宣布斥資5億台幣,以每股10元認購陽信商銀新股,占增資後股本2.4%,成為陽信最大外資法人股東。
陽信商銀董事長陳勝宏是民進黨中常委,早年是民進黨金主、財務長,妻子薛凌是前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兒子何志偉則剛贏得補選由市議員升格為立委。于品海投資陽信商銀時,也引起紅色資本滲透台灣的爭議,但于品海「綠友友」的身分,因為投審會放行而被「認證」。
此外,于品海也曾想在台灣拍電影、做內容產業,投資上百億元建立亞洲影視基地,據說還花了一年多時間找地,從總統府到地方縣市長都去談過,還和前行政院秘書長、現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建立友好關係。
從府到院到地方,都有于品海努力的痕跡
在賴清德還在當台南市長時,李安導演曾建議將台南沙崙開發做影視基地,當時于品海還南下跟賴清德談他的投資願景,只是至今仍遲無下文。
還有,于品海也曾透過房產顧問公司居中協助,在信義計畫區看豪宅,為南海控股尋找合適的台灣投資標的,但最後也怕疑似中資色彩被卡而不了了之。
于品海還透過發行多維TW雜誌,舉辦很多有關兩岸、公共政策的論壇,與綠營政治人物、學者互動頻頻,郭正亮、黃介正等都曾參與。
「于品海若取得經營權,雙子星大樓會變成中國政府的租界,說不定一年365天上面都會掛著五星旗。」賴中強表示,不論于品海的南海控股是否為中資,光看他過去做了什麼事,投審會就要好好想想,該不該讓他去經營北市府捷運局招商時所說的「國家門戶、首都地標」雙子星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