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 被人稱為是 #酒駕黨!真的是實至名歸!
大家還記得以下這些人和發生的事嗎?#民進黨酒駕名單 中現在只是又多了一個 #丁允恭 而已!
2018年2月
民進黨中央黨部新聞部主任 #孟義超 因酒後開車發生車禍,酒測值達0.29毫克被警方移送法辦,孟坦承犯行,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予以緩起訴,條件是繳交3萬9千元給國庫。
2017年6月
民進黨新竹縣議員 #林昭錡 酒駕,辱警「垃圾」,遭判刑6個月。竹縣黨部決議對林停權1年,未料民進黨中評會卻翻案,改停權3個月。
2017年3月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在台北市舊宗路酒測路檢,攔查到台北市市議員 #童仲彥 妻子 #李秀環 酒測值0.29 MG/L,明顯超標,李秀環2012年也曾酒駕擦撞路邊,當時童主動報警,李遭檢方緩起訴並吊扣駕照。
2017年1月
民進黨立委 #葉宜津 的國會辦公室執行長 #陳昭彰,與張姓友人在新北市三重聚餐後,張男被巡邏警員發現涉嫌酒駕但卻拒絕酒測,還與警員拉扯,被上銬依妨害公務罪嫌帶回偵訊,不料陳昭彰竟跑到派出所嗆警,要警政署長陳國恩到立法院專案報告。葉宜津得知後,立即將陳男開除,出面受訪也對社會致歉。
2016年12月
民進黨前立委 #張清芳 的兒子 #張定瑋,2016年6月疑因酒駕拒測被吊扣駕照,半年後竟又無照開著7百多萬元的賓士CLS63 AMG,在新北板橋十字路口等停紅燈時呼呼大睡,經警方拍打車體十分鐘才喚醒,酒測值高達0.67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其父張清芳表示,兒
子酒駕「真的很糟糕!」以後會加以約束。
2016年8月
筆名「司馬文武」的媒體人 #江春男,被總統蔡英文任命派駐新加坡,在總統府完成宣誓典禮後與友人餐敘,因酒駕遭警方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偵結後予以緩起訴,條件是繳交6萬元給國庫。
2016年6月
駐日代表 #謝長廷 的兒子、現任民進黨台北市議員 #謝維洲,參加聚餐飲酒後駕車返家,途中被警方攔檢測得酒測值達每公升0.36,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考量謝無前科,且坦承犯行,因而給予緩起訴,條件是繳交5萬元給國庫。
2016年4月
前立委 #邱垂貞 開車行經國道二號遭酒駕攔檢,邱自認沒違規,且一星期內被攔檢3次,火爆脾氣上來竟幹譙警員:「媽的、幹、幹X娘。」並嗆警:「我是立法委員邱垂貞,你看不起立委,每次都針對我攔檢」、「立法委員還這樣被你們羞辱」,邱最後雖配合下車,並向警員致歉:「這句話,我收回來。」但執勤警員認為受辱,決定提告公然侮辱,捍衛警方執法尊嚴。
2016年2月
民進黨前立委、文化大學副教授 #郭正亮,參加謝師宴後,酒後駕車遭台北市警方攔檢,測得酒測值逾0.55,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由於郭坦承犯行,檢察官考慮給予緩起訴。郭正亮現為立委。
2015年12月
民進黨屏東縣議員 #黃建溢 在臉書上打卡,自爆前往潮州分局「關心」酒駕案件,還大剌剌地「要分局長送宵夜」,囂張行徑在PTT上引發鄉民熱議,有人直酸說:「這就是鄉下議員的水準」還有人追問:「分局長是你家小弟嗎」。
2015年12月
民進黨彰化縣議員 #許書維 酒駕肇事,他在花壇鄉中山路擦撞一輛汽車,警方前往處裡進行酒測,他吹了10幾分鐘,酒測值高達0.32。巧合的是,他撞到的還是國民黨花壇民眾服務社主任林小娟。警方訊問後,將許書維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
2015年1月
台北市議員 #王閔生 的1名男助理,酒後騎重機遭新北警方攔查,警方發現他2013年曾因酒駕被罰,屬5年內累犯,依法開出9萬元罰單,但填寫地址時誤植,男助理發現錯誤後,借題發揮到派出所飆罵,警方表示要改正並懲處疏失警員,他卻嗆:「不用了,我們到議會去講!」王閔生為此向警方道歉,並開除該名助理。
2014年8月
行政院內定發言人 #KolasYotaka(#谷辣斯‧尤達卡),時任原民台的主播,喝2罐啤酒後仍開車回家,在國道上被警方攔查法辦,酒測值每公升高達0.37毫克,由於Kolas認罪且態度尚可,台北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決Kolas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
2014年5月
民進黨高雄市議員 #洪平朗 的女兒洪念慈,凌晨酒後駕車,因不勝酒力,自撞橋墩致車輛毀損,在救護人員搶救過程,她又醉又痛,竟飆罵三字經。
2013年11月
民進黨立委 #黃偉哲 服務處執行長 #陳浚璋,在台南酒駕被警車攔下,拒絕酒測並毆警,甚至未按標準程序上銬,遭質疑有特權。黃偉哲對此公開道歉。
2013年4月
司改會執行長的 #林峯正 和友人聚餐後,酒駕被警方攔檢,酒測值高達0.58,因涉拒簽酒測數據單,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林認罪後,獲緩起訴1年,被處分繳4萬5000元罰款。林峯正雖是時代力量黨籍,不過蔡英文政府上台後獲邀擔任國安會諮詢委員,現為黨產會主
委。
2012年3月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 #柯建銘 的兒子 #柯韋任,凌晨酒後開車被警攔檢,測得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77毫克,已逾不能安全駕駛標準。更可惡的是,柯韋任在2005年就曾酒駕獲檢方緩起訴卻不思悔改。
2011年9月
民進黨立委 #簡肇棟 駕車撞死因酒醉倒在路上的男子,還肇事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後約談到案,簡於訊問後坦承不諱,並宣布請辭立委,最後地院依過失致死等罪判處1年3月徒刑、緩刑3年。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酒駕擦撞機車 酒測值0.23騎士輕傷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714002039-260402
【蘋果整理】民進黨民代、高官酒駕 名單竟有這麼多人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180715/SW5BQNGRYE6VFEK5YZVI4KD4CY/
「拒檢逃逸罰款」的推薦目錄:
拒檢逃逸罰款 在 賴瑞隆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道安條例第60條初審通過 加重處罰拒檢以減少逃逸傷亡】
現行道安條例規定拒絕交通警察臨檢逃逸,罰款3千到6千元,因罰款較其他無照、危險駕駛罰款低,因此每年近萬件違法駕駛人選擇逃逸,逃逸過程往往造成自己、無辜路人甚至警察的死傷,因此亟待修法補強漏洞。
因此,瑞隆去年率先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修正案,感謝陳雪生召委在交通委員會排入審查,瑞隆的主張獲得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採納,交通違規逃逸者提高罰金到1至3萬元,以加強違法嚇阻效果,而對於一再拒檢的累犯者課以3萬元罰金並吊扣駕照,我們期待儘速完成三讀,遏止拒檢逃逸的情形發生,減少逃逸人員死傷的憾事ㄧ再發生。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093234
拒檢逃逸罰款 在 護理人護理魂-hi,I'm CC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健保卡借人家扯扯事件還有趴兔耶!= = 扯
👉👉趴兔系列:https://www.facebook.com/shuhua.shih/posts/1653160204700088
👉👉這件事情實在太多爭議性,突然想到健保卡沒照片的話,好像是需要身分證去反覆確認,畢竟這外國人還寫初診資料,這一切切診所在核對病患也是沒做好把關動作!😑😑😑不過官員回覆的確滿扯就是了!
「我要掛號」
一位中年婦女充滿霸氣的對櫃檯人員說
櫃檯人員:「好的 有來過嗎? 」
婦女生氣的說:
「有啊 我女兒之前來過 現在牙齒痛 」
「結果別的地方說那牙齒被你們拔掉了 」
「阿拔掉怎麼現在還在痛 是不是你們給人家亂報」
------
櫃檯助理馬上幫他掛號
我也馬上親自處理
心裡面還在想是不是之前醫師申報錯誤 寫錯位置還是怎樣
結果X光一看 牙齒真的還在 (心裡面就在想等等得怎麼解釋了...)
可是
就那個可是
環口X光看起來根本不同人.........
問她女兒本人
才說之前健保卡借人用 是外國人沒有健保
"原來是健保卡借人用啊"
(幸好牙科X光能夠判讀 不然一般冒用健保卡根本沒辦法分辨是不同人)
女兒先被抓到外面被媽媽念了一頓
過了一會爸爸也來了
媽媽進來明顯口氣客氣許多
「那我們可以看自費的嗎?」
我告訴他們
看不看自費是一回事
盜用健保卡不管借用的人還是借別人用都是犯法的
填寫資料時冒用身分還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也造成我們申報錯誤
健保都有我們申報的資料
所以我們必須向主管機關通報
媽媽明顯嚇到
然後爸爸開始鬼打牆
「阿我們就看自費啊 你們不用通報啊 不要造成彼此的麻煩」
「那是你們的問題啊 當初你們怎麼不確認身分」
「你們通報這樣我們很麻煩啊 就說我們看自費了還想怎樣」
這不是惡人先告狀嗎?XDD
說真的 我本來覺得小朋友不懂事真的很可憐
但是這家長來真的是神助攻
講得好像都我們的錯一樣
你詐欺犯騙人還要怪人家為什麼沒察覺要被你騙根本神邏輯
後來他們不看了去別家看剛剛好 但是我還是得通報
(知情不報就是我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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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健保卡觸犯 刑法第339條第2項詐欺得利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又詐欺得利罪未遂犯也處罰 健保卡借給別人用也同樣觸法
因此雖然大部分如果醫療院所有察覺使用健保卡的不是本人我們頂多拒絕掛號而已 但其實詐欺未遂也是觸法
所以借人健保卡不是小事是大事
但是因為是自己借人用的 所以要抓到冒用的難度真的太高
(牙科可以做為法醫鑑識 辨別度比較高 不然一般內科真的很難分辨身分)
每年也才幾個人被抓到而已
一年抓到詐領才幾十萬 (真實數字相信絕對高出百倍)
全民健保總額已經夠可憐了還有人要用成全球健保
如果醫療院所知情還讓人使用他人的健保卡
除了被記點還會被處罰申報點數的10~20倍費用(馬的為什麼罰的比冒用的還高)
健保就是太方便太便宜導致民眾自己濫用之外
還可以四處借人家用 簡直比黑卡還威
明明自己觸法還可以理直氣壯指責別人也是讓我驚呆了
延伸閱讀
http://health.ettoday.net/news/648088
無健保身份卻借別人的健保卡看病,最高可罰100萬元
依照最新規定,若有滯留在台的逃逸外勞或大陸來台觀光人士,冒用在台具健保身份之親友健保卡被查獲,健保署除會將借卡人與被借卡人同時移送法辦外,更會按共同違法行政法上義務,對2人同時處以領取之健保給付之倍數罰款,從第一次2倍、第二次5倍、第三次10倍至第四次20倍,最高可開罰100萬元。
由於全民健保給付完整,醫療可近性高,李忠懿也呼籲,「不浪費」才是健保的永續經營之道。她除要民眾切勿存僥倖心態,以身試法外,更鼓勵民眾發揮道德勇氣,發現有人借卡給他人就醫時,一定要勇於檢舉,才能讓健保的有限資源,得到最妥善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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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今天健保署給我的答案超扯XD
我們發現問題
然後自己通報
健保局叫我寫公文 交資料 舉出病人健保卡冒用的證據
然後我們要被罰錢
(當初拔牙跟根管治療後牙四個根加上完美封填大概一萬點)
健保署長官的說法是:
那不是健保身分 所以本來就應該核退這個費用
至於這一萬塊的醫療費用的損失
我們自己要跟病人要XDDD
(我實在不知道病人都要詐欺我們了我們跟他要錢是要怎麼要?)
簡直瞎到爆
這就是鼓勵你冒用身分嘛
做對的事情讓自己麻煩還要被罰錢
大家都息事寧人就好了
這樣以後哪個醫療院所敢舉報??
拒檢逃逸罰款 在 騎士違規左轉又拒檢遭攔罰款變55倍-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苗栗縣一名陳姓男子,騎機車行經路口未兩段式左轉,巡邏員警經過上前攔查,對方竟加速 逃逸 ,警方在後尾隨約5.5公里,將騎士攔停,而原本違規左轉只要 ... ... <看更多>
拒檢逃逸罰款 在 [新聞] 拒檢逃逸最高重罰3萬- 看板TPC_Police 的推薦與評價
自由時報
原文:
https://m.ltn.com.tw/news/focus/paper/1199124
立院三讀通過 累犯並吊扣駕照一年
警方追緝拒檢逃逸駕駛,經常上演驚險畫面,甚至導致重大傷亡,但現行法律對拒檢逃逸
,最重僅裁罰六千元,遠低於拒絕酒測的九萬元;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條例第六十條條文修正案」,未來駕駛人遇警察「拒檢逃逸」者,罰鍰將從三千元至六千
元,提高為一萬元至三萬元,並吊扣駕照六個月;累犯除直接開罰三萬元,並吊扣駕照一
年,以嚇阻拒檢逃逸歪風;警政署表示,有助於維護執勤員警與廣大用路人安全。
現行「道交條例」很多違規項目的罰款都萬元起跳,例如酒駕或毒駕,最重可罰九萬元;
但警方攔查可疑車輛,駕駛拒不停車、逃逸,只能罰款三千到六千元,由於罰款太低,不
少違法駕駛人為規避警方查緝,或逃避其所犯「道交條例」相對較高罰則,便鋌而走險加
速逃逸或衝撞員警,致執法人員或民眾生命安全受威脅,近四年來每年拒檢案件都近萬件
,警政署長陳家欽因此積極推動修法。
警署:有助執勤員警與用路人安全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條文規定,違反「道交條例」之汽車駕駛人,在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
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按各該條規
定處罰外,也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六個月;汽車駕駛人若在五年
內拒檢逃逸二次以上,直接開罰三萬元罰鍰,並吊扣駕照一年。
交部擬推常用駕駛人制 逕行舉發也可記點
另,交通違規記點制度實施多年,但成效不彰,據統計,每年有逾百萬件的汽車違規記點
,但實際上被記滿六點而吊扣駕照一個月,去年僅兩萬九千件,超速拍照等逕行舉發的交
通違規無法記點是主因之一,因此交通部擬推出逕行舉發可記點新制,營業大客車預定七
月先實施,小型車將學習國外,朝汽車所有人填寫「常用駕駛人」方向推動配套,未來若
先生常開登記在太太名下的車,如違規不僅車主要受罰,駕駛也會被記點。
拒測9萬,拒檢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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