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監察院的報告可以得出幾個明確的事實──
1、台灣人前往黃潔夫設立的器官移植部門(廣東中山大學附設第一醫院)獲得器官的數字最高,78人次、天津第一中心醫院32人次、廣州一大學附屬第二醫院27人次、長沙中南大學湘雅醫學第三附屬醫院20人次。
2、這些醫院都被列為強摘器官的重災區,尤其是法輪功學員被害;
基於這兩個事實,台灣人有沒有手染鮮血,帶著法輪功的器官繼續活著?這件事情,台灣能夠不面對嗎?
重點是,上面的數字只有依法應通報數量的極少數,還有高達80%通報不清楚,以及其他犯罪黑數(根本不拿台灣健保給付藥品,無從追查)!
我們正在逐步逼近真相!但您的心臟能夠承受真相嗎?
一
中共保健委員會副主任黃潔夫說:「沒有武漢就沒有中國的器官移植」,和武漢大學生失蹤有關嗎?
一「BBC電話迅獲中國肝臟 黃潔夫「我不想回答」
【活摘罪惡,正在揭開!黃潔夫,等著上國際法庭回答法官吧!】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98604376946305&id=584986081641475
#現在好好的管它過去幹什麼系列【人體經濟】
➡「獨立人民法庭裁定:中共強摘器官證據確鑿 反人類罪名成立」
➡「習近平被告了!菲國前高官控他犯下「反人類罪」」
➡「中國如何開發人體經濟」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368026643337411&id=584986081641475
🔔你必須知道的器官移植亂象🔔
在中國,「器官移植」已然成為一項非法交易。據《新京報》今(2020)年5月7日報導:「廢棄廠房裡的腎移植交易:買腎55萬,賣腎只得4.5萬。」文章當中,一名21歲青年李瑞(化名),因作為擔保人必須還債,透過網路介紹選擇賣腎,最後售得4.5萬元人民幣,但不幸術後成為殘疾,終身不得「長時間熬夜、劇烈運動」,一跑步傷口裡就會疼痛。
而在2017年至2018年的統計中,介紹李瑞的中間人王海濱,一共給該醫院介紹了26次器官移植手術,而李瑞只是其中之一。直到2020年1月23日《新京報》記者在案發現場,依舊看到病例檢查資料、手術刀、引流管等醫療器械,甚至一個黃色小桶中還有3根縫合針,針上帶著血跡。然而,這些移植手術都是非法進行,且看似是地下組織有系統地進行。
中國的非法器官移植問題,也逐漸受到國際關注。
⚡2019國際宗教自由報告⚡
美國國務卿龐培歐(Michael Pompeo)6月10日舉行記者會,公布《2019國際宗教自由報告》。報告中指出,中共警察持續逮捕宗教團體或信仰人士,且逮捕與拘留期間會使用暴力和毆打。關押中有人死亡或被迫失蹤,甚至被摘取器官。中共當局將宗教信仰人士列為攻擊目標,即使這些對象出獄,但仍被限制其行動自由。
在2019年期間,有兩個國際學術中心研究中國的移植系統,這些研究揭露中共當局強迫摘取犯人器官,包括被關押的宗教信仰人士。其中醫學雜誌《BMJ Open》發表一篇學術研究指出:「在445篇數據來自中國政府與醫院的研究論文中,其中440篇論文未能報告器官捐贈者是否已同意移植,致使這些論文成為一種不道德的研究。」該研究甚至提到政府與醫院竄改了對外的相關數據統計。
《2019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中》提到英國《衛報》一篇報導,該報導顯示《BMJ Open》445篇研究中,共涉及85,477例器官移植。而在2016年一份研究中,中國政府報告每年僅執行10,000例移植手術,但醫院數據卻顯示每年要移植60,000到100,000例移植,將近是官方的10倍。而這中間的數據差距來源就是良心犯所填補。
💥中共強制器官移植持續到今天💥
儘管中國宣稱要在2015年停用死刑犯器官,然而卻與這些數字相衝突。在一份今年3月1日,英國調查中共強制活摘器官的「獨立人民法庭」(Independent People's Tribunal)首次發布160頁的全文判決報告中,最終結論提到:「多年來,強迫器官收集一直在中國各地進行,而且法輪功學員一直是器官供應的來源之一,而且可能是主要來源。對維吾爾人的迫害和醫療測試相一致,這是最近才出現的,也許是在適當的時機,出現了這一群體被迫摘取器官的證據。法庭當前沒有證據表示與中國移植業有關的重要基礎設施已被拆除,並且對容易獲得的器官來源,沒有令人滿意的解釋,因此得出結論認為,強制器官收集一直持續到今天。」
🌧中國從官方到民間上下其手🌧
器官移植亂象在中國顯得格外矛盾,在中國網路防火長城的牆內資訊中,中國法院制裁這些器官移植的地下組織成員,這些社會底層被剝削的案件令人憤慨。而在中國微博上搜尋「賣腎」卻沒有相關搜尋結果,顯示相關言論在中國境內網路受到一定的限制。來到國際社會的牆外,卻可以找到中國官方主導更多的這些活摘器官行為的證據,而且是大量、殘忍、有系統地在進行。
✨台灣現行法規✨
中華民國立法院院會於2015年6月12日三讀修正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部分條文,國人無論在國內、外提供移植或取得器官都應以無償方式為之,禁止買賣非法器官;境外接受器官移植應強制登錄。同時規定赴境外移植病患,返國進行後續醫療時,必須提出境外移植器官醫院、器官種類、醫師姓名等文件。
其中條例第16條明確指出:「仲介器官移植或器官之提供、取得,違反第十二條規定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處罰之規定,均依本條例處罰。醫事人員違反第一項規定且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事人員證書。」
⚠未完整通報者健保將不予給付抗排斥藥物⚠
衛福部表示,為加強落實國人赴境外接受器官移植之通報,自2019年起將透過健保申報資料庫,每月比對新增使用抗排斥藥物之境外器官移植病人名單,病人及醫院如未依法完成通報者,將由健保署進行抗排斥藥物費用核扣,待其完整登錄後,始辦理給付作業。
🔔器官移植從醫療行為轉為人權問題🔔
器官移植原本是立意良善的醫療行為,但在利益的誘惑下,延伸出人權問題。雖然非法器官移植在中國依舊持續發生,但在器官來源不明與法律保障下,政府呼籲國人不參與、不引薦買賣非法器官。並且了解中國器官移植現況,不要成為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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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新京報網:廢棄廠房裡的腎移植交易:買腎55萬,賣腎只得4.5萬
http://www.bjnews.com.cn/inside/2020/05/07/724880.html
2019國際宗教自由報告-china
https://www.state.gov/…/2019-report-on-international…/china/
英國衛報:Call for retraction of 400 scientific papers amid fears organs came from Chinese prisoners
https://www.theguardian.com/…/call-for-retraction-of-400-sc…
英國獨立人民法庭-全文判決報告
https://chinatribunal.com/final-judgment/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024
衛福部為加強落實境外器官移植通報 未完整通報者健保將不予給付抗排斥藥物
https://www.mohw.gov.tw/cp-4259-46729-1.html
日韓台《東京宣言》設中國器官移植濫用亞洲諮委會
https://www.ntdtv.com.tw/b5/20200131/video/263091.html
「東京宣言」- 針對中國器官移植濫用問題
https://www.organcare.org.tw/Article/240
世界器官移植及中國活摘器官大事紀
https://www.organcare.org.tw/HHRecords
引用「國際宗教自由報告」段落
「There were reports of deaths in custody and forced disappearances, and organ harvesting in prison of individuals whom, according to sources, authorities targeted based on their religious beliefs or affiliation. There were reports that authorities tortured detainees, including by depriving them of food, water, and sleep. NGOs reported some previously detained individuals were released but still denied freedom of movement.」
引用「英文獨立人民法庭全文判決報告」結論段落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has been committed for years throughout China on a significant scale and that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have been one – and probably the main – source of organ supply. The concerted persecution and medical testing of the Uyghurs is more recent and it may be that evidence of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of this group may emerge in due course. The Tribunal has had no evidence that the significant infrastructure associated with China’s transplantation industry has been dismantled and absent a satisfactory explanation as to the source of readily available organs concludes that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continues till today.」
手術器械英文 在 台灣光鹽生物科技學苑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焦點新聞>國藥國用 5月底前端出政策
#國藥國用 #新藥研發 #醫材 #生技醫藥 #國際藥證
為推動「國藥國用」等生醫政策,科技部、衛福部等相關單位與公立醫院合作,盤點我國對相關醫療器械的需求量,希望在5月底前推出政策,讓公立醫院率先使用我國自行研發的新藥、醫材,以利生醫產業商品化。
生技醫藥是蔡政府5+2產業創新計畫中相當重要的政策,蔡英文期盼台灣生醫產業可以結合資訊科技、智慧機械等成功產業,加速發展力道。
我國新藥研發近兩年將逐漸展現成果,預計2019年前,會有5項新藥拿到國際藥證,2020年前還會新增2項。
相關官員指出,拿到國際藥證後,才能進一步擴大市場,這是努力方向。惟我國新藥、新醫材產品在推動國外上市時,多半會被問到:「已經在哪裡上市?」商品化和國際化程度,影響醫藥、醫材產業的獲利進度。因此,繼國防產業推動國機國造、國艦國造之後,「國藥國用」將成為生醫產業發展的重要指標。
此外科技部及衛福部上周五(18日)盤點公立醫院對醫材的需求後,官員表示,公立醫院對於「國藥國用」的接受度很高,如成大醫院具有在地優勢,對於盤點「國藥國用」速度較快,包括骨粉、牙科矯正器等,都是有意採購國貨的產品。至心跳、血糖等身體監測,以及智慧病床、微創手術設備,可望率先被公立醫院採用,但因醫材適用範圍非常廣,在價格、使用量方面,還有很高的差異性,難以評估會創造多少商機。
全文網址:https://ctee.com.tw/news/viewcatenews.aspx…
手術器械英文 在 眼科陳慶隆醫師-視網膜的大小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高度近視視網膜病變(High myopic retinopathy)之一,視網膜剝離手術歷史簡介與現況說明:
很多人說近視是國病,在台灣盛行率相當的高。其實不只是台灣世界上有很多地區國家也相當的多,根據最新期刊報告,在亞洲國家盛行率有70-90%,歐洲及美國有30-40%,而非洲國家只有10-20%。(1)
常見的高度近視眼病變及併發症有白內障,青光眼,還有一大堆因為近視眼球拉長所導致的視網膜及脈絡膜的病變。我們今天只專門著眼於高度近視的視網膜病變來作介紹。
所謂高度近視的定義為屈光度數高於600度,及眼軸長度長於26.5mm(spherical equivalent > 6.00 diopters or axial length >26.5mm)。
高度近視的視網膜病變分為後極部或黃斑部病變(Posterior pole retinal lesion)及周邊視網膜病變(Peripheral retinal lesion)。在華人數據中顯示後極部發生病變的比例為0.76%,而周邊性的病變則較高有13.75% 。如果再深入分析,會發現近視度數愈高或患者年紀愈大,則發生比例則愈高,而且女性高於男性。(2)
周邊視網膜病變常見得有:周邊格子狀退化(Lattice degeneration),視網膜色素病變(Retinal pigmentaion),視網膜裂孔(Retinal break),視網膜剝離(Retinal detachment)。(相關病理圖片,請以英文搜尋網路,即可看到)
治療方面:
色素病變,是非常早期且相對安全的病變,所以可以先觀察或積極雷射治療都可以。
周邊格子狀病變,臨床上會建議儘早接受視網膜雷射治療,以免演變成視網膜裂孔而導致視網膜剝離。
視網膜裂孔,一定要立即接受視網膜雷射治療,視網膜專科醫師會將裂孔以雷射圍住,以避免裂孔擴大,而導致視網膜剝離。
視網膜剝離,是嚴重的眼科疾患,病患有非常大失明的可能,需要立即接受手術治療。Figure 1
視網膜剝離手術,一般而言,會依患者的嚴重度或是其他主客觀因素,由簡單到複雜分為:眼內氣體灌注(Pneumatic retinopexy),鞏膜扣帶手術(Scleral buckling),玻璃體切除及視網膜雷射手術(Vitrectomy)。
視網膜剝離絕對不是這幾十才開始的,如果發生在百年之前,患者只能等者失明。後來有眼科醫師發現,以臉向上的方式絕對臥床(將患者綁在床上),有可能可以回復,但是因為沒有數據,所以不知道當時這樣治療的成功率如何,不過說實在,也只能盡人事而已。
後來,進步到在眼內注射空氣(後來進步到膨脹氣體),藉由不同的身體擺位及角度,再利用氣體會上浮的原理,將裂孔壓住,如只一來,視網膜下的積水就會自行吸收,這是相當進步的方法了。但是因為患者會被固定在治療床上,隨這裂孔在眼內的位置,會挑整到固定在特定的角度,甚至是頭下腳上。一般而言,對患者是非常大的折磨。時至今日,如果患者的裂空在上側,或者視網膜剝離範圍較小,還是有眼科醫師會選擇此項手術方法。Figure 2,3
接下來發展到鞏膜扣帶手術,這種術式是在鞏膜外側縫上向內擠壓的材料,如此一來,可以將已經剝離而分開的視網膜與向內擠壓的鞏膜及脈絡膜盡量靠近,再加上局部的鞏膜外冷凍治療以製造局部的發炎反應,提高視網膜裂孔與脈絡膜癒合的機會。只要裂孔封上,視網膜下的積液自然就會吸收而復原。這樣的術式不用擔心裂孔的方向,也不會術後擺位的問題,算是相當進步的手術方法。但是,如果裂孔的位置太靠眼睛前面或是太後面(最佳位置在眼球的赤道區),就沒有辦法只進行鞏膜扣帶手術,因為沒有辦法縫在裂孔的位置上,必須合併玻璃體切除及視網膜雷射手術。Figure 4
近十幾年來,玻璃體切除及視網膜雷射手術(TPPV)幾乎成為視網膜剝離的主流術式,經由眼平坦部(離眼角膜輪狀部外側 2-7mm的圓形帶狀區域,在此範圍內重要血管及視網膜)會打開三到四傷口,來建立維持眼內壓力的輸液管道,以及眼內光源與顯微器械的進出作業管道。最後再以眼內雷射將裂孔固定修補。此種手術不論裂孔在何處皆能處理。手術中會因為裂孔位置,裂孔大小,裂孔範圍,由可能需要術中使用重油(PFO),矽油(Silicone oil),膨脹氣體(C3F8 or SF6),以增加成功的機會。Figure 5
近幾年來因為 23G or 25G 眼內微創手術的開發,大幅縮減手術時間,提高手術的效率,最重要的是大幅降低患者術後的疼痛與不適,也縮短患者恢復的時間。我在美國進修期間就是特別在學微創手術黃斑部的應用,收穫良多,也學到不少特殊技巧。Figure 6
回國以後發現,台灣健保已經開始給付微創手術的材料費用,這真是好消息,因為以往都需要自費使用。所以我相信因為健保給付的改變,23G視網膜微創手術應該會取代其他術式,成為視網膜醫師的首選。
Reference:
1. Fredrick DR (May 2002). "Myopia". BMJ 324 (7347): 1195–9. doi:10.1136/bmj.324.7347.1195
2. Zhongguo Yi Xue Ke Xue Yuan Xue Bao. 2007 Aug;29(4):538-42.
圖片:自拍,與http://www.retinaspecialty.com/retina-information/retina-diseases/retinal-tears-holes-detachments/
http://www.mmeyeclinic.com/services.php?id=ret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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