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領租屋補助還要先被漲房租?】
前兩天PO了一篇租屋補助開跑的文,有收到部分民眾來訊說:「陳律師,我跟房東說想申請租屋補助,請房東協助提供文件,結果房東說要申請就要漲租耶(;´༎ຶД༎ຶ`)」
我有一個在 #實務上可行 的建議!
先談談我在網路上看到有些用來說服房東的説法,抱歉啊,我覺得都好像不太有效?像是:
1. 「跟房東說:萬一不申報被抓到逃漏稅,這樣會被罰2、3倍的罰款,得不償失!」
謎之音:這個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房東都沒在怕捏。
2. 告知房東可以檢附相關證明來扣除因租賃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如: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等等。
謎之音:不報稅就不用節稅,幹嘛多此一舉?
【不然你説説看啊,你多行?】
我建議用來說服房東最好的理由是:#公證租約,雖然要繳稅,但租約如果出問題房子可以快速取回。
十幾年前我剛開始當律師的時候,真的沒什麼人在公證租約,因為租約一旦公證,國稅局會去跟法院公證人調資料,租金收入就跑不掉了,所以我幾乎沒看過幾件有公證的租賃契約。
但近幾年變化超大,我在南港、內湖做法諮服務時看到民衆拿來的租約經過公證的比例極高,房東們忽然不怕繳稅了!
簡單地說,經過公證的租約,在房客不還房子的時候,有機會可以直接請法院把房客趕走;但如果沒有經過公證,一定要跑訴訟程序,快則半年一年,慢則兩三年都有可能,才能請法院把房客趕走。
訴訟期間的時間、房子在這些期間內被房客佔用的損失、訴訟完了以後前面這些損失可能也拿不回來⋯⋯,種種因素,讓越來越多房東們開始公證租約,增加的一點點稅金就當繳保險費吧!
所以啊,如果房東想公證租約保障權益,趁政府釋出利多時當然是最好的時機,而房客們也可以順利申請補助囉(⁎⁍̴̛ᴗ⁍̴̛⁎)
#民之所欲長在又新
#奶爸律師
#陳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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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微解封」媒合外送平台拚生存
人潮受疫情衝擊 地下街紓困需再加碼
夜市因不能夠內用,像艋舺夜市就有攤商自己串聯的外送平台。郭昭巖建議市場處應協助對輔導周邊夜市攤販整合平台,或媒合其他外送平台,請外送平台業者給予上架費用的優惠,或政府能用什麼樣的方式來補貼攤販上架。夜市攤商透過串連,在防疫期間,提供外送的優惠,既減少群聚又能維持生計。
去年中央紓困上,不少攤商因營業報稅樣態,常無法提出營業額短少 15 % 的證明,也須是「有照」合法攤商而領不到紓困金,連中外有名的華西街觀光夜市內,經營幾十年的紓壓按摩店,雖然是有照合法攤商卻又被歸類到衛福部營業項目,而非經濟部名下,補助就領不到。
連最基本的勞工紓困金,也因未加入公會而領不到,偏偏他們又是主要靠觀光客賺錢的小本經營者。在國外觀光客不進來,中南部民眾不北上,重創生計,迫切需要政府紓困。
這次疫情對萬華衝擊更大,相關紓困方案,對他們來說都不適用,郭昭巖呼籲市場處、產發局等相關局處,應該和中央經濟辦公室做溝通與協助說明,從寬來認定。只要市場處有列管的攤商,都應該盡力來協助,租金補貼也都要延長。
還有,其實這星期開始,原萬華五大夜市,因在「中萬華」而非「南萬華」,即非疫情熱區的夜市,在 6 月 28 日復市外賣。只是新聞炒作到大家一聽到萬華又卻步,加上市場處未即時說明可以復市的時間點和辦法,讓攤商復市又喊卡,連龍山地下街也遇到這樣的問題。
目前台灣連續多日降至百位數以下確診個案,「微解封」應該有望,即便微解封,要拉回往日顧客,尚須一段漫長時間,郭昭巖要求北市府除應輔導他們如何在做好防疫工作下能開始外賣,也研議相關防疫補貼,協助攤商生存。
地下街人潮,因三級警戒大幅度的減少,北市府能夠處理的範圍,也僅限於三大地下街,或是社宅出租的店家,像上次三大地下街「妾身未明」,成為三不管地帶的角色,導致無法領到紓困,店家攤位因無人潮收入只能停業,但底下的工讀生或店員,便陷入經濟困頓。現在商家面臨倒店危機,不得不開始營業,龍山地下街就是這樣的情況。請商業處嘗試和中央相關單位反映,一定要列入紓困對象。
針對商圈振興政策,台北市議員郭昭巖與商圈團體溝通討論後,建議今年十月的商圈嘉年華,可以在宣傳行銷上挹注多一點經費,請市長與議員一同參與,於廣播、電視頻道加強宣傳。另外早在去年就提商圈數位轉型,目前相關課程僅四商圈參加,這一波疫情對業者來講比上次更為嚴峻,局處應想辦法主動輔導、邀請業者與會,產業要轉型更要創新,才能再造生機。
請觀光傳播局與商業處合作,邀請中南部商圈人士來到北市商圈參觀交流,舉辦座談會並邀請市長出席。原本一年一度的商圈嘉年華、台北生活祭,可以研究明年可以加碼舉辦兩次。郭昭巖建議,行銷推廣宣傳的方式還可以更多元,希望相關局處看見商圈的需要,集思廣益。
「紓困孤兒」補破網 議員郭昭巖為私幼業者發聲
郭昭巖表示,有五類人是永遠領不到紓困的,第一類,因減班休息導致薪資銳減,受制於投保薪資而領不到。第二類、民國108年所得高於門檻。第三類、餐飲、服務、零售業,關門大吉也領不到,第四類、打零工或暫時性失業,沒勞保沒證明也領不到。第五類,家庭收入總合太多,造成一人急,但家人讓他領不到急難救助。
郭昭巖要求各局處,能夠去統整這次中央、地方紓困中無法領取到任何補助、紓困金的個人或業者,盤點其數量,並想辦法「補破網」,讓沒有辦法被紓困的人,不至於變成紓困孤兒。
幼教工作者出身的郭昭巖,家中開設過幼稚園托兒所,自己更是在自家幼稚園長大,非常清楚幼教業者的辛苦難為。她接獲台北市幼教協會理事長劉明娟、新北市教育學會理事張燕紅的陳情書。業者表示,私立幼兒園在這一波疫情,真的難以為繼,例如,勞動部補助4.0版本只補助合格老師,一次性4萬元,其他教職員工通通不補助。透過業主申請補貼員工薪資,但對因政策被迫停課的營運損失卻完全沒有納入考慮。公幼停課不需擔心營運問題,準公共幼兒園持續有政府60%的學費挹注,但私幼卻須100%自負盈虧。
5月18日後到7月12日前,幼教業者在沒有收入情況下,需要吸收教職員工全薪、房租、雜費、人事成本、勞健保退休金、水電瓦斯、管理費等。公文告知幼教業者可以向家長收取部份學雜費,結果家長不服氣投訴,業者也只能默默承受。
郭昭巖表示,「私幼的老師跟我陳情,學校需要做網路線上的教材,但是軟硬體設備不足,這也讓校方、老師們增加困擾,已經沒收入,卻又要額外支出,讓業者老師苦不堪言。」
郭昭巖認為,中央紓困,才真的是「不精準匡列」,仍有很多族群、產業仍屬於「紓困孤兒」,勞動局應該反映民意,是否能繼續加碼、精進,讓需要紓困的人,看得到也領得到!包括教育局等各局處,也不能全部都以中央的紓困為主,更要去就地方能夠給予業者優惠補貼的方式去設計政策,包括像是私托、私幼、補教業者的紓困,必須簡化申請流程,審核加速,並比照其他行業協助降低房租收費,這些都需要進行考量與研議。
#防疫大小事郭昭巖的事 #商圈 #地下街 #私幼 #紓困 #紓困孤兒 #郭昭巖 #教育
房租報稅證明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上周,立法院通過了紓困預算 ,昨(24)日行政院更公布紓困4.0精進方案,希望能讓更多人領取補助度過難關。時代力量認為,經濟及資源相對薄弱、急需政府協助的小型店家、攤商以及自營工作者,面對疫情的衝擊更大,也更容易受到忽略,我們呼籲,行政院的紓困方案要因應不同產業現況即時滾動式調整,讓紓困金可以更彈性且精準地投放,讓紓困援助幫助真正需要的產業和勞工。
#全面照顧租屋族群 #房租店租皆納入
立法委員 陳椒華表示,租金支出對許多人來說,是每個月的肩上重擔,尤其疫情肆虐下,更是讓人不堪負荷,時代力量先前在紓困預算審查時,就提案要求內政部研議發放租金補貼,並建議中央訂定統一減免標準,好讓地方放寬補助對象。
在我們的努力爭取下,包租代管部分,只要提出受疫情影響的證明,或領取任何一個部會紓困補助的證明,就可以緩繳三個月的租金;而針對一般民眾租金的紓困補貼,補貼金額也將從每月 2,600 至 5,000 元調整為每月 2,000 至 8,000 元。
我們也提醒,行政院本次公告的紓困 4.0 方案,幾乎都是一次性補助,恐怕只能暫時救急,政府應趕緊考慮長期性的紓困規劃。
#勞工紓困與貸款資格再放寬 #勞動部發放生活補貼應納入投保超過2萬3100元的打工族
針對自營工作者的部分,邱顯智委員指出,勞動部要求2020年所得申報必須在40萬8千元以下,才可獲補助,此一門檻過於嚴苛。乍看政府是希望以有無繳稅來作為排富依據,然而這樣的標準對於自營工作者來說其實是有問題的,因自營工作者的收入大多是「執行業務所得」,實際收入恐低於綜合所得總額與投保級距,因此時代力量要求#自營工作者的生活補貼門檻與勞工紓困貸款條件應該放寬,此類工作者的補貼,應納入無保勞工、放寬所得總額。
同時,勞動部終於在昨日針對打工族提出「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但條件限定月保薪資2萬3,100元以下者,可領取1萬元補貼,這種薪資標準劃分界線顯然有疏漏之處,舉例來說,月保薪資2萬4,000元的勞工,受到疫情的衝擊就會比較小嗎?因此,時代力量主張,同為勞動部方案,#打工族的生活補貼應參照「自營作業者生活補貼」,是以勞工的投保薪資當作發給級距,超過 24K 的給 1 萬,低於 24K 的給 3 萬,以避免顧此失彼,讓部分勞工成為紓困孤兒。
最後,在 #勞工貸款 部分,勞動部的現行做法,是將沒有繳稅需要的無報稅勞工排除在外,限制銀行認定與放貸。但許多勞工實際的經濟狀況是去年報稅所得是零,或根本沒報稅,面臨銀⾏端拒絕核貸的困境。邱顯智委員表示,銀⾏評估是否核貸紓困的關鍵,應是評估申請⼈在未來是否有能⼒還款,⽽不是把去年的報稅資料當作條件,希望政府能要求銀⾏端調整核貸紓困標準。
#勞工補貼別綁雇主 #政府應給予相關勞工自行申請薪資補貼的發動權
時代力量主張,勞工不應該只能透過企業來取得薪資補助,因為若遇到雇主停業、或是惡意不申請薪資補助,將會造成勞工有實質薪資減損、卻求訴無門的情形。我們要求,行政院應全盤檢討這種員工薪資補貼綁定雇主申請的紓困模式,儘快開放受雇勞工也能依據實際工作和收入減損證明,有權利直接申請薪資補貼,使勞工不會因為雇主違法而導致薪資和紓困補貼都落空。
除了關注勞工的紓困權益,王婉諭委員也提出,這次國內受國內疫情爆發衝擊最嚴重的商業服務業,其中雖然多為小吃店等小店家,但整體卻撐起我國相當大的就業人口,若真的發生大規模關店潮,不但相關從業人員生計會受到嚴重衝擊,失業人口大增對於防疫政策所需的社會穩定也相當不利。
時代力量認為,維持產業生存,穩定勞工就業,應該是目前紓困政策最重要的目標。但目前經濟部針對商業服務業的紓困方案,仍存在 #申請門檻過高、#缺乏長期補貼規劃、#補貼太少且與產業現況不符 等三大問題。對此,我們認為應放寬開放申請條件,並改成有延續性的補貼方案,同時提高產業補貼的額度,以增加事業單位繼續支持經營而非直接關店歇業的誘因。
#幼托機構與大學體系紓困規劃標準不一
#藝文產業兼職人員成補助漏網之魚
在 #教育部紓困 的部分,王婉諭委員則指出,目前鐘點人員的給薪僅規劃至 7 月 2 日,後續可能因為銜接困難,導致無法適用勞動部的補助條件而影響生計。另外,停課期間校方首當其衝,包含幼托機構、大學體系都受創嚴重,但教育部及衛福部至今卻遲未建立幼托機構合理比例的收退費基準,也未訂定大學紓困資金中「經濟確實受疫情影響者」的認定條件,導致各校標準不一,影響發放公平性和預算規模,造成校方、學生、家長三方均受創的困境。
另外,此次疫情同樣重挫的藝文產業,竟有去年能申請藝文補助的兼職人員,今年卻被剔除的情況。6 月初紓困 4.0 方案一公布,王婉諭委員就發現遺漏了劇場界打工/兼職且有在接案演出之前台人員,文化部當時表示將會從寬認定,但直到至今的 4.0 精進方案出爐,藝文兼職工作者實際上仍無法申請藝文紓困。
甚至,文化部將原本投保在藝文事業單位的部分工時勞工紓困補助,全面回歸勞動部處理,此項措施將影響這些藝文工作兼職者所能申請紓困的金額,從原來可能拿三萬元降為僅有一萬元的選項,也恐對疫情下的藝文兼職工作者的生計更不利。
最後,在 #防疫照顧假 部分,時代⼒量主張薪資的給付是由「勞⼯、資⽅、政府」三方共同分擔,⽽不是讓勞⼯獨自⾯對,呼籲政府必須儘快提出具體⽅案,包括擬定底薪或無薪日數來補貼等補貼措施,讓勞資政有合理依據分擔責任。
以上種種皆是受到疫情影響,生計嚴重受創卻無法受到政府紓困協助的工作者與產業的現況。時代力量呼籲,各部會在銜接方面應持續檢視及改善,別讓規劃不週全形成一個個紓困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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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在台北租屋,在北市租一層樓租金約21k(不含管理費),最近要報稅了,我跟房東要租屋證明,可是他卻說當初我們跟他殺租金的時候,說我們不會報稅他才願意調降租金的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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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房屋及支付租金之證明文件:承租房屋的租賃契約書及付款證明影本(如:出租人簽收之收據、自動櫃員機轉帳交易明細表或匯款證明)。 2.納稅義務人、 ... ... <看更多>
房租報稅證明 在 [問題] 請教房租報稅問題- 看板tax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這是朋友遇到的例子,想請教各位 。
就是說 朋友租約四月到期,跟房東表明要續約。房東表示因為房客可以將租屋支出拿去
報稅,所以要漲房租。雖然朋友已經表明不會報稅 所以希望房租不漲價。但房東認為沒
有任何的方法可以證明朋友真的不會報稅,所以要漲價,免得事後有爭議。後來朋友覺得
如果房租漲的浮度可以藉由報稅相抵,那也不是說不能接受。
但是,原本房租20000,房東說因為他適用稅率是30%,所以要漲到24000,才能cover。
可是朋友上網查自己報稅最多也只能申報12萬,換算自己適用的稅率(12%)那也只能扣1
4400,那不就等於房東多漲了4000-(14400/12)=2800。可是房東是說因為他適用稅率是
30%,非得這樣漲才行。
朋友想問,我朋友或房東的算法對嗎?(因為他本來是想說雖然漲房租,但可以報稅,房
租漲幅可以用報稅抵銷,但這樣看起來,房東漲太多了)。
有其他兩全其美的方式嗎?或者有什麼有效力不違法的協議證明朋友不報稅讓房東安心?
(朋友是不太想搬家,因為住的習慣了)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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