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辛姓里幹事性好杯中物,5年內4度酒駕還撞傷人,有次喝到茫了,騎機車連安全帽都忘了戴,員警本來只是要開他未戴安全帽,靠近一聞傳出濃濃酒氣,酒測值高達0.87。高雄市政府受不了,決定將他移送懲戒法院。辛員稱已前往醫院接受戒癮治療,被合議庭判休職一年,差點丟了工作。
2017年10月間,辛員在家飲用高粱酒後,駕車出門,與另一輛自用小客車發生碰撞,經警施以檢測,酒測值0.80,原本獲得緩起訴處分,但他2018年間再度酒駕,緩起訴因而被撤銷,改依公共危險罪判刑3月。
2018年酒駕那次,辛員在朋友住處飲用高粱酒後,駕駛回家的路上撞到別人的車,導致對方受傷,酒測值0.59,被判刑4月,併科罰金1萬5000元;過失傷害部分,判刑3月。
2020年間,辛員在住處喝酒後,騎車外出,因右轉未打方向燈而被警攔查檢測,員警聞到酒氣,要求酒測,數值0.27,高雄地院為此判他4月刑,併科罰金2萬5000元。
2020年底,辛員在某牛肉店內喝完高粱酒後,騎車回家,因行車不穩又未戴安全帽,被警察攔查檢測,員警聞到他身上有濃濃酒氣,施以酒測,數值高達0.87,判刑5月,併科罰金1萬元。
辛員屢犯不改,讓高雄市政府火大,決定把他送懲戒法院,辛員辯稱里幹事需常和民眾吃飯喝酒,思慮不周以致酒駕,第四次酒駕後,已頓悟不再喝酒,還到醫院掛號戒酒門診,足證不再喝酒決心。
懲戒法院指出,辛員觸犯酒駕與過失傷害,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應謹慎的規定,惟考量他已坦白認過,具狀表示悔意,並自費至醫院戒除酒精依賴,評議後判休職1年,未撤職,可上訴。
戒酒門診 在 好色龍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決定尋求專業協助進行戒酒。
老觀眾們應該會覺得「啊,又來了」,請聽我娓娓道來。
我開始喝酒已有十幾年,不論是大學時在熱音社酒會喝掛、
讀研究所時藉酒放鬆,或是近年用酒精減輕工作壓力,
我發現我從喝酒獲得的樂趣及放鬆越來越少,
取而代之的是我每天的可用時間莫名消失在渾渾噩噩中、
因為宿醉延宕耽誤了工作產生罪惡感,
然後我的因應方法是用更多酒精來麻痺自己,
讓自己陷入永無止境的惡性循環。
前幾天在開實況時再次無預警地喝了個掛並發起酒瘋,
這次不但砸毀了電腦桌的抽屜(剛剛終於修好了),
然上演起鐵頭功砸凹了兩張桌子,搞到自己腦震盪。
這才讓我認真思考:酒精是否已太嚴重地影響了我的人生,
而答案絕對是肯定的。
過去幾年來,酒已經從一種「喝了之後讓人愉快」的東西,
成為一種「不喝會讓人不舒服」的麻藥,
而每當我覺得這樣喝下去不行,最後只會演變成漫長休肝日,
等到下次經過商店賣酒區時依然會開始找盡各種藉口,
催眠自己「不要喝成以前那樣就好了吧...」然後故態復萌。
酒精已經控制了我的生活作息、心態,甚至生理。
我過去一年內有清醒地上床睡覺到天明的次數不到30天,
長期靠酒精入睡的結果也讓我出現嚴重睡眠障礙,
時常心悸、手抖、注意力下降、耐性下降、暴躁易怒,
靠酒精逃避現實的結果也使我再各方面累積了很多爛攤子。
最近嚴重時甚至會出現譫妄,分不清夢境或現實。
我不喜歡這樣。
我不想再用一個讓我不舒服的東西,
讓關心我的朋友和親人擔心受怕失望。
我希望重新成為那個能一覺清爽到天明,
而不是天天起來都像ㄧ灘生不如死的爛泥。
我今天凌晨和母親談了很多很多,
我們等一下就要去腦神經外科檢查是否有腦震盪後遺症,
然後我們就要去尋求戒酒門診的幫助,一起正視這個問題。
我不想再逃避現實,我的體質就是無法喝到一個點就停止,
我要把它當成一種病,尋求專業人士幫忙治療。
感謝在我搞出各種爛攤子之後依然願意支持我的各位,
接下來這段路一定很難走,我的工作肯定也會大受影響,
但若是不這麼做,我或許永遠無法重拾我的正常人生。
真的很謝謝各位的耐心閱讀,我現在要去醫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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