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法之路:和你閱讀《緊急法》】
閱讀了兩篇極為重要有關香港《緊急法》的學術論文,包括學者邁爾斯(Norman Miners)及王慧麟(Max Wong)的著作,幫大家消化一下供各界參考。
--香港有何緊急權? --
按兩篇文章的歷史檔案整理,可知香港歷史上過往有各種類型的「緊急權」(emergency power),包括最早1844年訂立但最後過不到倫敦把關而難產的《戒嚴法》(Martial Law),邁爾斯形容為相對溫和 (mild)於1856年啟動的《維持治安條例》 (Peace Preservation Ordinance),於一二戰時期出現過由宗主國賦予殖民地的《樞密院令》(Order in Council),與及主體條例保留至今,在1922年由香港本地訂立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 (Emergency Regulations Ordinance,下稱《緊急法》)。
--《緊急法》的起源--
從這兩篇文章亦可見現時《緊急法》的辛辣條文是從過往歷史經驗層層累積下來的。1916年英國政府因應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及保護各殖民地的安全,頒佈樞密院令(Order in Council),授權港英政府可在緊急情況下,進行資訊審查(censorship)、逮捕、羈留、遞解離境(arrest, detention and deportation)、強制勞動(require persons to perform service)、充公任何財產(requisition of property)、控制海陸運輸(control of territorial and movement of vessels, control of transportation)等等。每個受管制的領域,都有其獨特的歷史脈絡和「需要」,但這些惡法放在21世紀的香港,明顯格格不入。
相關條文,已演變成今天《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第2條(a)-(f) 款的條文,林鄭甚至可以根據第2條(g)款,訂立任何緊急規則暫停任何現行成文法例,真正變成「無法無天」(lawless)。這個20世紀初的惡法,用於處理世界大戰的特殊情況,亦成為1922年《緊急法》的藍本。
--Who watches the watchmen?--
沒有制衡的權力,必然會遭到當權者濫用。1922年起,《緊急法》被港英政府不斷挪用,用於各式各樣的社會事件中,實施各種緊急規則,例如:
1925年:打壓省港大罷工
1929年:因香港旱災,全港制水
1932年:因霍亂肆虐,禁止街邊賣雪糕和已切割水果
1935年:真正的「狂犬病」(Rabies)影響馬隻,禁止新界馬隻進入市區
1949年:為免共產黨滲透,收回靠近邊境的私人土地
1950年:硬幣短缺,禁止市民囤積「神沙」
1950年:持有炸彈或武器者可被判處死刑(英國外交部認為嚴重違反人權,1955年被逼取消)
1965年:銀行擠提,禁止存戶提取每天超過$100
1967年:英鎊急貶,導致香港金融系統不穩,全港放假一天
1973年:石油危機,電力短缺,利用緊急法宣布實行夏令時間
誕生於世界大戰期間的《緊急法》,在和平時期被港英政府挪用,按邁爾斯的看法,明顯出現了濫用(Abuse),不單只會禁止傳播、充公財產、強制勞動,過往連「癲狗症」、「冇銀用」都可以說緊急,原意明明用以防境外國共雙方/中國大陸的勢力滲透,但只要行政會議覺得「緊急」,都可以照用可也,如同毒品一樣會貪方便「用上癮」。點算過往香港殖民地歷史裡面,150年間至少有49年有在積極應用緊急權力,佔了統治期的3分之1足足半個世紀。
--踏上惡法不歸路--
林鄭今天對外媒聲稱,雖然訂立緊急規則,但香港不是在緊急狀態,那是不是在濫用《緊急法》?先例一開,後患無窮,而現今體制完全無法制衡林鄭的權力,而且今天林鄭在記招已表明,若《禁止蒙面規則》無法「止暴制亂」,不排除會利用《緊急法》制定更多緊急規則。
林鄭會不會用惡法推行不受歡迎的政策,例如土地供應進入「緊急狀況」,毋須經立會審議即可挪用儲備建人工島?香港會否有所謂「緊急狀況」「影響」國家安全,即時就基本法23條內容進行相類似的本地立法?會否因某些商人不聽中央話,像新疆商人般被充公財產?
--邱吉爾一語成讖--
閱讀文本,兩位學者都有提過當年連時任英國外交大臣邱吉爾(Winston Churchill),都質疑過殖民地會否變無上權力。其實後遺症可以很多,變得尾大不掉。當年邱吉爾領導的英國外交部在1922年致函港督,擔憂港督權力過大,要求這些特殊權力必須在絕對緊急的情況才能使用(I note that the powers conferred on the Governor in Council under this ordinance are very wide, and of course they will only be exercised in a grave emergency)。
可惜《緊急法》訂立後,港督成了脫韁野馬,不斷引用條文訂立各樣緊急規則,箝制人權。雖然《緊急法》在1973年後處於「休眠」狀態,最後三條緊急規則亦於1995年在前立法局廢除,今天林鄭政府卻已奪得無上權力,利用這殖民惡法「收拾」這個由她一手搞出來的災難。林鄭在今天的記者會甚至聲稱「無理由將這些法例『備而不用』」,顯示她必定有權用盡,邱吉爾一語成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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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章:
1. Wong, M. W. (2011). Social Control and Political Order-Decolonisation and the Use of Emergency Regulations in Hong Kong. Hong Kong LJ, 41, 133.
2. Miners, N. (1996). The Use and Abuse of Emergency Powers by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Hong Kong LJ, 26, 47.
#和你急
#緊急急如律令
#攬炒之路
#臨時惡法皆陣列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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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執政者口袋裏的戒嚴法~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過去這十年來,我三度提案廢止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三次都被封殺,第一次是97年政黨輪替時,第二次是101年國民黨執政,第三次是現任民進黨執政的105年。 這個執政者口袋裏的戒嚴法,真的會廢除嗎?!內政部長徐國勇說他要推動廢止,行政院也跟說16日將召開會議,...
戒嚴法 廢除 在 葉慶元律師(葉狀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戒嚴法令正在復活
「言論自由」及「集會結社自由」均屬廣義的「表達意見自由」,是憲法明文保障之人民基本自由權利;如果沒有表達意見的自由作為基礎,社會只有政府所允許的單一言論,民主政治就成為空言,因為人民無從選擇。因此,除非為了保護重大公益而有必要者外,國家不得立法限制表意自由。也因此,民進黨在黨外時期就推動「廢止《刑法》一百條(內亂罪)」、「廢除《懲治叛亂條例》」、「廢止《檢肅匪諜條例》」、「保障非暴力的叛亂言論自由」,到了蔡英文執政,也宣稱要「保障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進而言之,對於表達意見自由進行限制時,標準必須「具體明確」,不得以「模糊、空泛」之標準加以限制,否則不但人民無所適從,政府更有上下其手的空間,藉以戕害人民之自由權利。
戒嚴法 廢除 在 王家貞服務處專頁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這篇分析透澈的好文,懇請您耐心慢慢讀完……
《偽裝的正義,獨裁政治的崛起》
立法院於12月5日通過民進黨版本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會關注這則新聞,但我看了條例內容是很震驚和憤怒的,民進黨政府正借由《黨產條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國家保防工作法草案》、《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年金改革委員會》、《廢除特偵組》等等,一步步扼殺台灣民主法制的精神,並借由這些條例和他所組成的各種違法、違憲的委員會,來撕裂社會,鬥爭、封殺在野政黨,毀憲亂政,摧毀國家司法體系,,再加上蔡政府的貪腐無能,不顧民生,激化兩岸的對立等等,台灣已經不可避免的面臨向下沈淪的命運。
對於這些毀憲亂政的事例,或許尚未衝擊到個人的生活,不如一例一休、年金改革引起眾人注意,但如果我們再麻木不仁,不知覺醒,起而抗暴,台灣將成為一個獨裁暴力的國家,一黨獨大的政黨將操控整個國家的政經資源,無所忌諱的巧取豪奪,最後我們連抗議和反對的自由都將要被限制和迫害《現在就已經是如此了》,民主走到盡頭,就是台灣的自我毀滅!
對《促進轉型正義》、《不當黨產條例》等等惡法的本質,很多人或許已經從報章雜誌或網路略有所聞,但我覺得還是有必要將這些惡法的內涵陳述清楚,《當好人沈默時,就是惡人囂張的時候》越多人能了解這些惡法,起而反抗,這是台灣能起死回生的唯一希望。
民進黨政府制定的這些惡法,完全是一種政治鬥爭的權術,以自己掌控的立法院多數,制定各種委員會議,這些委員完全是自己的口袋人選,以自己的意識型態來論定是非,更可惡的是委員會凌駕於國家的司法和政治體系。如年金改革,公務人員的退休金是由考試院詮敘部負責的,軍人的退休金是國防部的權責,這是行政組織的事,行政組織現在又是由蔡政府領導,明明是有負責的單位,卻由任務編組的年改會,遴選一批政治打手負責修訂,林萬億一人上承旨意就能操弄整個年金改革,完全不願與改革對象有任何的說明和溝通,並且一再的說謊和欺騙,這種改革是合乎民主法制的精神嗎?世界上哪個民主國家是這樣改革的!
民進黨政府各種委員會的成立,就是這樣逃避權責單位和法律規範好遂行己意,這些委員會如《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處理不當黨產委員會》、《國家保防工作草案》等等,委員會和執政黨政府有不受法律約束的權力,由自己認定的事實,就能禁制在野黨的財產,不需法官同意,就能對其它政黨和人民實施搜索,沒收一切的證據和資料,不願交出的還能施以一百萬至五百萬元的重罰,甚至處以重刑,世界上沒有一個民主國家能這樣無所顧忌,膽大妄為的,我們國家的司法體系崩解了嗎?一個執政黨掌權後就能這樣踐踏國家的司法嗎?法院現在真的是民進黨政府開的嗎?
民進黨政府現在的所作所為,比戒嚴法還要嚴厲,戒嚴時代沒法官的簽署和判決,政府不敢任意的沒收其它政黨的財產,更沒有隨意的由政府和違法的委員會,任意搜索和沒收人民的檔案資料,違法與否竟由委員會和不具司法身份的政府單位認定,而不是法院,這些委員會和政治打手和專制時代殺人的東廠和西廠有什麼不同!
被權力沖昏頭的蔡政府,現在的所做所為完全不顧民意,巧取豪奪,毫不手軟。慶富案如何撥款,隱瞞真象說不清楚,推出一個海軍司令承擔罪責。海軍司令有什麼權力能調撥三軍款項給慶富,國防部長也沒這個膽。公款未法用是要判刑的,我的同學曾經在長官的壓力下,公款未能法用,並沒有放進自己的口袋就被判刑。海軍司令有什麼權力能挪用陸軍和空軍的預算,陸軍和空軍司令能自己同意撥款給海軍嗎?不怕會坐牢嗎?國防部長更可笑,說他不知情,他是行屍走肉嗎?我們英明的政府是把人民當白痴嗎?
民進黨政府借由不當黨產條例徹底抹黑和沒收國民黨的財產,好讓國民黨連黨工的薪水都發不出來。以前動亂的時代,黨產的產生有它複雜的歷史因素,這包含了國民黨政府帶來的大批黃金,這並不是台灣的財產,國民黨不是繳給了政府,成為當時台灣國家發展的基金,現在質疑國民黨的黨產,哪這批黃金該歸誰呢?國民黨的黨產如果真有違法,大可循法律途徑追訴,成立黨產會的目的不就是獲勝者的徹底追殺嗎?蔡政府口口聲聲的團結、和解是說給鬼聽的嗎?
本月12月5日通過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更是荒謬無比,正義與否是民進黨說了就算數的嗎?哪甘脆宣佈台灣即日起實施一黨專政豈不是更痛快。民進黨的轉型正義完全是為將來一黨專政量身打造的,表面是鏟除威權政治,平反政治受難,實則是以自己竄改的歷史史觀來強迫社會認同,這和獨裁政治的操作完全沒有兩樣。轉型正義就是要徹底抹黑國民黨,讓它萬劫不復,無法東山再起,讓民進黨能夠永久執政,這纔是蔡政府的目的,歷史事實絕對不是一個政黨說了就算數的。民進黨長期拿二二八事件來當選舉的提款機,二二八事件,如果不是共產黨和親日的流氓於當年二月二十八日至三月十日,沿街屠殺上萬無辜的外省平民,並且強奪軍械庫和使用武力,佔領了幾乎所有台灣的官署,當時在台的警力無法平定亂事,政府纔派部隊實施鎮壓。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面臨這種屠殺無辜,佔領官署而不會派兵鎮壓的,否則國家豈不被暴民推翻,歷史上平定亂世、恢復秩序是政府的職責,政府不能平亂就要讓恐怖份子治國了。當然在亂世必定會有無辜的受難者,在越戰時期美軍還更曾經屠殺整村手無寸鐵的越南村民《見加萊村屠殺事件》,無辜者當然要道歉賠償,這是政府的責任,但對屠殺上萬外省居民和持槍攻佔官署的的匪徒,難道也要道歉賠償嗎?在死去的一千多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之中,中共認定並舉行紀念儀式的共產黨黨員居然還有八百多個,足足佔半數以上,民進黨不是最痛恨共產黨的嗎?現在還要向這些顛覆台灣的共產黨員道歉,世界上還有更諷刺的事嗎?對哪些二二八事件前被無辜暴民屠殺的上萬名無辜外省平民,難道他們不是同胞、不是人類嗎?國民黨怕二二八議題被操作,不敢為他們討回公道,蔡政府的轉型正義也從不提這些無辜的死者,這些人死得比賤民還不如,每每想起,我就不知人間是否還有公義、還有是非!
轉型正義是一條獨裁的惡法,是撕裂台灣社會的利刃,轉型正義第一個就是徹底抹黑國民政府的正面歷史,而鏟除蔣中正更是他們認定打倒威權和獨裁的象徵。蔣中正的功過自有歷史認定,但不能否定蔣中正八年抗戰收復台灣、建設台灣,免於共產黨赤化的功勞,這也是許多國民緬懷他的原因,民進黨怎能用自己的史觀一筆抹煞呢?現在民進黨的委員更提議轉型正義第一步要廢掉中正紀念堂,拆除所有蔣中正銅像,完全不顧另一群國民,尤其是外省國民的心理感受,這是一種對另一群國民心靈的霸凌,政府能這樣冷血和霸道嗎?蔡英文口口聲聲的謙卑再謙卑,竟然是這樣的沒有同理心和蠻橫霸道,這樣撕裂社會,撕裂族群,怎樣團結民心,建設國家呢?
轉型正義的內涵就是徹底的政治迫害和追殺,所追訴的轉型正義只限於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至八十一年十一月六日,這擺明就是假借轉型正義鬥爭國民黨,徹底否定國民黨在台建設的功績,將國民黨抹黑成邪惡的政黨。別忘了,在台建設使台灣經濟發展最快速的時期,就是國民黨執政的時代,國民黨如果是個邪惡的政黨,怎會有台灣當時飛快的建設和繁榮,並被譽為舉世矚目的政治和經濟奇蹟呢?民進黨的轉型正義為什麼不追訴民國三十四年以前日本對台灣的剝削和對四十萬台人的屠殺呢?為什麼不聲討台灣慰安婦所遭受的羞辱和不人道的待遇呢?為什還要緬懷、感恩奴役台人的日本軍國主義,並還有人倡議重建日本神社,這不是喪心病狂是什麼?轉型正義又為什麼只追訴到八十一年就停止呢?八十一年以後民進黨執政的貪腐和不法,就能借由轉型正義掩護不予追訴了嗎?這是什麼樣選擇性的轉型正義,執政者能這樣不顧社會觀感,蠻橫霸道的硬幹嗎?
台灣的民主政治在一群無恥政客的操弄下已經快要走到盡頭,蔡政府的仇恨治國,更撕裂了台灣人民的情感,違憲、違法的年金政策,擊垮了軍公教的士氣和對政府的信任,台灣正快速的向下沈淪,人民如果還不能覺醒,一致抵抗這個違法專制的政府,台灣將落入萬劫不復的境地。我很早就不是國民黨員,年輕時還曾經同情過黨外的民主運動,但現在政府治國無能,還要霸凌整個社會,台灣正一步步的向下沈淪,我們子女未來的前途到底在哪裡,看見蔡政府最近修訂的惡法,感到心情無比的沈痛,希望國民都能覺醒,我相信有覺醒的國民,我們纔有光明的未來和明天。
文/李 彧 彬 圖/網 圖《偽裝的正義,獨裁政治的崛起》
立法院於12月5日通過民進黨版本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會關注這則新聞,但我看了條例內容是很震驚和憤怒的,民進黨政府正借由《黨產條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國家保防工作法草案》、《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年金改革委員會》、《廢除特偵組》等等,一步步扼殺台灣民主法制的精神,並借由這些條例和他所組成的各種違法、違憲的委員會,來撕裂社會,鬥爭、封殺在野政黨,毀憲亂政,摧毀國家司法體系,,再加上蔡政府的貪腐無能,不顧民生,激化兩岸的對立等等,台灣已經不可避免的面臨向下沈淪的命運。
對於這些毀憲亂政的事例,或許尚未衝擊到個人的生活,不如一例一休、年金改革引起眾人注意,但如果我們再麻木不仁,不知覺醒,起而抗暴,台灣將成為一個獨裁暴力的國家,一黨獨大的政黨將操控整個國家的政經資源,無所忌諱的巧取豪奪,最後我們連抗議和反對的自由都將要被限制和迫害《現在就已經是如此了》,民主走到盡頭,就是台灣的自我毀滅!
對《促進轉型正義》、《不當黨產條例》等等惡法的本質,很多人或許已經從報章雜誌或網路略有所聞,但我覺得還是有必要將這些惡法的內涵陳述清楚,《當好人沈默時,就是惡人囂張的時候》越多人能了解這些惡法,起而反抗,這是台灣能起死回生的唯一希望。
民進黨政府制定的這些惡法,完全是一種政治鬥爭的權術,以自己掌控的立法院多數,制定各種委員會議,這些委員完全是自己的口袋人選,以自己的意識型態來論定是非,更可惡的是委員會凌駕於國家的司法和政治體系。如年金改革,公務人員的退休金是由考試院詮敘部負責的,軍人的退休金是國防部的權責,這是行政組織的事,行政組織現在又是由蔡政府領導,明明是有負責的單位,卻由任務編組的年改會,遴選一批政治打手負責修訂,林萬億一人上承旨意就能操弄整個年金改革,完全不願與改革對象有任何的說明和溝通,並且一再的說謊和欺騙,這種改革是合乎民主法制的精神嗎?世界上哪個民主國家是這樣改革的!
民進黨政府各種委員會的成立,就是這樣逃避權責單位和法律規範好遂行己意,這些委員會如《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處理不當黨產委員會》、《國家保防工作草案》等等,委員會和執政黨政府有不受法律約束的權力,由自己認定的事實,就能禁制在野黨的財產,不需法官同意,就能對其它政黨和人民實施搜索,沒收一切的證據和資料,不願交出的還能施以一百萬至五百萬元的重罰,甚至處以重刑,世界上沒有一個民主國家能這樣無所顧忌,膽大妄為的,我們國家的司法體系崩解了嗎?一個執政黨掌權後就能這樣踐踏國家的司法嗎?法院現在真的是民進黨政府開的嗎?
民進黨政府現在的所作所為,比戒嚴法還要嚴厲,戒嚴時代沒法官的簽署和判決,政府不敢任意的沒收其它政黨的財產,更沒有隨意的由政府和違法的委員會,任意搜索和沒收人民的檔案資料,違法與否竟由委員會和不具司法身份的政府單位認定,而不是法院,這些委員會和政治打手和專制時代殺人的東廠和西廠有什麼不同!
被權力沖昏頭的蔡政府,現在的所做所為完全不顧民意,巧取豪奪,毫不手軟。慶富案如何撥款,隱瞞真象說不清楚,推出一個海軍司令承擔罪責。海軍司令有什麼權力能調撥三軍款項給慶富,國防部長也沒這個膽。公款未法用是要判刑的,我的同學曾經在長官的壓力下,公款未能法用,並沒有放進自己的口袋就被判刑。海軍司令有什麼權力能挪用陸軍和空軍的預算,陸軍和空軍司令能自己同意撥款給海軍嗎?不怕會坐牢嗎?國防部長更可笑,說他不知情,他是行屍走肉嗎?我們英明的政府是把人民當白痴嗎?
民進黨政府借由不當黨產條例徹底抹黑和沒收國民黨的財產,好讓國民黨連黨工的薪水都發不出來。以前動亂的時代,黨產的產生有它複雜的歷史因素,這包含了國民黨政府帶來的大批黃金,這並不是台灣的財產,國民黨不是繳給了政府,成為當時台灣國家發展的基金,現在質疑國民黨的黨產,哪這批黃金該歸誰呢?國民黨的黨產如果真有違法,大可循法律途徑追訴,成立黨產會的目的不就是獲勝者的徹底追殺嗎?蔡政府口口聲聲的團結、和解是說給鬼聽的嗎?
本月12月5日通過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更是荒謬無比,正義與否是民進黨說了就算數的嗎?哪甘脆宣佈台灣即日起實施一黨專政豈不是更痛快。民進黨的轉型正義完全是為將來一黨專政量身打造的,表面是鏟除威權政治,平反政治受難,實則是以自己竄改的歷史史觀來強迫社會認同,這和獨裁政治的操作完全沒有兩樣。轉型正義就是要徹底抹黑國民黨,讓它萬劫不復,無法東山再起,讓民進黨能夠永久執政,這纔是蔡政府的目的,歷史事實絕對不是一個政黨說了就算數的。民進黨長期拿二二八事件來當選舉的提款機,二二八事件,如果不是共產黨和親日的流氓於當年二月二十八日至三月十日,沿街屠殺上萬無辜的外省平民,並且強奪軍械庫和使用武力,佔領了幾乎所有台灣的官署,當時在台的警力無法平定亂事,政府纔派部隊實施鎮壓。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面臨這種屠殺無辜,佔領官署而不會派兵鎮壓的,否則國家豈不被暴民推翻,歷史上平定亂世、恢復秩序是政府的職責,政府不能平亂就要讓恐怖份子治國了。當然在亂世必定會有無辜的受難者,在越戰時期美軍還更曾經屠殺整村手無寸鐵的越南村民《見加萊村屠殺事件》,無辜者當然要道歉賠償,這是政府的責任,但對屠殺上萬外省居民和持槍攻佔官署的的匪徒,難道也要道歉賠償嗎?在死去的一千多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之中,中共認定並舉行紀念儀式的共產黨黨員居然還有八百多個,足足佔半數以上,民進黨不是最痛恨共產黨的嗎?現在還要向這些顛覆台灣的共產黨員道歉,世界上還有更諷刺的事嗎?對哪些二二八事件前被無辜暴民屠殺的上萬名無辜外省平民,難道他們不是同胞、不是人類嗎?國民黨怕二二八議題被操作,不敢為他們討回公道,蔡政府的轉型正義也從不提這些無辜的死者,這些人死得比賤民還不如,每每想起,我就不知人間是否還有公義、還有是非!
轉型正義是一條獨裁的惡法,是撕裂台灣社會的利刃,轉型正義第一個就是徹底抹黑國民政府的正面歷史,而鏟除蔣中正更是他們認定打倒威權和獨裁的象徵。蔣中正的功過自有歷史認定,但不能否定蔣中正八年抗戰收復台灣、建設台灣,免於共產黨赤化的功勞,這也是許多國民緬懷他的原因,民進黨怎能用自己的史觀一筆抹煞呢?現在民進黨的委員更提議轉型正義第一步要廢掉中正紀念堂,拆除所有蔣中正銅像,完全不顧另一群國民,尤其是外省國民的心理感受,這是一種對另一群國民心靈的霸凌,政府能這樣冷血和霸道嗎?蔡英文口口聲聲的謙卑再謙卑,竟然是這樣的沒有同理心和蠻橫霸道,這樣撕裂社會,撕裂族群,怎樣團結民心,建設國家呢?
轉型正義的內涵就是徹底的政治迫害和追殺,所追訴的轉型正義只限於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至八十一年十一月六日,這擺明就是假借轉型正義鬥爭國民黨,徹底否定國民黨在台建設的功績,將國民黨抹黑成邪惡的政黨。別忘了,在台建設使台灣經濟發展最快速的時期,就是國民黨執政的時代,國民黨如果是個邪惡的政黨,怎會有台灣當時飛快的建設和繁榮,並被譽為舉世矚目的政治和經濟奇蹟呢?民進黨的轉型正義為什麼不追訴民國三十四年以前日本對台灣的剝削和對四十萬台人的屠殺呢?為什麼不聲討台灣慰安婦所遭受的羞辱和不人道的待遇呢?為什還要緬懷、感恩奴役台人的日本軍國主義,並還有人倡議重建日本神社,這不是喪心病狂是什麼?轉型正義又為什麼只追訴到八十一年就停止呢?八十一年以後民進黨執政的貪腐和不法,就能借由轉型正義掩護不予追訴了嗎?這是什麼樣選擇性的轉型正義,執政者能這樣不顧社會觀感,蠻橫霸道的硬幹嗎?
台灣的民主政治在一群無恥政客的操弄下已經快要走到盡頭,蔡政府的仇恨治國,更撕裂了台灣人民的情感,違憲、違法的年金政策,擊垮了軍公教的士氣和對政府的信任,台灣正快速的向下沈淪,人民如果還不能覺醒,一致抵抗這個違法專制的政府,台灣將落入萬劫不復的境地。我很早就不是國民黨員,年輕時還曾經同情過黨外的民主運動,但現在政府治國無能,還要霸凌整個社會,台灣正一步步的向下沈淪,我們子女未來的前途到底在哪裡,看見蔡政府最近修訂的惡法,感到心情無比的沈痛,希望國民都能覺醒,我相信有覺醒的國民,我們纔有光明的未來和明天。
文/李 彧 彬 圖/網 圖
戒嚴法 廢除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執政者口袋裏的戒嚴法~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過去這十年來,我三度提案廢止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三次都被封殺,第一次是97年政黨輪替時,第二次是101年國民黨執政,第三次是現任民進黨執政的105年。
這個執政者口袋裏的戒嚴法,真的會廢除嗎?!內政部長徐國勇說他要推動廢止,行政院也跟說16日將召開會議,討論《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修正或廢止。我們等著看。
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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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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