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紓困,資格竟然超嚴格?!
放寬資格、全面延租,才能幫市民走過難關!
這次疫情來的又快又急,在三級警戒下,包含餐飲業、幼教與托育、打工族、觀光業等,都受到了相當大的衝擊,許多人被放了 #無薪假,也有許多家長也因為孩子停課、停托,只能請無薪的防疫照顧假,亟需政府的紓困協助。
為了要協助市民渡過難關,市府以去年的紓困方案為本,公佈了今年的紓困措施。其中社宅的部份,只要「承租戶本人或與承租家庭之主要經濟來源者, #受110年中央各部會核准紓困受補助」,就可以減租20%、並延租一年。
然而,我卻收到多起陳情表示,疫情以來他們 #被迫放無薪假,薪資大減,但社宅減租資格超嚴格、更要 #等中央紓困審查通過,在能申請社宅減租延租前,他們就已經快要繳不出下個月的房租、還有下半年的停車位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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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宅減租的資格,看起來很合理;我詢問都發局後,才發現有三大問題:
1️⃣ 去年申請過、今年竟得 #再次申請!違背「以市府主動、E化便民」原則
去年,社宅也有減租延租的紓困措施,資格是「承租戶要受中央各部會核准紓困受補助」,與今年資格幾乎一樣。
去年共有784戶申請通過,今年的疫情 #對台北市的衝擊更劇烈、對社會經濟影響更全面,去年受到疫情衝擊的住戶,今年絕大多數都仍會再次受到影響,都發局卻 #要求所有人都要重新申請一次。
北市府口口聲聲說,這次紓困「以市府主動、E化便民」為原則,但就以社宅紓困為例,我完全看不出都發局主動在哪裡。
2️⃣ #還要等中央紓困審核,行政流程還沒跑完、租金帳單就先來了!
不僅是申請減租,就連申請租金緩繳,都需要 #先申請中央紓困並審核通過,才符合資格。
中央紓困的審核案件量大,等到紓困審核通過不知道要多久,舉例而言,就有非常多藝文工作者向我陳情, #從六月初等到現在,藝文紓困4.0也遲遲沒審核通過。如果連社宅的延租都要等中央紓困,中央紓困還沒通過、 #社宅租金就已經繳不出來了。
3️⃣ #孩童防疫補貼不算!企業紓困也不算!申請資格有夠嚴格
接到陳情後,我也一直在幫陳情人想,可以用什麼資格去申請中央紓困、讓陳情人可以得到社宅的減租與延租。
結果,我詢問都發局才發現,市府認為「孩童家庭防疫補貼」#不是因受疫情直接影響生活困難之紓困措施,所以不能以這個條件為由來申請社宅紓困,完全忽略許多家庭就是因為停課停托,才被迫請防疫照顧假、才使得薪資大減難以負擔房租。
再者,都發局也說明,是以行政院「1988紓困振興專區」專網公布之「 #個人及家庭」紓困補助為標準,如果不是申請個人與家庭項目,就不能申請社宅減租延租。
比如說,如果你是托嬰中心保母、因為防疫關係停托,你 #被放無薪假,就算托嬰中心有拿到紓困, #社宅也不能減租,你也未必會拿到托嬰中心的紓困經費;如果你是餐廳員工,被放無薪假,就算餐廳申請到紓困金,社宅也不能減租、餐廳也不一定把紓困金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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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之下,大家都在努力撐著。
社宅住戶,又是經濟能力相對弱勢、風險與變動承擔能力相對不足的一群人,台北市應該站在社宅住戶的角度,盡可能減低他們的負擔、協助他們渡過疫情的困頓期;但我現在看到的台北市,卻是用 #超限縮的資格、 #超被動的態度,把這些需要幫助的人晾在一邊。
我有三個具體建議,我希望台北市政府能好好研議:
🔸就去年已獲減租與延租之住戶,今年 #應直接再次給予延租與減租,以簡政便民。
🔸考量中央紓困審核與發放仍需時間,但疫情影響嚴峻、紓困刻不容緩,都發局 #應主動提供所有社宅與國宅住戶延租、並緩收車位租金,協助住戶渡過疫情難關。
🔸 #紓困資格應放寬,納入「孩童家庭防疫補貼」、「關懷弱勢加發」與「企業及團體紓困」等項目,減租政策才能嘉惠到真正需要的人。
紓困政策不能夠只是擺出來好看,實際上有需要的人卻看得到、吃不到。希望柯文哲市長能看見社宅住戶的困境,提出真正符合住戶需求的紓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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