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敗者回憶錄0920)
《七十年代》創刊背景
《七十年代》月刊在1970年2月創刊。那時文革狂潮稍稍平靜,但極左思潮仍然籠罩著整個中國社會,文化生活只有八個樣板戲,書店只有馬列毛的著作,和兩三部樣板小說,其他古今中外名著或被燒毀或被收藏起來了。香港六七暴動已告平息,但左派的文化事業無法復元,產生不出既符合中共意識又能迎合香港市場的電影和出版品。左派陷入文化真空中,親共人士深感文化飢渴。但香港整體社會則在港英平暴與開始改良中,本土文化開始萌芽。
這是中國和香港的政治氣候,但國際氣候就是另一景況。在六十年代後期西方世界左傾思潮激盪。美國民權運動,「黑人權力」和「學生權力」結合,反越戰、反建制運動風起雲湧。法國1968年5月發生持續七周的學生運動,出現了總罷工、遊行、佔領大學及工廠的行動。
捷克1968年布拉格之春及其後遭到蘇聯的殘酷鎮壓。日本反對美日安保條約的大規模學運抗爭。整個西方世界的青年運動,都指向原有的民主體制,指向蘇聯對東歐的壓制權力。左派思潮,特別是西方年輕人搞不清楚的毛澤東思想,竟然在反建制的西方學運中流行。受年輕人推崇的法國存在主義思想家沙特,和英國哲學家羅素,主持一個審判美國在越南戰爭罪行的法庭。沙特譴責蘇聯入侵捷克,支持法國學生運動,反對越南戰爭。他甚至參加了一份支持中國毛思想的左派所辦的報紙。
在中國,毛澤東的「無產階級繼續革命」,製造無數悲劇。在香港,由文革病毒而衍生的左派暴動使市民厭惡。但在西方,不明真相的反現有建制的年輕人卻有不少人認為毛思想是一條出路。
六七暴動後,香港市民尤其是大專學生,開始排除了不問世事、只顧謀個人自利的心態,關心起社會、世界和人生了。對本土的文化認同固然有了開始,但對身份的認同卻不是一面倒向香港,而是有相當多人思考作為「中國人」的身份。1968年,大專學生發起爭取中文合法化運動,以之作為建立民族身份的象徵。年輕人在否定六七暴動的同時,亦受西方左派思潮影響。
這是一個西方和香港年輕人思想活躍但又混亂的時代。
創辦《七十年代》,是我看到了左派文化真空的時機。中共陣營的出版物,報導或討論中國大陸的政治社會事務,很難不犯禁;但報導和討論國際事務,卻有很廣闊的空間。於是,我在《七十年代》的刊名下,列出「本刊宗旨:認識世界,研究社會,了解人生」。
回想五十年前創辦這本雜誌,既有對香港形勢和世界思潮的時機判斷,亦有個人要在左派圈子中創出事業的自私目的。
前文談到「二重生活的悲哀」。仔細分析一個人的「二重生活」,其實是由三樣東西支配的。一是想像共同體,二是事實共同體,三是個體。想像共同體指的是民族、國族、省籍等等的共同想像,受抽象的國家、民族、省籍觀念主導的人,渴望融入不同的想像共同體。但它只是一種想像,未必與我們的生活有真實關連。事實的共同體是指身處某種行業,在某個工作環境,或者是一個家庭的成員,形成了事實上的利益共同,話題共同,命運共同。至於個體,就是獨立於這些共同體之外的個人,個人的思想,認識,價值觀。
許多人對國家民族政黨的認同,實際上這些都只是想像中的東西。但這種想像共同體若貫徹到你的工作環境、職業、行業,尤其是家庭中,那就成為你的利益、命運、存在價值甚至安危相關的事了。想像共同體一旦融合到事實共同體之中,那就不再是想像了。個人可以接受或抗拒想像共同體,但在事實共同體中,要堅持與共同體相悖的價值觀,去獨立行事,不僅會犧牲個人利益,而且會影響家庭甚至安危。
對當時的我來說,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曾經是我的想像共同體。但社會主義祖國的極左思潮,尤其是對毛的歌頌,已經到了違反常識的肉麻程度,我的想像共同體有些動搖了。只不過否定自己是痛苦的事,我仍然期待中國的不合理現象會改變。更重要的,是我既在左派機構工作,妻子又在大陸生活,這種想像共同體已經與事實共同體及利益共同體結合在一起。我只能在事實共同體中,尋找個人的發展空間。
創刊之前,取得左派出版界領導人的同意和支持,上海書局老闆方志勇投資。我在創刊詞中,提出「盲從太危險」的觀念。這當然是常識。但香港左派從1966年前的「社會化」,一下子變臉為「打倒港英」,又忽然一夜間「反英抗暴」收攤,他們怎麼沒有感覺「盲從太危險」是一個警示呢?(65)
圖1,文革時3歲的幼童也戴毛主席像章、手拿毛語錄,高呼口號。
圖2,1968年布拉格之春受蘇聯軍隊鎮壓而受傷的捷克青年。
(《失敗者回憶錄》在網絡媒體「matters」從頭開始連載,網址:https://matters.news/@yeeleematter)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Happy Kongner,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Happy Kongner 香油錢錢箱在此:https://streamlabs.com/happykongner ⇀HappyKongner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happykongner ⇀HappyKongner Instagram: http...
想像的共同體香港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周日話題:當司法淪為政治壓迫的儀式,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2021/9/5
【明報專訊】在今日香港,每日讀着匪夷所思的法庭新聞,畫幼童畫冊要還押,一句有無限詮釋的口號就係分裂國家情節嚴重,大概除了有權拘捕和有權審判的人以外,已無人相信政治案件還有公平審訊的可能。
然而莊嚴肅穆的法律程序,每日仍一絲不苟地進行着,用優雅文句專業術語寫判決,將一個個公民未審先送入監獄、重判異見者;但,偶爾,如果認罪認得早、求情信夠可信,如果警員證供真係矛盾到超過人類可接受範圍,還是會有好消息。
也還有法律界權威說,香港法治95至99%運作正常。
誠然,在一般人的想像中,司法淪陷並不是現在這樣,要到法官對政權言聽計從,警、檢、官全部都係佢嘅人,一條龍將異見者直送監獄個個判足10年才算——香港還遠遠沒到那一步,辯方仍可據理力爭、與控方互有攻防,有些法官還會講斥責控方/警方證人的人話;而「小勝」仍有,暴動、非法集結不是輕判、甚至無罪,國安案都有得保,政權眼中釘鄒幸彤昂首走出法院。公平審訊不可得,但「較佳」結果仍可能,官始終有「好壞」、「釘放」,律師辯才經驗都有高低長短,辯護策略、技術性疑點,求情內容……從輕發落,仍然可期。
但what if 這套仍有「希望」的司法制度,才對威權政體最有利?一啖砂糖一啖屎來回反覆,不斷將針對全社會的恐懼擴大,同時向被告發放「未絕望,仲有變數」的信息。
手足的一線生機,令司法也彷彿仍未徹底崩塌;而當重點只在被告的最大利益(最短刑期),審訊就只剩下認罪與否、如何避過定罪元素,行為和說話的意義可以有幾模糊,求情,見感化官幾有悔意,保釋條件講到幾盡……
當掌握被告生殺大權的法院,成為政權壓迫系統的一部分,已無人可以在司法制度中看得見達至公義的路徑,但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卻相當清晰:它正在誘使被控告者將個人利益置於首要、唯一的考慮,與運動、甚至過去的自己割裂開來。在此過程中,透過被告自我否定,消解受審事件的政治意義,將符合政權敘事的新現實強加社會。政治案件被告選擇走上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就要參與政權劃定的「法律」框架,無可避免被融入政治壓迫正當化的程序。
由此,政治犯身上,似乎出現一個兩難:自己的best interest,與自己對行動/所信之事的理解,在法律程序中必然衝突。身處此結構當中,面對結果已定的政治審訊,我想知道,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一、法院作為威權體制的一部分:The legitimacy paradox
(或者這篇文將來要拿去呈堂呢……所以我更需要認真地、引經據典地討論這個問題:)一個仍享有「獨立」地位的司法體系,為何會「自主」地傾向威權,成為政權壓制意見與反抗最關鍵的工具?
在香港的公共論述中,「法治」往往與「公義」直接掛鈎,但不同時空、地域的前例已顯示,法治、司法獨立、程序公正、政治審判與威權統治,可以並行不悖,甚至相互依存。如果法院不能為政權所用,早就落得如公民社會其他範疇一樣的下場;威權之下,法院本就無遺世獨立、做「公義最後防線」的條件。
學者M. Shapiro如此描述威權下法院面對的Legitimacy paradox(正當性悖論):
「法院若挑戰政權的不公義,會引發政權加強箝制,無法保持獨立而失卻正當性;但法院若迎合政權,則會在公共眼中不再獨立,同樣失卻正當性。即使法院取得平衡,維持到自身的正當性,這份正當性卻只會令威權整體更具正當性。」[1]
① 面對政治檢控 無知即力量
目前政權瘋狂清洗公民社會不同範疇,祭出的說辭是「法律」(「我哋只有一把尺就係『依法辦事』,總之你犯法我哋就會執法」,蕭澤頤),手法是拉晒啲人上法庭直接還押,或以此為威脅。
不同威權政體的例子告訴我們,政權的合法性來源(革命功績/經濟成果/意識形態)愈疲弱,就愈須倚仗「法律」、「法院」、「法治」,利用程序與「法」的正當性,解決自身無足夠能量處理的政治問題,迴避政治後果。與不確定性較大的選舉或隨時反噬的暴力鎮壓相比,具有「超然政治之上」光環的法院,是成本最低的選擇。
於是政權不斷將政治問題推向法院,法院則一邊強調「只處理法律問題」,一邊被迫作出各種政治判斷:徐子見或危害國安而鄒家成不會,難道是沒有政治判斷的司法認知?「水炮車係權威嘅象徵」,又如何不是一個政治判斷?「只僵化地引用法律條文,不看條文及裁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本身就是一個政治決定」(戴,2018)[2]
但既偏離法律範疇,法院又有何權威去做這些判斷?即是不計其政治立場有否偏頗,香港法官對政治的「司法認知」,分分鐘連一個中學生都不如(否則點會問李立峯「集會唔係有組織者嘅咩」或稱「不相信防暴警會眾目睽睽下說出『阿sir做嘢唔×使你教』」)。結果,法庭往往全盤接受控方版本,還自詡專業公正、不受民粹左右;政權則用法院判決為政治打壓正名,以「尊重司法獨立」為名,神化法官及裁決,壓制質疑。
② 為免被人推翻,先要自我推翻
威權政體往往牢控立法、修憲權力,一旦法院判決偏離其掌控,即可透過修改法律,推翻法院判決。要確保法院「醒醒定定」,唔使用劍亦唔使提法官有老婆仔女,只需讓法院知道自己的判決隨時可以被政權無效化就夠。若判決無人尊重,法院的存在亦無意義;為了維持自己剩餘的獨立、自主與權威,法院有誘因順從政權(但無乜誘因諗人權)。
於是我們不時見到「我輕判你,一陣DOJ又覆核㗎啦」,以及「一陣人大釋法咪仲大鑊,香港發展嘅空間又會再細咗」,裁判官選擇直接重判,高院上訴庭和終院選擇在人大出手前先自我調節。於是,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盛讚香港法院「對國安法形成了正確認識,特別在保釋、陪審團,指定法官制度……較好地落實了立法原意」。
直頭摸頭讚你乖。「如何判決不至引來政權干預」,與「如何判決才能讓政權滿意」,其實是同一回事。在威權法治下,法官究竟有否「捍衛法治」的意圖,都改變不了他們正在將政權對異見者的壓迫正當化的事實;而香港法官連僅餘的人權保障空間亦不善用,更令人質疑其正在利用社會對釋法的疑慮,積極地迎合政權。當你為了保存自己而無制限地妥協時,你想保存的早就被你親手斷送了。
③ 選擇性裁決 鞏固無力感
「正當性」不過一重外衣。法院對抗爭共同體真正造成的傷害,遠不至於此。
政治壓迫的司法化(Judicialization of oppression)將打壓針對少數、個別人的特例,轉化為可穩定地恆常操作的系統;最穩定的不是僵化地有殺錯無放過,而是充滿彈性、可鬆可緊,令人愈觸摸愈觸不到,但又無法脫離其威脅,已足以透過恐懼牽制整個社會(簡單來講,即係國安法啲保釋咁)。
一個「自主」的法院,全權掌握對任何人任意趕盡殺絕的權力,但又始終保留「放過」個別人的可能性,令焦點從檢控和羈押本身的正當性,轉向研究怎樣的官司策略,才能成為個別被放過的人:只是一個「可能」,足以耗盡抗爭陣營絕大部分資源、關注、心神、情感能量,甚至意志。
最折磨人心的從來不是恐懼,而是「希望」:無力感會在反覆的徒勞嘗試與無常的滅頂之災中生根,直至行動的可能被徹底蠶食。
二、不要被政權奪走詮釋敘事的權力
「一場政治審訊,是在一個可見的場域,由對立的各方就法律秩序規範正當性爭辯,而不僅僅關乎當前司法框架下官司的勝敗。」[3]
一場審訊所影響的,遠不只是一個抗爭者個體的命運,關鍵政治案件尤其——營造恐懼與不確定,消耗民間社會,建構政權要的敘事,改寫集體記憶,徹底改造一個社會的政治空間,才是威權下政治審訊的作用。
法院之所以對政權重要,還因其「展示」的功能:政權要你消失、要你沉默,還要你自我推翻、背棄同儕,即使毋須像蘇聯show trial一樣對黨國感激涕零,也要你以順從來認可這套儀式。它從不需要你心悅誠服,違心的配合,正好助其維繫以恐懼牽制所有人的壓迫系統。「留得青山在」實是一場無限滑坡,達至個人最低刑期之法,也包括成為控方證人。如果看一場官司不僅僅關心刑期長短,認罪和配合與否的決定就包括你是否要對政權編造的「事實」,在法律程序中給予無條件的認可,讓法院亦因而免卻自身監察及制衡政權的責任,繼續扮超然。
唔知唐英傑判九年,多少人反應是「早知就應該認啦,扣三分一好過」?唐的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決定不認罪時,他想必衡量過敗訴要承受的後果。因是經審訊定罪,法院就必須在判辭中清晰交代理據,於是條文本身的缺陷,法官對政治問題的獨斷,對基本人權的無視,對政權敘事的投誠,對合理質疑的左閃右避,都在判辭中一清二楚。
這是一份根本無法自圓其說的判辭,「賣飛佛」是「因為兜多咗幾個街口所以情節嚴重」!
即使被困囿於這個系統,也不等於我們與政權的分歧,只能體現在程序與細節之中。我對「法治」並無任何執念,所謂法治精神,只是一個社會如何理解何謂「公義」的載體;而在司法是否合乎公義的問題上,政權抑或法官,都沒有凌駕任何公民之上的權威——普羅百姓(ordinary men)對法院的檢驗和監督,是普通法制的基礎。
今日香港法院所維護的而非公義,而是政權的利益;法院對法律與「事實」近乎絕對的詮釋權力,也非來自對法律/法治的權威理解,而僅僅來自一言不合就可以全無合理解釋將異見者收監的制度暴力。當法院的權威,要靠拿攝錄機對準公眾席,隨時將旁聽公眾收監的威脅來維持,這座法院還有何正當性可言?
政權正努力地以司法改造,消滅抗爭敘事,但在它放棄司法作為合法性外衣——轉為閉門審訊——之前,它都必須給予被審判者說話的空間。就在此空間中,我們要與政權爭奪的正當性的話語權,不容政權壟斷對公義的詮釋,不容審訊歪曲記憶與事實,不容法官迴避自身真正的責任。
政權利用司法與其他工具散播恐懼與無力的目的,是改變「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一切意涵,徹底否定「香港」的存在。而我們每一個行動與選擇,都在抵抗與反擊政權對香港的強行扭曲,重新定義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本質。
這本就是一個永不會完成的使命。
Best interest是什麼?
當然,被拋入「政治犯」身位, 不等於就有在政治審訊中頑抗的責任;法庭不是唯一的戰場,也無人有義務犧牲自己的best interest去嘗試開拓。
但這個討論的缺口在:究竟所謂一個人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在律師、官司與法庭的語境,它必然等同獲批保釋或最低刑期,因而必然和運動對立。
「唔好諗其他嘢啦,你都要諗吓自己」都聽唔少。於是我好認真咁「諗自己」:究竟我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
是自由地說話,是在一個真正開放的公共空間,與其他自由的人建立有意義的連結;是始終可以用批判的精神思考任何現象,挑戰一切定見,即使自詡為歷史必然,不以人的意志轉移的巨大結構;是體認自己一切行動的意義,不因任何強制或壓迫而扭曲。
所以我必須直面這一個戰場。
法院要如何面對它的paradox,是法院的責任和決定(吓,唔使幫你諗埋啩?);但於我,那個政治犯面對、諗自己定諗個運動的paradox其實係假的。政權及為其所用的司法機器正試圖將我從共同體中割裂出來,再透過抹殺我作為個體的存在,否定共同體的存在;若我始終拒絕被抹殺、拒絕自我否定,拒絕成為政權營造恐怖的一部分,透過固守自身,就同時固守了共同體的一部分,令其不至消亡。
自我正是已突破壓迫的姿態所定義,而「香港」的存在,就是有一個個仍未被威權同化的個體的自我所組成。即使因隔阻而無法感應到共同體是否仍然存在,即使眼見她已破碎成無數相互拉扯的平行現實,要重新找到她,其實只需反照自身便可。
身處各異的困境中,每個人的best interest都不同,只有自己知道最適合自己的方向和角色是什麼。不論在怎樣的紛擾與壓迫下,依然忠於自己,就是一個人可為自己、同時為自己所認同的共同體能做的最重要的事。而兩者,本就無從分割。
[1] Shapiro, M. (2008).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In T. Ginsburg & T. Moustafa (Eds.), Rule by Law: The Politics of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 戴耀廷(2018)《法治的挑戰: 威權下的思考》
[3] Schervish, Paul G. (1984). Political Trials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Deviance. Qualitative Sociology. Vol.7
文˙何桂藍
編輯•王翠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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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串的假帳號小粉紅,趁著我們奪金想來偷吃豆腐。回去多讀點書歷史吧。所謂的「華人」一直都是政治人物操弄出來的產物,它不是自然的東西,所以到底什麼是華,什麼不是華,一直都是當權者或鬥爭者再鬼扯的,例如滿族人,在孫文要推翻滿清的時候,他們就不是華,孫文說要「驅逐韃虜,恢復中華」,所以滿族人是韃虜。但建立民國需要維穩的時候,滿族人就又漢滿蒙回藏五族一家,變成華了。
我們生在台灣,長在台灣,自然就是台灣人。你生在中國,長在中國,自然就是中國人。至於所謂華人這種被創造出的想像共同體,要認同的人去認同,沒人有權逼任何人認同。
香港人、新加坡人、馬來西亞人要不要認同這些,都是他們自己決定,跟台灣人一樣,沒人可以逼迫。
我不犯你,你也別來犯我,不然就多讀點書再來辯論吧。
先考考你,歷史上什麼時候出「華人」這個詞彙的?華人的定義是什麼?所謂的華人概念出現過多少次的變化?
這都答不出來的話,勸你還是回牆內,不要在我們台灣歡慶金牌的日子出來被人洗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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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gmunt Bauman:Thinking Sociologically 社會學動動腦(群學出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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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會繼續同大家探討一下唔同嘅時事相關嘅文化議題,有興趣入嚟吹下水,講下你點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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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 OPENING
0:07:10 較Setting
0:08:08 Ringo讀題
0:09:18 我hi哂你哋
0:10:43 台務:道尼及新會員
0:11:45 請支持Tone Online Music Festival
0:19:06 跟進上一集深宵有關歷史科題目
0:23:38 開始討論
0:32:13 點樣分好壞利弊?
0:35:31 解題,考評局及教育局都無顧及學生感受
0:41:27 家長無反映過意見?
0:47:46 港府毀鐘為鐸 厭塞眾議 烹子求榮
0:53:32 開始討論
0:56:17 對時政諷刺節目要求中立?
1:04:42 《頭條新聞》笑個個都得,係警察唔得
1:08:58 香港政府高調干預教育、試題、港台嘅原因顯示港府價值低
1:17:46 對《頭條新聞》嘅睇法
1:22:07 中共禍盈惡稔 立國安法猶如反裘負芻 皮之不存 毛將焉附?
1:25:57 開始討論,再次證明基本法係可以無限僭建
1:27:54 中共都好尊重法律精神
1:33:07 中共點解明知國安法咁具爭議都要立法?
1:38:13 中美之間用香港嚟互相試探,香港都係無話事權
1:46:53 香港同新疆嘅分別。移民嘅Trend
1:51:14 中產喺社會嘅作用,喺香港嘅立場
1:59:23 大家身處嘅地獄真係因為國安法先來臨?
2:06:15 顧慮大台反映民眾喜歡政治托管,面對政治嘅正確心態係點?
2:13:07 香港人建構唔到身份認同,建立唔到凝聚力,成為唔到共同體,所以就無對抗唔到極權
2:22:03 香港無以色列嗰種以宗教去建立文化及凝聚以色列人嘅特點
2:28:06 香港人要建立群族意識,就要先思考香港有咩文化
2:36:43 以移民港獨派為例,鼓勵大家思考自己真係想要咩,而唔係跟人嘅提倡
2:45:18 忽視香港文化,源於缺乏延續香港文化嘅想像,而後果係香港人滅絕
2:50:06 宜家香港人嘅身分認同係咪嚟自反共?
3:00:00 文化被取代唔係因為採用咗人哋嘅語言
3:06:23 睇外國嘢無問題,問題係香港人對香港文化好苛刻。其實方向可以係吸引外國文化嘅優點,再放入本地文化,令本地文化進步
3:17:28 面對剝床及膚之痛 港人需抱傲雪凌霜之心 兄弟鬩于牆 外禦其侮
3:18:05 咩係香港文化?其實香港文化係體現於身邊,例如飲食
3:26:44 批評文化單一化係無補於事,應該去支持想要嘅文化多樣性
3:32:24 香港人唔支持(唔一定係讚,可以係俾有建設性評語)本地文化嘅話,中共唔入侵都死
3:38:00 其實香港人真係無時間娛樂?
3:48:22 香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想移民嘅原因
3:55:00 思考下大家可以付出啲咩
4:06:13 多多思考,反思,力求進步
#時事 #文化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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