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行施用麻醉藥物型)精神疾患何以不適用刑法第19條第3項原因自由行為】
〔司法精神醫學,是法學與精神醫學交會的領域。
這門學問的論述必須建立在堅強的法學理論和實務經驗,
以及精神醫學的臨床與實證經驗之上。
而不是建立在鍵盤的空想之上。〕
〔在這個人人順風刷存在感的時候,不知反省的政客、想要炒新聞的藝人、網紅與直播主、某些媒體作亂,連律師也跟著跳出來刷一波名氣。
面對精神病患被重新污名化的反智民粹,
如果沒有堅強的學理與面對精神疾患個案豐富的實務經驗,鍵盤法學家與精神醫學家以篇幅有限的文章發表投書,使得人們急者把停藥當成罪惡的原因行為卻無視國家精神衛生領域的資源貧瘠、病患自主決定權。
我無奈,也很遺憾。〕
全文更簡化摘要整理:
1. 刑法第19條第3項不是望文生義的國語解釋,那叫做「原因自由行為」。至於沒有病識感這種,不算原因自由行為,疾病是無從自行招致的。
2. 刑法第19條第3項「原因自由行為」為無罪責無刑罰之例外,且為對被告不利之例外,解釋上應從嚴且禁止類推。
3. 實證上,(真正的,而非詐病的)思覺失調患者不但不會知道自己發病時狀態,而且這類病患去殺人的機率微乎其微,根本沒有預見可能性。
醫生都沒有預見可能性了,病患當然也不可能有。
4. 腦科學與影像醫學的相關發現:
思覺失調症沒有病識感,就如同高血壓血壓會高,糖尿病血糖會高一樣,是這個疾病的病理現象。而思覺失調症基於缺乏病識感而不願意服藥,就跟失智症患者因為記憶力不佳難以規則服藥一樣,是這個疾病的「症狀」。
5. 因果關係難以確立:按時服藥只能減少發病機會,並非只要按時服藥一定不會發病。
6. 在無從預料不接受治療的風險下,加上其不符合精神衛生法強制治療的要件(或沒有被國家以精神衛生法強制治療),精神病患不治療,在法律評價本質上跟其他病患不接受治療沒有什麼兩樣。
7. #社會安全網的漏洞,責任不是在醫生個人、法官個人、檢察官個人、被害人或被告家屬,#而是在政府,特別是主管國民身心健康的衛福部、主管檢察行政業務(偵查中鑑定與執行費用)的法務部、負責警方人力調度與裝備的內政部警政署、負責審查預算以及修正法律的立法院。
在我看來,這些部門面對這些沒有鎂光燈的議題時,總是處於裝死的廢物狀態,
任由某些愚蠢的政客、媒體、網紅、直播主帶風向轉移焦點,煽動與撩撥人民的民粹與噬血血性。
8. 在這個人人順風刷存在感的時候,不知反省的政客、想要炒新聞的藝人、網紅與直播主、某些媒體作亂,連律師也跟著跳出來刷一波名氣。
我無奈,也很遺憾。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年 12 月 31 日下午司法院大法官即將針對「性侵犯強制治療」宣示解釋是否違憲,無論釋憲結果如何,我希望相關部會都已做好相應的準備。而因為本次釋憲的結果也和未來保安處分修法的方向有關,我也想在此就現行監護處分的執行,討論一下實務上會遇到的困難。 保安處放的制度需要通盤檢討 一般來說,精神病患者...
強制治療精神病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今年 12 月 31 日下午司法院大法官即將針對「性侵犯強制治療」宣示解釋是否違憲,無論釋憲結果如何,我希望相關部會都已做好相應的準備。而因為本次釋憲的結果也和未來保安處分修法的方向有關,我也想在此就現行監護處分的執行,討論一下實務上會遇到的困難。
保安處放的制度需要通盤檢討
一般來說,精神病患者不論有無犯罪,理論上都要接受治療,但病患要接受治療到什麼程度,那治療病患究竟是誰的責任?聽到病人多數人都會覺得是醫生,但如果他有犯罪的狀況,主管機關應該是法務部、或者是法院。
過去曾發生過的案例,包括患者在強制就醫過程中攻擊警察、或在火車上和列車長爭執,結果警察被刺傷過世,對社會大眾來說這都會覺得很不公平、很不捨。除了牢獄的處分外,患者應該也要接受保安的處分,但現行保安處分的執行上也遇到一些困難。
像高雄凱旋醫院是台灣第一個有司法精神病床的醫院,收治很多病患,但曾發生醫事人員遭受恐嚇,甚至轉院的病患寫信威脅醫生、或是在院內發生衝突的,也有的評估報告建議病患不能繼續留在這裡,但最後無法變更執行處所,只能繼續留在那裡治療。
責任都在醫事人員身上
這等於我們把入監服刑的壓力,包含醫療的責任,全部放在醫事人員這方身上,部分犯罪者,也因為無法負擔醫療費用,變成醫院自己想辦法負擔。
我在這會期也提出了《保安處分執行法》的修正草案,希望未來的條文能包含幾個重點 :
1) 提供執行彈性:檢察機關成立評估小組,經評估、鑑定後由檢察官按受處分人情形,指定其中一款或數款執行方式。比如這間醫院真的不適合患者了,是否有個評估的機制,能讓患者轉換。
2) 評估續執行否:由評估小組每年鑑定、評估繼續執行或變更受處分人監護處分執行方式之必要。
3) 復歸社區銜接:檢察機關應於監護處分執行結束前 2 個月,召集受處分人戶籍所在地網絡單位,召開社區處遇銜接會議。
4) 補足戒護人力:由法務部於監護處分執行機構派駐戒護人力;另由檢察機關監視受處分者之社區行動。這某種程度來說,已進入民防或社區鄰里之間的守望相助了,當然最重要的是把戒護的人力補足。
5) 執行所需費用:執行監護處分所需費用,由法務部編列預算支應。支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由法務部會同衛生福利部定之。以及包括健保還有住院所需的相關費用,希望可以透過立法,讓行政部門一起來補全這個部分。
希望未來類似狀況的新聞可以越來越少,減緩社會大眾的焦慮,補全我們的社會安全網!3Q!
2020-12-22,總質詢,行政院 蘇貞昌院長,法務部 蔡清祥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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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治療精神病 在 林銘仁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全球經濟受到武漢肺炎重大影響,台灣雖然控制住疫情,經濟上卻無法倖免,大家生計受到衝擊。
嘉義台鐵殺警案今年無罪的判決,引發很多討論跟民眾的擔心,加上今年隨機殺、傷人案件也大量發生,新北市在3月13日發生新店隨機殺人案、4月17日汐止也發生隨機傷人、6月11日又發生淡水刺傷女童案,新北市短短3個月就發生3起隨機殺人人案件,市府應更加重視並拿出作為。
經我多年來長期爭取,今年度新北市終於編列了一小筆400萬的專案經費,作為高風險精神病患居家治療的經費,針對嚴重且拒絕就醫、未按時服藥的病患,派遣專業醫師到家中診療,並可要求警察、社工陪同,以確保醫師安全。
我一向主張預防勝於治療,照護病人已經是十分辛苦的工作,若家中有拒絕就醫的病患對於家屬來說更是身心障的折磨,但依現行法規要進行強制就醫又十分困難,目前唯一比較可行的辦法就是醫師到府診斷。
我跟朱立倫要求多年,朱立倫使翁不願意編列向關經費處理居家就醫的問題,這一點我就得說侯友宜確實比朱立倫願意關心這個領域,雖然今年僅編列400萬,但至少有一個開始,希望藉由這個專案,可以減少更多社會案件的發生。
強制治療精神病 在 超粒方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最新影片: 《最後生還者》如何將遊戲化為藝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1JVdvfdD8Y --~--
10年來最好看的動作片推薦: https://youtu.be/c-H1PBw7Z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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