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錄
專頁創立至今一晃眼也快4年了,雖然平常工作忙碌,僅能在休息時間不定時發文,但至今不知不覺也發了近50篇文。
這些文章大多都是鎖定新聞時事,以及一般人常會遇到的法律問題。目的是希望讓大家可以多懂個幾招防身(畢竟如果你不懂法律,法律可能也很難保護你)
為了讓大家能更快找到有興趣的主題閱讀,以下統整、分類至今所發過的文章(本篇將置頂並隨時更新):
👮刑事犯罪
👮 頂新推定無罪❓-無罪推定原則(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573441539518111/?extid=r6mTZ3SZb4Nnx6vA&d=n)
👮 飆車撞死人是「故意」還是「過失」❓(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20326631496265/?extid=ifsdYuhi2JI9kB5a&d=n)
👮 提起刑事告訴不成是誣告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573441902851408/?extid=rBIPWHrhX1nv7dy4&d=n)
👮 犯罪嫌疑人、被告=兇手❓(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618331108362487/?extid=Lwr5n9Xy3N6vXQW8&d=n)
👮 國家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對我們進行搜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767321676796762/?extid=8rDhI8Yzt097Jo7R&d=n)
👮 報警提告可以請求賠償金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825093321019597/?extid=MIzalixJ2C24aaF8&d=n)
👮 外國人在我國犯罪可依我國法律處罰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896947193834209/?extid=CWSdcLlGQfhCAvVW&d=n)
👮 電話中錄音是否觸犯妨害秘密罪❓(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03385159857079/?extid=7RZTTojR4TuqH8BF&d=n)
👮 對於犯罪行為該怎麼提告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11798315682430/?extid=Xdbfi8nFWlCLsPmF&d=n)
👮 關於《我們與惡的距離》的反思-殺人償命、以牙還牙,不是很好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29488550580072/?extid=RHCE35kLLhFbaCZ9&d=n)
👮 從「鐵路殺警案」思考「正當防衛」(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80495705479356/?extid=tVkY3RjuRZv5kL1n&d=n)
👮 犯罪後多久就不能再追訴了呢❓什麼是追訴權時效❓(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194143720781220/?extid=zuTdiS2gjeXMuOpn&d=n)
👮 立委收賄案-為何不將被告全都羈押❓(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400363593492564/?extid=PhupU00IRaHIpnke&d=n)
👮 用別人遺失的悠遊卡消費,構成詐欺跟侵占❓(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403243869871203/?extid=hCbHz0jl7HxPevdY&d=n)
🏠不動產
🏠鄰居太吵可請求精神賠償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897579013771027/?extid=LUbQYWAUQKP9hax4&d=n)
🏠天花板漏水樓上屋主要負責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898966613632267/?extid=XXQBZct973qUM4OF&d=n)
🏠買到漏水屋可以解約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08857165976545/?extid=K6GADGbhsymSm6I9&d=n)
🏠共有土地「沒有全部人同意」可以賣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12636165598645/?extid=o0acOhNwnaVVZPFf&d=n)
🏠共有房地沒有全體同意也能分割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87567708105490/?extid=0DEEtfxajfkeI1fU&d=n)
🏠分割共有房地有哪些分法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00197003509227/?extid=mLSB0Ww60MEI7ak4&d=n)
👥繼承
👥誰有權繼承遺產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08162839379310/?extid=xz6ALi8fvPQf6E0C&d=n)
👥什麼情況會喪失繼承權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09278965934364/?extid=KsUtZDUJoLNwtIIB&d=n)
👥遺產可以只留給其中一位子女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15707555291505/?extid=Yh3GJny4C1IVKRxo&d=n)
👥遺囑該怎麼立才有效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16869538508640/?extid=zn0qSprK4ACJtNf5&d=n)
👥子女可在父母在世時預先拋棄繼承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22224011306526/?extid=dxyLg02XHm1rXJyA&d=n)
🛠勞資爭議
🛠公司可與女員工約定「結婚就離職」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886453054883623/?extid=in60Ura0AZ6aiT9v&d=n)
🛠勞工罷工是合法的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88207498041511/?extid=w91SecZECOPYnhjh&d=n)
🛠老闆要我加班,可以拒絕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47745015421092/?extid=9FdvqlOWhQlx4aNz&d=n)
🛠公司可以將員工任意調職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77290012466592/?extid=hH0dO2XMjTWAyBP1&d=n)
🛠公司為防員工將來違約,可以先扣薪嗎❓
🚗交通、車禍
🚗車禍受傷需在多久內提告❓(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890220634506865/?extid=YmplR1OEb3aXzkQv&d=n)
🚗發生車禍可請求賠償哪些項目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02530316609230/?extid=TeIb5UFjAIJmMQkG&d=n)
🚗不知酒精未退而開車會構成犯罪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96864437175817/?extid=cz9sqXGH1EVuZTjs&d=n)
🚗遇到車禍該怎麼辦❓(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13025532226374/?extid=joSnx0x2l9iExI2j&d=n)
🚗肇事逃逸罪違反憲法❓(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58669424328651/?extid=84vbztw82l2qI69C&d=n)
🚗酒後騎自行車構成犯罪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123146437880949/?extid=X12tvOSLNlsy2VlK&d=n)
💔婚姻、感情
💔同性婚姻違反婚姻、家庭結構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584659798396285/?extid=9wAWHQwiyKLsCve9&d=n)
💔送出禮物分手後還可要回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15692265293035/?extid=rLEpqmnfGrshBRdj&d=n)
💔大法官為什麼認為「同性婚姻」受憲法保障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57014234494170/?extid=7KAMx8Ct6QGY3fle&d=n)
💔什麼情況可以要求離婚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79819755546951/?extid=FAVkjtlEvde3dz3Z&d=n)
💔大法官為何宣告通姦罪違憲❓(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345587168970207/?extid=HpbheCfHJgBPjy0U&d=n)
💔沒當小孩監護人,也要付扶養費❓(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410629492465974/?extid=pFZujsQi70jWQ4JF&d=n)
📜著作權
📜你的著作權在授權過程中被騙走了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773373756191554/?extid=dMLvadtFWflfC3z9&d=n)
📜「抄襲」在法律上有明確的判斷標準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99095923619335/?extid=omXUY9InRv5EwyYA&d=n)
🎤妨害名譽
🎤罵人真的有價目表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68162190046042/?extid=92BGAVYaUkGoQhNn&d=n)
💰債務糾紛
💰賭博欠債在法律上可以不還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892561367606125/?extid=hzPA3tngUkCyyD0F&d=n)
💰脫產躲債在法律上會怎麼樣❓(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04340289761566/?extid=50tUfoQigheTRcIr&d=n)
💰簽訂契約該選擇蓋章、蓋手印還是簽名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883984155130513/?extid=VihB3unwGnisVJBe&d=n)
💰找不到債務人財產怎麼強制執行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07617949433799/?extid=oMzm311Rg4R338Z6&d=n)
📺法學、訴訟常識
📺解釋法律只是一場文字遊戲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859480680914194/?extid=oZ5XPedgLfKIlm8b&d=n)
📺「存證信函」是做什麼用的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10022309193364/?extid=MQZRCtkIsiZqNw67&d=n)
📺書狀在訴訟中很重要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49958898533038/?extid=OQQ9JDzbbjnRk4KK&d=n)
📺公投結果可以「超越」憲法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45348848994043/?extid=yvS9jsEz5PA2w7Ek&d=n)
📺如何迅速分辨假律師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66617443533849/?extid=SorkX8aEGOkTf4uZ&d=n)
📺到金芭黎的台商只需要罰錢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247041748824750/?extid=EPoLol1AIrJvgzud&d=n)
📺新店王姓直播主事件-為何法律無法保護人民❓(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285202935008631/?extid=bOhtfR4107GpeZa3&d=n)
「強制執行扣薪扶養」的推薦目錄:
- 關於強制執行扣薪扶養 在 楊朝鈞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強制執行扣薪扶養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強制執行扣薪扶養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強制執行扣薪扶養 在 [其他] 強制執行扣薪- 看板PttLifeLaw - 批踢踢實業坊 的評價
- 關於強制執行扣薪扶養 在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 - 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強制執行扣薪扶養 在 明確規定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時,要留給債務人及其受 - 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強制執行扣薪扶養 在 強制執行扣薪扶養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 露營資訊懶人包 的評價
- 關於強制執行扣薪扶養 在 強制執行扣薪扶養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 露營資訊懶人包 的評價
- 關於強制執行扣薪扶養 在 強制扣薪時間的推薦與評價,PTT、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強制執行扣薪扶養 在 強制扣薪時間的推薦與評價,PTT、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強制執行扣薪扶養 在 拿不到扶養費怎麼辦?律師娘:強制執行法修正有保障 - 媽媽經 的評價
- 關於強制執行扣薪扶養 在 [其他] 強制執行扣薪- 看板PttLifeLaw - PTT網頁版 的評價
強制執行扣薪扶養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全體債務人注意!
強制執行法115-1完成三讀(後附條文),扣押所得上限不得逾三分之一。
強制執行法扣押債務人所得計算方法
@現行:扣除債務人生活所必須後之所得。(122)
@新增:最高不得超過所得三分之一。(115-1)
去年強制執行122條修法後,被多扣薪的事有解了。
強制執行法122條修正案,明確定義債務人”生活所必需”的計算基準為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二倍,如債務人有扶養親屬,也可以比照此倍數及扶養義務比例加計其生活所必需費用。122條的修法讓所得較低並有扶養親屬的債務人,減輕許多負擔。
但對於單身,或沒有須扶養親屬的債務人,確實造成有些債務人被扣押金額比未修法前的三分之一還多。
根據計算,非六都沒須扶養親屬債務人,所得只要超過2萬3千元,就會被扣超過三分之一。這些人並非高所得者。
周春米委員所提115條之1修正後,讓法院在裁定債權扣押命令時,對於生活較困難的債務人,除了可以透過122條保留其生活所必需的金額之外;最高也僅能以債務人所得三分之一為上限,這個規定補強並解決當時122條修正案的漏洞。
謝謝本院委員的支持,讓我們一起建構一個讓債務人可以喘息,他們的基本生活得以延續的社會。
全體債務人注意
強制執行法 第一百十五條之一,108年5月10號三讀通過條文,增列第二項及第三項)
對於薪資或其他繼續性給付之債權所為強制執行,於債權人之債權額及強制執行費用額之範圍內,其效力及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
對於下列債權發扣押命令之範圍,不得逾各期給付數額三分之一:
一、自然人因提供勞務而獲得之繼續性報酬債權。
二、以維持債務人或其共同生活親屬生活所必需為目的之繼續性給付債權。
前項情形,執行法院斟酌債務人與債權人生活狀況及其他情事,認有失公平者,得不受扣押範圍之比例限制。但應預留債務人生活費用,不予扣押。
第一項債務人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執行法院得以命令移轉於債權人。但債務人喪失其權利或第三人喪失支付能力時,債權人債權未受清償部分,移轉命令失其效力,得聲請繼續執行。並免徵執行費。
強制執行法 第一百十五條之一,(原條文)
對於薪資或其他繼續性給付之債權所為強制執行,於債權人之債權額及強制執行費用額之範圍內,其效力及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
前項債務人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執行法院得以命令移轉於債權人。但債務人喪失其權利或第三人喪失支付能力時,債權人債權未受清償部分,移轉命令失其效力,得聲請繼續執行。並免徵執行費。
強制執行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現行條文)
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不得為強制執行。
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保險給付或其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不得為強制執行。
債務人生活所必需,以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布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二倍計算其數額,並應斟酌債務人之其他財產。
債務人共同生活親屬生活所必需,準用前項計算基準,並按債務人依法應負擔扶養義務之比例定期數額。
執行法院斟酌債務人與債權人生活狀況及其他情事,認有失公平者,不受前三項規定之限制。但應酌留債務人及其扶養之共同生活親屬生活費用。
強制執行扣薪扶養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全體債務人注意!
強制執行法115-1完成三讀(後附條文),扣押所得上限不得逾三分之一。
強制執行法扣押債務人所得計算方法
@現行:扣除債務人生活所必須後之所得。(122)
@新增:最高不得超過所得三分之一。(115-1)
去年強制執行122條修法後,被多扣薪的事有解了。
強制執行法122條修正案,明確定義債務人”生活所必需”的計算基準為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二倍,如債務人有扶養親屬,也可以比照此倍數及扶養義務比例加計其生活所必需費用。122條的修法讓所得較低並有扶養親屬的債務人,減輕許多負擔。
但對於單身,或沒有須扶養親屬的債務人,確實造成有些債務人被扣押金額比未修法前的三分之一還多。
根據計算,非六都沒須扶養親屬債務人,所得只要超過2萬3千元,就會被扣超過三分之一。這些人並非高所得者。
周春米委員所提115條之1修正後,讓法院在裁定債權扣押命令時,對於生活較困難的債務人,除了可以透過122條保留其生活所必需的金額之外;最高也僅能以債務人所得三分之一為上限,這個規定補強並解決當時122條修正案的漏洞。
謝謝本院委員的支持,讓我們一起建構一個讓債務人可以喘息,他們的基本生活得以延續的社會。
全體債務人注意
強制執行法 第一百十五條之一,108年5月10號三讀通過條文,增列第二項及第三項)
對於薪資或其他繼續性給付之債權所為強制執行,於債權人之債權額及強制執行費用額之範圍內,其效力及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
對於下列債權發扣押命令之範圍,不得逾各期給付數額三分之一:
一、自然人因提供勞務而獲得之繼續性報酬債權。
二、以維持債務人或其共同生活親屬生活所必需為目的之繼續性給付債權。
前項情形,執行法院斟酌債務人與債權人生活狀況及其他情事,認有失公平者,得不受扣押範圍之比例限制。但應預留債務人生活費用,不予扣押。
第一項債務人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執行法院得以命令移轉於債權人。但債務人喪失其權利或第三人喪失支付能力時,債權人債權未受清償部分,移轉命令失其效力,得聲請繼續執行。並免徵執行費。
強制執行法 第一百十五條之一,(原條文)
對於薪資或其他繼續性給付之債權所為強制執行,於債權人之債權額及強制執行費用額之範圍內,其效力及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
前項債務人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執行法院得以命令移轉於債權人。但債務人喪失其權利或第三人喪失支付能力時,債權人債權未受清償部分,移轉命令失其效力,得聲請繼續執行。並免徵執行費。
強制執行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現行條文)
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不得為強制執行。
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保險給付或其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不得為強制執行。
債務人生活所必需,以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布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二倍計算其數額,並應斟酌債務人之其他財產。
債務人共同生活親屬生活所必需,準用前項計算基準,並按債務人依法應負擔扶養義務之比例定期數額。
執行法院斟酌債務人與債權人生活狀況及其他情事,認有失公平者,不受前三項規定之限制。但應酌留債務人及其扶養之共同生活親屬生活費用。
強制執行扣薪扶養 在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債務人遭到強制 扣薪 可以依 強制執行 法以下2條文提出異議:(1)115-1條,債權人強制 扣薪 最高不得超過每月收入的三分之一。(2)122條,債務人生活所必需, ... ... <看更多>
強制執行扣薪扶養 在 明確規定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時,要留給債務人及其受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什麼是法院強制扣薪? 所謂法院強制扣薪,大致可分為兩種,扣薪水及扣存款。 簡單來說,債務人欠錢沒還,銀行透過法院公權力介入(即強制執行程序),直接向債務人上班的 ... ... <看更多>
強制執行扣薪扶養 在 [其他] 強制執行扣薪- 看板PttLifeLaw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判決後對方欠我3條
1. 每月扶養費
2. 積欠扶養費
3. 侵害配偶賠償
若對方一個月月薪12萬
規定的扣薪1/3
是上面3條我只能最多拿到4萬?
還是每一項最多4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28.2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10762444.A.49D.html
※ 編輯: sunbaby0830 (27.246.132.146 臺灣), 01/16/2021 10:33:42
※ 編輯: sunbaby0830 (27.246.132.146 臺灣), 01/16/2021 13:34:42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