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找上門來討戰,我苦口婆心講了這麼多還聽不懂,實在懶得救你們。但看在我哥的份上,放你們一條生路。讓你們死得明白,為什麼會死。
你們洽詢的臉書專員,是廣告部的。粉專會被端掉,不是防詐騙影片有問題,是你們下了廣告。一直在那邊圍繞著內容打轉,嚷嚷著「臉書誤判我們是詐騙內容!」根本問題不出在影片!不是內容!
我整理一下邏輯給大家聽。
一個家賣合法產品的商城粉專,突然有一天發防詐騙影片(我知道你們會拍影片是因為網站被攻擊),可是臉書不知道,臉書也不需要管,反正你們只是一支影片,也沒要幹嘛。
可是接下來,你們下了廣告。站在臉書的角度思考,會怎麼想?與粉專完全無關的影片,卻被下了廣告,肯定有其特殊目的。不是非營利機構、也不是媒體/自媒體,臉書要判斷為何啊!
他們會仔細分析廣告內容,除了影片本身,你們還寫了「分享影片可抽 1000 元防詐騙獎金」。第一,這個動作本身違反臉書規範;第二,臉書不是白癡他們也見過那麼多無恥之徒,很多人是真的會掛羊頭賣狗肉。
臉書懷疑你們以防詐騙的名義,實際上是要行詐騙之實。這個詐騙是什麼?是一千元獎金說要送但不會送?當然不是。是你們讓「詐騙集團」這個內容擴散了。無論是反詐騙還是挺詐騙,一個既不是機構又不是媒體的粉專,都非常可疑。
所以專員才會問你們被疑似詐騙集團攻擊的事件,是否發生在臉書平台上。你們回答否,就算已經報案了,臉書心裡 murmur:到底關我屁事!你在別的地方被攻擊,跑來我平台上擴散詐騙集團資訊。
你們屢次廣告文案違反規範、又多次張貼爭議性內容(那個 XX 公分很棒棒是你們的吧),如今幫詐騙內容下廣告,嫌疑很大。先把粉專關了,是上策。
原本這件事還有挽回的空間,可誰知波特王一個轉身,拍了影片衝康臉書。再去跟臉書低聲下氣?呵呵。他們沒把波特王也端了,是因為找不到下手機會。你們會死,是各種因素造成的。
我給你們及其他人的建議是:
1. 不下廣告不保證安全,但下了廣告危險指數立即飆高。沒事不要亂下廣告,嫌錢太多可以捐給慈善機構。
2. 這年頭,臉書不會因為一次失誤就直接判你死刑。你要維持良好紀錄,才不會一次死翹翹。我之前被檢舉過文章為垃圾訊息,可是從來沒有遇過文章被撤下。為什麼?因為我很小心。我發文頻率低,每次寫文都小心翼翼,就是這個道理。
3. 檢舉一個粉專,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按「詐騙」。所以被檢舉詐騙,是很正常的。但無奈,橙姑娘被檢舉詐騙,內容又剛好真的是關於詐騙,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不該笑落水狗粉專沒了已經很可憐,但波特王真的很值得笑。
4. 臉書規範請詳讀,不要不做功課,出事後哭哭。
5. 粉專類別很重要,這句話請拿出螢光筆圈起來。如果反詐騙影片是貼在波特王粉專,廣告文案不要違規,那支影片是不會有事的。自媒體進行反詐騙推廣,很合理。不合理的是橙姑娘是商城,卻進行這樣的推廣(還灑錢下廣告、辦抽獎活動)。
6. 這條送給波特王:不要自己無知,就說是別人帶風向,顯得你很蠢。
眼下你們能做的,就是給臉書裝孫子。爺爺你最棒了,爺爺你是對的,爺爺我知道自己的問題出在哪兒了下次再也不敢了。警方那邊給了個結果後,拿去給臉書看,說不定有得救。
以上(本宮覺得自己真是好人好事代表)。
張貼廣告檢舉獎金 在 凡槿(廣告小妹)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自己找上門來討戰,我苦口婆心講了這麼多還聽不懂,實在懶得救你們。但看在我哥的份上,放你們一條生路。讓你們死得明白,為什麼會死。
你們洽詢的臉書專員,是廣告部的。粉專會被端掉,不是防詐騙影片有問題,是你們下了廣告。一直在那邊圍繞著內容打轉,嚷嚷著「臉書誤判我們是詐騙內容!」根本問題不出在影片!不是內容!
我整理一下邏輯給大家聽。
一個家賣合法產品的商城粉專,突然有一天發防詐騙影片(我知道你們會拍影片是因為網站被攻擊),可是臉書不知道,臉書也不需要管,反正你們只是一支影片,也沒要幹嘛。
可是接下來,你們下了廣告。站在臉書的角度思考,會怎麼想?與粉專完全無關的影片,卻被下了廣告,肯定有其特殊目的。不是非營利機構、也不是媒體/自媒體,臉書要判斷為何啊!
他們會仔細分析廣告內容,除了影片本身,你們還寫了「分享影片可抽 1000 元防詐騙獎金」。第一,這個動作本身違反臉書規範;第二,臉書不是白癡他們也見過那麼多無恥之徒,很多人是真的會掛羊頭賣狗肉。
臉書懷疑你們以防詐騙的名義,實際上是要行詐騙之實。這個詐騙是什麼?是一千元獎金說要送但不會送?當然不是。是你們讓「詐騙集團」這個內容擴散了。無論是反詐騙還是挺詐騙,一個既不是機構又不是媒體的粉專,都非常可疑。
所以專員才會問你們被疑似詐騙集團攻擊的事件,是否發生在臉書平台上。你們回答否,就算已經報案了,臉書心裡 murmur:到底關我屁事!你在別的地方被攻擊,跑來我平台上擴散詐騙集團資訊。
你們屢次廣告文案違反規範、又多次張貼爭議性內容(那個 XX 公分很棒棒是你們的吧),如今幫詐騙內容下廣告,嫌疑很大。先把粉專關了,是上策。
原本這件事還有挽回的空間,可誰知波特王一個轉身,拍了影片衝康臉書。再去跟臉書低聲下氣?呵呵。他們沒把波特王也端了,是因為找不到下手機會。你們會死,是各種因素造成的。
我給你們及其他人的建議是:
1. 不下廣告不保證安全,但下了廣告危險指數立即飆高。沒事不要亂下廣告,嫌錢太多可以捐給慈善機構。
2. 這年頭,臉書不會因為一次失誤就直接判你死刑。你要維持良好紀錄,才不會一次死翹翹。我之前被檢舉過文章為垃圾訊息,可是從來沒有遇過文章被撤下。為什麼?因為我很小心。我發文頻率低,每次寫文都小心翼翼,就是這個道理。
3. 檢舉一個粉專,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按「詐騙」。所以被檢舉詐騙,是很正常的。但無奈,橙姑娘被檢舉詐騙,內容又剛好真的是關於詐騙,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不該笑落水狗粉專沒了已經很可憐,但波特王真的很值得笑。
4. 臉書規範請詳讀,不要不做功課,出事後哭哭。
5. 粉專類別很重要,這句話請拿出螢光筆圈起來。如果反詐騙影片是貼在波特王粉專,廣告文案不要違規,那支影片是不會有事的。自媒體進行反詐騙推廣,很合理。不合理的是橙姑娘是商城,卻進行這樣的推廣(還灑錢下廣告、辦抽獎活動)。
6. 這條送給波特王:不要自己無知,就說是別人帶風向,顯得你很蠢。
眼下你們能做的,就是給臉書裝孫子。爺爺你最棒了,爺爺你是對的,爺爺我知道自己的問題出在哪兒了下次再也不敢了。警方那邊給了個結果後,拿去給臉書看,說不定有得救。
以上(本宮覺得自己真是好人好事代表)。
張貼廣告檢舉獎金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亂塞競選文宣,該怎麼處理?】
選舉要到了,如果你跟我一樣,想必也對信箱、門口或路邊塞滿各種「競選文宣」感到不耐。我不是不喜歡政治,只是這種視覺系、影響環境整潔(心情)的競選方式,有沒有辦法處理?
🎸看文宣放在哪,有可能構成「汙染環境行為」,政府可以處罰!
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及第11款,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張貼或噴漆廣告汙染定著物」、「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汙染環境行為」,違反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處1200到6000元不等的罰鍰。
(指定清除地區,基本上會是全行政區,例如台北市的指定清除地區就是台北市的全部行政區)
目前各地政府都有各自的廣告物管理規則,想在路旁設立廣告(也就是競選宣傳),基本上都要申請許可才行,唯一的例外像是張貼在自宅之外(ex台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才不須取得許可。如果競選人擅自「#張貼」廣告於「你家 #巷口、路旁 #電線桿」,都算是第10款的污染環境行為,政府可以處罰。
如果不是「張貼」,而是放、夾、塞在你家,就要看文宣放在哪,決定是不是廢棄物。
像是台北市政府在90年依照第11款公告,即便不是張貼、懸掛,而是用「#夾附、#放置」的方式發送廣告,也有可能構成違法的污染環境行為。
例如夾放廣告在「#門牌、#對講機、#信箱外框、#信箱上方、#門框、#門縫、#門把、#門首、#交通工具」,都屬於台北市公告的污染環境行為,台北市政府也可以處罰。
舉例來說,台北市的A里長候選人派支持者塞競選傳單(或是那種競選衛生紙包,有夠難用)到你車子的雨刷上,讓你不得不重新開門就為了拿起傳單,構成污染環境行為;塞到你家門把上,讓你開門以後還要彎腰下來撿不然好像是你亂丟垃圾一樣,也構成污染環境行為。
(類似案件請參考:臺中高等行政法院92年度簡字第164號判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簡字第00830號簡易判決)
🎸確定是污染環境行為之後怎麼做呢?當然是打電話檢舉啦!
怎麼檢舉我應該不用多說,看你是要打電話還是線上舉報都行。不過我要多提的是「檢舉獎金」!
地方政府會給予檢舉污染行為的獎金,像台北市「臺北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檢舉濫貼廣告或是濫發廣告者,檢舉人只要具名、盡速並附上證據,就有機會獲得罰款的50%做為檢舉獎金。
(如果最後環保局沒開罰的話就拿不到)
假如你要檢舉,別忘了走政府的正式檢舉程序,才能確保自己除了拿到生活的安寧以外,還有一點實際的填補。
🎸比較麻煩的是「信箱」,投到信箱裡還真的無法可管。
環保署曾有一個函說「廣告紙夾放置信箱,地方主管機關得視實際污染情況自行公告為污染環境行為。」(環署廢字第54754號)
但目前各地政府的公告,最多也就像上面一樣公告到「信箱外圍」,像是外框或信箱上方,才算污染環境。投到信箱內,目前看來不屬於污染行為。
至於其他法律途徑,投個競選文宣很難主張會受到什麼損害,也找不到類似的犯罪行為去定義,因此民事途徑、刑事途徑似乎都很難有所幫助。
這種情況,只能說碰到一個「有點煩又沒那麼煩」的人,你除了討厭他並且敬而遠之以外,法律上不能做什麼。
但選舉日快到了,看是要投給他的死對頭,或是投廢票都行,用你手中最有力的選票來對付他,或許比起任何法律途徑都來得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