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署聲明 | 6.26 聯合國國際支持酷刑受害者日 】
#呼籲國際持續關注中國酷刑問題
#敦促中國履行締約義務 #包括落實有效措施禁止一切形式酷刑
1987 年 6 月 26 日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簡稱《禁止酷刑公約》)正式生效。至 1997 年,這一天被定為「國際支持酷刑受害者日」。
今年是《禁止酷刑公約》的 34 周年紀念,我們以下聯署團體及個人謹此呼籲國際社會團結一致並堅定不懈地監督中國的酷刑問題,這對推動中國政府正視其人權違反狀況,至為關鍵。
中國為《禁止酷刑公約》的首批締約國,卻從未顯示其消除酷刑的決心。我們不忘聯合國人權專家多年來透過與中國政府的對話,提出對中國酷刑與不人道待遇問題的關注和憂慮。即如專家多次強調作爲締約成員,中國政府務須依據國際人權標準及原則,為酷刑定義,修訂刑法及刑訴程序,規範行政及執法權力,整理數據,完善監督問責機制等。
但令人遺憾的是中國政府對專家的大部分建議和呼籲,置若罔聞,而酷刑受害人亦鮮有成功申訴、索償或是追究刑責的例子。
中國政府背道而行,近年不斷強化嚴刑峻法、以含糊虛泛的國安之名,拓張行政和執法權力、將諸如「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以及其他不同形式的長期羈押和任意拘禁合理合法化,縱容酷刑繼續存在,將申訴人滅聲,令司法制度進一步扭曲。
根據酷刑受害人的報告指出,他/ 她們在關押期間,曾遭遇的酷刑和不人道的對待包括受襲、毆打、電擊、強迫長時間固定動作、幽禁、剝奪睡眠和足夠食物以至言語侮辱、威嚇和脅迫等等。
就此,我們深切關注近期關於北京丁家喜律師、法律學者許志永、廣東人權捍衛者牛騰宇曾在羈押期間遭受酷刑的報道。
此外,我們仍然憂慮以下各人的身心以及精神健康狀態:
- 陝西人權律師常瑋平,疑因公開自己在 2020 年年初曾受酷刑後,同年 10 月被帶走,至今音訊全無。
- 長沙公益仨人程淵、劉永澤和吳葛健雄;從 2019 年 7 月被羈押後至今音訊全無。
- 北京女權倡議者李翹楚,研究員,2021 年 2 月被帶走,至 3 月正式逮捕,至今無法會見律師及家人。
- 北京人權律師余文生,被判四年徒刑,現於南京服刑中。
除牛騰宇外,上述各人均被控以國安相關罪名,並因而被其本國法律剝奪會見律師的權利,直接增加其遭受酷刑的風險。
我們要進一步指出,近年有報告揭露,在中國酷刑除了被用來針對個別異見和維權人士外,更已被發展成為臣服新疆少數民族的系統性手段,也是管控和鎮壓其他少數民族地區的工具。
就著這些嚴重的關切,我們呼籲中國政府與相關的聯合國人權專家充分合作;亦即是作爲優先事項,允許國際人權專家,包括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立即前往新疆,並在尊重高級專員提出的條件下,讓她不受限禁,進入當地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回族、吉爾吉斯族及其他受影響社區作有意義的接觸探訪。
我們重申,作爲《禁止酷刑公約》的締約國,中國政府必須履行其締約義務,以積極認真態度面對聯合國專家的關切,並竭力消除其國内的酷刑和不人道對待問題。
我們再次確認國際人權原則和標準,呼籲中國據此改革其刑事訴訟程序和機制:
1. 立即釋放所有被不符合國際人權準則程序關押和囚禁的律師、人權捍衛者以及公民。
2. 承認不受酷刑為不可克減權利的特殊性,不能以國內法給予但書。
3. 以《禁止酷刑公約》爲本,將酷刑的定義納入中國法規;並據此檢視修訂其《刑事訴訟法》,包括但不限於廢除任意羈押和長期拘留、確保會見自選律師的權利等。
4. 制定可及、透明和有效的酷刑投訴機制,以確保受害人可以申索救濟和補償,而加害者得以被法律追究。
5. 設立包含官方和非官方專家的獨立委員會,監督《禁止酷刑公約》在中國有效落實。
作爲此聲明的聯署團體及個人,我們承諾將繼續為中國的人權狀況發聲,並共同努力,推動在中國和世界範圍內消除酷刑。
聯署:
團體
-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Amnesty International Taiwan) 臺灣
- 無國界律師組織(Avocats Sans Frontieres)
- 改變中國(China Change) 美國,華盛頓
- 中國死刑關注(China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CADP)
- 中國政治犯關注組(China Political Prisoners Concern Group) 香港
- 中國人權捍衛者(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 美國,華盛頓
- 全球基督教團結組織(Christian Solidarity Worldwide) 英國
- 中國律師之友(Committee to Support Chinese Lawyers) 美國,紐約
- 經濟民主連合(Economic Democracy Union) 臺灣
- 國際危難律師日(Foundation day of the Endangered Lawyer) 尼德蘭
- 前線衛士(Front Line Defenders) 愛爾蘭
- 香港邊城青年執行委員會(Hong Kong Outlanders Executive Committee) 臺灣
- Human Rights Now 日本
- 人權觀察 (Human Rights Watch) 美國
- 國際人權服務社 (International Service on Human Rights) (ISHR), 瑞士
- 國際西藏網路 (International Tibet Network) 美國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臺灣
- 律師助律師 (Lawyers for Lawyers) 尼德蘭
- 律師權利觀察(Lawyers' Rights Watch) 加拿大
- 萊特納國際法暨正義中心(Leitner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Law and Justice)美國,紐約
- Monitoring Committee on Attacks on Lawyers 法國
- 國際人民律師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eople's Lawyers )(IAPL).
- 華人民主書院(New School for Democracy) 臺灣
- 台北律師公會(Taipei Bar Association) 臺灣
-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Taiwan Alliance to End the Death Penalty)
- 台灣人權促進會(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臺灣
- 全國律師聯合會(Taiwan Bar Association) 臺灣
- 臺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Taiwan Support China Human Rights Lawyers Network) 臺灣
個人
- Jean-Philippe BEJA, 法國國家科學研究院-巴黎政治學院國際研究所名譽教授(Research professor emeritus CNRS-CERI Sciences po, France)
- Jerome A. COHEN, 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 榮譽法學教授(Professor of Law Emeritus, New York University, US)
- Martin FLAHERTY,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國際公共關係部門 客座教授(Visiting Professor, School of Public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 Princeton University, US)
- Eva PILS, Professor, 英國倫敦國王學院潘迪生法學院 教授(Dickson Poon School of Law, King’s College London, UK)
- Stuart RUSSELL, 澳大利亞麥覺里大學法學院 教授 (退休) Macquari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Australia (retired)
- TENG Biao, 美國芝加哥大學波津人權中心 客座教授 Pozen Visiting Professor, University of Chicago, US
(2021 年 6 月 26 日--臺北.日内瓦)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6萬的網紅升旗易得道,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升旗易得道 2018年11月20日 主持: Tony Choi, Johnny Fok, Dilbert 第一節:北京之行,天安門戒備森嚴,藍天白雲看不見霧霾。全聚德浪得虛名,北京菜被湖南菜入侵! https://youtu.be/XE_3MlLsDDw 第二節:香港飲食業經營極度困難,創業之...
建 德 國中 圍 毆 在 洪仲清臨床心理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事隔多年,記憶果然無法像風。女兒所受到的傷害,至今依然沒辦法完全癒合;常常在路上走著、走著,就驚嚇地錯覺當年施暴者仍如影隨形。
霸凌絕非只是單純的孩子欺負孩子的問題,它的成因,彼此牽絆,家庭的、學校的、社會的,千絲萬縷,不容易釐清。
據我的觀察,這些加害者多半是失歡的孩童。所謂「失歡」,或是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或是家長無暇管教、關愛的小孩;當然也有低成就的學生,因為在課業上無法得到肯定,就另謀出路,在拳腳上下工夫;也有些是由被霸凌者轉為加害人的。
摘錄自《#接住受苦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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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早安:
我一向關注霸凌議題,也常在版面上分享相關文章。不管是案例,還是如何應對,大致上都重複提了幾次。
但看廖老師這本書,看到母女都面對了霸凌,包括關係霸凌、言語霸凌、肢體霸凌,我感覺非常心痛。
被霸凌的經驗,可以是一輩子的痛,甚至可以嚴重到成為創傷。我跟家長與孩子一起面對的時候,常常一起進入無力、無奈的狀態。但這並不是簡單的事,常常我們也沒足夠的時間,把暗潮洶湧的情緒談清楚。
像是我遇到有孩子,遇到霸凌事件,內在會有一股對父母的氣惱。這是在互動比較深入之後,才討論到的情緒。在澄清之後,這股怒氣的緣由,類似「為什麼父母沒有好好保護我?!」
我再強調一次,我不認為面對創傷,是大多數人做得到的事。所以我很謝謝廖老師的努力,也心疼廖老師女兒的遭遇,光是用文字把這件事寫出來,都不是容易的事。
我喜歡周志建心理師在新書中的一句話,想給各位朋友參考,摘錄於此:
「童年的創傷沒有過,你的日子就不會好過。」
祝願您,能試著在有能量的時候,面對過去;沒能量的時候,現在的日子過得去就行,專注當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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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記憶像風
【文/ 廖玉蕙】
我的女兒上國中,除了學校課業不甚理想外,她開朗、乖巧、體貼且善解人意,我們雖然偶爾在思及「優勝劣敗」的慘烈升學殺伐時,略微有些擔心外,整體而言,我們對她相當滿意,尤其在聽到許多同輩談及他們的女兒如何成天如刺蝟般地和父母唱反調、鬧彆扭時,外子和我都不禁暗自慶幸。
去年暑假,考高中的兒子從學校領回了聯考成績單,母子倆正拿著報紙上登載的分數統計表,緊張地核算著可能考上的學校,女兒從學校的暑假輔導課放學,朝我們說:
「事情爆發了!」
女兒每天放學總是一放下書包便跟前跟後的和我報告學校見聞,相干的,不相干的。這時候,大夥兒可沒心情聽這些,我說:
「別吵!先自己去吃飯,我們正在找哥哥的學校。」
飯後,核算的工作終告一個段落,長久以來,因為家有考生的緊繃情緒,總算得到釋放,我在書房裡和兒子談著新學校的種種,女兒又進來了,神色詭異地說:
「事情爆發了!老師要你去訓導處一趟。」
才剛放鬆下來的心情,在聽清楚這句話後,又緊張了起來。在印象中,要求家長到訓導處,絕非好事,我差點兒從椅子上跳起來,問:
「什麼事爆發了?為什麼要去訓導處?」
女兒被我這急慌慌的表情給嚇著了,她小聲地說:
「我在學校被同學打了,那位打人的同學另外還打了別人,別人的家長告到學校去……反正,我們老師說請你到訓導處去一趟。你去了,就知道了啦!」
這下子,更讓我吃驚了!一向彬彬有禮且文弱的女兒,怎麼會捲入打架事件?又是什麼時候的事,怎麼從來沒聽她提起?我們怎麼也沒發現?
「是前一陣子,你到南京去開會的時候。有一天,我和爸爸一起在和式房間看書,爸爸看到我的腳上烏青好幾塊,問我怎麼搞的,我騙他說跌倒的,其實就是被同學打的,我怕他擔心,沒敢說。」
「同學為什麼要打你呢?你做了什麼事?」
「我也不知道!」
怎麼讓人給打了,還不知道原因。事有蹊蹺,當天傍晚,我在電話中和導師溝通,更震驚地發現,毆打不止一回,女兒共被打了四次。據導師說,這是群毆事件,領導者有三位,三位都是家庭有問題的女孩子。其中一位經常扮演唆使角色的R,與外婆同住,外婆當天被請到訓導處時,還拍案怒斥訓導人員誣衊她的孫女。遭受不同程度威脅或毆打的女孩有數位,其中,以我的女兒最慘,十天之內,被痛打四回,導師希望我到訓導處備案,以利訓導作業。放下電話,我覺得自己的手微微發抖,我不知道,一向聒噪且和我無話不說的女兒,在我遠遊回來多日中,怎能忍住這麼殘酷悲痛的事件而不透露半點風聲。我因之確信她一定遭遇到極大的壓力,果然不出所料,在外子和我款款導引下,她痛哭失聲,說:
「K威脅我,如果我敢向老師和爸媽告狀,她會從高樓上把我推下去,讓我死得很難看!」
我聽了,毛骨悚然。女兒接著補充說:
「何況,我也怕爸、媽擔心。」
我止不住一陣心酸。平日見她溫順、講理,不容易和別人起衝突,也忽略了和她溝通類似的校園暴力的應變方法,總以為這事不會臨到她頭上,沒想到溫和的小孩,反倒成了暴力者覬覦的目標。而最讓人傷心的,莫過於沒讓小孩子對父母有足夠的信任。
和外子商量過後,我們決定暫緩去訓導處備案,因為,除了增加彼此的仇視外,我們不太相信,對整個事件會有任何幫助,我們決定自力救濟。當然,這其中最重要的關鍵是我們都不認為十三、四歲的孩子會真的壞到哪裡去,多半是一時糊塗。尤其是知道這些孩子全是出自問題家庭,想來也是因為缺乏關愛所致,亦不免讓人思之心疼。於是,我想法子找到了主事的三位學生中的兩位T、R學生的電話號碼,K同學並非女兒的同班同學,據云居無定所,且早在警局及感化院多次出入。
當我在電話中客氣地說明是同學家長後,接電話的R的外婆,隨即開始破口大罵訓導人員的無的放矢,任意誣衊,足足講了數分鐘,言詞之中充滿了敵意。我靜靜聆聽了許久後,才誠懇地告訴她,我並非前來指責她的孫女,只是想了解一下狀況,外婆猶豫了一會兒,大聲喝斥她的孫女說:
「人家的家長找到家裡來了啦!」
電話那頭傳來了模糊的聲音,似乎是女孩不肯接電話,外婆粗暴地說:
「沒關係啦!人家的媽媽很客氣的啦!」
小女孩自始至終否認曾動手打人,我原也無意強逼她認錯,只是讓她知道,家長已注意及此事,即使未親自參與毆鬥,每次都在一旁搖旗吶喊也是不該。
第二位的T在電話中振振有辭的說:
「她活該。為什麼她功課不好,我功課也不好,可是,老師每次看到她都笑咪咪的,看到我卻板著臉孔,我就不服氣。」
如此的邏輯,著實教人啼笑皆非。我委婉的開導她:
「你如果看我女兒不順眼,可以不跟她一起玩;如果我女兒有任何不對的地方,你可以直接告訴她改進,或者告訴老師或我。不管如何,動手打人都不好,阿姨聽說了女兒挨打好心疼,換作是你挨揍,你爸媽是不是也很捨不得的呀!」
T倔強地回說:
「才不哪!我爸才不會心痛,我爸說,犯錯就該被狠揍一頓。」
後來,我才知道,T在家動輒挨打,她爸打起她來,毫不留情。
當我在和兩位女孩以電話溝通時,女兒一旁緊張地屏息聆聽,不時地遞過小紙條提醒我:
「拜託!不要激怒她們,要不然我會很慘。」
我掛下電話,無言以對。
兩位女孩都接受了我的重託,答應我以後不但不再打女兒,而且還要善盡保護的責任。我相信這些半大不小的孩子是會信守承諾的,她們有她們的江湖道義,何況,確實也沒有什麼嫌隙。
事隔多日的一個中午,女兒形色倉惶的跑回家來,說是那位神龍見首不見尾的K,在逃學多日後,穿著便服在校門口出現,並揚言要再度修理女兒,幸賴T通風報信並掩護由校園後門逃出,才倖免於難。看著女兒因過度緊張而似乎縮小了一圈的臉,我不禁氣憤填膺。這是什麼世界,學校如果不能保護學生的安全,還談什麼傳道、授業、解惑!
我撥電話到學校訓導處,訓導主任倒很積極,他說:「我剛才在校門口看到K,我再下去找找,找到人後,再回你電話。」
過了不到十分鐘,電話來了。我要求和K說話。我按捺住胸中怒火,K怯生生地叫「蔡媽媽」,我心腸立刻又軟了下來。這回,我不再問她為什麼要打人了,我慢慢了解到這些頭角崢嶸的苦悶小孩打人是不需要有什麼理由的,瞄一眼或碰一下都可以構成導火線。我問她:
「聽說,你一直沒到學校上課,大夥兒都到校,你一個人在外面閒逛,心裡不會慌慌的嗎?」
女孩兒低聲說:
「有時候會。」
「為什麼不到學校和同學一起玩、一起讀書呢?」
「我不喜歡上課。」
「那你喜歡什麼呢?……喜歡看小說嗎?」
「喜歡。」
我誠懇地和她說:
「阿姨家有很多散文、小說的,有空和我女兒一起來家裡玩,不要四處閒逛,有時候會碰到壞人的。」
女孩子乖乖地說了聲「謝謝」,我沉吟了一會兒,終究沒提打人的事。嘆了口氣,掛了電話,眼淚流了一臉。是什麼樣的環境把孩子逼得四處為家?是什麼樣的父母,忍心讓孩子流落街頭?我回頭遵照訓導主任的指示,叮嚀女兒:
「以後再有類似狀況,就跑到訓導處去,知道嗎?」
女兒委屈地說:
「你以為我不想這樣做嗎?她們圍堵我,我根本去不了。」
過了幾天,兒子從母校的操場打球回來,邊擦汗邊告訴我:
「今天在學校打球時,身後有人高喊K的名字,我回頭看,遜斃了!又瘦又小,妹妹太沒用了,是我就跟她拚了。」
女兒不服氣地反駁說:
「你別看她瘦小,那雙眼睛瞪起人來,教人不寒而慄,好像要把人吃掉一樣,嚇死人哪!」
事情總算解決了,因為據女兒說,從那以後,再沒人找過她麻煩,我們都鬆了口氣,慶幸漫天陰霾全開。
今年年初,時報舉辦兩岸三邊華文小說研討會,一連兩天,我在誠品藝文空間參與盛會。那夜,回到家,外子面露憂色說:
「很奇怪哦!女兒這個星期假日,成天埋首寫東西,畫著細細的格子,密密麻麻的,不知寫些什麼,不讓我看。」
夜深了,孩子快上床,我進到女兒房裡和她溝通,我問她是不是有什麼事要和我說,她起先說沒有,我說:
「我們不是說好了,我們之間沒有祕密嗎?」
女兒從書包裡掏出那些紙張,大約有五、六張之多,前後兩面都寫得滿滿的,全是她作的噩夢和那回被打的經過,像是在警察局錄口供似的,我看了不禁淚如雨下,差點兒崩潰。原先以為不過是小孩之間的情緒性發洩,沒想到是如此血淋淋的校園暴力。
……
女兒細細的小字寫著:
第一次:那一天是星期五,十五班的K跑來,叫我放學後在校門口等她。下課後,她打扮得花枝招展在門口等我,還噴了香水。她把我騙到隔壁興隆國宅二樓,我才放下書包,一轉身,她就變了一個臉,凶狠地問我一個我聽不懂的問題,我還來不及回答,她就打了我好幾個耳光,我愣了一下,她打我?我真是不敢相信?我和她無怨無仇,她為什麼打我?我跟她扭打在一起,她拉我的頭髮,我扯她衣服,她抓住我的頭髮把我丟出去,我整個跪到地下,也就是所謂的「一敗塗地」,她把我從地上拉起來恐嚇我「你要是敢講出來,我就把你從樓上推下去」,我怕得要命,因為氣喘病發,正喘著氣,突然從圍觀的人群中跑出來一個年約二十左右的女人對我吼:「你還喘!喘死啊!」說完,又給我一個耳光,我整個人又跪到地上去。我因為害怕,什麼都聽她的。出了國宅,我真的忍不住哭了!我哭的原因是因為我好膽小,而且我不甘心啊!我竟然就這樣傻傻地被她打!她還說我說話很屌,屌是什麼意思啊?我從來沒有這樣屈辱過,連爸媽都從來沒有打過我啊!她憑什麼打我?我恨死她了,我生平沒恨過什麼人,我發誓與她勢不兩立。
第二次:暑期輔導中午,K突然從校外跑來(她沒有參加輔導),約我去國宅十二樓talk talk,我很膽小,不敢反抗,只好乖乖地跟她去,一到十二樓,她就說:「上次你扯我衣服,害我整個曝光,你今天是要裸奔回去?還是被我打?」她看起來很生氣的樣子,我考慮了一下,就選擇挨打。她打人很奇特,不只是打臉,連後腦勺一起打,我被她打得臉熱辣辣的,腫得像豬頭皮似的,我實在痛得受不了了,請她等一下。我用手往牙齒一摸,手上都是血!她凶狠地說:「今天饒了你,算你走狗運!」走的時候,又恐嚇我不准講,要不然會死得很難看……
第三次:這一次本來是要找班上另一位同學的麻煩的,那位同學跑了,所以就找我。她們又問我一些莫名其妙的問題,問一句,揍我一下,這一次真的很慘,T、K二人連打帶踢地弄得我全身是傷,膝蓋上一大塊青腳印,久久不消。這次,嘴巴又流了好多血,啊!我真是沒用啊……
第四次:這次是在參觀資訊大樓時,T把我堵到廁所裡,又是拳打腳踢……
K:我到底是哪裡讓你看不順眼,為什麼一定要動手打人呢?這樣你又有什麼好呢?這樣打人是要被……
有一天我夢到我當上了警察,我們組長要我去興隆國宅抓兩名通緝犯,一是K,一是T,我到興隆國宅時,果然看到她們又在打人,我立刻上前制止,趁機從背後將K的雙手反扣,交給同事帶回局裡;再轉身冷冷地朝T說:「我這一次放你走,希望你改過,別讓我再抓到,不要讓我失望。」她問我:「你到底是誰?」我把證件拿給她看,她嚇了一跳,馬上向我下跪……
前兩天我又夢到K,她完全失去了凶狠的眼神,變得脆弱不堪,我勸她:「回家去吧!再不回家,妳媽要得相思病了!」K問我是誰?我告訴她,我就是以前被她打三次的人,我勸她改過向善,並幫她找回了媽媽,她高興地流下了眼淚……
…………
……
我一邊看,一邊流淚,這才知道,我們的一念之仁是如何虧待了善良的女兒。那樣的暴行對她造成的傷害遠遠超過我們的想像,而那些施暴的孩子的行徑,著實可用「可恨」或「可惡」來形容。我必須慚愧的承認,如果我早知道那些孩子是如此殘忍地對待我的女兒,我是絕不會那樣委曲求全地去和行凶者打交道的,我也深信,沒有任何一個母親會加以容忍的,我是多麼對不起女兒呀!
可是,事隔半年,為什麼會突然又舊事重提呢?
「不是答應過媽媽,把這件事徹底忘掉嗎?」
「最近考試,老師重新排位置,那兩位曾經打我的T、R同學,一位坐我左邊,一位坐我前面,我覺得好害怕!雖然她們已經不再打我了,可是,我想到以前的事,就忍不住發抖……」
我摟著女兒,心裡好痛好痛,我安慰她:
「讓我去和老師商量,請老師掉換一下位置好嗎?」
女兒全身肌肉緊縮,緊張地說:
「不要!到時候她們萬一知道了,我又倒楣了。我答應你不再害怕就是了!」
外子和我徹夜未眠,不知如何是好,女兒柔弱,無法保護自己,強硬的手段,恐怕只會給她帶來更大的傷害,我們第一次認真地考慮到轉學問題。一連幾天,我打電話問了幾間私立教會學校,全說轉學得經過學科考試,篩選十分嚴格。想到女兒不甚理想的學科成績,只好怏怏然打退堂鼓,上帝原來也要檢選智慧高的子民,全不理會柔弱善良的百姓。我在從學校回家的高速公路上,望著前面筆直坦蕩的公路,覺得前途茫茫,一時之間,悲不自勝,竟至涕泗滂沱。
正當我們幾乎是心力交瘁時,女兒回來高興地報告:
「老師說,下禮拜又要重新排位置,媽媽不要再擔心了……媽媽,真是對不起。」
那夜,我終於背著女兒和導師聯絡,請她在重換位置時,注意一下,是不是能盡量避免讓她們坐在一塊兒。老師知道情況後連聲抱歉,並答應儘快改進,臨掛電話前,導師說:「你那女兒實在可愛,她一點也不記仇,上次班際拔河比賽,她拚命為T加油,我一旁看著她喉嚨都喊啞了,臉紅嘟嘟的……我有時候上了一天課,好辛苦,偶爾上課時,朝她的方向望過去,她總不忘給我一個甜甜的笑容。蔡太太,你也是當老師的,應該會知道,那種窩心的感覺,當老師的快樂不就是這樣嗎?真是讓人心疼的孩子!」
第二天傍晚,孩子放學回來,我聽從導師的建議,和女兒一起到七樓陽台上把她寫的那些密密麻麻的紙條全燒光,希望這些不愉快的記憶隨著燒光的紙片兒灰飛煙滅。
紙片兒終於燒成灰燼!我轉過身拿掃把想清掃灰燼時,突然一陣風吹過來,把紙灰一股腦兒全吹上了天空,女兒惘然望著蒼天,幽幽地說:
「如果記憶像風就好了。」
記憶真的會像風嗎?
……
注記:記憶終究沒有能夠像風
校園霸凌現象,終於在事態日益嚴重及媒體持續的追蹤報導後,引起教育部及監察院的注意。其實,所謂的霸凌事件由來久矣,學校束手、家長絕望,許多的受害者籠罩在受害的陰影下度日,早已不是新聞,卻一直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
十六年前,女兒甫上國一時,我就用這篇〈如果記憶像風〉的文章,敘寫女兒在學校被霸凌的經過,飽嘗拳打腳踢滋味的女兒期望那些可怕的記憶能像風一樣消逝無蹤。當時,在暗夜中,我含著眼淚,用著顫抖的手,一字一句寫下被害經過及我們當時的處置方式,內心淌血,感覺孤立無援。多麼希望那些文字能引起教育單位的注意,後來證明只是徒然。身為教育工作者,從來沒有一刻像當時那般感到挫敗、束手。連女兒都保護不了的人,還談什麼教育別人的孩子!我甚至因此有些自暴自棄。
事隔多年,記憶果然無法像風。女兒所受到的傷害,至今依然沒辦法完全癒合;常常在路上走著、走著,就驚嚇地錯覺當年施暴者仍如影隨形。想到一向以為最安全的校園,竟然淪為暴力相向的場域,就讓人感到惶惑不安。據報載,全國校長協會呼籲,教育部應修正「學生輔導管教辦法」,賦予學校教師合法、合理管教權,並與內政部等單位協調,將家長的相關責任納入,政府、學校、家庭一起合作,才能將霸凌趕出校園。聽到這樣的消息,真是讓人沮喪!校長想到的居然只是擴充所謂的「管教權」。暗示大眾只要老師擁有「合法、合理」的管教權,就能將這些霸凌的學生制服;甚至有人建議將霸凌的學生隔離、轉學,這真是愚蠢又可怕的想法!什麼叫「合法、合理的管教權」?這是體罰復辟的意思嗎?是發給每位老師一把槍作為威嚇之用嗎?還是誰不乖就將他逐出校園?逐出之後呢?施暴學生轉移陣地,未來不還是社會的問題嗎!
霸凌絕非只是單純的孩子欺負孩子的問題,它的成因,彼此牽絆,家庭的、學校的、社會的,千絲萬縷,不容易釐清。據我的觀察,這些加害者多半是失歡的孩童。所謂「失歡」,或是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或是家長無暇管教、關愛的小孩;當然也有低成就的學生,因為在課業上無法得到肯定,就另謀出路,在拳腳上下工夫;也有些是由被霸凌者轉為加害人的。這些學生的行為固然可恨,但孰令致之?才是值得我們大人好好思考的。
社會沒有提供祥和的氣氛,大人沒有做出良好的榜樣,動輒洗門風、動私刑;媒體新聞為追逐視聽、閱報率,著意追逐腥羶色;電影及書本的分級制度沒能徹底執行,讓仍在是非邊緣猶疑的年輕人,輕易接觸血腥暴力作品,錯認糾眾結黨的行兇者為英雄;而我們的某些不肖的民意代表為求取選票,常常罔顧是非曲直,任意關說,干涉公權力的行使,間接姑息養奸;另外,那些學子們所崇拜的所謂綜藝偶像,不時在節目中用言語羞辱弱勢來賓,又何嘗不是另類霸凌?……在這樣的氛圍下,學校不言「教」,卻逕自要求擴充「管」!讓「管教權」凌駕教育最終極的目標—讓學生得到應有的溫暖指導及智育之外的德、體、群育的肯定,我以為這樣的威權思考,只會讓問題雪上加霜。
不可否認的,許多家長不盡成熟,難以依賴;經過專業訓練的老師被寄予厚望,也是自然的事,理應率先釋出善意,補家庭教育之不足。老師若能將眼光從優秀、出色的學生身上挪出些許給那些在家庭中失歡、在課業裡受挫的孩子,也許才是上策。我這不是唱高調,因為唯有這些孩子的心靈得到溫慰,學校沒有放棄他們,才能保護校園內其他的學生。而那些品學兼優的學生,受到多方肯定,也有正確的人生觀,甚至不乏溫暖的家庭支援;老師的調教,充其量讓他們在考試時,從第二志願躍入第一志願的學校,一、兩個志願之差,在人生行道上影響甚微;重要的是,搶救那些正在歧路上踟躕、徘徊的靈魂。他們一失足,就成可怕的未爆彈;一得到救贖,可能成為社會的中堅。唯有老師發揮愛心、耐心,並加強輔導技巧的訓練培養,從根本的關愛做起,才是可行之道。
《如果記憶像風》在成書後的十四年重新出版,我的女兒業已離開校園,進入社會。然而,記憶終究沒有能夠像風,陰影依然纏繞。我多麼希望這次八德國中所暴露的駭人聽聞的霸凌行為,除了引起廣泛追蹤報導與社會關注外,教育當局也能體察事件的嚴重性,想方設法提出嶄新的策略,讓學校教育有效地彌補家庭教育之不足,讓失歡的孩子因為學校的關懷與肯定,心靈得到適度的撫慰,因之變得心平氣和,霸凌行為得以從此在校園裡絕跡,則學生幸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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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字摘錄自
《#接住受苦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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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政治制度|知史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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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王朝的職官有中朝任職的內服官和被封於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別。內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務官和內廷事務官。最高的政務官,是協助商王決策的「相」,又稱「阿、保、尹」。王朝高級官吏統稱卿士。三公,則是因人而設的一種尊貴職稱,並不常設。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記載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禱鬼神的祝,掌記載和保管典籍的作冊(又稱守藏史、內史),武官之長的師長,樂工之長的太師、少師。內廷事務官是專為王室服務的官員,主要是總管的宰和親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項具體事務,有百工之長的司工,掌糧食收藏的嗇,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獵的獸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車的車正,為商王御車的服(又稱僕、御),侍衛武官亞,衛士亞旅,掌教育貴族子弟的國老,掌外地籍田的「畋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國首領的侯、伯,有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衛邊境的衛。
商代在實行貢納制度的同時,還有勞役租「助」,就是要求農人助耕公田(籍田),收穫皆為統治者所得,其比例約佔農人收穫的十分之一。殷紂王加徵賦稅,用以充實鹿台和鉅橋。
一、商朝的社會結構與社會生活
1、商朝的形成與疆域
商人的始祖契的母親是簡狄,據說她是見玄鳥墮其卵,吞食而生契。契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但他又是一個族群的始祖,這說明他正處於從母系向父系時代的過渡期。契與夏禹、周棄大約是同時代的人。曾被帝舜封於商,賜姓子氏。契的子孫便以商為氏族名號。
商族在夏代為諸侯,契的六世孫冥就做過夏的治水官。在成湯建國前,商族為尋求生存空間,自契至湯八遷。到契的八世孫上甲時,戰敗有易人,商族得到了發展。至契的十四世孫成湯時,商族力量強大,最終打敗夏桀,滅夏。湯乃踐天子位。
商朝從商湯建國到帝辛(紂)亡國,歷十七世三十一王。共496年。時間約在公元前16世紀至公元前11世紀。其疆域以今河南全省、河北南部、山東西部、陝西東部為中心。商代的歷史可分為早、中、晚三個時期,早期從成湯到雍己歷十四王,國都在西亳,即今河南偃師縣屍鄉溝的商城遺址。中期從仲丁到小辛,歷十王。此時由於王族內部爭奪王位,國力削弱,致使多次遷都,到南庚時遷於奄,即今山東曲阜。晚期從盤庚到帝辛,經十一王。遷都於殷,即今河南安陽西小屯村。據粗略估計,商朝初期人口大約為400-450萬人,至商朝晚期增至780萬人左右。
2、商朝的社會結構和社會生活
從社會分層看,主要分為王族與貴族、平民宗族與奴隸家族。其中王族與貴族都居住在城市及統治中心區。平民則分佈居住在城區內或四周。有手工業家族,商人家族,更多的是農民家族。中國古代奴隸與古希臘、羅馬奴隸制不同,他們主要不是生產奴隸,而是家內奴隸。從居住空間看,商王族居住在統治中心區,只是派親信到各地巡視監督。各地諸侯方伯也都居住在自己的領地內,通常是些相對小些的城,管理著自己的族眾。而真正的農民則居住在田野村落中。當時的手工業者大都居住在王畿或其他小城內。中國商業不發達,手工業者始終都主要為統治者服務。他們的手藝都是世代相傳,父職子繼。王族到平民乃至奴僕,都是以家族為基本生存單位,而且是世代傳承,很少流動,社會階層極其穩定。
二、政治婚姻制度與王位繼承制度
商朝流行族外婚,一夫一妻制基本形成。「昏時行禮故曰婚,婦人因夫成故曰姻」。自婚姻制度形成以來,就與政治聯姻密不可分。商族開國之主成湯,聽說伊尹長而賢,便派人到他的氏族有侁氏去請,但有侁氏不許,而伊尹也想歸屬於商湯,於是,商湯就請求娶有侁氏的女子成婚,而把伊尹作為媵臣一併嫁到商族。這樣不但密切了與有侁氏的關係,還得到伊尹這位能臣。此外,商還通過與有干國聯姻,強化了干國(河南濮陽市東北)的政治隸屬關係。其他臣屬於商的各地族氏方國,也都經常主動嫁送女子與殷商結親,這種結親方式被稱為貢納,有的是出於政治義務,有的則是自願。但有的則是迫於王威。如卜辭記載:「呼取女於婪」「呼取鄭女子」等。與此同時,商王族女子也要外嫁他族。古代「婦人謂嫁曰歸」,如《詩·大雅·大明》有言:「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文王厥祥,親迎於渭。」大邦即殷,商王帝乙將王族少女遠嫁周族文王,就是想利用血緣姻親紐帶維繫商周之間的臣服關係。由此編織出由宗親和姻親盤根錯節的政治金字塔網絡。如果說夏朝的政治聯姻還是為了團結強大異血緣諸侯國的話,那麼,商時的政治聯姻已基本確立了以商族為宗法核心的父權家長制地位。
為了子孫的繁衍,為了疆域的鞏固,歷代王族一貫實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度。「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娶妻多少已成為王朝興衰的標誌。凡國力強盛,則「重國廣嗣」,娶妻亦多。不僅可靠子孫之眾管理國家,也可後繼不憂,不愁沒有接班人。商代的聯姻邦國越多,它的根基也就越牢固。殷商以武丁娶妻最多。
在商王的后妃制度中,有一個特殊的現象,即有的王不止有一個法定的妻子。像仲丁有2位法定配偶,祖丁有3位,武丁有3位。凡法定配偶所生的兒子,都有權繼承王位。因此,商朝還沒形成嚴格的嫡長子繼承制,而是「父死子繼」配合「兄終弟及」。王位繼承制,凡兄弟行皆以長幼為序,兄終弟及,幼弟死後,王位應對復歸於長兄之子繼承。這個制度在中丁時期被打亂,中丁父輩有小甲、大戊、雍己三人為王。中丁為大戊之子,雍己死,按慣例王位應由小甲之子繼承,但「自中丁以來,廢適而更立諸弟子,弟子或爭相代立,比九世亂」,從而削弱了商王朝的統治。到小乙時,乾脆以幼弟之子繼位,故小乙給其子武丁。康丁以後,后妃制度改變為一王一妻制,並實行直接傳長子制度。因此,商代王位繼承制度雖有兄終弟及現象,但其主幹仍是以傳長為常法。
三、商朝的行政體制
商代的疆域由兩部分組成,商王室直接治理的王畿部分和諸侯方國的領地。其中,商王直接治理的部分稱為商、中商、中土、大邑商等。諸侯方國管轄的領地在王室周圍的稱為四土。在商王身邊治理王畿的官,稱為「內服官」,而諸侯方國臣屬王室,其主要活動在王畿外的諸侯國之內,稱為「外服」。這些官吏即是王室的外服官。
商朝內服職官稱為殷百辟,或百僚庶尹。表示其設官之多。商朝官吏多以尹為名,尹有治理、正長之義。庶尹相當於甲骨文中的多尹。
內服
屬於中央王朝的職官。商王之下,百僚之上有一人總領其事,輔佐商王。如成湯時的伊尹,便被湯「得之舉以為己相」。武丁時的傅說(悅)被「舉以為相,殷國大治」。
內服職官可分為四類:
(一) 政務性職官。有掌管農業的「藉臣」,掌管畜牧業的「牧正」,掌管手工業的「多工」。
(二) 軍事性職官。商代文武不分職,凡是官皆可出征為將。但因古時,「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故側重軍事的武職已出現。商代軍隊以師為最大編制單位,師長是武職中地位較高者,在甲骨文中的多馬、史、戍、衛、射等都是軍事性職官。
(三) 宗教文化類職官。即卜、巫、史等。商人非常相信天神,每事必卜。所以,在商王身邊專門有一群從事占卜的人。甲骨文中稱為「多卜」。即當今學者們所稱的「貞人集團」。巫也是職司神鬼的。古時卜和史不分,常常祝宗卜史連稱。在祭祀時,史主掌向神的禱告詞,還掌封官冊命之事,甲骨文和商代銅器中有「作冊」,是掌冊命的官。「國之大事,惟祀與戎」。
(四) 宮廷內職官。商王所居稱為寢,甲骨文中有王寢、東寢、西寢等名稱,在安陽殷墟發現商王宮寢基址五十多處,是王的居所及宗廟遺蹟。主管宮室的官稱為寑。宰也是主王宮事務的官吏。冢宰即王家事務大主管。武丁在未得傅說前,曾三年不言,政事決定於冢宰。
商朝的內廷官常握有實權,出任重吏。比如商王曾命自己身邊的寢去「省北田四品」,即視察北方土地,劃分其等級。這是非常重要的職任。而臣或小臣,本是處理王宮及王室事務的執役人員,這些人也多擔當軍政要務。如管事耕藉的「小藉臣」、管理眾人的「小眾人臣」、管理牧馬的「小多馬羌臣」。這些小職官後來演變成管理某些部門的專職官。
四、商朝的軍事制度
商王是軍隊的最高首領。無論是他親自出征還是授權與將領,都必先稟告或受命於祖廟。儀式非常隆重。商王親征在甲骨文中稱「王自征」、「王往征」「王征」。王以下武官有:師、馬、亞、射、衛、戍等,商朝武官的各級領導指揮系統。
商朝的軍隊由三個部分組成:王室軍隊、諸侯國軍隊和貴族武裝。商軍的主力是王室軍隊。甲骨文稱為「王師」諸侯國軍隊即在師前冠以某侯名。如「雀師」、「犬師」、「吳師」等。族軍則是貴族的私家武裝。像子族、多子族、三族、五族等。它們也常出征衛戍。這些貴族的私家武裝在春秋戰國時迅速壯大,成為各諸侯國稱霸的主力軍。
戰車仍是打仗的主力核心。但此時的戰車已至300輛。步卒編制稱「行」,分左、中、右編制。軍隊稱為師或旅。據甲骨文記載,武丁時出征臨時徵集的兵員甚至多達一萬三千人。原始徵兵方式是臨時性的擊鼓聚眾。到武丁時,則將居民按軍事建制編制起來,戰時只需命將於廟,就可率軍出征。到商末,據《殷本紀》記載,商紂發兵17萬人抵禦周武王。其中有50餘國的軍隊,而商王室的軍隊從其編制上推斷應有6萬人。
編入「王師」中的成員,稱為「邑人」,即居住在王都及附近的平民。考古人員從安陽殷墟中發現大量中小平民墓葬,其中的男性成員多陪葬有兵器。王室統領的中央軍,無論是在數量、素質還是裝備上,都優於地方諸侯與方國的國軍和族軍。
五、商朝的司法制度
《左傳》昭公六年記載:「商有亂政,而作湯刑。」據傳商時的刑律達三百條之多,說明商代的法律已比較完備,後世重刑法的荀子都說:「刑名從商」。後世將夏代的《禹刑》、商代的《湯刑》和周代的《九刑》合稱為「三辟」。辟即法。三辟即三種法律。
商代的法律具有神判和神罰的特色。成湯伐桀時,就聲稱自己是「致天之罰」。盤庚對反對遷都的人說「故有爽德,自上其罪汝,汝罔能迪」,(你們若有失德行為,我的祖先神在天上就要給你們懲罰,你們就活不長了。)商王要用刑,也得先占卜,經占卜後行刑,表示這是上天的判罰。
商代的法律同樣體現出農耕文明國家以孝治天下的統治特色。《商書》曰:「刑三百,罰莫重於不孝。」可惜的是,由於年代久遠,我們已經看不到湯刑三百的完整面貌了。從保存下來的零星史料中,我們只能看到其中的一些罪名:
不孝之行。我們的祖先因長期過著累世聚居的生活,鄉村的安定團結是整個社會得以長治久安的基礎。在血緣聚居的鄉村,子女如果不孝,整個家族就不得安生。且在家不孝父母,出門也不會聽長輩的話,甚至會犯上作亂。所以,國家對不孝的處罰最嚴厲。因為齊家是治國平天下的根本。
不從誓言。《尚書.湯誓》中,成湯在動員將士出征討伐夏桀時說:「爾不從誓言,予則孥戮汝,罔有攸赦。」
顛越不恭。《尚書.盤庚》中,盤庚對臣民說:「乃有不吉不迪、顛越不恭、暫迂奸宄,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不吉不迪即不善良不和順,顛越不恭好作壞事,不服從帝王命令。暫迂奸宄乃詐偽奸邪犯法作亂。這些罪都要處以極刑——割鼻、滿門抄斬、斷子絕孫。
臣下不匡。即臣子不對國君進行匡正勸諫,也要施以刑罰。勸諫範圍包括「三風」、「十愆」。「三風」即:巫風、淫風、亂風。「十愆」即:歌舞不時,貪於貨色遊樂、田獵、輕侮聖人議論、拒違忠直規勸、疏遠有德長者和與頑劣之徒朋比為親等。臣下若對主上這些行為視而不見,就是失職,就要處以墨刑:在臉上刺字。
棄灰於公道。「殷之法,棄灰於公道者,斷其手。」子貢認為此處罰實在太重了。孔子則認為,這種重罰是為了讓人們建立公德,了解治國的道理。在公道上棄灰,若恰遇過路人,使其滿面皆灰,其人必怒,易生鬥毆。如在鬥毆中出了人命官司,則按法要滅三族。所以,不如塞其根源。
商代的刑罰分死刑、肉刑和徒刑三種:
死刑又分以下幾種:⑴族誅——滅族。「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劓殄即斷絕,育指童稚。連兒童都不放過。⑵大辟——砍頭。⑶炮烙——將銅柱上塗上油,下面用炭火加熱,置人其上,人爛而墮火而死。⑷脯醢刑——把人做成肉醬、肉乾。《史記.殷本紀》記載:九侯有好女,入之紂,九侯女不願與紂淫亂,紂怒,不僅殺了九侯女,還把其父九侯剁成肉醬。鄂侯站出來據理力爭,商紂把他的肉作成肉乾。⑸剖。《史記.殷本紀》載:「比干極力勸阻商紂王作惡,商紂王大怒,說:『我聞聖人心有七竅,剖比干,觀其心。』就把比干的胸剖開,把心掏出來。
肉刑的種類有:⑴刖刑——砍掉一隻腳。甲骨文中多記載對逃亡的奴僕施以刖刑。傳說殷紂王對早上涉渡淇水的人都斷其脛——小腿。沒有任何理由,只是奇怪他們為什麼不怕水冷。⑵宮刑。男子去勢——割去男子生殖器。使之不能生育後代、斷子絕孫。⑶劓刑。割掉鼻子。⑷斷手。棄灰於公道則斷手。⑸墨刑。臉上永遠帶著刑餘之人的印記。
徒刑。拘繫作苦役。武丁時著名的輔佐傅說,據說就是一個身穿囚衣、用繩子繫著、在傅險地築城的苦役。相當於戰國時的「城旦」。戰國法律,通姦者要被處罰作城旦。
囚禁也屬於徒刑類。商紂就曾把周文王囚禁在羑里(今河南湯陰縣北),當時商代的監獄。商王室在各地都設有監獄,囚禁奴隸和罪犯。
六、商朝的財政制度
商朝的土地制度為擬血緣群體共有制。從名義上說,商朝的所有土地都是以商王為代表的王族所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由商王作為全國的父家長分配給同血緣貴族和異血緣貴族使用。由這些號稱為「子」的次級父家長們管理自己的族眾。所謂的私田,就是各自為了生存而佔有的田地,所謂的公田,就是要供養各級官吏而上繳的租賦。當時的農民都以血緣族群的方式累世聚居在世代相傳的土地上。原始社會時,他們自種自吃。進入文明社會後,不管誰當頭,都得交田租。開始是勞役地租,集體耕種的一村農民,要先耕種公田土地,那上面生長收穫的糧食要供養王室或侯伯。他們也有自己的頭。通常都是年長者,每日坐在村口,早上監督村民出去種地,晚上檢查他們帶回多少柴禾。還要監督婦女集體製衣。這些人就是秦以後的地方三老。往往都是由當地德高望重的老人擔任。
村民除了交納糧食之外,還要服勞役,如修路、築城、參加圍獵等。戰時還要隨主人出征,並自備裝備、口糧,這就是後代的賦。各地貴族把農民上交的糧食除留自己享用外,還要上交給王室一部分,並負擔提供軍事力量及王室建築勞役的任務。
商王族也有自己的土地,名為「王莊」,面積相當大,諸侯國中也有王族田地。耕種王莊之田稱作「藉田」,開發王莊之田稱作「裒田」。王族派專門的官令尹、小藉臣、小眾人臣等管理監督大田耕作。王莊的收穫物儲藏在專門的倉庫內,甲骨文中稱為「廩」——倉廩實而知榮辱。商王也時常派人到各地去巡視,稱為「省廩」。當時,這些倉庫中的糧食只用於商王族眾的供給,官吏和軍隊都各自由自己的土地所出自行解決供給問題。不由國家統一負擔。
其餘則是各地侯國和方國向王室交納的貢品。有牲畜、野獸、貨幣、穀物、奴隸、美女、占卜用的龜甲、獸骨等。開始這些貢物是各地方勢力向中央表示臣服的進獻,後來,王權加強,或商王荒淫無度時,這些貢賦就變成中央強制收取的賦稅。
外服官指商人所封的諸侯或臣屬於商王朝的方國。《尚書.酒誥》:「越在外服,侯甸男衛邦伯。」在甲骨文中有侯、伯、子、男、任等稱,都是商代諸侯。諸侯領地散佈於王畿之外,他們有自己的職官和軍隊,是自給性較大的政治實體。諸侯承認商王朝的宗主權,並要對商王室盡一定的義務。主要有:
1、戍邊。2、隨王出征,討伐叛國。3、向王室納貢。4為王室服役。此時的中央與地方諸侯的關係,要比夏朝時緊密而嚴厲多了。如諸侯不服從商王命令,則要加以懲罰。例如:商王文丁十一年,就殺了周族首領季歷,紂王把周文王囚禁在羑里,都是王權行於諸侯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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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旗易得道 2018年11月20日
主持: Tony Choi, Johnny Fok, Dilbert
第一節:北京之行,天安門戒備森嚴,藍天白雲看不見霧霾。全聚德浪得虛名,北京菜被湖南菜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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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香港飲食業經營極度困難,創業之前要認真考慮,交待清真餐廳擱置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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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金馬獎揭起台獨浪潮,中國一點都不能少,但可以放棄三百萬平方公里失土?推動中國香港正名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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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揭穿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換殻上市真相!愛國大媽粉碎馬拉松跑手奪金希望,大圍三人圍毆變誤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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