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1/11~110/01/18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徵聘「定期性行政助理」公告
◆用人單位: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
◆名額:1名(得置候補2名)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學歷。
2.認真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抗壓性高,可獨立完成交辦工作者。
3.具公文撰寫及帳務核銷、計畫申請及管理能力。
4.具電腦文書處理、簡報製作及資料統計分析能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相關軟體之操作。
5.具工作項目相關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校執行農委會所屬計畫相關行政業務。
2.辦理本校農委會廠商資格審查投標作業事宜。
3.彙整一般產學相關出國報告業務。
4.辦理本校特聘教授遴聘業務。
5.辦理傑出貢獻特聘教授獎勵。
6.協助辦理研究推動組校內外推廣活動。
7.本校教師承接計畫之行政管理費計算、核對、解說收取標準,教師計畫之領投標,各項計畫書(或契約書)歸檔管理(農委會及其轄下各單位、廠商)。
8.產學合作計畫相關公文之擬定、辦理,協助會辦各項產學合作計畫相關公文及合約檢視(農委會及其轄下各單位、廠商)。
9.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管理及待遇:
1.本職務為現職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契約期滿即終止契約。
2.工作預定期間:自聘任日起至110年11月07日止。
3.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新進人員須經過3個月的約僱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負責評估工作能力及整體表現,試用合格後始得正式約僱。試用期間經評估不適任者,由用人單位主動簽會人事室通知隨即停止試用。
4.待遇依本校「約用聘僱(約僱)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規定支給:新進人員以行政(技術)助理1級223薪點27,805元起薪。
5.本校僱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應徵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10年01月18日前,依序檢具下列資料:
(1)本校報名表(必檢附,如附件)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必檢附,需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資格始予採認)
(3)各類型考試、測驗或專業訓練合格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
(4)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掛號郵寄至本校-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
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應徵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所附本校報名表務請書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合則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惟於徵聘作業完成後,甄聘結果將公告於本校人事室網頁;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3.若公告期限截止,報名人數未達徵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名額者,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4.候補名額之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未獲錄取且未附回郵信封者之個人資料,將於此次甄選完畢後併予銷毀。
6.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2)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3)本校人事室網址 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4)「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www.taiwanjobs.gov.tw/點選「找工作」。
(5)「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點選「找公司」。
7.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12朱小姐。
<<** 詳細內容請依人事室網站公告內容為基準 **>>
<<** 相關報名表格請至人事室網站最新消息及徵才求職區下載 **>>
<<** 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hula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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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要花在刀口上 前瞻二期的必要性?】
前瞻第一期計畫執行率不佳,希望政府能先說明前面四年的成效,再來討論第二期後四年4200億元的急迫性。
#前瞻二期 預算籌編案近日在立法院完成一讀,交付委員會審查。民眾黨團曾一度提案要求全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排案,但不敵執政黨人數表決優勢,全案仍交付經濟委員會審查。
根據審計部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指出,「#預算實現率」僅6成多,國發會卻強調「預算實現率」與「計畫經費執行率」不同,執行率已達92.35%。
希望不要玩文字遊戲,統一口徑並明白告訴國人,執行率到底是多少?需要再持續花大錢編列預算的正當理由為何?請說服大家,這些投資不會是拿來圖利財團之用。
前幾日崩塌的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就是「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改善停車問題計畫」首批申請工程補助7案之一,而這7案獲得補助總共近新台幣11億元。
若崩塌現場是已經完工並正式營運啟用,傷亡會如何慘重,令人難以想像。到底是工程發包的廠商資格審查出問題,還是材料與施工技法有問題,又或是根本地質鬆軟不堪開挖?這到底是個案還是通案問題?
這些停車場只是整體前瞻計畫的冰山一角,但如今工程已出現疑慮,7處停車場如何能於109年陸續完工,都該公開透明逐一檢視。
要大撒幣也請撒得有道理,更不能拿民眾的寶貴的生命當「賭注」。
#公開透明 #財政紀律
廠商資格審查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03/10~109/03/18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徵聘「定期性行政助理」公告
◆用人單位: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
◆名額:1名(得置候補2名)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校執行農委會所屬計畫相關行政業務。
2.辦理本校農委會廠商資格審查投標作業事宜。
3.彙整一般產學相關出國報告業務。
4.辦理本校特聘教授遴聘業務。
5.辦理傑出貢獻特聘教授獎勵。
6.協助辦理研究推動組校內外推廣活動。
7.本校教師承接計畫之行政管理費計算、核對、解說收取標準,教師計畫之領投標,各項計畫書(或契約書)歸檔管理(農委會及其轄下各單位、廠商)。
8.產學合作計畫相關公文之擬定、辦理,協助會辦各項產學合作計畫相關公文及合約檢視(農委會及其轄下各單位、廠商)。
9.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學歷。
2.認真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抗壓性高,可獨立完成交辦工作者。
3.具公文撰寫及帳務核銷、計畫申請及管理能力。
4.具電腦文書處理、簡報製作及資料統計分析能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相關軟體之操作。
5.具工作項目相關經驗者佳。
◆管理及待遇:
1.本職務為現職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契約期滿即終止契約。
2.工作預定期間:自聘任日起至110年11月11日止。
3.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新進人員須經過3個月的約僱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負責評估工作能力及整體表現,試用合格後始得正式約僱。試用期間經評估不適任者,由用人單位主動簽會人事室通知隨即停止試用。
4.待遇依本校「約用聘僱(約僱)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規定支給:新進人員以行政(技術)助理1級223薪點27,805元起薪。
5.本校僱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應徵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09年3月18日前,依序檢具下列資料:
(1)本校報名表(必檢附,如附件)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必檢附,需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資格始予採認)
(3)各類型考試、測驗或專業訓練合格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
(4)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掛號郵寄至本校-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應徵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所附本校報名表務請書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合則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惟於徵聘作業完成後,甄聘結果將公告於本校人事室網頁;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3.若公告期限截止,報名人數未達徵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名額者,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4.候補名額之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未獲錄取且未附回郵信封者之個人資料,將於此次甄選完畢後併予銷毀。
6.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2)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3)本校人事室網址 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4)「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www.taiwanjobs.gov.tw/點選「找工作」。
(5)「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點選「找公司」。
7.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12蘇先生。
<詳細內容及相關報名表格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參閱、下載。
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廠商資格審查 在 hulan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足,校方擬在化南新村興建法學院大樓,當地居民反對,向文化局提報文資,訴求全區保留,文資委員也多次前往會勘
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121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第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應符合其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規範,優先保存聚落建築群原有生活形態與無形文化。
第四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包括下列標的:
一、聚落建築群之建築、構造物。
二、聚落建築群整體空間紋理。
三、聚落建築群保存再利用之必要公用設備、公共設施。
第五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紀錄。
六、其他相關事項。
第六條前條第一款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據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保存強度分區、分級設定,擬定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及內容。
二、現況調查,包括擬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內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結構、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調查。
三、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原有建築形式工法之調查。
四、景觀維護方針、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
五、必要之現況測繪或圖說。
六、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與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七、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四條所定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八、修景、環境設施整建整備、防災系統設施之設置建議。
九、修復或再利用實施期程及經費概估。
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必要調查之資料整理分析。
二、規劃及設計方案之研擬。
三、現況之測繪、圖說繪製及必要差異分析。
四、必要景觀與設施保存之設計。
五、必要之結構安全檢測及補強設計。
六、施工說明書之製作。
七、工程預算之編列。
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適用之檢討。
九、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建議研提之因應計畫。
辦理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前項所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第五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
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點、核對及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之記載。
三、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
四、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五、修復構件之量測及彙整。
六、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
七、原有文物、重要風貌、設備保護措施之執行。
八、施工中因重大之發現所為對業主之通報。
九、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將竣工書圖及因應計畫送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建檔。
施工廠商於第五條第三款施工中,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
第九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之施工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前項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第十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內容中,其保存強度分級高者,原有建築與景觀形貌,應由具備傳統匠師資格者施作。
第十一條第五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第十二條第五條第五款工作紀錄,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修復或再利用範圍之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施工前後修復狀況之紀錄。
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
三、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
四、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驗收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之收列。
五、修復成果綜合檢討與建議。
第十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學者召開工程諮詢或審查會議。
前項諮詢或審查會議,得為規劃設計之審查、協助審查廠商書件、指導修復工程進行、審查各項計畫書圖及其他必要之諮詢。
第十四條因應聚落建築群之特殊性或非屬聚落建築群整體性之修復或再利用者,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其修復及再利用得依實際情形簡化,不受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廠商資格審查 在 張耀中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中市精密園區炒地皮?議員:3成已轉手】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一期在民國94年出售土地給廠商,當時土地一坪4.3萬元,如今漲到近30萬元。市議員張耀中表示,園區有高達3成廠商資料已變更,將用地資格轉售或出租他人,獲利比生產更好。
張耀中說,精密園區一期計有93家廠商核准進駐,截至去年7月底止,共有27家和原始中籤廠商登記資格有異,經實地查訪都是沒有進駐,就把用地權利資格賣掉,或拿到用地資格而不進駐生產,坐等工業用地價格上漲,民國94年,精密一期用地一坪4萬3000元,廠商抽到籤,離開會場立即有仲介開價7萬9000元承購,現在地價接近30萬元,漲了超過7倍,利潤比生產更豐厚。
張耀中指出,還有整廠建置完成後出售或出租,更甚者變更股東名冊,幾乎和原遞交市府的審查資料完全不符,另有在精密一、二期皆取得資格的廠商,在二期用新成立的公司參與遴選抽籤,中籤後歇業轉售或轉租他人,這些亂象讓有心「鮭魚返鄉」卻找不土地的中小企業心灰意冷。
經發局對此表示,市府對於精密一期、二期用地移轉均有相關規定,且市府權管的工業園區內工業用地,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檢附該局出具同意移轉證明文件,藉此嚴謹審查控管園區內工業用地所有權移轉行為。
經發局長呂曜志也說,產業有景氣循環,企業有經營良莠,十幾年後來看進駐廠商的變化,光就地價差異來定義炒作,也不盡客觀,但議員的提醒有道理,該局一定會注意。
廠商資格審查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口頭質詢─
▶6/5在富里、玉里間發生出軌,部長說一個星期內提出檢討報告,但是至今我們還沒有看到完整資訊,反而是臺鐵的網站上提了獎勵名單。本席認為獎勵一定要和檢討並行,沒有完整的檢討完全歸咎於天候狀況,讓人沒有辦法接受。
▶部長甫上任時說要重新檢視臺鐵提出新的一千多億元以上購車計畫,預計新購1,300輛以上的新車,目前有無新的進展?東部一直迫切期待的加長的12節車廂的預定的時程?
部長:支線的規格特別且急需,需做規格上、生產上確定的小量採購,因支線大部分沒有電氣化,但是到了主線又要進入電氣的使用範圍,所以它是燒油的,但是規格、性能就跟主線上大量採購的不太一樣,所以這部分的採購要多花一點時間來討論。大前天已經截止收件,其他的會按照歷次交委會決定規格、數量及廠商資格等方面進行嚴謹性的審查。
鹿潔身副局長:60輛支線使用的環保柴聯車,有兩家投標,會針對這兩家的投標文件進行資格和技術方面的審查,按照政府採購法採用異質採購的審標方式進行,並沒有訂特定的期限;另600輛的城際列車目前正在進行規範的最後審核工作,我們也希望找一些外部的專家來幫忙提供一些意見。經過審慎地審視後,按照政府採購法的程序進行公告。
▶過去國內使用的車種很多,司機的訓練也不太一樣,當初進普悠瑪和太魯閣號列車時,需針對這兩個列車特殊性能再做特定司機的訓練,導致駕駛司機的流動率無法提升,有時在人力不足或連假期間需要加班或增加運能時,還有招考人數的限制。而最近參與臺鐵相關國家考試的人數減少,如果車種過多,也會衍生後續軟體及配套的問題。所以,應在這次整體採購需求的設計中,納入駕駛車輛以及他們彼此之間互換不同線上使用的狀況、互通的需求,讓我們的資產有更多元的使用方式。
副局長:司機員採用證照制,按照不同的車型採用不同的證照。最近幾年一直朝車種簡化,車型單一化。另外運能的部分,路的部分有些長期的規劃,車的部分也希望按照能夠編掛的最大編組數,朝12輛一個列車的編組方向進行。
▶採購新列車的過程中,應善用舊有的車種和人力,同時考量臺鐵營運負債的狀況,思考舊車的翻新的可能性?甚至像古董車的翻新,一樣有其市場價值,翻新恢復它數十年、百年前的高檔列車的型態,可以帶來觀光價值。畢竟我們現有的人力熟悉的就是這些舊型態的車,這些車子本身的renovation和能否延長使用年限、相關經濟價值是否有做精算?未來採購計畫是否要全數用於新車的採購?或者一部分拿來作為舊車的翻新和延長使用年限?整體來講,經濟價值是否會更好?
副局長:舊車改造大概有兩個方向,第一,目前客運上還在使用的兩個主力車輛,例如PP推拉式自強號和500型區間車,在未來六年行車改善計畫裡面已經有編預算做動力改造,因為動力改造之後有一些資本的投入,所以會計上會要求我們延長使用年限。按照成本來看,新車一定比較貴,舊車雖然做了動力改造可以延長使用年限,惟服務的品質還是會遜於新車,而且還是有年限的問題,當然,安全上都沒有問題。另外,目前淘汰下來的莒光號客車,如果車況、安全還是許可,臺鐵也準備撥出一部分車輛來打造主題式的客車車廂來發展鐵路觀光旅遊。改造的部分在已經核定的六年行車改善計畫裡面已有編列預算。未來改造計畫和採購計畫採同步進行,下個年度預算裡面會分開編列。
▶舊的蒸氣火車有特殊觀光價值,目前我們還是有一些蒸汽火車偶爾臺鐵會拿出來用,非常受民眾歡迎,甚至有遠自英國的旅行社也在詢問這些蒸汽火車什麼時候會上路、是不是可以租用讓國外鐵道迷來使用。整體如果有一些特殊的觀光旅遊,例如與鐵道迷專屬的旅遊行程結合,是否有計算過相關的價值?是不是可以把這些舊的蒸氣火車局部性的使用?我們怎麼從它的票價和營運常態化來提升整體周邊的效益,以及住宿和其他旅遊行程,是不是能夠有配套規劃? 請提供有關舊的蒸氣火車的復駛、相關的成本、現在的票務售票狀況、使用的計畫等書面資訊。
部長:新車採購在規格和期程上面都要擴充能量和效益。關於舊車再利用部分,等於在創造臺鐵的特色,同時開發品牌,善用舊的司機、舊的車輛型態來喚起一些特定地點和地方觀光結合。最近松山臺北機廠跟文化部合作,過去隨著技術已經不再適用、維護的空間,透過妥善利用,除了在文化上面是資產之外,更彰顯臺鐵在服務上多元化的經營。
▶華航有一些增班的規劃,這些規劃都是在兩岸、歐洲、東北亞、紐澳等航線的增班直飛,但是現在新政府的新南向政策會特別針對印度及東南亞強化雙邊關係,這樣一個整體國家政策並沒有呈現在華航對未來航線的增加及開發上,這個落差到底要怎麼改善?也請交通部民航局及華航提供書面答復。
廠商資格審查 在 廠商資格審查表 的相關結果
廠商資格審查 表. (本審查表應裝入外標封內). 廠商名稱. 審查結果意見欄. 負責人姓名 ... 檢查項目1投標資格證明文件,投標人應依投標須知第五點,提送與原. ... <看更多>
廠商資格審查 在 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的相關結果
廠商 名稱:. 證件封內應附之文件. 合 格. 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 1. 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2. 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3. □押標金. □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 <看更多>
廠商資格審查 在 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的相關結果
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最有利標採購). 標的名稱:. 投標廠商:. 資格審查所需證件請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訂定,並以投標須知為主。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