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懲罰性罰款並非雇主說了算,應由勞資雙方共同以契約方式約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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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規則 罰款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遲到十分鐘就扣半天薪水?勞動部說NO】
微冷的早晨,為了要在九點前順利抵達公司打卡,西裝革履的上班族們行色匆匆地從捷運站魚貫而出。九點鐘一到,才拔腿狂奔進入公司的員工只能扼腕自己沒有跑快一點,以「遲到」作為一天上班的開始,還有可能被扣一大筆錢,心情好鬱卒。
但公司扣錢的舉動是合法的嗎?
🎸遲到只能按薪資比例不發遲到時間的薪水,不能額外多扣錢
雇主可以因為勞工遲到十分鐘就扣半天薪水嗎?對此勞動部在今年三月作出函釋(勞動條2字第1090130271號),依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在勞雇雙方沒有另外約定的情況下,工資是勞工因工作應獲得之報酬,勞工上班遲到之時間,因為沒有提供勞務,雇主可以不發給工資,但應依遲到時間比例扣發當日工資,不得溢扣。
也就是說,如果勞工遲到十分鐘,雇主只能不發那十分鐘的薪水,不能直接扣半天的薪水,否則會因為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被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如果雙方有契約明文約定,雇主就可以多扣錢嗎?
如果是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的公司,依勞動基準法第70條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針對工作時間、工資、獎金、應遵守之紀律、考勤、解僱與福利等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不能逾越法令規定。
如果雇主和勞工具體購過契約約定遲到十分鐘就扣半天薪水,實務上認為這樣顯然失衡的懲罰或賠償性罰款的條款訂入工作規則,會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工資全額直接給付原則,而根本無法通過主管機關的核可。
而員工在三十人以下公司如果將這樣的條款訂在勞動契約中呢?
依勞動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工資之議定、調整、計算、結算與給付之日期及方法、獎懲等有關事項,應由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並依約履行。但對於遲到十分鐘,扣半天薪水這種僱主濫用其「經濟上優勢地位」,與勞工締結顯失公平的契約內容,多半也會被認定無效的。
所以各位雇主們請注意,若真的想要求勞工準時上班,或許透過全勤獎金制度設計會比剋扣薪資來的有效,而且也合乎法規!~
工作規則 罰款 在 台灣光鹽生物科技學苑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因應企業熱烈迴響延長免費至11/19 (二)17:00前報名‼️
2019/11/21 (四)【勞動事件法新法上路】
-新法上路衝擊、關鍵條文解析、企業正確因應之道
“員工關係沒有處理好,就會變成勞資爭議”, 社運團體稱為「最有感的司法改革」即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的《勞動事件法》即將施行,此次修法勢必將對勞資關係帶來全新的影響與衝擊,被稱為『企業勞資關係大海嘯』,公司負責人千萬不可忽視此一重大議題!!企業務必要先行瞭解《勞動事件法》相關規定,避免誤踩勞資地雷,造成企業重大損失!!
緣此,我們邀請了金豐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連美慧顧問師;金豐企業管理顧問是國內外在和諧協助處理企業勞動法務首屈一指的專業機構,二十五年來致力於建立良好的勞資關係,期望透過本課程,企業正確認知新制提早因應,勞資雙方遇到爭議時,都能正確合法的面對,創造和諧雙贏的就業環境。
課程費用:每人1,000元
☆因應企業熱烈迴響延長免費至11/19 (二)17:00前報名!!!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 https://forms.gle/dGLexVqz4RdaMB1f9
主辦單位:台灣光鹽生物科技學苑
協辦單位:中華勞動法推廣協會、金豐集團
課程地點:光鹽會議中心
課程日期:108年11月21日 (四) 14:00至17:00
學員對象:
(1)企業主、股東、經營決定權人員
(2)第三類雇主:代表事業主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員(階層主管、人資、會計等就可以視為廣義的第三類雇主)
【議程大綱】
14:00-14:05致詞貴賓 徐海耀 理事長 中華勞動法推廣協會(政府委外勞資糾紛調解單位)
14:05-17:00 授課師資 連美慧顧問師/金豐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中小企業處榮譽指導員/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財務管理顧問師
一、《勞動事件法》施行後,企業面臨以下的重大挑戰
1.相關人擴大:企業正職員工、技術工、建教生、求職者均可提出勞資爭議:。
2.舉證責任:勞資爭議過程,舉證責任在企業,公司必須能提出「強而有力的證據」
#如<員工打卡時間>,如果企業無法舉證,將全部算入工作時間,企業即將面臨高額加班費求償及違法罰款。
#如<公司發的薪資>,公司若無法舉證「非工資」部分,結算加班費、資遣費、退休金及職災補償金時,全部都要計入。
3. 專業輔佐人:興訟門檻降低,勞工透過工會專業輔佐人,即可與公司爭訟。
4. 速審速結:依法勞資調解需在3個月結案、勞資訴訟須在6個月結案
5. 訴訟期間的薪資給付:勞資訴訟期間若,經法官同意,公司則需要繼續付員工薪資
二、勞動事件法之通過及重要關鍵條文解析
三、如何善用「勞資會議」,創造勞資雙贏的關鍵
四、面對『勞動事件法』企業要如何因應對策解析:
-正確因應勞資爭議5 把金鑰
• 「勞動契約」:確認僱傭之間的契約關係
• 「工作規則與管理辦法」: 確認僱傭之間的契約關係
• 「工資與獎金發放」: 調整薪資結構/績效及獎金方案
• 「職業災害賠償」 :員工職業災害風險規劃
「員工年資負債給付」: 企業安定責任準備金提撥規劃
【講師簡介】
連美慧顧問師
金豐集團 執案顧問師
台北市中小企業處榮譽指導員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財務管理顧問師
中華民國個人財產規劃協會規劃師
•專長
企業管理、風險管理、信託規劃
•經歷
美青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
中小企業輔導顧問
全國時報、民眾日報財經記者
中聯律師事務所、華亞律師事務師信託規劃師
‧ 證照
大陸國家三級協調員
大陸勞資法務師
台灣労資法務師
‧ 著作
人流創造錢流(談兩岸三地財富管理)
迎富送窮信託手冊
學苑信箱:bioschool@biotech-edu.com
學苑電話:02-2545-9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