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訂今年8月舉辦的四大公投,因疫情嚴峻,中選會宣布公投延至12月18日舉行。時代力量在7月時即透過記者會與臉書貼文多次呼籲中選會,為降低因群聚可能造成的染疫風險,應延緩辦理公投,此外,更提出應修正《公民投票法》部份條文,將不在籍投票相關規定納入,其中有關 #不在籍投票 部分,是僅限於 #移轉投票,讓「因公無法到戶籍地投票」的選民也能順利投到票,進一步保障國人參政權。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開放民眾事先申請境內異地跨縣市「移轉投票」,但通訊投票與境外投票仍不開放。中選會隨後表示,考量投票權人可能因工作、就學等因素,於投票日不克返回戶籍地投票,或因返回戶籍地投票須花費時間、金錢,影響其投票意願情形,因此將採行不在籍投票。
時代力量肯定政府願意納入在野政黨的倡議,我們於2019 年即已提出「#移轉投票」設計的不在籍投票專章,亦即讓戶籍地設於A地的人,可在工作地或生活所在地的B地進行投票。考量目前不在籍投票的相關法規及配套措施都尚未完備,因此時代力量主張採「國內移轉投票」,這是一種變動相對較小,卻可以增加民眾投票便利性的實體投票方式。遺憾的是,時代力量當年提案遭到擱置,直到本次公投因受疫情影響延期舉辦,才讓各界正視推動不在籍投票方式確有其必要與急迫性。
行政院既已完成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盡速將草案送至立法院排審,同時,時代力量也要呼籲朝野各黨共同加速修法,讓不在籍投票的移轉投票可以及早上路施行。
最後,時代力量想再次說明,先前在野各政黨皆針對《公投法》修正草案各自提出不同的版本,網路上卻有謠言,蓄意將時代力量所主張 #移轉投票的不在籍投票方式,與他黨所主張的通訊投票混為一談。時代力量在立法院堅守崗位,善盡職權來監督政府,力求實質質詢、實質監督,對於網路長期以來,惡意攻擊的言論,我們無法一一澄清,但時代力量仍要強調,我們所信仰的良善民主是建立在就事論事、理性討論之上,同時透過在野理性倡議、政府理性跟進,才能邁向更多元健康的公共討論環境、才能為國人帶來更好的政策。
工作地投票申請 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關鍵新聞 「移轉投票」已有實施經驗,因為現行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就可以在工作地投票;因此考量公平原則,有投票權人一律納入適用。中選會預估有190-200萬人符合申請資格:
#中選會 #公投 #移轉投票 #不在籍投票
工作地投票申請 在 陳志明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最近幾年,幾次重要的選舉、罷免投票,都可以強烈感受到返鄉投票的強大力量。 而為避免接下來出現突發的疫情影響大家投票的權力,現在就開始研討移轉投票制度,就變得相當重要。
#避免陷入投票和疫情風險的兩難狀態
#超前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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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籍投票制度-台北市的出外人需要的「移轉投票」
一直以來,台北市就居住著很多來自各縣市打拼的出外人。每次一到選舉,總是可以看到大規模的返鄉潮,許多人在經歷過數個小時的車程之後,才得以將手中神聖的一票投給心目中的候選人或政黨。
如果可以不用回到戶籍地,在台北市就完成投票,對戶籍在外縣市但居住在台北者而言,無疑是一項福音,不僅可以避免長途搭車所浪費的時間,還能省下一筆車資,減輕他們的投票成本。
2017年修正《公民投票法》時即有規定,全國性公民投票得以採用不在籍投票方式,其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之,但時至今日中選會送到行政院的不在籍投票專法,仍舊出不了行政院。2019年民進黨主導《公民投票法》修法時,時力黨團也曾提出「移轉投票」設計的不在籍投票專章,但當年的提案被擱置。
日前中選會宣布「原定8月28日舉行的公民投票,因受疫情影響,改定於12月18日投票」。 不過也沒有人可以保證12/18日就可以完全解除疫情,這顯現出不在籍投票方式有其修法的重要性與急迫性,如果可以避免大規模的人潮移動,勢必可以降低疫情傳播的風險。
時力黨團主張增訂以「移轉投票」方式為核心的不在籍投票專章,也希望立法院可以召開臨時會,推動不在籍投票制度。然而,7/7日的談話會中,其他在野黨拒絕將時力黨團版本《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納入該黨所提臨時會議程,同時民進黨以人數優勢否決召開臨時會。
必須再次強調時力黨團的版本,是主張「移轉投票」,與部分人士主張的「通訊投票」並不一樣,時力黨團版本明確指出適用移轉投票方式的對象為:
一、依法申請到戶籍地以外的縣市投票者
二、投票所工作人員,可於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
三、在營服役之軍人;執行勤務之警察;因疾病、身心障礙、生產或受傷而不良於行者;在監服刑但未褫奪公權者,得申請不在籍投票。
時代力量台北黨部期盼「移轉投票」的不在籍投票制度,可以早日通過立法,造福在台北市打拼的異鄉遊子,也降低疫情大規模人潮流動的風險。
|延伸閱讀|
📌時代力量|時力版本不在籍投票僅限移轉投票 停止抹黑帶風向:https://reurl.cc/qgpVKR
📌時代力量|僅速召開立法院臨時會 速修《公投法》不在籍投票相關條文https://reurl.cc/6aGvk6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時代力量三位委員為何沒有贊成國民黨召開臨時會提案之說明:https://reurl.cc/W3bxz5
工作地投票申請 在 所載具有資格申請移轉投票約20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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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投票申請 在 Re: [情報] 重購退稅退稅被駁回- 看板home-sale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smoothapple (阿噗噗)》之銘言:
: 強者我朋友,高考公務員,
: 分發後買了一間房自住,後來因為學歷顯赫,
: 被指定借調他縣市,房子出租3年無報稅。
: 去年初房客退租後,自己戶籍轉入掛賣,
: 今年在新工作地買新屋,申請重購退稅。
: 國稅局發文給舊屋社區管理委員會,
: 還申調閱水台電資料,釐清是否有自住事實。
: 最後退稅申請被駁回。
: 國稅局招數真多,大家謹慎行事
借題請教各位房東們怎麼看全面合法報稅呢
想理性討論房東房客的優缺點
一般人多數人是房客,直覺只會想到自己可以申請補助設戶籍,爽
房蟲你就乖乖繳稅,爽
我的理解是平均狀況來說
也許整個區域的租金會提高5000-10000
租客可能申請3000補助,結果不但補助被房東收走還要幫付房東所得稅
不然就是只好再往更偏遠便宜的地方租
房東則變得更難出租?
好處則是房東房客各有相對應的法律保障
房東亂漲租亂趕人房客可以求償
房客亂搞房子房東可以求償
遠一點說到投票的話,房客可以設戶籍就能減少返鄉投票
比較真正的影響在地政治生態
所以或許所得比較少的房東有利(所得稅少)
所得多的房東要多買人頭分攤,但整體不受影響
房客實際要付的租金算上補助,可能差不多或需要多付一些
所以房東的心態應該是要整體嚴格執行就執行,沒差,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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