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磊落做人去到心口得個「共」字:最後一次談論楊千嬅
世人聽歌,都習慣從流行曲之中尋找慰藉,但求就手,對號入座,但其實可以睇住歌手一路成長,代入歌手視角,從歌手故事之中領略情理,先至更有意義。正因為咁,只有填詞人觀察仔細,遣詞精準,同歌手心靈契合,歌手嘅真貌至會得以立體呈現,而唱片公司期望嘅形象塑造,至會事半功倍。林夕同黃偉文同以楊千嬅摯友自居,為對方寫唔少度身訂造嘅歌詞,透過比較佢地對楊千嬅嘅理解,世人就可以明白到楊千嬅嘅事業有成,以至人生路上開花結果,何者居功更多。無奈嘅係,以上討論已經變得無謂,事關而家嘅楊千嬅已經唔再係林夕同黃偉文筆下、屬於香港嘅楊千嬅——正因為曾經唱過嘅磊落做人都做唔到,曾經支持過佢嘅香港人無法視若無睹,自然係情有可原。
情路受挫階段——姊妹 v.s. 野孩子
眾所周知,楊千嬅有「大笑姑婆」之稱,但事實上,佢嘅大笑往往只係掩飾面對鏡頭時嘅尷尬不安(訪問中曾提及過係唔知講咩好而陪笑),而喺愛情路上,與其形容佢為奮不顧身,倒不如話係左計右計,恨有愛情恨到憂心甚至神經質,而林夕旁觀者清,自然睇得相當清楚。〈姊妹〉出自林夕手筆,其中歌者既係楊千嬅,亦係林夕,因為佢地兩人都對愛情有憧憬,亦同樣喺經歷挫敗之後發現到用力不當,痛楚難當,於是學識調整心態。婚姻具有象徵意義,但將就而成婚又唔等於搵到真正快樂,因此歌者見到身邊好多人都遇到另一半而自己屢試不果,就開始思考點解世人可以輕易穿起婚紗,而自己距離修成正果遙遙無期。「我都有聽你勸告/不要計數/他錯了要故意扮成糊塗」係成婚友人向歌者分享嘅心得,但歌者理性清楚知道自己無法愛人愛到不辨是非,為求有伴而捨棄自我,於是就懷疑自己係咪真係企得太硬而導致愛情失利。「終於你守得到」所贏得嘅係表面上幸福嘅婚姻,但歌者重視嘅係雙方價值觀係咪契合,係咪可以同對方相處自在,觸及咗一般人從未觸及嘅核心之後,歌者陷入迷惘,進退失據。然而,又正因為歌者始終清醒,無法從眾,佢知道關鍵在於「愛到跌入漩渦/將錯就錯/關係亦出錯」,唔應該為錯誤嘅人委曲自己,而要搵到真正愛情,就係要改過「我總太愛人/迫到愛人/變做朋友再變生疏」呢種執迷。一個人唔愛自己,過分依賴對方,就會造成壓力,而只為得到對方而將自己扭曲變形,亦只會係勉強幸福,欲求不滿,所以歌者過去嘅愛情觀都係出錯。然而,當時歌者仍然未好好振作,於是結尾就只有「若我說我願意誰在乎過/你知道那答案快提示我/分半點福氣給我/不准留低我一個」,寄望上天保祐。
即使情路多舛,歌者仍然堅強,於是姊妹亦感同身受,繼續陪伴。「我信我有這一日/伴侶肯專注待我/每晚也固定安樂/像俗語講開花結果」反映歌者對愛情仍然抱有信心,而其實所謂專一,從來都唔係一種需要追求嘅個性,因為雙方都具有足夠能量,就會吸引對方,專一並非目標,而係過程。只要自己努力不懈,以成為更好嘅人為目標,漸漸身邊人就會發現自己嘅優點——人散發光芒,就自然會獲得愛慕,呢啲就係吸引力法則。認知到自己「情感可錯贈/婚紗照不敢拍錯」,歌者學識再愛都唔可以愛到失去平衡,於是就開始尋求指引,「你知道那答案快提示我」,希望「總有天親耳聽到/我愛侶對天宣佈/生與死都愛惜我」,真命天子有朝一日降臨身邊。林夕為楊千嬅所寫嘅,都係楊千嬅當時飽受困擾嘅真實想法。
同期,黃偉文寫咗〈野孩子〉,楊千嬅喺呢兩首歌裡面形象反差之大,值得留意。當林夕仍然陪伴緊楊千嬅自傷自憐,尋覓答案,避免輕舉妄動,黃偉文以「野」字形容楊千嬅,其實就係話緊楊千嬅知,未學行先學走唔緊要,任性放肆唔緊要,同林夕嘅建言近乎相反。首先,觀察〈姊妹〉中嘅楊千嬅可以得知,楊千嬅絕非「就算只談一場感情 /除外都是一時虛榮」嘅人,而「情願獲得你的尊敬/承受太高傲的罪名/擠得進你臂彎/如情懷漸冷/未算孤苦也伶仃」亦非佢嘅取態。林夕要訓練楊千嬅精進自身,唔好計較可唔可以喺對方身邊得到任何好處,或者留低任何痕跡,但黃偉文就話「朝朝暮暮讓你猜想如何馴服我/若果親手抱住/或者不必如此」以及「必須有這結果/才能懷念我」,進路係截然相反。野孩子為野而野,視愛情為可以操縱人心去贏取嘅俗物,「不受命令就是一種最壞名字」都係為免獻醜而強裝野性嘅表現,為求自欺欺人,刻意疏遠對真愛嘅渴求,偏偏昧於最後受苦都只有自己嘅悲慘下場。歌者態度倔強,輕視「許多旁人說我不太明瞭男孩子」,又話「沒有幸福都不介意」,呢啲都係晦氣之語,因為一言以蔽之,就係自己輸唔起。楊千嬅當時唔以呢種晦氣情緒作為第一主打,自然有佢嘅理由,而外界從兩種姿態之中再次思考面對愛情嘅應有態度,則係楊千嬅同佢嘅支持者嘅關鍵連結,後來,呢種港女形象亦逐漸成為咗一種香港文化嘅參照。
療傷自強階段——楊千嬅、笑中有淚 v.s. 自由行
自我拷問之後,林夕以好友身分交出指引,寫咗〈楊千嬅〉去鼓勵迷途羔羊楊千嬅光復自己,其中句句精心,為後來佢同丁子高嘅婚姻美滿埋下伏筆。首先,佢提點楊千嬅反省自己,思考自己擇偶條件,「誰人曾愛過你/你盡量幻想他貪你甚麼/好心地也不錯」,就係借助與人相遇,查找自身長處,而「誰人曾厭棄你/你問問自己他憎你甚麼/或是怕你會肚餓」,就係借助他人批評,了解自己不足。林夕本身對楊千嬅有作為朋友應有嘅了解,因此就以三個「請」字,善意建言:「如果想照耀萬人/請加點信心」,自信心只有精進自身先會獲得,依賴他人評價,將自身價值單純建築喺歌唱事業成就之上,都係虛妄;「如果想抱住情人/請吸取教訓」,愛情方面,唔好以為每段愛情都係獨立成段,必須從每段愛情之中一再翻檢,直至妥善整理好過去所犯嘅錯,先好再次上路;「如果想快樂做人/請敲敲你心」,楊千嬅曾經喺訪問講過,佢覺得楊千嬅係一條set好嘅路,營營役役,就忘記咗做自己應該先於一切,但林夕認為只有安靜落黎坦白面對自己情感先至有助成長,於是佢勸勉楊千嬅忠於自己,向「童年時那個你/與弟弟在家中演你自己/哭只因你歡喜」學習,放低偽裝,成熟之中亦「別要太過顧忌」。楊千嬅曾經提及,丁子高令佢發現,原來自己可以有另一個演繹,於是自在,而回頭去睇,原來楊千嬅唔係只得一款之說,係愛情顧問林夕早有教導,而「你未有卻恨有」嘅就係嗰位會欣賞自己任何形態嘅人。最後,即使未來盡皆未知,際遇無人可料,素來含蓄嘅林夕,都係選擇咗以「但是我永遠愛你」收結,其中友誼之深,不言而喻,遠非如今一個反共、一個親共嘅日益疏遠可比。
雖然道理已經擺在眼前,楊千嬅仍然無法釋懷,於是當年嘅林夕又再以一首〈笑中有淚〉加以點撥,等楊千嬅唱出心聲,排解傷感。知行合一,從來艱難,於是林夕當年只係想佢明白,傷痛可以照舊,但必須開始學識感激他人嘅離開,因為「如果將來能得到誰/其實多得這過去」。「戀愛路有幸捱不死/競技場上當嬉戲/今天講來彷彿一世紀」反映,歌者已經學識用笑去面對失戀,但其中仍然有傷感,因此有淚在所難免。無論如何,因為已經有所消化,歌者「早已記不起自己/有否憎恨/ 至少今天再站起」,所以佢的確明白「經歷就當福氣」,只係情緒上過唔到,「當我無情無恨望過去/還是笑中有淚」係描述現實,而「抓緊愛侶只靠寬容不靠淚水/無奈要被你拋棄後/先瞭解我是誰/如若那天我大多幾歲」就係覺悟。因為愛情觀尚未成熟,因為曾經用力過猛,「當日是我迫你」,歌者可以唱出「明白到毋需因你會分手過慮」,因為擁有失去已非關鍵,亦可唱出「誰亦可以沒誰/離合全為了大家高興」,因為性格不合就係不合,無謂拖拉。當時,楊千嬅太驚自己唔再遇到愛情,以為遇到過嘅已經夠好,於是無法放低執著,但到同丁子高相遇成婚,佢終於就明白咗林夕當初嘅開解其實如同預言——想唔分手,首先就要唔好擔心分手,而只有做好自己,至可以毋須擔心,繼而開花結果。
當林夕鼓勵楊千嬅勇於自省,收拾自己,另一方面,黃偉文未有開導,而係陪伴楊千嬅繼續逃避,認為暫時空等都唔緊要。林夕為楊千嬅所寫嘅歌,有按住楊千嬅覺悟速度而逐漸滲入哲理,但黃偉文所寫,則係著重描述楊千嬅尚未清醒嘅狀態為主,所以更有抒發悲傷之用。〈野孩子〉寫自己天生天養,唔介意男孩子點睇自己,鼻孔朝天,但到〈自由行〉又一時盼望,一時絕望,狀態相當不穩。所謂散心,實際上只係「避了你至少幾千百公里/原來為了讓你不要再度被提起」,呢種出遊目的本身係咪值得鼓勵,留待楊千嬅同大家自行思考,因為「遇不到他/怎夠狠/放得開你/願我那尾站在馬德里」即係將希望寄託喺新對象,心結既然一直未解,所謂尾站都只會重複錯愛,重複傷心——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或者至係更好。尚未諗通嘅歌者,每次傷心之後都走去旅行,唔去處理前事,直接跳過應有程序就去「盼會遇上安份」,呢種聽天由命而懶於自省嘅態度,係絕對唔會爭取得到真正適合自己嘅人。如果真係咁想真愛降臨,與其原地踏步,呼叫「最怕世上遊遍/發覺沒有此人」,倒不如收拾前塵,準備真正起行。「一生在旅行/買票預了雙份」係因,「站站停下最後也空等」係果,「畢竟也自由過/算有幸有不幸」則係自我打發,自暴自棄,成段副歌所反映嘅就係歌者太渴求愛太過依賴,反而從未學識獨立自主,未有資格得到真愛至係天道人情。「最愛縱使真的要等/靜靜坐著亦會走近」呢句單獨睇問題唔大,但配合前文後理,就會知道呢種等待同靜坐係真係單純等待同靜坐,極之被動,極之天真,不但唔會改變宿命,得到上天眷顧之期只會不近反遠。黃偉文呈現出楊千嬅喺深淵徘徊嘅狀態,為楊千嬅失戀後嘅停滯不前提出咗合理解釋。
漸入佳境階段——烈女、化、原來過得很快樂、真命天子 v.s. 最佳損友
光復自己之後,楊千嬅抱持烈女心態,再次入陣。林夕寫〈烈女〉之時,楊千嬅丁子高尚未相識,因此寧願剛烈都唔肯屈服,係因為楊千嬅已經有少少打定輸數,一切情有可原。楊千嬅一度以為「跟你到家裡去掃地/讓情敵跟我講恭喜/放棄是與非/與魔鬼在一起」就係美妙愛情,但醒悟之後,知道忠於自我永遠係優先考量,所以唱得出「烈女不怕死/但憑傲氣/絕沒有必要呵你似歌姬」以及「烈女不怕死/又何懼你/不會失去血性和品味」,無視他人目光。佢已經描繪出對象嘅輪廓,唔再盲目恨嫁,單身亦在所不惜,「迫你待我好我寧願傷悲」,只因佢明白人若然扭曲自己去愛對方,下場自然係令愛情顯得浮淺難測,易離易分。回望過去,呢段時期其實係佢嘅過渡期,而零七年與丁子高發展,傳媒大肆唱衰烈女遇上花花公子,全城睇淡,當時冇人知道烈女本身並非烈女,而花花公子本身亦非花花公子,只有佢地兩個自己知道對方真係有令自己卸下裝甲嘅能力,鼓起信心同呢個人一齊,可能真係可以還原真我,熱愛生命。由此可見,林夕借助愛情觀去啟發楊千嬅人生觀,令楊千嬅是非分明嘅港女形象變得鮮明,可惜嘅只係而家嘅楊千嬅已經墮落到對人民幣投懷送抱,「放棄是與非/與魔鬼在一起」。
零七年八月,楊千嬅推出心灰意冷嘅〈化〉,用理性說服自己接受單身,「忘愛自然合襯」。對應返楊千嬅喺婚後講返自己曾經諗過準備雪藏卵子,靠攏獨身主義,佢其實一直都唔想求其搵個人嫁咗佢,所以即使所謂中女大限將至,佢都無法輕易妥協。當時嘅林夕,無法保證楊千嬅一定會遇到真愛,因此亦選擇咗以呢首歌幫佢記錄心情,唔知獨立係咪就係出路嘅徬徨,係每個人都總要面對嘅人生命題。「何必擔心下半生/何苦不信任緣份/談多幾次心/自然就似情人/唯有甘心」選用「甘心」二字,其實就指出咗世人輕易成婚,只係因為輕易放棄,願意同「似情人」嘅人共諧連理;而「毋須等的別要等/庸碌一世沒遺憾/人家不費心亦能恩愛互吻/誰說別人未襯」選用「未襯」二字,其實就指出咗世人覺得合襯都係外在條件,唔會計較對方係咪靈魂伴侶,但因為歌者自己缺乏資格插嘴,只好獨善其身。「未信共對上百年未愛他」就係講感情其實可以培養,所以價值觀唔夾可以忍,全部都係游說自己接受平庸,唔好再心存奢望。不過,因為林夕始終理性,所以佢亦不忘點出「如果戀愛為結婚/如果擁抱為名份」嘅因果倒置,而淨返落黎嘅,就只可以睇楊千嬅自身造化,因為林夕要講嘅經都已經講曬。值得留意嘅係,到零七年十一月,傳媒爆出楊千嬅丁子高相戀已有數月,可知佢嘅心態已經慢慢轉變緊,而〈化〉嘅心態,只係維持咗好短時間就因為丁子高而完結咗。
〈原來過得很快樂〉面世之時,楊千嬅已經認定丁子高,而林夕一直觀望,自然知道時機成熟,天機不妨再洩。歌詞第一句,就點出「原來在快樂中便不必明白快樂/原來愉快共處未必需要學」,因為佢從楊千嬅嘅轉變之中,睇到真愛並非傳說,而係充滿可能,一如香港民族終於意識到抗爭都可以愉快,全因確認到共同體心有所屬,理念一致。遇到頻道相同嘅人,個性唔同正可以互補,背景迥異正可以相成,相處原來毋須費力,亦毋須費神。對照返少女時期擔心分開,擔心對方用情不專,楊千嬅終於發現「未怕被嫌討厭/過份完仍沒顧慮/傻或錯/也深知他允許」至係相愛,而一路以黎,林夕點畀佢嘅都係明路,過去慘痛經歷因而都消化出積極意義。「原來安心才能開心/誰還管笑容可吸引」,丁子高令楊千嬅明白到,做自己就已經會得到對方嘅愛,「亦再不必證實我多麼勇敢」(可對照〈勇〉)。「原來極盼望的幸福可來自意外/原來未靠付出亦得到厚待」,好多個「原來」,正反映出道理其實顯淺,但人總係兜兜轉轉,至學識回歸簡單,由愛自己做起——要愛人,必先自愛,自愛就會有自信,所以「找到使我自信的人/自然會/一直動人」就係少女祈禱終於有回音,夢想成真。林夕所講嘅係,未遇到對方之前,一定要精進自身,唔好隨便依賴,而當真係遇到同路人,就要再學識開心唔一定源於自己,因為他人帶畀自己嘅開心,至可以令自己更加舒坦。「曾經與某人一吻/動心得不放心/如此小心/再愛亦不合襯」擊破為求合襯而勉強自己嘅錯誤觀念,將要結婚嘅楊千嬅,終於深明自己從來都唔係狂野之徒,亦缺乏匹夫之勇,姊妹林夕嘅誠心陪伴,可以話係不可多得。
同時,林夕亦以〈真命天子〉為結婚禮物送畀楊千嬅,點明何謂真命天子。要等到真命天子,首先就係要做好自己,而等到之後,就要記得對方有幾難得,因此「誰在真心中有假意別要再查/衡量哪個才值我的終身自然又憐又怕/我/便無力愛他」,就係唔好再去思索到底眼前人係咪就係真命天子,用心生活去驗證至係唯一方法。真命天子可能有無數個,但關鍵係自己願意認定,然後經營同相信,因為「人生有幾個下次」,一拖再拖,就會同真愛失諸交臂。「誰/抵我講我願意/分手前怎可能證實他算真命天子」之中,反映楊千嬅真係極之理性,亦極之自私,因為只願意去愛值得愛嘅人,然而,林夕就再次直接話佢知,計算同論證係必須停止,否則就會因小失大,「無力愛他」。楊千嬅維持烈女姿態已久,會行到結婚呢步,已經反映丁子高好值得佢放低自己,所以林夕就提醒佢好好捉實對方。呢種捉實,已經唔再係當年嘅太怕失去而單方面捉實,而係兩個獨立嘅人知道同對方依存比單打獨鬥更有意義嘅互相捉實——當大家都夠力,大家都深愛,未來有難題自然都會迎刃而解,舉行婚禮,就係慶祝十年練習終有所成嘅慶功宴,一如民族獨立,都係為齊上齊落甘苦與共留低見證,建國只係對同胞深厚感情嘅追認儀式。
根據江湖傳聞,呢段時期,黃偉文同楊千嬅已經道不同不相為謀,而前者因為心有不甘,寫咗一首〈最佳損友〉聊表怨念。黃偉文曾於自己嘅紀念專輯《AFTER TEN 十年選》控訴,喺〈可惜我是水瓶座〉歌詞下方寫道:「其實我一直都懷疑楊小姐從來都不喜歡我為她寫的歌詞,那些道謝,直覺上都是客套話,但一直不太喜歡卻一直採用,也許才是種更偉大的包容。而我,真的,都盡了力了」,為雙方分道揚鑣提供個人見解。從「楊小姐」呢個客氣稱呼,不難得知佢地已經唔係朋友,但其實佢本人似乎冇留意過,自己同楊千嬅嘅友誼只係放負,而非互相打氣。或者,黃偉文確實耗盡全力,但如果耗盡全力都係捉錯用神,所反映嘅其實係自己根本有心無力,無法開解朋友,令朋友搵返人生希望。
同一張紀念專輯,黃偉文嘅不甘更加表露無遺,可見佢仍然無法理解自己作品受到冷落嘅根本原因。佢寫:以前會想:「如果同期沒有〈姊妹〉,這首歌會不會更受歡迎?」現在覺得:「即使當時有姊妹,一首好歌還是不損它的好。」事實上,撇除監製作曲編曲因素,就詞論詞,〈姊妹〉係比〈野孩子〉更適合塑造楊千嬅形象,亦更切合楊千嬅心理,〈野孩子〉並非劣作,但係確實係無法同〈姊妹〉相提並論。同樣道理,〈楊千嬅〉態度正面,濟世有益,而〈勇〉則執迷不悔,示弱求憐,前者跑出,亦係合乎情理。喺埋怨朋友之前,未有反思友情深淺,耿耿於懷,大概都係源於缺乏自覺,昧於自知。
修成正果階段——火鳥、好不容易遇見愛、一二三三二一
終於,林夕為楊千嬅填出一首尚未成長嘅人必然無法理解嘅〈火鳥〉,足證楊千嬅面對過去未來已經相當自如。生命所有悲喜都有價值,每段相遇都有意義,值得記嘅就記住,淡淡交匯嘅就唔去強記,曾經深刻亦只係愛嘅遺產,所以「遺忘是過程沒壞與好」,人開始學識破執。「過去給拋進熔岩的心灰飛了/浮塵沒帶來天動地搖/近鏡的一切化為長鏡/閉目/然後/微笑」呢種從容,就係源於領悟人生,因而舉重若輕。相比起以前就算無情無恨回望,都控制唔住眼淚,「曾經/盲目到望晚空等黃昏/麻木到願發生的蠢事持續發生」,浴火重生過後,楊千嬅已經可以勇敢到「從頭細數命運由甚麼鑄成」,無懼回顧前事,笑對昔日低潮,而之所以勇敢,就係因為佢已經健康到足以理解「心境每秒在註釋生命」。起初係痛楚,然後係消化,最後係覺悟,「你也痛醒請做證」,就成為向世人說明堅持到底之必要嘅參考對象——「我不變/怎改變一個人/如像火鳥在洪爐內/花瓣在懸崖上躍下才可再生」,有破方有立,方有「今天火鳥在洪爐外/飛舞在懸崖上/看雲裡有星」嘅雲淡風輕。
其後,林夕以〈好不容易遇見愛〉向楊千嬅說理,理中有情,姊妹情誼又再昇華。「想那年的你/誰忍心去漏低你/然而每個他/拿舊愛相比/祈求他寵你又懂你/回眸絕美/轉眼嫌他語言無味」,就係當年只知羨慕他人嘅懵懂,而「想這時的你/說他親切像空氣/閒來會氣死/但仍然要吸氣」,就係後來學識抱緊真愛嘅淡定。結婚之後,從相處之中,楊千嬅理解到「無人天生會是一對」,因此「情人定變知己/這齣戲/才能沒結尾」就係提示自己要每日精進,努力活出真我,從而確保對方可以了解自己,絲毫不差。林夕見證住佢「曾踏破過深海/尋求你我所愛」,又喺佢身邊「陪同你失望又期待」,去到某啲樽頸,甚至連林夕咁通透都擔心前行無路,一齊跌入谷底,「我幾乎奉勸你離開」,可知好友嘅支持係何其重要。可能,冇林夕沿途加持,楊千嬅就無法開花結果,而冇楊千嬅嘅全心信任,林夕亦未必輕易參透。「回望每寸滄海/原來最愛非愛/抬頭後笑中帶淚說/誰還要轟烈地期待」,寥寥幾句,已經係一部血淚史;「 門就算拍不開/那天涯為你我移開」,交付上天,亦只因人事已盡,問心無愧。遇見真愛之所以好不容易,係因為遇見之前,大家都必須出盡全力做人,而聽任際遇之人,就只配浮浮沉沉,虛度一生。
舊事徹底整理之後,楊千嬅轉眼已為人妻人母,要開始展望將來,為小朋友嘅人生負責,而如今嘅展望將來已經係切實可行嘅展望,而非如同空中樓閣嘅幻想。林夕喺〈一二三三二一〉之中,寫到「徬徨時想捉緊命中那伴侶/固定了想知怎樣相處面對」,就寫出咗楊千嬅目前嘅圓熟,只係家庭生活只局限於家庭之內,未有發揚成為民族之愛。「轉身醒覺情路有秩序/不追過不知所需」,又再一次為所有發生過嘅事心懷感恩,相信冥冥中自有安排,同時又不忘做好自己,持續追趕。「從前未知轉眼近了/未似傳說世事難料/初心傷過重新再跳/願我真情性再大也改不了」之中嘅真性情,其實即係接受咗「請敲敲你心」嘅建議,不以心為形役。只要每日都過得無愧於心,想要達成嘅夢想都如願以償,就可堪稱無憾。至此,林夕已經同楊千嬅相守接近廿年,一齊感受世界,觀察世界,共同面對恐懼,迎接浪漫,如果冇當初嘅林夕,就唔會有後來嘅楊千嬅,更唔會有終生嘅丁子高。喺拋棄香港支持者之前,楊千嬅嘅故事一直為人津津樂道,究其原因,大概就在於佢一直都係生命力頑強,從未輕言放棄,而且誠實面對錯誤,檢討自己。
根據網上新聞流傳,林夕曾經喺楊千嬅婚禮發表感言,以一件小事,講出自己接受丁子高嘅原因:「農曆年,千嬅同丁生來我家拜年,好多人說,麻將檯上見真章。千嬅打牌打錯,丁生的笑容卻一片溫馨,像看著一個小朋友做錯事,但又好疼愛這個小朋友的樣子,我好放心將這個姊妹交給丁生。」林夕之所以認為楊千嬅終於搵到自己嘅幸福,係因為佢自始至終都知道自己嘅姊妹本身從來唔狂野,亦從來唔係小孩,但只係佢願意向丁生流露小孩一面,而丁生之所以會視丁太為小孩,唔係因為對方真係幼稚,而係佢打從心底憐愛對方。因為深愛,佢為楊千嬅痛心,因此想保護佢,呢啲心思從小事之中最可以睇得清楚,而林夕心思慎密,擅於觀察思考,自然可以從打牌之中發現具體而微嘅愛。當丁子高挺身而出,保護同照顧楊千嬅,楊千嬅終於變得隨意,放低自保心態,做最自在嘅楊千嬅。
當香港藝人一再背棄香港民族
「天知道大家好不容易學會愛」,香港人之所以咁用力狙擊楊千嬅而唔係楊明,其實都係因為愛之深,責之切。睇住佢跌跌撞撞,喊過痛過瘋狂過,去到搵到真命天子,成為人母,佢出post回憶入行,其實亦同時勾起緊香港人同佢嘅共同回憶,於是失望之情又再浮起。楊千嬅呢個港女icon,流住香港文化嘅血,香港人嘅長年捧場,支撐住楊千嬅嘅事業,雙方無法體諒,其實都係源於香港人覺得楊千嬅辜負咗香港人畀佢嘅愛,一如林夕同楊千嬅之間曾經真心相待,因此亦更難和解。當林夕始終深愛香港,成為香港文化界嘅忠烈戰士,受惠兼受教於林夕多年嘅楊千嬅居然無法飲水思源,同林夕拍住上,支持者嘅心情,其實應該係心痛多於憤怒,只係痛到盡處,想佢改過但佢始終唔改,最後只可留言宣洩,向曾經支持楊千嬅嘅自己道別。
一直以黎,我都相信香港民族嘅存在係既定事實,香港獨立亦係必然會發生,但有理想,唔等於可以唔尊重意見不合嘅人,因為以理想為名去排斥他人,就會變成自己都睇唔起嘅人,再犯上世紀嘅人已經犯夠嘅錯。爭取獨立嘅路上,香港民族始終要理解一個事實,就係唔係任何香港人都可以將小共同體嘅感情同民族呢個大共同體扣連,而真正有損失嘅其實係失根嘅佢地,而唔係已經學識互助互愛嘅我地。藝人離地係常態,商人睇錢做人唔識政治都係常態,因為佢地嘅分工從來就唔係讀書讀理論,亦唔係思考大歷史,因此期望佢地意識到中國將會解體,好明顯就係一種奢望。我選擇相信香港藝人總有一日會醒覺,係因為我相信香港始終係一個令人恢復人性嘅地方,而即使佢地到2020年都尚未意識到抉擇時機已經迫近,我都只會將責任擺喺自己身上,因為宣揚理念係已經覺醒嘅人嘅職責,未改變得到佢地對時局嘅認知,都只可以繼續耕耘,繼續等待。
我地已經識得將愛發揚光大,比香港藝人更早行到去識得同成個香港民族分享愛嘅呢個境界,原諒再原諒,係我地最應該做嘅事,因為只有原諒,至會更令人明白民族有愛。我始終重視嘅係民族嘅存續,因為土生土長嘅香港人死一個就少一個,對香港文化曾經有過貢獻嘅藝人都係鬧一個就走一個,冷嘲熱諷、網上批鬥,只會令佢地更難加入香港民族嘅一方,傷害係永遠唔會令對方改過遷善。想對方磊落做人,我地要示範言出必行,例如日日撐黃店,謝絕一切中國商品,每日都有睇書睇新聞不停精進。楊千嬅刪除留言,其實正係源於對中共同網民批鬥嘅恐懼,而佢始終未明白嘅係,人要免於恐懼,就必須追求自由,拒支持者於門外只會令自己距離磊落、正義同自由更遠。自由即獨立,有愛即民族,學識求同存異,將心比己,香港民族一定會等得到置諸死地而後建國嘅嗰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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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空的主人,熊鷹 》
能高安東軍縱走的第二或第三天,是整趟行程磨難的最高潮:翻越能高南峰。那海拔3,349公尺的屏障,無論南北都是陡峭的坡面,甚至一小段垂直上攀的岩壁;毫無腳點的沖蝕溝考驗的不只是登山者克服地形的能耐,還有那飽經風霜的拉繩是否仍然牢靠的「運氣」。
好不容易翻過3,210公尺的能高南峰前假山頭後,我們三人在能高南峰前最後鞍部找了一個小空地午休;眼前是遼闊的天、觸手可及的干卓萬山塊,還有左手邊矗立肅穆的能高南峰本人。
頂著豔陽吃著雞絲麵,欣賞斷崖與群山的線條,忽然之間,我看見一隻大鳥從腳下的谷底迂迴升起,視線立即被牠帶走,拉到綴著白雲的遠方藍天。「1…2…3…3隻!」在那裡,三隻一模一樣,芝麻大的老鷹在天空互相俯衝、盤旋,我直覺認為是大冠鷲,繼續吃著我的麵,看著他們玩鬧。但忽然之間,我腦海中閃過一個念頭「在能高南峰前拍到大冠鷲打鬧,也是一件值得紀念的事欸!」於是不管麵了,從背包裡挖出我的400mm長鏡頭,喀嚓、喀嚓、喀嚓的拍著。
漸漸的,其中一隻老鷹朝我飛來,好像在呼應我的愉悅似的,近到400mm也能拍到很清楚的程度,然後又忽然轉向飛往遠方,遠颺而去,留下心滿意足的我。
在36小時後,我仍然以為我拍到的,只是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大冠鷲,頂多「能高南峰」這個地點比較特別罷了。
沒想到,一切就在白石池畔的帳裡,有了翻天覆地的戲劇變化。那是兩天後的下午,我們在濃霧中抵達白石池畔,整個白石池只有我們三人,灰白侵蝕了一切,於是我們各自躲在帳內消磨時間,等待雲開再出去賞景。
因為太無聊,所以我開始回顧前三天的照片。「恩~400mm拍的能高主峰好啊!大陸池的日出也讚!」我撥著轉盤,相機發出微微的喀喀聲。
「恩~這個大冠鷲好清楚……恩!?!?」
這個尾羽…這個毛色…這…這…這…
我的額際微微出汗,掌心發燙,心跳猛然加速。
「天啊!!!這是熊鷹啊!!!我這輩子第一次拍到這麼清楚的熊鷹啊!!!」
隔壁帳篷的隊友覺得莫名其妙,怎麼會有人可以突然發出穿透帳篷響徹整個白石池的叫聲。但那不足以宣洩我的狂喜,不大叫幾聲,我怕我的胸口在那一刻炸開,讓我慘死池畔。
我不是第一次看熊鷹,在大雪山、阿禮都看過,但每一次都像芝麻一樣,遑論拍到了。能在完全無心的狀況下,用400mm鏡頭加全幅機就把熊鷹當大冠鷲拍好拍滿,拍到看腳腳、對眼神,這還是我7年攝影生涯的頭一遭。尤其拍到三隻熊鷹同框互動的畫面,是我從來沒有想像過的:一次看到一隻就夠讓人興奮了,一次三隻哪能奢求?
「登山就是人生,只有把握住每一個不起眼的機會,珍惜每一個稀鬆平常,才有可能得到珍貴的事物。因為每一個平凡,都有可能只是我們看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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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鷹,台灣最壯碩的老鷹,羽毛呈現美麗的象牙白,尾巴像漆著橫紋的巨大的扇子,翅膀打開可以到165公分,相當於一個女生的身高。牠和林鵰並列台灣最大的老鷹,只是熊鷹比較壯、比較短,林鵰雖然瘦一點,但翅膀打開比較長,可以到180公分。
過去的調查顯示,台灣的熊鷹大約有1,000隻左右,不算太多,是種不常見的巨鷹,生活在巨木林立的原始森林裡。因為體型巨大,所以需要的生存空間也大,活動範圍有560公頃,比日月潭小一點,比永和區大一點。牠們一次只下一顆蛋,一旦遭到獵捕,族群的數量便很難回復。
在南部,熊鷹與原住民文化息息相關,排灣族稱為「qadris」,魯凱族則是「adrisi」,都是非常尊貴神聖的象徵。在排灣族傳說中,人在神靈界會經歷三次死亡,第一次變成百步蛇,第二次變成熊鷹,第三次則變成水(胡台麗,2011)。由於百步蛇被視為神靈界的人,熊鷹身上有著與百步蛇相同的花紋,因此備受尊崇與敬畏,不可以亂打,打到帶回部落也有相應的祭儀與處置方式。在魯凱族的文化中,也能找到相似的神話傳說:百步蛇是族的守護神,而熊鷹身上有百步蛇的花紋,所以熊鷹是百步蛇蛻變而來,為了讓視野更廣而到天上繼續守護部落。(陳俊霖,2017)
兩族傳統文化中,僅有頭目、王室貴族,或者結婚時可以配戴熊鷹羽飾,這個慣習約從120年前開始,數量也從一根、兩根漸漸演變到今天的樣貌。
然而,由於通婚頻仍、傳統文化與階級制度的沒落,導致了兩族漸漸不再堅守配戴熊鷹羽毛的紀律,一般族人也開始想擁有這種「身份地位的象徵」;甚至衍生出交易市場,一根羽毛可以喊價到數萬元之譜,加上野保法立法前的馴鷹市場(寵物)需求,讓盜獵熊鷹的風氣在南部可說是蒸騰不息,熊鷹在台灣面臨了巨大生存壓力。
屏東與台東的熊鷹盜獵活動,在2003年達到最高峰,每年獵捕量有60隻左右(孫元勳,2006),這也導致了在排灣族與魯凱族的傳統領域中,反而幾乎看不到這種傳統文化中的神鳥,無疑是對兩族的一大諷刺。
所幸,近年來族人們漸漸發現不能再這樣下去,努力復興自己的傳統文化,加上保育意識抬頭、非法交易市場沒落以及2014年屏科大鳥類生態研究室 NPUST Bird Ecology Lab「熊鷹羽毛庫」的建立,讓族人們有了可以合法獲得羽毛的來源,使南部的熊鷹族群獲得了喘息的機會,得以繼續以守護神之姿,翱翔在台灣美麗的蔚藍天空之中。
#能安的400mm記憶・能高南峰偶遇神鷹
岩永徹也結婚 在 你(妳)好,我是莎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海洋之子](葉佩雯)
在妳有記憶以來,能夠記得、承認,並感覺深刻的初戀,是發生在小學二年級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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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第一次跟著哥哥,還有哥哥其他朋友一起踏進家門那日,一群人在還在玄關處脫鞋,妳一聽見來人的聲響,便耐不住好奇興奮地衝下樓想探個究竟。其實妳很清楚即便妳多麼三八地在眾人面前繞,也不會有人多搭理妳,因為妳太小了,小到不夠有趣,也無法聽懂人在妳面前笑鬧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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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是這個家無法整除似的多生的孩子,上有一個大妳七歲的哥哥,和大妳九歲的姐姐。人一知曉這樣的年齡差距,便能直覺估算出妳是「不小心」多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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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年紀相近的玩伴,表哥、表姐、堂哥、堂姐也都落在和兄姐相差不遠的年齡區間,因此妳的童年相當寂寞、十分渴望得到關注。妳或許是父母老來得子的小確幸,但在兄姐之後,他們基本已對教養一事沒有太大初為人父母的熱忱,所以哥哥姐姐小時候有的,妳小時候未必有。妳的成長歷程有點像是兄姐的劣化山寨版,妳懵懂知道一些自己應得的,然而卻無法計較,畢竟人怎麼能和自己未曾參與的過去討價還價?只能安慰自己這只是一種生不逢時,並不是刻意冷落。何況在兄姐出生之後的世界,其實沒人期待妳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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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是當時哥哥的朋友中,唯一願意和妳多說兩句的。他不像其他人那樣對妳視而不見,在妳發問時也願意認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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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他們來你們家社區籃球場打球,眾人書包往客廳一扔,復又衝出門去,妳急急追問:「你們要幹什麼?」妳血緣上的親哥哥、擁有百分之五十相同基因的人,只回頭警告了一句:「妳不要來喔!」就帶頭衝走,只有他好像刻意放慢了速度穿鞋,溫和地覆妳:「我們去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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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你不要理她啦,我妹很煩。」哥哥隨後再喊了一句。當時哥哥和死黨們喜歡取姓加上名的最後一字,合成一個較為簡短的綽號,哥哥叫沈建偉,因此人都喊他沈偉(爾後他自己演繹為「神偉」),許之邕的邕字不容易認也不好唸(音同「雍」),所以唯獨他破例取了姓加名的中間字,綽號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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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見哥哥的話,許之邕只是微笑,沒有搭理,然後輕聲和妳說了再見,才關門出去。從關門的聲音聽得出來是控制了力道,禮貌而珍惜地將門帶上,少了幾分青少年不顧不管的暴戾,令妳留下極深極好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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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後若是許之邕來,妳便會食髓知味似地湊上去和他說話(因為妳知道也只有他會理妳),問他一些「你都考第幾名」、「你會玩牆壁鬼嗎」之類對妳而言很高級的社交問題,或是炫耀似地拿出新玩具、貼紙簿給他看,暗示他妳的品味很好,是很特別的女孩子。不過這也僅能算是小孩子試圖引人注意的手段,和戀愛的範疇還離得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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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能夠判斷出或許是戀愛了,是在升小三的那個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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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和哥哥的其他朋友來家裡社區游泳池游泳,妳不會游,只能湊熱鬧似的待在旁邊較小較淺的兒童池,眼巴巴看著。妳突然疑惑為何自己總是只能待在「邊緣」。妳想要、想做的,往往因為兄姐已經有了、做了,父母懶了、累了而被放棄犧牲,妳完全不像一般意義上的么女那般受盡萬千寵愛,倒像一個家庭中的局外人,只是偶然寄宿在這似的。因為太渴望參與眼前人聲沸騰的景象,噗通一聲,妳趁沒人注意就紮進大池之中,想默默加入哥哥們潑水、繞圈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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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妳一跳進去,學樣擺動四肢想浮游起來,才發覺根本沒辦法,水的密度屏障使妳無法呼吸,而且不論怎麼掙扎,都離水面尚有一步之遙,而那正好是世界上最遙遠的一步,生與死的界線。就在妳發覺自己可能要不久於人世,腦中一片反白,再也沒有力氣運作身體之際,妳突然感覺到胸肋之間一陣用力擠壓,原來是有人一把攫住妳,下一秒就將妳拖拉到水面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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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得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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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不停地咳、不停地嗆,許之邕輕拍著妳的背,邊說不急不急、沒事,一邊將妳帶至池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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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妳終於從溺水的生理狀態中回過神來,不再感覺每一口呼吸空氣都是濕的之後,妳緊緊抱住許之邕,擋不住的後發驚嚇令妳哇的一聲哭了出來。雖然已經抵達安全之處,許之邕感覺到妳不安的需要,還是順從似地回抱著妳,安撫著妳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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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男人的身體。不知哭了多久,妳突然閃現這樣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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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妳從許之邕的肩窩間抬起頭,和他四目對視,妳發覺雖然身體開始莫名緊縮害臊起來,卻不願意離開與他的肌膚相親,復又將頭擺放回去,更緊緊擁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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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上岸休息?」許之邕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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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妳迅速霸道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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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如果要繼續待在水裡,那去兒童池好不好?比較安全。」許之邕又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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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不知道該怎麼辦,妳只是不想離開他,但又不曉得該怎樣表達,所以還是回答了:「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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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照君妳幹嘛?」玩得不亦樂乎的神偉哥哥,在妳鬼門關前走一遭後終於發覺妳的異狀,朝你們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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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妳只是斜眼怒視著可能召回許之邕破壞妳小幸運的哥哥,一言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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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剛剛不小心跌下水,我帶她上去。」許之邕代答,然後抱著妳開始朝水中的梯子走去。在向上爬的過程中,妳的身體一離開水面,少了水的浮力,妳原始的重量竟壓得他輕哼一聲,但他還是沒有鬆手,盡責地將妳帶離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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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將妳放下,確認妳的雙腳踩穩在地之後,欲轉身下水,妳卻不放開在他肩背上的雙手,還是圈著,他只好蹲著與妳平視,輕聲問:「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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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故事突然發生,像小田和正那首著名的日劇主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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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之前,妳其實也曾幼稚地笑嚷著喜歡誰、喜歡誰,有時是安親班的大哥哥、有時是鄰居的小朋友、甚至是街口便利店的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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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妳知道這次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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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一樣,一瞬間燙得妳無法言語也無法放手。然後妳才明白,原來妳一直都喜歡著許之邕,從見到他的第一刻起,他頎長的肢體、溫和的嗓音,還有眼底似星空的無垠,這個男子逐漸打開了封印在妳幼小軀體內,人類本能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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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妳罪證確鑿的初戀。大人不會了解,可是妳確實知道,妳就是戀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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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蟬不忍地鳴叫,聲聲不捨小二的夏天還是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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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上小三不久後,妳和哥哥突地被爸媽轉出十二年一貫的私立貴族學校,進入公立體系,連在美國唸高中的姐姐也回到台灣升學。那連棟拔地起,高聳入雲圍城妳童年地理,有籃球場、有游泳池的高級社區,亦連夜倉惶轉換了風景,變成最尋常的灰泥顏色,家徒四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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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由於妳一直是家裡的局外人的緣故,從來沒有人認為有必要向妳認真解釋到底發生了什麼,妳也就這樣不明就理地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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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後,妳才拼湊出原來是「非法借貸」四個字,讓原先明亮鮮豔的一切染上從前被認為是髒的顏色,但也從來與妳無關,像是上個世紀的事。噢對了,妳的童年本來就是上個世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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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再也沒有見過許之邕,不過往後若是有人問起妳的初戀,妳總會回答那個在水邊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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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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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或許是妳化學上的初戀,但實際在生活中發生形貌改變的初戀,其實是在久遠以後的十七歲,妳和鄰校男生談過一段兩個月進展到三壘還來不及全壘打的戀愛,對方用沒感覺了與妳分手;然後是大一時和打工的同事交往過一年(也是他破了妳的處女之身),他說膩了想分開一下便再也音訊全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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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居然就是最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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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大三時倒追偶然在全國大專論壇認識的斯文男孩,順利交往後,便一直過到了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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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北部海邊仿藍白希臘風的景觀餐廳向妳單膝跪地,舉著從交往開始就默默存錢買下的、不到一克拉的鑽戒,請求妳嫁給他。一切符合妳一直以來向他明示暗示的想像,在一個妳有化妝、打扮精心、天清氣朗的日子,集結雙方好友的突擊驚喜,妳感動答應,哭得涕泗縱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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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驅車回程的路上緊靠著何彥宏,從此以後該稱為未婚夫的男人,一邊欣賞把玩著戴在左手無名指上的戒指。自己倒追來的男人向自己求婚、對自己許下一生的承諾,應該是這世上最幸福的事,妳也的確覺得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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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有時候,妳總會感覺少了些什麼,害怕自己的生命就如此這般,可以想像地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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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先預測與精準執行不就是人類總在追求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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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事情無法按照己意開展,人往往抱怨、感到痛苦和不公。妳在於女人而言最困難也最重要的事上做了極準確的評估,所有進程至少直到目前為止,都按照妳的心意,八九不離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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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你們會開始看婚宴場地,妳嚮往戶外婚禮,能辦在海外當然是理想,但妳知道僅憑未婚夫的財力不啻是天方夜譚,而自己父母的錢應該僅夠他們養老,若要他們為自己的夢幻出一點好像有些不孝,只能打消這個念頭選擇島內的地點;未婚夫家裡是相當不虔誠且開明的天主教,然而妳的父母卻有些台式迷信,恐怕要遵循父母意志找個老師合個八字算個日子,若如此還有日期限制,地點找尋會更加困難;婚紗、婚攝、婚秘、喜帖、喜餅,為了省錢妳樣樣都得親力親為,未婚夫性格雖好也願意幫忙,但這種事向來是女人的天下,且老實說妳認為他的美感不佳,還是自己看顧著才安心;蜜月地點妳已經想好幾個地方,行程可以交由未婚夫規劃;結婚後你們應該會住進未婚夫父母提供的一套房子,地點偏遠(進市區很麻煩的一個地方)也完全沒有裝潢,若想住得舒服一點,恐怕要去小額信貸一筆錢,空間規劃可以麻煩一位在做室內設計的高中同學,妳看過她的作品很喜歡,說不定還能拿到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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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手上的戒指竟變得好重,雖然還不到一克拉,但突然妳嫌這戒指太大了,大到得用妳整個生命才能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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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了嗎?」何彥宏問,邊親暱地用手磨蹭妳的大腿:「妳好像有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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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妳最喜歡他的一項超能力,不論妳怎麼努力假裝,總是能看穿妳的身體,得知妳心裡的什麼鬆了或緊了些;不過有時妳也很討厭他對妳的敏銳覺察,這表示妳不太能做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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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雖然他看得出妳的情緒變化,卻參透不了箇中緣故。妳向來很會說話,小時的不被重視令妳練成不停說話引人注意的能力,就算沒人在旁也會跟自己說話。若妳真要騙他,妳總是有辦法圓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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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剛剛海風吹太久,頭有點痛。」妳答。這倒是真的,妳只是說得稍微嚴重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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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等下回去我幫妳洗頭順便按摩。」他輕柔回答,充滿對妳的寵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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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不要還沒結婚就趕著洞房好不好,太閃了啦!」說話的是正在開車的友人阿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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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是何彥宏從國中就認識的死黨,這一路看著你們愛情長跑七年,時常給他出一些餿主意,不過人不壞也挺好相處。有趣的是,他是個性格外貌和何彥宏幾乎完全相反的男子,懶散、粗魯、愛耍小聰明和一點小流氓,煙和髒話不離口,但基本上是個狐假虎威的人,面對真正的惡勢力很容易就退縮、見風轉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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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從來都不會說要幫我按摩?你怎麼不去死一死啊?」講話更粗魯、搶著回話的是坐在副駕的阿布女友,比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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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妳認識阿布以來他換的不曉得第幾個女友(有時還會同時有兩、三個),當妳熟悉阿布的戀愛慣性之後,就不再認真記他每個女友的本名(記得綽號都算是很給面子了),反正隨時有可能換。不過或許是年紀到了或許是遇對了人,比比和阿布交往已經超過一年,所以妳不但知道比比本名,也知道比比這個綽號的來源是她的英文名字Abb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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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只是幫她洗頭而已。」何彥宏出聲緩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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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真的很幸運,」阿布直視著後照鏡中的妳,口氣突然雙親般語重心長起來:「撿到我們天下第一帥童子雞,要好好珍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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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珍惜啊,他是我倒追的耶。」妳答。一朵勝利的微笑掛在臉上,語氣也隨之驕傲上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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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覺得自己絕對沒有歧視的意味,可是妳很明白,妳絕對不要過像阿布、比比那樣「亂七八糟」的人生,將男女情愛當作遊戲,說換就換、想幹就幹。雖然何彥宏並不是妳的第一個男友,但妳自豪自己足夠珍惜、絕對努力,用心將你們的情感經營在正道之上,妳認為這足以彌補他不是妳的初戀、妳已不是處子之身的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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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是何彥宏第一個女友,想當然爾,他的童子之身也是妳破的。你們試了好幾次才終於完整成就標誌性的第一次,沒有他太緊張硬不起來、射不出來、一直軟掉⋯⋯的問題。妳能感覺他是從那之後才更投入這段戀情的,因為妳是領著他、陪著他一起經歷那些尷尬又慾望十足的時刻、聽見他射精時忍不住發出如少女嚶嚀聲的第一人,他因此將妳當作可以分享所有丟人秘密的對象,因為再沒有什麼比起性的那些要更令人沒面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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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追他、妳奪走了他的第一次、妳使他用妳想要的方式求婚。有時候,妳會感覺在你們的關係之中,妳好像比較像個男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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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令所有還在苦戀裡纏鬥的姐妹們欽羨,妳有辦法訓服自己的男人,紛紛追問妳的禦男之術。而妳總是裝一副高人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樣貌,因為老實說妳也有點疑惑,怎麼自己就這樣瞎貓碰到死耗子似的和未婚夫交往下來。可是妳倔強地不想讓人覺得這單單只是妳的幸運,和妳的能力無關,所以總刻意強調他是妳「追」來的事實。在姐妹們遇見任何情感挫折時,也會以導師姿態說些兩性專家般的激勵評論。反正人總能從看似堅實自信的語言中,擷取出屬於自己靈藥般的一部分,盲目地照做或是不做,只要飲鴆止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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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入公立小學後的前兩個禮拜,因為還沒拿到新學校的制服,妳只好穿著原本私立學校的制服去新學校上課。私校的制服相當高雅,粉色圓領襯衫及深藍色蘇格蘭格紋毛呢背心百摺裙,下身穿黑色高筒襪及柔軟的手工羊皮皮鞋,女學生還有與制服相配專屬的各種髮飾,髮圈、髮箍、髮夾、貝雷帽,端看自己想如何打扮。對於小孩教養已沒有多大熱忱的母親,搬家後更顯鬱鬱寡歡,所以在新學校的起始妳總是自己胡亂打理,不過卻因為那一身看就知道名貴的制服,妳在新學校中竟引起一陣不小騷動,每天都有人在下課時間趴在教室窗台偷看「像公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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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這樣的情況在妳得到新學校的制服後就退燒不少,不過班導在上課時總喜歡有意無意地當著全班的面問妳:「這個妳學過了嗎?」還是讓妳默默獲得不少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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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的辦學教育,尤其是小學部,往往超前公立學校許多,而妳的確都學過了。班導這樣的問話常令妳不知所措,因為妳在原本的學校只是再普通不過的學生,卻因為轉到另一所學校而變得不一樣,這令妳的「新」生活反而不似父母兄姐那般愁雲慘霧。也是從這時開始,妳發現原來外表裝扮可以愚弄人,然後又因為這個領悟終於明暸家中其他四人的愁雲慘霧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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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忽然有點嫉妒他們也有點可憐他們,嫉妒他們擁有的那麼多又那麼早;可憐他們飛得太高所以摔得更傷。不像妳,很快就認命,親切地在平凡之中做個萬人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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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因為曾在美國唸高中,英文能說得像母語一樣,考大學時便取巧選了外語科系,順利推甄上了名校,畢業後依靠優秀的外語能力在跨國企業工作;神偉哥哥則不知是真心惋惜還是因為能力不足假裝感慨,總愛說自己原先也要隨姐姐去美國的,要不是當初家裡怎樣怎樣,自己現在絕對不只這樣那樣。妳時常在他又抱怨時奇異地想,或許他真的如他所言天生就是做老闆的命,才會把員工身份做得如此不好,三不五時就換工作,眼高手低無法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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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為了切割財產的連帶責任向法院訴請離婚,三個孩子的監護權都歸在經濟狀態看似相對正向的母親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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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宣布破產,母親得以保留一些資產養育你們及過活。兒女成年各自分飛之前,你們一家五口還是生活在一個屋簷下,爸爸還是爸爸、媽媽還是媽媽。可是妳總感到有些怨懟,怨「離婚」這兩個字讓妳的家庭有了一道裂縫、不完美;然而哥哥姐姐卻對這樣的技術離婚大為激賞,覺得要不是這樣連家裡最後的一點什麼也要被奪走,情感關係可以為了現實低頭。所以妳幾乎沒有對他人說過父母其實已經離婚的事,反正外表看不出來,解釋起來也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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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彥宏雖然早已見過妳爸媽,也在一些巧合的情況下、非為了特定目的地見過妳的兄姐,但以未婚夫的身份和妳全家人吃飯,這日還是頭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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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和家人見面前特意要求大家不要提起爸媽已經離婚的事,不用因為即將變成一家人而覺得什麼都該講。妳很清楚哥哥常常因為想要提醒旁人自己的不一樣,脫口就將小時的家境富裕當作賣點一樣宣傳;姐姐雖然不會逢人就講,但或許是受過國外教育比較開放,聊到自然之處也不會刻意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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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何彥宏是妳認識的一個再平凡老實不過的人,妳希望他就知道妳曾是個落難公主便好,父母為了財產技術離婚一類不大光彩之處能藏著就藏著。反正誰的身上沒有幾點黑暗,不影響他人自己心安理得便罷。就像妳總是對物理上的兩位前男友不願多說什麼,對許之邕那沒什麼的純愛卻願意多做著墨一般,妳想要盡力活在人會欣賞的純潔之中。即使一些不那麼純粹的事物的確為妳帶來了低俗的愉悅,卻不想也不能承認妳就是那樣的人。那就像是社會的探照燈,越是光潔明亮地將人圍攏,暗影也勢必蔓生,免不了的,人在光照之下都揹著影子在過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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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彥宏預約了一家知名老牌臺菜餐廳,在米其林餐廳指南進入台灣市場後亦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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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不出所料,又開始炫耀似的說起自己曾吃過更好的,這家只能算是知名度高,騙騙觀光客可以,內行老饕才不會來一類,若有似無給人下馬威順便往自己臉上貼金的言語;姐姐向來不喜歡臺菜,小鳥般只意思意思夾了一點東西到盤裡,但還是禮貌地維持進食貌;爸媽的外貌裝扮在長輩之中算是相當體面,頗有大戶人家風範,有時甚至會讓妳感覺好像妳不是這家的女兒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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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的尚有哥哥結婚三年的妻子,和姐姐的一對龍鳳胎兒女。姐夫到國外出差沒來,這使妳稍稍鬆了一口氣,因為姐夫是個老外,而妳知道何彥宏的外語能力並不很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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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聚會在妳事先對未婚夫及家人的分別提示下,和和氣氣表面虛偽地圓過了一頓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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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局尾聲,喝甜湯的時候,何彥宏似是為了令眾人更加熟稔、亦像是想要解謎般開妳一個親暱的玩笑,他突然發問:「我聽照君說她小時候有一個很喜歡的大哥哥,是她的初戀,好像是哥哥的同學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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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你說的是許之邕嘛。對啊,她小時候超喜歡他的,每次他來我們家都黏著人家,超煩的。」哥哥調侃。然後突然難得地轉換為有些崇敬的口吻:「他現在很有名耶,大建築師,好像前陣子才又拿了一個什麼建築的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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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嗎?那表示我看人眼光很好嘛。」妳搶著接話,裝作有些得意,一手捏了何彥宏的臂膀一下。家人接收到妳話語中的暗示,合作地笑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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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妳早就知道許之邕成了一位建築師。他的成名雖然只是這一、兩年的事,不過妳早在他進入建築產業之初就注意到這個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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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初戀的緣故,妳總有意無意地默默關注著許之邕的消息。他是妳親哥哥的國中同學,雖然只有兩年時間,妳也曾唸過同一所學校,經由社交軟體的發達,妳很容易就從各種意想不到的人際網路中連結到他的動態。妳並沒有加他好友(妳害怕他不記得妳是誰而拒絕交友邀請),只是偶爾想起,朝聖般手動搜尋他的頁面。不過不曉得是不是因為不是好友的緣故,妳幾乎看不到他個人頁面上有任何貼文。妳所能知道的最新的他,大多是從他事務所的網頁上習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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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曾按照網頁上的地址,在某個無事的午後,搭公車一路散步到事務所所在的社區。那一帶因為在當初規劃時刻意保留下許多公園綠地,難得成為城市中一處清新所在,近年來隨著文青風的興起,許多公寓一樓甚至二摟都改建成了咖啡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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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坐在事務所斜對面一家咖啡廳靠窗的位置,點了一壺花茶續加熱水續到茶都索然無味、黑毯覆上大地,才有些依依不捨離開。而妳一整天只看到一個貌似打工的年輕女孩,和兩個應該也是某種建築師的男人(妳並不明白一間建築師事務所裡該要有怎樣的人力配置),期間有人來送貨,有一個人像是來談生意,但都沒有看見許之邕。不過妳卻沒有感到絕對的失落,像是懷揣著一個新鮮還沒被人知曉的秘密一般循著原路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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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喜歡說妳和許之邕小時候的事,說他曾經替妳素描過一張像、說他打球守規矩卻往往被想要炫技的哥哥撞飛、說他從來沒有對妳說話不耐煩、說他抓到一隻鍬形蟲合在手心給妳看⋯⋯。關於他長大後的事,妳即便遠遠地知道一點,卻不願說與別人知道,怕現實的殘酷總能撕碎想像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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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現實殘酷這件事,妳第一次深刻感受到,是在工作上帶妳的前輩不吭一聲搶走妳功勞的時候,那時何彥宏還在當兵,妳在電話裡氣憤地向他訴說這件事,當時的他還不太能了解,爾後上班了才能逐漸明白妳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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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彥宏出社會後一間公司做到底,升遷速度算快,屬於賺不多但能安穩的類型。在他當上小主管,然後可望升上中階主管後,從他的言談態度間,妳發現他也逐漸站進了屬於殘酷那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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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他的公司發生一位基層人員下班騎機車回家路上不慎撞上安全島亡故的意外。原本以為只是單純的交通事故,卻被同事爆料,該員是因為工作過勞才會出車禍過世。爆料同事向記者提出了該員的打卡記錄及工作場所的監視錄影,打卡記錄上雖然都是準時下班,但在監視畫面上可以看到,裡頭的人都是下班時間到了先去打卡,復又回到工作場所繼續進行殘業,真正下班離開是在打卡時間後的一個半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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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者同時向媒體控訴,不只過世那位同事,公司所有第一線人員都在這種微妙的職場文化中被剝削時間與金錢。要大家先打下班卡是為了規避勞基法的工時限制,公司雖說會補償不在記錄上的工錢,卻是以基本工資計算,不算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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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真的受不了!」爆料者戴著口罩及鴨舌帽在新聞畫面裡聲淚俱下:「我們不能再讓這種工作方式造成過勞,最後連生命也賠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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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彥宏在該公司集團的母公司工作,屬於內勤,離第一線基層很遠。妳以為他看了這個新聞,會同情、不捨,甚至會想做點什麼去改變這種公司文化,沒想到他卻說:「這個產業就是這樣啊,進公司之前難道不知道嗎?先打卡就說過勞,錢又不是沒給,算加班費給他們就不會過勞了嗎?根本是死要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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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坐在他身邊,看著他的義憤填膺,又想起他剛進公司時被上司欺負的委屈,妳驚覺社會滴水穿石的力量,可以腐蝕人原以為不會被改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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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總是對妳很好,從沒忘記妳的生日、交往紀念日,不在節慶時也會做些浪漫貼心的事,甚至比妳清楚妳的月經週期。這個男人基本上無可挑惕了,同居以來因生活習慣不同的磨合也沒有網路上說的那樣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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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的生死不夠刻骨銘心、別人的公司妳也插手不了。何況那間公司帶給何彥宏穩定的薪水,也等於帶給妳穩定的戀情,雖然妳在和他一起看新聞的一瞬不小心小看了他一眼,但妳馬上就反應過來這一眼妳會帶進棺材,甚至連最好的閨蜜也不會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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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新聞還沒播完,在他能夠轉頭看見妳的表情前,妳就起身開冰箱,為自己拿了一罐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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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妳會直到如今還在意著許之邕,不只因為他是初戀,也因為他是妳平凡無奇的人生中,可供景仰的一種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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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是買賣原物料的傳產小開,家裡是從日據時代就因為和日本人關係好拿到專賣權發達起來的大家族。雖然不是長子,但在兒孫輩中是學歷、見識、能力、品行皆屬上乘,最被看好接班的一個兒子。這樣的他卻對商場企業無心戀棧,按照家裡意思在美國唸完商業管理,就偷偷貸款到英國去唸建築,期間自己打工支付生活費,為追求夢想斷絕一切家中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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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成名之後他的身份經歷一直是媒體熱愛追捧的話題,但他作風低調,媒體挖得到的一直以來差不多就是上述那些。有網友評論這只是一種炒作,許之邕一定沒這麼厲害、一定還是靠家裡。但妳拼湊他成名前的一些蛛絲馬跡,還是發覺這個故事應該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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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曾查過他在英國念的那所學校,是位在北部蘇格蘭一個靠海的小鎮,學費及生活費相對便宜,亞洲人也非常少;而妳也曾搜到他一張穿著白襯衫搭配黑色半身圍裙的相片,裡頭一字排開站著六、七個和他相同穿搭的人,該是餐廳員工的合影;還有一則他的大學同學到蘇格蘭去找他的貼文,內文驚呼寫道許之邕居然可以在一個鳥不生蛋的地方過沒有保時捷與大麻的生活(就是一個炫富的敗家子寫的那種怕別人不知道自己有錢的內容)⋯⋯。這種種跡象應該都可以證明他真的是靠自己的力量完成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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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經歷讓妳在還沒變成富人之前就先成為凡人,妳對不向命運低頭還保有熱情與想像力的人特別動容。妳討厭富人那種對金錢理所當然的死樣子,也討厭凡人因為得不到就仇富的猥瑣心態。妳有時會莫名眷戀起自己經歷過一次社會階級變化的轉生,雖然僅僅是因為當時的妳太小 ,令妳幾乎無痛地無縫接軌過去,但妳感覺貧與富的特質在妳身體裡融合地很好,那令妳成為不一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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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妳認為,許之邕或許是這個世界上,離妳最近、和妳最像的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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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處理婚禮事宜,也剛好對現在的工作倦怠極了,妳提了辭呈。主管一開始極力慰留,但在妳謊稱懷孕之後,主管竟馬上批准。這是妳第一次對主管的沙文覺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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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妳趁著何彥宏出國員工旅遊那幾日,以尋找婚宴地點為由,為自己安排了一趟小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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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一路搭到台東,妳在車站附近租了機車,導航了地點,來到了妳知道以後就一直想來看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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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地方頗遠,當妳騎在半路發覺還有不少路程,還默默有些懊悔為何要來。可當妳終於看見那地方出現在眼前,隨著機車速度越趨越近,還是感到撥雲見日般的興奮,由弱漸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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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棟位於海濱礁岩處的白色建築,兩層樓,但從黑鐵柵爛大門望過去的那面只會以為是一層的平房,要想看見完整的兩層,必須繞到建築背面,從海的方面望過來。建築的一樓,或者該說是地下一樓,像是垂生的藤蔓一樣攀附在礁岩面海那側,且那一樓建築用地只佔整體建物的三分之一,因為那是硬生生突出在海中,懸掛在懸崖之上與建築另外三分之二相連的一塊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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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由上往下看,會發覺建築物是一個六角形,一角被安置在前三分之一懸於崖上之處,像是乘風破浪行在海中的巨大船頭;與前三分之一船頭相對的一角就是從大門望過去、客觀上的建築正面,尖端處利用建築物本身的形狀,設計了一座三角形的玻璃溫室,令人隔著溫室中的花葉也看不清屋內情況;建築物的真正入口位在左側邊,相較於整座建築設計上明顯的野心與氣勢磅礴,入口便顯得簡約,僅是單片門葉,且除了玻璃溫室是透明可見以外,建物左右兩側皆無可看進內部的窗門,像是要隱匿起來不欲令人誤闖的糖果屋,維護建物的神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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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建築物面海的那側,卻一改另一面的嚴密,是徹頭徹尾、兩層樓高的玻璃帷幕,令屋裡的人能享受到一種漂浮在海上的開闊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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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是從一本以色列的建築雜誌上讀到這個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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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曾在許之邕事務所網站最新消息那一列小小跑馬燈上,看到他設計的一棟建物獲以色列建築雜誌採訪,不過網站上除了那小小一行文字,就沒有其他連結或是資訊。像是放了一條幾不可見的恆長棉線,要人小心翼翼、耐著性子才有辦法一路摸到底的秘密,妳跑了幾家專營外文雜誌的書店,才終於找到一家肯為妳從國外訂購這本雜誌,並被收取了高於原價好幾倍的手續費及關稅,等了超過一個月才等來這本妳只能看圖說故事的雜誌,因為上頭寫的全是希伯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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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找到介紹許之邕的那篇(幸好裡頭放了他的照片),用翻譯軟體一點一點拼湊出這棟建物的故事,並在幾個建築愛好者聚集的網路論壇用各種關鍵字搜索,才得知原來這個神秘而特別的地方就在島的東部,也是他唯一一座在島內的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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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建物之外設有一座黑鐵柵門,卻形同虛設,因為周圍並沒有能阻擋人入侵領地的圍牆。許之邕在雜誌上說這樣的概念是來自日本神社外的鳥居,鳥居立在人神交界,提醒入內的人們要心存敬意;黑鐵柵門也劃分了公與私,懂得尊重的君子必定不會隨意闖入,且他不願海的連綿有任何一段被他絕對的自私中斷,所以刻意只設了大門卻不設圍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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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上的建築愛好者也有人找到雜誌並翻譯出這段文字,為了尊重建築師的設計理念,網路上即便有人去朝聖過,卻沒有公布切確地址,只有一些隱晦的道路描述。更何況,這其實是一座私人宅邸,但為誰設計的不得而知,許之邕在雜誌中也沒有透露房子的主人究竟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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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按耐著想要衝上前去一探究竟的激動,只敢遠遠地沿著隱形的圍牆看一看。在妳左右來回走了不曉得幾趟,發覺的確不論是從那個角度都看不見房子裡面,除非是搭船從海上,有一些失落地準備離開,轉身卻發現一個約莫七、八歲穿著白色澎裙的小女孩,合理得詭異地出現在妳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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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小女孩不應該獨自出現在這樣的荒郊野外,且時序已近黃昏,但妳又覺察到她身上帶有一種脫俗氣質,小女孩應該就是這棟建築神秘主人家的孩子。可路的一側便是山,妳剛剛並沒有聽到任何車行聲響,她若不是大老遠走路來的,便是從山裡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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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裡來的。這四個字令妳心突地一顫,即刻聯想起一些聽過的山野傳說。妳下意識地放低視線,幸好,看得見她是有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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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小女孩的生物屬性後,妳仍帶有一些緊張地開口:「這個房子很漂亮,妳住在這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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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沒有回話,眼神亦無敵意甚至沒有情緒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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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只好接著問:「爸爸媽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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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問完,就聽見一陣急促的腳步聲逼近,隨著一陣狗吠及一聲長長的叫喊:「MiMi!」是個男人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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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循聲抬頭,幾乎就在剎那認出了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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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妳是⋯⋯?」許之邕帶著一條狗出現,一上前馬上用一隻臂膀圈住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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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久未見,他留了一點鬍子,頭髪也長了,和雜誌上看見的樣貌相比,多了一些成熟滄桑。而且,他居然有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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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突然有些想要捉弄他的意味,不告訴他妳是誰,但即刻又發覺這樣念頭背後的意圖相當踰矩,只好收起興頭,老實回覆:「可能我長大了你認不出來,我是沈建偉的妹妹,你國中的時候很常來我們家,你記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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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啊!妳叫沈⋯⋯照君,對不對,妳小時候很愛說話。」許之邕爽朗回道。妳沒想到他竟還記得妳的名字,不禁一陣雀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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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會在這裡?還帶著小孩?」妳的聲線充滿了疑惑,卻又害怕自己冒犯,畢竟你們的過去太為淺薄,妳心裡對他的熱烈除了未婚夫之外更是獨獨不能令他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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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住在這裡,」他釋然一笑,不似他在公眾場合表現得那般陌生警惕,接著道:「進來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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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受寵若驚點了好幾次頭,才有辦法說出完整的:「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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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先向妳大致導覽了房子內部,進門的二樓除了從外頭道路看得見的玻璃溫室,還有一個面海的開闊餐廚區域,及四間房間、一間廁所。餐廳之下,即是房子突出於岩壁之外的客廳,挑高兩層樓的設計,不但是為了增加空間的遼闊感,也是為了減輕懸掛在礁岩上這三分之一建地的重量,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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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其實大概知道這棟建築的工法及概念,不過當他說到一些妳已知之處,妳仍舊裝作興味盎然的樣子,隱藏起這些年來對他的關注,並謊稱自己會來只是因為哥哥曾向妳提過這裡,覺得有趣所以順道過來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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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很少人知道耶,我只讓一家以色列的雜誌採訪過,那個雜誌編輯是我在英國念書的朋友,不然我是不想公開這裡的。你哥難道看過那本雜誌?」許之邕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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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沒有吧⋯⋯哈哈,」妳尷尬笑了幾聲,馬上轉移話題問了妳最在意的一件事:「你太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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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言難盡,簡單來說我們目前分居,她不跟我們一起住在這裡。」許之邕答,語氣不見一般鰥寡孤獨的落寞,像是早已長久地接受這個事實,成為新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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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從未在任何媒體上公開婚姻狀況,甚至有週刊用黃金單身漢形容他,將他和幾位島內知名的年輕二代、藝術家、企業主一起做了一個優勝劣敗的表格評比,並網路調查誰是女性最想嫁的對象。叫做MiMi的小女孩在許之邕向妳導覽的過程中,一直安靜地在偌大客廳一隅畫畫,沒有一般同齡小孩的吵嚷與不耐煩,妳感到有些奇怪,但關於妻子的話題已經令妳有些小小尷尬,畢竟不是常見的狀態,所以妳有意識地閉口不問,假裝沒發覺以維持彼此一些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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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來吃晚餐吧,我煮飯。」向妳介紹完房子,許之邕溫暖地邀請,一如妳一直以來對他的良好印象,沒有因為沾染了名氣而有一點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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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欣然答應,作夢的感覺從指頭蔓延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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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做飯時,妳下樓到客廳去看MiMi,但只敢用極慢的速度一點一點朝她靠近。在妳感受到時間的流逝而她應該不排斥妳的存在後,才小心翼翼開口:「可以讓我看妳的畫嗎?」妳並不期望得到回應,卻收到了小女孩遞來的畫冊。妳發現她畫的全是海,白天的海、夜晚的海、狂暴的海、寧靜的海,都是海浪卻擁有不同顏色狀態,令人能輕易分辨出來。妳不敢相信她這樣不合乎年紀的才華,脫口便問:「都是妳畫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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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又不說話,接著竟直接跑開上樓,過了一陣終於回來時,手上多了幾本畫冊,拿給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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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仔細翻閱,發覺每本畫冊有不同主題,但總括來說只有三樣東西,海、鯨魚及土星。MiMi畫的海較寫實,但鯨魚及土星就充滿了幻想元素,有一張圖是土星浮在海上,一旁悠遊著幾隻渺小的鯨魚,還有一張是鯨魚氣孔噴出的水柱上端頂著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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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星怎麼會浮在海上?不是在天上的嗎?」妳微笑著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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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星會浮在海上。」這居然是MiMi開口和妳說的第一句話,語氣有不容質疑的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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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只是小孩的想像吧。妳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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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朝樓下的妳們喊準備吃飯,MiMi又率先衝上去,妳跟著上樓後發現MiMi在擺放餐具,而且擺得極為有條不紊,然後她指著一個位子告訴妳:「妳坐在那裡。」許之邕馬上開口糾正:「跟客人說話要說請,要說請坐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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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坐在那裡。」MiMi複誦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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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依指示坐下,然後待到許之邕說了一句開動,MiMi才拿起叉子湯匙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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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認為妳可能已經發覺異狀、或許是很快接納妳為一位值得信任的老友,許之邕突然道:「MiMi有自閉症,所以不太擅長與人交流互動,也不喜歡改變。她剛剛指定了一個位子請妳坐下,是因為對她來說餐桌的椅子是有規定的,我一定要坐在我的位子,她也一定要坐在她的位子,如果沒有按照規定她會不高興。餐具也是她負責擺的,如果沒有擺到她認為工整的角度,她不會願意坐下吃飯。還好她現在很會擺了,我曾經等了半個小時只為了等她擺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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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說完,MiMi居然偷笑了出來。妳終於看見她的臉上出現表情變化,有了孩子天真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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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進行到一半,突然下起了傾盆大雨,妳感覺不妙地皺起了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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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好像是騎機車來的對不對?」許之邕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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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點了點頭然後自我安慰似地回道:「沒關係夏天的雨應該很快就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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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雨直到晚餐結束都沒有變小一點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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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住下來吧。」許之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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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知道他只是客套,卻不住有了奇異的聯想。妳的面上雖平靜無波,甚至露出有點苦惱的模樣,卻在心裡暗自慶幸,自己出發前就將鑽戒摘下留在絨布盒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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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內,周圍沒人時,妳才敢拿出手機與未婚夫聯絡,謊稱自己將手機忘在民宿,才一直沒有回覆電話訊息。許之邕的房子連客房都裝潢得雅致,妳假裝這裡是民宿房間,還特意用視訊鏡頭照了房間一圈讓未婚夫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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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妳就算不撒謊也沒關係,依未婚夫的脾性和妳與許之邕單純的偶遇,妳可以不用多撒一個謊讓自己承受做賊心虛的風險。但妳不知為何就是想隱瞞,除了情緒以外妳連情節都想隱藏。妳直覺認為許之邕是妳該當成秘密一樣珍惜獨佔的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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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替妳到外頭去取放在機車車廂內的包包,妳聽見敲門聲,便知道是許之邕回來了,急忙掛了電話開門,渾身充斥著做壞事的快感。夜色中許之邕身體有些濕漉漉的模樣,更催化了妳的電流竄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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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發乎情止於理,妳道謝後就將房門帶上。抱著包包靠著門板用力搖頭了好幾次,才有辦法甩掉剛剛許之邕性感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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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碰碰。沒想到又響起敲門聲,妳驚得跳了一下,飛快放下包包,深呼吸了幾次才敢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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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澡的東西。」許之邕抱著浴巾、沐浴乳一類盥洗用品,進入客房裡的浴室替妳置放那些東西。妳目光追隨著他的動作,身體竟動彈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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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還有需要什麼,不要客氣,我房間就在隔壁。」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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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點頭稱好,但妳明白妳才不可能說出真正的需要,妳連對自己都不敢說了,更何況是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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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取出小包進入浴室,對著鏡子開始卸妝。妳帶了慣常使用的天然植萃品牌出的旅行五件組,從清潔到保養一應俱全。卸妝乳自然的香氣隨著妳按摩臉部的動作沁入鼻尖,妳才終於從許之邕再度闖入的舉動回復一點知覺,感到放鬆舒緩。妳在浴缸放了水,一邊泡澡一邊敷著同品牌的茶樹面膜,僅是這樣就讓妳感受到了極致的舒適愉悅,每個毛細孔都可以呼吸了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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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好了。妳小聲念叨著,希望茶樹有些清涼的氣味能令妳不全然墮入今日不可思議的夢幻。然而一切還是太舒服了,妳險些在浴缸睡著,頭點入了水裡才醒轉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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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妳夢見自己與土星及鯨魚一起漂浮在海上,身後有人擁著妳,擁著妳的是妳最喜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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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自然地在許之邕家住下,因為他從沒問妳何時要走、妳也沒表達過自己想要離開。妳就是天亮了走出房門,許之邕便開始做早餐,而MiMi總在畫畫,只有狗狗Ocean最興奮,急切地表達想出去玩的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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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每一次他開口妳都會緊張,緊張他會表達希望妳離開的意思,而且雨只下了妳來的那一晚便再沒下了。不過他待妳卻像妳本來就住在這裡一般,沒有刻意安排行程、甚至也沒再追問妳來此的目的,你們就像偶然闖入彼此世界的星球,受到引力吸引、公轉自轉便成一個星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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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在早餐後會開始工作,妳會和MiMi一起沿著同樣的路徑帶Ocean去散步、在固定的地點放牠上廁所、玩五十次傳接球後回來。接著MiMi會開始看書,許之邕家的藏書豐富,客廳裡有一面兩層樓高的書牆,妳也會挑書來看。傍晚你們會三個人一起帶狗走另一條往山裡的路,沿路摘採可供食用的植物。夜裡吃完晚餐,梳洗完,再看一部電影或是國家地理頻道拍的關於宇宙、海洋的紀錄片,通常看不到一半MiMi便會睡著,許之邕先抱她回房後,有時你們也會留下繼續將剩下的片子看完。你們之間的距離大約是一個抱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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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逐漸解謎了許之邕神秘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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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i到了兩歲還不會說話,而脫口說出的第一個字,不是爸爸或媽媽,居然是うみ(U Mi),日文的海,這也是MiMi這個小名的由來。MiMi的媽媽是日本人,是許之邕剛從英國回台創業時認識的,原先以為只是單純的邂逅,交往半年後女方竟懷了孕。兩人很快辦理了結婚登記,但許之邕即便結婚有了孩子,依舊不願意回歸本家尋求經濟上的援助。創業維艱加上戀愛的熱情退去、照顧新生嬰兒的困難,讓MiMi的媽媽情緒崩潰,並質問他為什麼無論如何都不跟家裡聯絡、不願讓小孩認祖歸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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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MiMi三歲,確診為自閉症後,一切惡化到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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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thought your family was rich(我以為你家很有錢)。這是MiMi媽媽臨走前對許之邕說的最後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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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許之邕已在規劃蓋這個房子,因為MiMi只要聽到海潮之聲就會特別平靜。他用公司名義又貸了一筆錢出來,壓力極大,MiMi媽媽表示要離婚且不要小孩,許之邕也答應了,不過對方要求一筆極高的贍養費才肯簽字,許之邕付不出來,兩人的婚姻狀態便停滯在有名無實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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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照顧MiMi很辛苦,但也是她給我最多靈感。比如說,你知道這個房子為什麼是六角形的嗎?因為她除了海以外,總是在畫這個形狀。我原本以為她只是單純喜歡,後來才知道,那其實是土星北極風暴的形狀,而她喜歡土星,是因為土星可以浮在海上。」許之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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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星可以浮在海上?」沒想到許之邕居然和MiMi存有同樣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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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星的密度比水還低,只要有一片夠大的海洋,它就可以浮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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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許之邕解釋,妳突然有一種感覺,或許MiMi喜歡土星不是因為它可以浮在海上,而是因為她自己就是土星,學習其他星球笨重而孤獨地高速旋轉著,卻沒有一片足夠廣闊的海,可以容納她和她異於常人的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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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這裡待了五日。該要離開的前一天,才出房門,便發現MiMi已換上泳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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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游泳的日子,」許之邕道:「妳有帶泳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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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沒有想到自己來這裡會有需要游泳的時刻(別忘了妳原先的目的是找婚宴地點的),只好和許之邕借了深色的T恤搭配自己的短褲,充當下水的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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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過早餐,你們走到一處容易下攀的缺口,手腳並用下到臨海的邊緣。再走了一段,出現了一個天然海蝕的岩洞,和一小片因退潮而出現的小小海灣。許之邕指著一個大略位置告訴妳,再過去岩床就會陡然下沉,變得極深,所以盡量待在沿岸水淺的地方就好,一旦出去,不知不覺被洋流帶走,可能就回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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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i不會游泳,但好像光是戴著泳圈飄在海裡,她就很高興了,不需多尋求什麼刺激。妳在兒時差點溺死後發憤學會了游泳,在泳池裡踩不到底的深水區也不成問題。妳有些不甘寂寞只待在淺淺的海灣,便偷偷一點一點越游越遠。妳只是想要稍稍越界一些便回來,卻在不知道第幾個抬頭換氣時,發覺剛剛下水的地方已變成一個小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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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開始妳並不慌張,想著趕快游回去便好,但海流方向和妳回去的方向相反,妳又沒有運動的習慣,堅持游了一陣,幾乎沒有前進。這樣的情況終於讓妳緊張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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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妳抽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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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妳舉目四望發覺生存機率愈發渺茫,突然有什麼攫住妳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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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不成是水母吧。就在妳這麼想的同時,許之邕探出頭來道:「不要抵抗海流,跟著我,我們從另一個地方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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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i怎麼辦?」妳用一種近似哭腔的聲音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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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會等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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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好像抽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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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妳只好抱緊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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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面對天空,妳在上、他在下交疊在一起,背對著欲前進的方向用仰式游泳。他用左腕圈著妳的脖頸,妳的雙手則反抓在他腕上。待到妳的抽筋平緩,才分開來各自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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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最後在一個較為崎嶇的地方上岸,然後徒步往回走。許之邕像是害怕妳會再被海潮帶走一般,默默牽起妳的手。走了二十分鐘回到原本的地方,MiMi與Ocean依舊安靜在原地等待,只是海水已經漲起來了,她坐著的地方已經微微被水淹過,而她仍舊不為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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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平面道路,MiM突然說了一句:「爸爸喜歡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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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妳知道MiMi有自閉症,妳就上網查過關於這個病症的資料,患者會直接將心裡的想法口頭表述出來,不顧場合時間,沒有一般人避免尷尬、害怕傷人、甚至是刻意奉承的壓力與顧慮。妳低頭微笑,感覺到他將妳的手再牽緊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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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裡,MiMi睡著後,你們留在客廳看尚未播完的電影,但隔在你們之間的抱枕已不知不覺不見,連海潮的聲音聽起來都那麼不同。出了伊甸園,作為一對赤身裸體的亞當夏娃,有些必然的欲動不得不橫空出世。喜歡的感覺是一件多美的事,但因為喜歡而出現的舉措卻不見得美好。當電影裡的男女主角逐漸靠近、要吻上彼此,你們亦仿若無知地模仿起螢幕上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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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唇分開的片刻,妳用幾乎如溺水一樣的氣力才有辦法吐出:「我訂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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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果然略為遲疑一瞬,但一種高於道德體制的圓融世故,即刻將他拉回常軌,輕鬆笑道:「我還沒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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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知道他不是在嘲諷,而是體貼地想為妳的罪惡感開脫。妳的目光下垂,瞄到他勃起的部分頹然下沉一點。他拍拍妳的頭,像在哄小孩那樣,說:「就當作是人工呼吸。我是為了救妳,才這麼做的。」然後他將抱枕擺在自己跨上,避免妳的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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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來呢?平凡無趣的人生難道不好嗎?妳竟在心裡懊悔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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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日無疑是妳人生中最美好的幾日,然而妳嘗過之後才明白,自己其實沒有能力過這樣的日子。亞當和夏娃已在世上生養了千千萬萬,所有人情事理相互牽制糾結,每個人一出生便等同縛於網中,誰也無法瀟灑說我要怎樣便能怎樣,那也是世界得以運作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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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突然羨慕起MiMi,在常人眼中,她患的或許是病,但失去了在乎與解讀他人目光的能力,她得以純粹建構並活在自己裡面。誰有資格說她不幸呢?她搞不好才是上天的寵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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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一早天還沒亮妳就騎車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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膽小地連好好道別也不敢,只留下字條說謝謝,玩得很開心,會找機會再過來。而這又是一種好現實的虛偽,因為妳知道妳根本不可能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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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為什麼連像在彼此的世界末日的時刻也無法誠懇一次?妳可是再也不會見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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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彥宏進家門前妳就將自己安頓好,將家裡的燈都關上、窗簾閉合,蜷在床上無眠地假寐。妳不希望他看穿妳的語言身體,只能假裝病痛,假裝是思念自己的未婚夫婿思念到無力妝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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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彥宏攀上床鋪隔著棉被圈起妳,其實妳聞到他身上熟悉的氣味還有種回到人間的踏實,可是當他對妳做出一些前戲想要進入妳時,妳竟產生了本能般的反斥,忍著乾嘔和心裡的淚水才做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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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帶著像是已經窺見過宇宙真理的狀態,懸浮在接下來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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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演成了一位距結婚日子越近越顯焦躁的新娘,處理排山倒海的禮俗細節,何彥宏發覺妳不穩的情緒,總是好言相勸,體貼地告訴妳可以不必那麼麻煩也無所謂,他的家也不是很傳統那種,試圖放緩妳的步調心情。妳感激他的好、感激自己當初的慧眼識英雄,可是妳知道問題不在任何他以為的地方,問題其實在妳,妳才是無可救藥的本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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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上天的憐憫、或者就是妳的業報,一日何彥宏趕著上班,倉皇間居然拿錯了妳的手機。重度手機上癮的他才上捷運就發現,然而要折返已來不及,只好打電話回來請妳跑一趟和他在公司樓下會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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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沒多久,妳發現他的手機有無法預覽的訊息通知,好奇之下解鎖打開,發現是一位女同事要他幫忙買早餐的內容。妳不疑有它,代回了好,想說就買一份早餐過去做個順水人情,然而女同事又回了:「好想趕快見到你喔,你到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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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順著話頭假裝自己是何彥宏回道:「快到了,我也想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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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對方傳來親親的貼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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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沒有再回,因為已從簡短的對話中清楚究竟發生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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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彥宏算是小心,他不僅關掉了女同事的訊息預覽,而且應該每次和對方聊完天都會刪除訊息內容,聊天室裡除了妳和她簡短的對話以外沒有更舊的訊息。妳不曉得為什麼沒有氣急攻心的感覺,反而異常冷靜。妳思索光就這樣幾句話要令何彥宏伏首認罪不容易,因為何彥宏向來與同事關係很好,他可以宣稱本來大家就這樣說話的。妳再找了他手機裡的照片,比對該位女同事的大頭照,發現他們雖有單獨合照,動作距離卻正常得很,沒什麼能當作證據。唯一值得在意的是員工旅遊的所有團體照,他們倆在人群中都是排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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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又將手機畫面滑回女同事的通訊軟體對話框,點開她的個人頁面,看見擺在大頭照下的座右銘是耐人尋味的:相信自己!相信你!相信未來老天爺會聽見我誠心的祈禱(三顆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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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又有了靈感,用她的綽號為關鍵字,搜尋了通訊軟體內所有訊息。果然被妳發現他和阿布聊過她的一段對話,是阿布戲謔地恭喜他進入一夫多妻的世界,還說這本來就是男人天性,不用抗拒。何彥宏在下方回了他還是覺得對不起,他還是很愛妳,不過事情就是發生了,而且對方還是個處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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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妳不禁失笑,究竟處男處女是值幾個錢,人要如此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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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下了捷運、買了早餐,照原計畫走至何彥宏公司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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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好,還買早餐給我喔?」何彥宏一見妳手上的袋子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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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幫陳小婷買的。」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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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何彥宏從妳口中聽見女同事外號,竟還能表現從容,才愣了一下就接著說:「是她傳訊息來要我幫忙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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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她還說她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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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妳不要誤會喔,不是妳想的那樣,那個女生本來講話就那樣,她對每個男生都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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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還是個處女,但我跟你在一起的時候就已經不是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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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講什麼?我怎麼會知道她處不處女的?」何彥宏終於發現苗頭不對,口氣急切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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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上班吧,」妳的態度倒是沈穩:「我其實沒有那麼生氣,可能結婚的事情讓我太煩了,我現在也沒辦法想其他的了,你下班再說。」妳又把早餐朝他推搡過去,待他接住轉身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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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幾步他來追妳邊哭喊著老婆,妳任由他抱緊妳,卻發覺對他居然只剩憐憫而沒有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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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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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時是挺丟臉的,妳和何彥宏可是連婚紗都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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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因為堅持退婚和爸媽大吵一架,妳反唇相譏說你們都離婚了有什麼資格說嘴,還被爸爸賞了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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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有時會覺得陳小婷根本是整個故事裡最倒霉的人,暗暗替妳背了一個黑鍋。退婚後他們竟也沒能撐住,不過還好後來何彥宏也和別人交往了,這令妳稍稍欣慰一些,自己沒有徹底摧毀掉一個人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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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嗎?這是妳這兩年來無時無刻不在想的問題。但每次下定決心要訂車票就又自然膽怯,實際在怕什麼妳也不知曉,有一種可以對外宣稱的理由是他已婚,即便是分居狀態也要等到他確定單身才有資格與妳名正言順;另一種可以對自己宣示的理由是妳不想自己貼上去,他若真的喜歡妳會自己來找妳,不然就只能算是露水般的夏日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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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就在各種矛盾的推拉當中令時光流逝,有一天才頓悟其實那些對內對外的理由都不成理由,妳就是沒有自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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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自信,自己有能令他長久欣賞的能力;沒有自信,自己能在東部海邊光是聽著海潮聲就能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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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分手的一瞬雖然感到解脫與爽快,可是妳也頓失重心。妳一直以為是何彥宏猥瑣、是他賴著妳、是妳給了他生活的動力。分手之後什麼都不想做,為了生計還是要爬回去上班過重複的生活才發現,其實是何彥宏的穩定給了妳向外發展的自由,沒有他如神木一樣定著,令妳回頭就能看見,妳也許永遠沒有勇氣走出心裡盲目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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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自信,和誰在一起都是消耗與浪費,不論是何彥宏還是許之邕,和誰都不是注定,都是一種關照內需的學習。學會了,才不會被自卑吞噬、被愛情吞噬,順便也將對方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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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無聊的時候都會去學點東西,妳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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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朋友放棄原先做得不錯的保險工作,為尋夢想去學了花藝。學成後在網上販售訂製的盆景,或是用花朵替人做空間規劃。一開始只是她偶爾需要幫手採買花朵或是搬運物品、打打雜,妳幫忙次數多了,也央求她教妳一點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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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插花、用花做擺設的時候,妳都會有非常心疼的感覺,因為妳知道用不了三天,這些花就會枯黃死去,而人只為了一時一地便摘採利用,還驥求永恆(最常接的案子便是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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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妳和姐姐、姐夫一起帶著兩個外甥去爬山。一路上,小孩子不怕髒地沿路撿拾果實、落葉,還當成寶似的比賽誰撿得多。出了登山口要上車回家前,姐夫喝令外甥將撿拾來的東西都丟掉,不要帶回家佔空間,妳突然有了靈感,找了個塑膠袋把撿來的東西裝起來,隔日帶到朋友的工作室,試著做出一個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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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最後做出一個類似花圈的物品,不過充滿了秋葉的蕭瑟,並不繽紛。妳自己不是很滿意,不過朋友見了倒是欣賞,她說:「沒想到可以利用以前覺得是廢材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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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們一同腦力激盪,到野外收集素材,最後開發出全新商品:種子捧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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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的種子不像花一經摘採後便很快死亡,可以保存很久,還能種植出新的植株。妳們研究資料,才發現其實許多種子充滿奇異的形狀,甚至顏色。妳們會摘採尚未掉落的一段連莖種子,比如台灣欒樹、倒地鈴、羊蹄、木玫瑰、蓮篷,上頭綴以靠風力傳播的翅果,比如松果,或是靠水力傳播、外殼會長出一層防水油蠟的欖仁、瓊崖海棠果實,製作出質樸風格的無花捧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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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網上寫了一段行銷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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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一旦落葉歸根,便再無變動的可能。所以他們傾盡全力,利用風、利用水、甚至利用匆匆的過客,過盡千帆,才將自己帶到一個未知可供發芽的地方。謝謝你在我長途跋涉的旅行過後,給了我一把安穩成長的泥土,令我得以開枝散葉,成熟為一棵大樹。是你令我知曉永恆的美好,所以甘願在此千秋萬代,與你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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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慕名種子同時象徵的新生與不朽,和結婚重新開始一段新人生,又期盼這個新人生長久的概念很像。無花不凋可以久放、可以種植的種子捧花,忽然一躍成為網站上最受歡迎的商品,朋友遂邀請妳乾脆辭職入股,和她一起經營工作室,由妳專營種子系列商品,況且這本來就是妳的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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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捧花的成功,也順勢開啟妳的新人生。不過有時妳也會感覺有些諷刺,這樣商品居然是由一個婚姻失利的女子開發出來的。要是人知道了這背後的故事,知道妳曾在有未婚夫的情況下愛上一個已婚有小孩的男人,最後退婚人財兩失,不是過盡千帆、落葉歸根的浪漫,人還會相信婚姻、相信愛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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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還信嗎?婚姻與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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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成天在植物當中過活,也逐漸把自己活成一顆移動的樹,幾乎算是固定在一個地方,只是妳會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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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與比比結婚了。妳會知道不是因為你們還有聯絡,而是他們居然和工作室訂了捧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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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比來拿捧花那天說:「我佩服妳,」妳不知該如何回覆她這沒頭沒腦的一句,愣在當場,她又接著道:「敢退婚、婚紗都拍了也要拋棄劈腿的渣男,妳真的是我們女人的驕傲。我要不是他媽的被無套內射,不小心有了不敢殺生怕被嬰靈糾纏,我才不要嫁給那個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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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先上車後補票。妳在心裡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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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尷尬笑笑,知道自己沒辦法也沒必要向她解釋自己好像才是先背叛的人。陳小婷其實不是賤人,反而是妳的恩人,沒有她攪亂一池春水,誰或許都會在原本的位子裡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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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使用的那套保養品有一個特色,就是要求使用者要按照身處環境的濕度氣候去調配產品用量及內容。妳認為人也一樣,即使在不變之中都還是要有調節自己的能力,被教條和規範綁死、並認為那些教條與規範該要為自己而轉的人不會快樂。可能我們都要重新去理解萬物的規律,並讓自己充滿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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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阿布真的對妳不好,就退婚吧,多少錢的婚禮跟自己的人生比起來不算什麼。而且現在大家都只知道我是一個老闆娘,誰還會記得我以前退婚那些事呢。」妳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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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也沒有對我很不好啦,」比比的口氣卻變得心虛起來:「反正我覺得妳很棒,才堅持說一定要跟妳訂捧花的。妳要加油喔!我欣賞妳!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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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比比,朋友進工作室,告訴妳看一下電子郵件,有一筆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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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常妳們有案子都是由處理行政的工讀生統一接洽、排行程,再更新到公用的雲端行事曆,妳們自己上網看便一目瞭然。遇到客戶有特殊要求、有實施困難,才會另外口頭與妳們討論。這樣朋友直接來請妳看一下電子郵件的情況還幾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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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直覺就知道有事,馬上打開筆電查看,朋友亦湊到妳身邊,準備提點妳怪異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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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內容乍看之下沒什麼問題,行文格式完全按照妳們在網站公布的那樣,切確寫出需求、尺寸、方案及預算。但一見到訂購人姓氏及送貨地址,妳就知道這封郵件為何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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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人姓許,而且因為那個地址實在太特別了,除了台東我知道以外,其他都像憑空捏造的一樣,所以上google earth看了一下。結果,」朋友刻意頓了一下並瞅了妳一眼:「那房子居然是六角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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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知道妳過去所有事,這也是她認為這筆訂單應該要事先讓妳知道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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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又結婚了嗎?他知道這個捧花是妳做的嗎?因為種子捧花的成功雖然有接受過媒體採訪,但許之邕應該不是那種會看旅遊生活頻道的人⋯⋯。各種疑惑情感翻騰充斥在妳心裡,讓妳不知該作何反應。妳沒想到自己對他還這麼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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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也沒關係喔,還是妳想去看看?」朋友小心地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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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不只訂了捧花還訂了場地佈置。由於地點偏遠,如果接了可以收取高額的出勤費,是工作室最賺錢的一種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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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賺幹嘛不去?」妳倔強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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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場極其低調環保的婚禮,只開了兩桌,就辦在許之邕家的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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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婚禮前一天隨著工作室團隊抵達那個記憶中如夢一樣的地方,當車子慢慢駛進,隨著如海潮湧起一般的熱淚盈眶,妳才發現自己有多想念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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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出門來的是一個年紀看上去和妳相當的女子,舉止談吐優雅,自帶一種出塵的靈氣。妳忽然嫉妒極了,嫉妒到沒辦法說話,朋友見妳的異狀,馬上代妳和對方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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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基本定位、佈置、丈量尺寸的過程中,許之邕都沒有出現,甚至MiMi和Ocean也沒有出現,只有剛剛的女子,和一位又出得門來招呼的女人。新出來的女子看起來年紀稍長,短髮、削瘦,相當幹練的感覺,後來也幾乎是她在指揮你們與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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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搞不清楚究竟那一位才是許之邕的新娘,不過不管是誰好像也無所謂了,妳默默拼貼著落葉裝飾背板,想勤奮地儘速完成手邊工作,明日正式婚禮的時候或許就可以不用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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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邊突然傳來一陣狗吠,妳覺得那聲音很熟悉,才抬頭要看就被一龐然大物撞個滿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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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ean興奮地搖著尾巴、舔妳的手,妳也撫摸著牠難掩和牠一樣興奮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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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那狗好像很喜歡妳。」一位工作室同事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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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見。」然後是另一個很熟悉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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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抬頭,是許之邕和穿著泳衣的Mi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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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見,」妳客套回覆,急忙以接待客人的委婉姿態站起來寒暄:「恭喜你,不過⋯⋯你的妻子究竟是哪一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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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許之邕皺起了眉頭,然後奇怪地回了一句:「我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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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個婚禮,還有那兩個女人,她們⋯⋯都不是要跟你結婚的嗎?」難不成那麼變態一次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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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之邕露出了一個妳看過最舒朗的大笑,然後道:「要結婚的是她們兩個,我只是借我的房子給她們辦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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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後來才搞清楚,原來結婚的是許之邕的妹妹與她的同性伴侶,妹妹便是一開始迎出門的淡雅女人。雖然這是一座同婚合法的島嶼,妹妹的婚事還是不受許家人祝福,兩人偷偷登記後便像是私奔一樣地離開彼此的原生家庭,因此這場婚禮也不會有雙方家長出席,只有最親密的家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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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游泳的日子,」在妳聽到答案羞窘得不知如何是好時,許之邕突然道:「妳有帶泳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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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和他一起在水裡,令妳意識到他是一個男人;第二次和他一起在水裡,是他意識到妳是一個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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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妳燦笑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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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妳開始相信愛情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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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之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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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與「童顏有機 INNA ORGANIC」合作所創作之短篇小說。故事中女主角所使用的品項為「乳香保養旅行組」,使用者可依所在地點氣候調節產品內容及用量,不論乾濕氣候都能照顧到肌膚不同需求。輕柔不刺激,質地溫和,面霜都能當作眼霜使用,陪妳上山下海不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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