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建商風評時,如果過去有廣告不實的,我通常都會要你們審慎考慮,起碼不要碰他的預售屋,原因無他,連廣告都敢不實,房子蓋不好是基本,蓋到一半捲款逃跑是標準,縱使蓋好了,管委會也要找律師無止盡的抗爭,何苦。
山琳建設"青慕淳"建商倒了,消費者求償無門中,履約沒保障消費者。
預售屋就是這樣,縱使賣光光了,建商也會倒閉或跑路,最起碼也是偷工減料的蓋,反正賣光了根本不怕客戶抗議,要不要交屋,你看合約書通常又是「視為交屋」,那怕是房子還只是個廢墟,建商就是要你隔天開始繳房貸。
九成的預售合約都是如此,你根本就是讓建商爽爽賺錢。快回去翻你的合約,還是,你只是看著業務的事業線,根本也不知道自己簽了啥鬼合約?
「他不給我改啊!我有啥辦法?」買方沒有這麼委屈的,他不給你改,你就不要買啊!人家叫你買你就買,你又覺得自己沒這麼倒楣?他叫你吃大便你就吃?建商本質上就不是慈善機構,一切照合約走,那些網路上的抱怨,都是這樣來的。
不要碰預售,不然你走法院,啥都拿不回來,履約都是履銀行的保障,九成九不是履消費者,不要被事業線給騙了。
內政部就管理不力,拜託你不用靠他,防疫可以靠政府,在房地產界,你靠不得!官商勾結可是房地產界的常態喔!啥政黨在房地產界都是一樣的爛,只能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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